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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文物局关于部分保护不力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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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文物局关于部分保护不力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通报
建科〔2019〕35号
2019年3月14日
发布机关:住房城乡建设部 文物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网站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文物局

关于部分保护不力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通报

建科〔2019〕35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物局(文化和旅游厅),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文物局,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文物局,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文物局,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文物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体新广局: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历史文化保护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工作,2017年至2018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文物局组织开展了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和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工作评估检查。评估检查发现,山东省聊城市存在在古城内大拆大建、大搞房地产开发问题,山西省大同市、河南省洛阳市存在在古城或历史文化街区内大拆大建、拆真建假问题,陕西省韩城市存在破坏古城山水环境格局问题,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存在搬空历史文化街区居民后长期闲置不管问题。鉴于上述问题导致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遗存遭到严重破坏,历史文化价值受到严重影响,现决定对聊城市、大同市、洛阳市、韩城市、哈尔滨市予以通报批评。

山东省、山西省、河南省、陕西省、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物局(文化和旅游厅)要督促上述城市人民政府总结分析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存在问题及原因,抓紧制定整改方案,及时落实整改措施,防止情况继续恶化,并于2019年5月31日前将整改情况报告分别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文物局。对于整改不到位的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文物局将提请国务院撤销其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称号。

各地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健全保护制度,完善保护规划,严格规划实施,加大保护投入,加强监督管理,切实保护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延续城乡历史文脉,保护中华文化基因,促进城乡高质量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文物局

2019年3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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