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同县人民政府关于施政方针的布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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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同县人民政府布告
民字第五〇号
1950年3月20日

我人民政府自一九四九年十一月成立,数月以来暂时设于洪江。现在工作日益开展,为适应形势要求,便利工作,自一九五〇年三月二十日正式迁会同城办公,兹将本府施政方针公布于下:

一 、坚决彻底肃清匪特,保护人民生命财产之安全,巩固社会治安,希全县人民一致动员起来,积极协助人民政府和人民解放军进行之。

二、积极发展农业生产,保护山林,组织劳动互助,奖励劳动发家,使农作物及桐茶等生产逐年增加,以达逐渐提高农民生活水平。

三、开展反霸及减租之群众运动,初步改善农民生活,削弱封建势力,并有步骤地准备进行土地改革,以达完全消灭封建势力之目的。

四、民族工商业受到保护,并谋其发展。在劳资两利公私兼顾原则下,处理劳资关系间之问题,求得合理解决。逐渐恢复与发展各种工矿事业,积极修复水陆交通,并严加保护,使城乡贸易得到交流,市场金融得以稳定。对于投机商业决于取缔。

五、发展教育事业,普及国民教育,提高人民文化水平,恢复各中小学校,并改革教育制度、教育内容及教育方法,增设识字班及业余学校。

以上数端,愿与我全县人民共勉之。希各界人民各安其业,协助政府努力以赴。

此布

县长王云波

公元一九五〇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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