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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京官五品以上及諸州總管刺史各舉一人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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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京官五品以上及諸州總管刺史各舉一人詔
作者:李淵 
(唐高祖)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002

擇善任能,救民之要術;推賢進士,奉上之良規。自古哲王,宏風闡教,設官分職,惟才是與。然而岩穴幽居。草萊僻陋,被褐懷珠,無因自達。實資選眾之舉,固藉左右之容,義自搜揚,理宜精擢。是以貢士有適,爰致加錫之隆,無益於時,必貽貶黜之咎。末葉澆偽,名實相乖,取非其人,濫居班秩,流品所以未穆,庶職於是隳廢。朕膺圖馭宇,寧濟兆民,思得賢能,用清治本。招選之道,宜革前弊;懲勸之方,式加常典。苟有才藝,所貴適時,潔己登朝,無嫌自進。宜令京官五品以上及諸州總管刺史舉一人,其有誌行可錄,才用未申,亦聽自己具陳藝能,當加顯擢,授以不次。賞罰之科,並依別格。所司頒下,詳加搜別,務在獎納,稱朕意焉。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遠遠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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