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史/卷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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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氏 周氏 楊氏 胡烈婦 闞文興妻 郎氏 秦氏二女 焦氏 趙孝婦 霍氏二婦 王德政妻 只魯花真 段氏 朱虎妻 聞氏 馬英 馮氏 李君進妻 朱淑信 葛妙真 王氏 張義婦 丁氏 趙美妻 脫脫尼 趙彬妻 貴哥 臺叔齡妻 李智貞 蔡三玉)[1]
[编辑]古者女子之居室也,必有傅姆師保為陳詩書圖史以訓之。凡左右佩服之儀,內外授受之別,與所以事父母舅姑之道,蓋無所不備也。而又有天子之后妃,諸侯之夫人,躬行於上,以率化之。則其居安而有淑順之稱,臨變而有貞特之操者,夫豈偶然哉!後世此道既廢,女生而處閨闥之中,溺情愛之私,耳不聆箴史之言,目不覩防範之具,由是動踰禮則,而往往自放於邪僻矣。苟於是時而有能以懿節自著者焉,非其生質之美,則亦豈易致哉!史氏之書,所以必錄而弗敢略也。
元受命百餘年,女婦之能以行聞於朝者多矣,不能盡書,采其尤卓異者,具載于篇。其間有不忍夫死,感慨自殺以從之者,雖或失於過中,然較於苟生受辱與更適而不知愧者,有間矣。故特著之,以示勸厲之義云。
崔氏,周朮忽妻也。丁亥歲,從朮忽官平陽。金將來攻城,克之,下令官屬妻子敢匿者死。時朮忽以使事在上黨,崔氏急即抱幼子禎以詭計自言於將,將信之,使軍吏書其臂出之。崔氏曰:「婦人臂使人執而書,非禮也。」以金賂吏,使書之紙。吏曰:「吾知汝誠賢婦,然令不敢違。」命崔自揎袖,吏懸筆而書焉。既出,有言其詐者,將怒,命追之。崔與禎伏土窖三日,得免,既與朮忽會。
未幾,朮忽以病亡,崔年二十九,即大慟柩前,誓不更嫁,斥去麗飾,服皂布弊衣,放散婢僕,躬自紡績,悉以資產遺親舊。有權貴使人諷求娶,輒自爬毀其面不欲生。四十年未嘗妄言笑,預吉會。治家教子有法,人比古烈婦云。
周氏,(灤平)〔平灤〕石城人。[2]年十六,適李伯通,生一子,名易。金末,伯通監豐潤縣,國兵攻之,城破,不知所終。周氏與易被虜,謂偕行者曰:「人苟愛其生,萬一受辱,不如死也。」即自投于塹。主者怒,拔佩刀三刃其體而去,得不死。遂攜易而逃,間關至汴,績絍以自給,教易讀書有成。
楊氏,東平須城人。夫郭三,從軍襄陽,楊氏留事舅姑,以孝聞。至元六年,夫死戍所,母欲奪嫁之,楊氏號痛自誓,乃已。久之,夫骨還,舅曰:「新婦年少,終必他適,可令吾子鰥處地下耶!」將求里人亡女骨合瘞之。楊氏聞,益悲,不食五日,自經死,遂與夫共葬焉。
