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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居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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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居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4号) 仙居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5号)
制定机关:仙居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1月28日
仙居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6号)
来自仙居县人民政府官方微信公众号

为切实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坚决有力隔断传染源、切断风险源,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防控工作部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经研究决定,现就延迟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等事项,特通告如下:

一、各类企业不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工。涉及保障公共事业运行必需(供水、供气、供电、通信等行业)、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械、药品、防护品生产和销售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食品生产和供应等行业)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除外。企业要依法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二、各类学校(中小学、中职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等)延期至2月17日之后开学。此前,学校不得组织学生返校,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线下集中教学活动和集体活动。具体开学时间,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经科学评估后确定,提前向社会公布。春季学期开学前,各校外培训机构不得组织任何线下培训活动,已经提前收取费用的,应按规定做好解释退费等工作。

三、各企业以及建筑施工单位、商家等要主动担起社会责任,做好外地籍员工解释和劝说工作,告知外地籍员工在未接到通知前暂不返仙。对确因工作需要近期返回仙居的人员,各镇(街道)、相关部门及所在单位要加强检疫查验和健康防护,所在单位要及时报告相关信息;对来自或去过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及其密切接触者,按照规定严格落实医学观察、隔离等措施,确保做到全覆盖、不遗漏。

请广大群众知悉上述内容,遵守相关要求,恳请相互告知,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告。

仙居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1月28日


本作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本作品不适用于该法,在中国大陆和其他地区属于公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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