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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葬埋暴骨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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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葬埋暴骨詔
作者:李隆基 
(唐玄宗)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031

移風易俗,王化之大猷,掩骼埋胔,時令之通典。如聞江左百姓之間,或家遭疾疫,因而致死,皆棄之中野,無復安葬。情理都闕,一至於斯。習以為常,乃成其弊。自今已後,宜委郡縣長吏,嚴加誡約,俾其知禁,勿使更然。其先未葬者,即勒本家收葬。如或無親族,及行客身亡者,仰所在村鄰,相共埋瘞。無使暴露,庶葉禮經,諸道有此同者,亦宜準此。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遠遠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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