胡烈婦,渤海劉平妻也。至元七年,平當戍棗陽,車載其家以行。夜宿沙河傍,有虎至,銜平去。胡覺起,追及之,持虎足,顧呼車中兒,取刀殺虎,虎死,扶平還至季陽城求醫,以傷卒。縣官言狀,命恤其母子,仍旌異之。
至大間,建德王氏女,父出耘舍傍,遇豹,為所噬,曳之升山。父大呼,女識父聲,驚趨救,以父所棄鋤擊豹腦,殺之,父乃得生。
闞文興妻王氏,名醜醜,建康人也。文興從軍漳州,為其萬戶府知事,王氏與俱行。至元十七年,陳吊眼作亂,攻漳州,文興率兵與戰,死之。王氏被掠,義不受辱,乃紿賊曰:「俟吾葬夫,即汝從也。」賊許之,遂脫,得負屍還,積薪焚之。火既熾,即自投火中死。至順三年,事聞,贈文興侯爵,諡曰英烈;[3]王氏曰貞烈夫人。有司為立廟祀之,號「雙節」云。
郎氏,湖州安吉人,宋進士朱甲妻也。朱嘗仕浙東,以郎氏從。至元間,朱歿,郎氏護喪還至玉山里,留居避盜。勢家柳氏欲強聘之,郎誓不從,夜棄裝奉柩遁。柳邀之中道,復死拒,得免。家居,養姑甚謹。姑嘗病,郎禱天,刲股肉進啖而愈。後姑喪,以哀聞。大德十一年,旌美之。
又有東平鄭氏、大寧杜氏、安西楊氏,並少寡守志,割體肉療姑病。
秦氏二女,河南宜陽人,逸其名。父嘗有危疾,醫云不可攻。姊閉戶默禱,鑿己腦和藥進飲,遂愈。父後復病欲絕,妹刲股肉置粥中,父小啜即甦。
孫氏女,河間人。父病癩十年,女禱于天,求以身代,且吮其膿血,旬月而愈。
許氏女,安豐人。父疾,割股啖之乃痊。
張氏女,廬州人,嫁為高垕妻。母病目喪明,張氏歸省,抱母泣,以舌舐之,目忽能視。
州縣各以狀聞,褒表之。
焦氏,涇陽袁天祐妻也。天祐祖、父始皆從軍役,[4]祖母楊氏、母焦氏並家居守志。至元二十三年,天祐復從征死甘州,妻焦氏年少,宗族欲改嫁之。焦氏哭且言曰:「袁氏不幸三世早寡,自祖姑以來,皆守節義,豈可至吾而遂廢乎!吾生為袁氏婦,死則葬袁氏土爾,終不能改容事他人也。」眾不敢復言。
周氏,澤州人,嫁為安西張興祖妻。年二十四,興祖歿,舅姑欲使再適,周氏弗從,曰:「妾家祖、父皆早世,妾祖母、妾母並以貞操聞,妾或中道易節,是忘故夫而辱先人也。夫忘故夫不義,辱先人不孝,不孝不義,妾不為也。」遂居嫠三十年,奉舅姑,生事死葬無違禮。其父與外祖皆無後,葬祭之禮亦周氏主之。
有司以聞,並賜旌異。
趙孝婦,德安應城人。早寡,事姑孝。家貧,傭織於人,得美食必持歸奉姑,自啖粗糲不厭。嘗念姑老,一旦有不諱,無由得棺,乃以次子鬻富家,得錢百緡,買杉木治之。棺成,置于家。南鄰失火,時南風烈甚,火勢及孝婦家,孝婦亟扶姑出避,而棺重不可移,乃撫膺大哭曰:「吾為姑賣兒得棺,無能為我救之者,苦莫大焉!」言畢,風轉而北,孝婦家得不焚,人以為孝感所致。
霍氏二婦尹氏、楊氏,夫家鄭州人。至元間,尹氏夫耀卿歿,姑命其更嫁,尹氏曰:「婦之行一節而已,再嫁而失節,妾不忍為也。」姑曰:「世之婦皆然,人未嘗以為非,汝獨何耻之有?」尹氏曰:「人之志不同,妾知守妾志爾。」姑不能強。楊氏夫顯卿繼歿,慮姑欲其嫁,即先白姑曰:「妾聞娣姒猶兄弟也,宜相好焉。今姒既留,妾可獨去乎?願與共修婦道,以終事吾姑。」姑曰:「汝果能若是,吾何言哉!」於是同處二十餘年,以節孝聞。
又有邠州任氏、乾州田氏,皆一家一婦,俱少寡誓不他適,戮力蠶桑,以養舅姑。
事聞,並命褒表。
王德政妻郭氏,大名人。少孤,事母張氏孝謹,以女儀聞於鄉。及笄,富貴家慕之,爭求聘,張氏不許。時德政教授里中,年四十餘,貌甚古陋,張氏以貧不能教二子,欲納德政為婿,使教之。宗族皆不然,郭氏慨然願順母志。既婚,與德政相敬如賓,囑教二弟有成。未幾德政卒,郭氏年方二十餘,勵節自守,甚有貞名。大德間表其家。
只魯花真,蒙古氏。年二十六,夫忽都病卒,誓不再醮,孝養舅姑。逾二十五年,舅姑歿,塵衣垢面,廬于墓終身。至元間旌之。
其後又有翼城宋仲榮妻梁氏,舅歿,負土為墳;懷孟何氏、大名趙氏,並以夫歿守志,養舅姑以壽終,親負土築其墳,高三丈餘。
段氏,隆興霍榮妻也。榮無子,嘗乞人為養子。榮卒,段氏年二十六,養舅姑以孝稱。舅姑歿,榮諸父仲汶貪其產,謂段曰:「汝子假子也,可令歸宗。汝無子,宜改適,霍氏業汝無預焉。」段曰:「家資不可計,但再醮非義,尚容妾思之。」即退入寢室,引針刺面,墨漬之,誓死不貳。大德二年,府上狀中書,給羊酒幣帛,仍命旌門,復役如制。
又有興和吳氏,自刺其面;成紀謝思明妻趙氏,自髠其髮;冀寧田濟川妻武氏、溧水曹子英妻尤氏,嚙指滴血,並誓不更嫁。各以有司為請旌之。
朱虎妻茅氏,崇明人。大德間,虎官都水監,坐罪籍其家,吏錄送茅氏及二子赴京師。太醫提點師甲乞歸家,欲妻之。茅氏誓死不從,母子三人以裾相結連,晝夜倚抱號哭,形貌銷毀。師知不可奪,釋之。茅氏託居永明尼寺,憂憤不食卒。
聞氏,紹興俞新之妻也。大德四年,新之歿,聞氏年尚少,父母慮其不能守,欲更嫁之。聞氏哭曰:「一身二夫,烈婦所耻。妾可無生,可無耻乎!且姑老子幼,妾去當令誰視也?」即斷髮自誓。父知其志篤,乃不忍強。姑久病風,且失明,聞氏手滌溷穢不怠,時漱口上堂舐其目,目為復明。及姑卒,家貧,無資傭工,與子親負土葬之,朝夕悲號,聞者慘惻。鄉里嘉其孝,為之語曰:「欲學孝婦,當問俞母。」
又有劉氏,渤海李伍妻也。少寡,父母使再醮,不從。舅患疽,劉禱于天,數日潰,吮其血,乃愈。既而親挽小車,載舅詣岳祠以答神貺。
馬英,河內人,性孝友。父喪哀毀,二兄繼歿,英獨事母甚謹,又奉二寡嫂與居,使得保全嫠節。及喪母,卜地葬諸喪,親負土為四墳,手植松柏,廬墓側終身。
趙氏女名玉兒,冠州人。嘗許為李氏婦,未婚夫死,遂誓不嫁,以養父母。父母歿,負土為墳,鄉里稱孝焉。
馮氏,名淑安,字靜君,大名宦家女,山陰縣尹山東李如忠繼室也。如忠初娶蒙古氏,生子任,數歲而卒。大德五年,如忠病篤,謂馮曰:「吾已矣,其奈汝何?」馮氏引刀斷髮,自誓不他適。如忠歿兩月,遺腹生一子,名伏。
李氏及蒙古氏之族在北,聞如忠歿於官,家多遺財,相率來山陰。馮氏方病,乘間盡取其貲及子任以去。馮不與較,一室蕭然,唯餘如忠及蒙古氏之柩而已。朝夕哭泣,鄰里不忍聞。久之,鬻衣權厝二柩蕺山下,攜其子廬墓側。時年始二十二,羸形苦節,為女師以自給。父母來視之,憐其孤苦,欲使更事人,馮爪面流血,不肯從。居二十年,始護喪歸葬汶上。齊魯之人聞之,莫不嘆息。
李君進妻王氏,遼陽人。大德八年,君進病卒,卜葬,將發引,親戚鄰里咸會。王氏謂眾曰:「夫婦死同穴,義也。吾得從良人逝,不亦可乎!」因撫棺大慟,嘔血升許,即仆于地死。眾為斂之,與夫連柩出葬,送者數百人,莫不灑泣。
移剌氏,同知湖州路事耶律忽都不花妻也。夫歿,割耳自誓。既葬,廬墓側,悲號不食死。
趙氏名哇兒,大寧人。年二十,夫蕭氏病劇,謂哇兒曰:「我死,汝年少,若之何?」哇兒曰:「君幸自寬,脫有不可諱,妾不獨生,必從君地下。」遂命匠制巨棺。夫歿,即自經死,家人同棺斂葬焉。
又有雷州朱克彬妻周氏,大都費巖妻王氏、買哥妻耶律氏,曹州鄭臘兒妻康氏,陝州陳某妻別娥娥,大同宋堅童妻班氏、李安童妻胡氏,晉州劉恕妻趙氏,冀寧王思忠妻張氏,饒州劉楫妻趙氏,東平徐順妻彭氏,大寧趙𦞦兒妻安氏、陳恭妻張氏、武壽妻劉氏、宋敬先妻謝氏、撒里妻蕭氏,古城魏貴妻周氏,任城郭灰兒妻趙氏,棗陽朱某妻丁氏,葉縣王保子妻趙氏,興州某氏妻魏氏,灤州裴某妻董貴哥,成都張保童妻郝氏,利州高塔必也妻白氏,河南楊某妻盧氏,蒙古氏太朮妻阿不察、相兀孫妻脫脫真,並以早寡不忍獨生,以死從夫者。
事聞,悉命褒表,或賜錢贈諡云。
朱淑信,山陰人。少寡,誓不再嫁。一女妙淨,幼哭父雙目並失明。及長,擇偶者不至,家貧歲凶,母子相依,以苦節自厲。士人王士貴重其孝,乃求娶焉。
葛妙真,宣城民家女。九歲,聞日者言,母年五十當死,妙真即悲憂祝天,誓不嫁,終身齋素,以延母年。母後年八十一卒。
畏吾氏三女,家錢塘。諸兄遠仕不歸,母思之疾,三女欲慰母意,乃共斷髮誓天,終身不嫁以養母,同力侍護四十餘年。母竟以壽終。
事上,並賜旌異。
王氏,燕人張買奴妻也。年十六,買奴官錢塘病歿,葬城西十里外。王氏每旦被髮步往奠之,伏墓大慟欲絕,久而致疾。舅姑力止其行,乃已。服闋,舅姑謂之曰:「吾子已歿,新婦年尚少,宜自圖終身計,毋徒淹吾家也。」王氏泣曰:「父母命妾奉箕帚於張氏,今夫不幸早逝,天也。此足豈可復履他人門乎!」固不從。煢居三十年,貞白無少玷。
又有馮翊王義妻盧氏、睢陽劉澤妻解氏、東平楊三妻張氏,並守志有節。命旌其門。
張義婦,濟南鄒平人,年十八歸里人李伍。伍與從子零戍福寧,未幾死戍所。張獨家居,養舅姑甚至。父母舅姑病,凡四刲股肉救不懈。及死,喪葬無遺禮。既而歎曰:「妾夫死數千里外,妾不能歸骨以葬者,以舅姑父母在,無所仰故也。今不幸父母舅姑已死,而夫骨終暴棄遠土,使無妾即已,妾在,敢愛死乎!」乃臥積冰上,誓曰:「天若許妾取夫骨,雖寒甚,當得不死。」踰月,竟不死。鄉人異之,乃相率贈以錢,大書其事于衣以行。
行四十日,至福寧,見零,問夫葬地,則榛莽四塞,不可識。張哀慟欲絕。夫忽降于童,言動無異其生時,告張死時事,甚悲,且指示骨所在處。張如其言發得之,持骨祝曰:「爾信妾夫耶?入口當如冰雪,黏如膠。」已而果然。官義之,上于大府,使零護喪還,給錢使葬,仍旌門,復其役。
丁氏,新建鄭伯文妻也。大德間,伯文病將歿,丁氏與訣曰:「妾自得侍巾櫛,誓與偕老。君今不幸疾若是,脫有不諱,妾當從。但君父母已老,無他子婦侍養,妾苟復自亡,使君父母食不甘味,則君亦不瞑目矣。妾且忍死,以奉其餘年,必不改事他人,以負君於冥冥也。」
伯文卒,丁氏年二十七,居喪哀毀。服既除,父母屢議奪嫁之,丁氏每聞必慟哭曰:「妾所以不死者,非苟生有他志也,與良人約,將以事舅姑耳。今舅姑在堂固無恙,妾可棄去而不信於良人乎!」父遂止。舅姑嘗病,丁氏夙夜護視,衣不解帶。及死,喪葬盡禮。事上,表其門。
白氏,太原人。夫慕釋氏道,棄家為僧。白氏年二十,留養姑不去,服勤績絍,以供租賦。夫一日還,迫使他適,白斷髮誓不從,夫不能奪,乃去。姑年九十卒,竭力營葬,畫姑像祀之終身。
趙美妻王氏,內黃人。至治元年,美溺水死,王氏誓守志,舅姑念其年少無子,欲使更適人。王氏曰:「婦義無再醮,且舅姑在,妾可棄而去耶!」舅姑乃欲以族姪與繼婚,王氏拒不從。舅姑迫之力,王氏知不免,即引繩自經死。
李冬兒,甄城人,丁從信妻也。年二十三,從信歿,服闋,父母呼歸問之,曰:「汝年少居孀,又無子,何以自立,吾為汝再擇婿何如?」冬兒不從,詣從信冢哭,欲縊墓樹上,家人防之,不果。日暮還從信家,夜二鼓,入室更新衣,自經死。
李氏,濱州惠高兒妻也。年二十六,高兒歿,父欲奪歸嫁之,李氏不從,自縊而死。
脫脫尼,雍吉剌氏,有色,善女工。年二十六,夫哈剌不花卒。前妻有二子皆壯,無婦,欲以本俗制收繼之,脫脫尼以死自誓。二子復百計求遂,脫脫尼恚且罵曰:「汝禽獸行,欲妻母耶?若死何面目見汝父地下?」二子慚懼謝罪,乃析業而居。二十年以貞操聞。
王氏,成都李世安妻也。年十九,世安卒,夫弟世顯欲收繼之。王氏不從,引刃斷髮,復自割其耳,創甚。親戚驚嘆,為醫療百日乃愈。
狀上,並旌之。
趙彬妻朱氏,名錦哥,洛陽人也。天曆初,西兵掠河南,朱氏遇兵五人,被執,逼與亂。朱氏拒曰:「我良家婦,豈從汝賊耶!」兵怒,提曳箠楚之。朱氏度不能脫,即紿謂之曰:「汝幸釋我,舍後井傍有瘞金,當發以遺汝。」兵信之,乃隨其行。朱氏得近井,即抱三歲女踴身赴井中死。
是歲,又有偃師王氏女名安哥,從父避兵印山丁家洞。兵入,搜得之,見安哥色美,驅使出,欲污之。安哥不從,投澗死。
有司言狀,並表其廬。
貴哥,蒙古氏,同知宣政院事羅五十三妻也。天曆初,五十三得罪,貶海南,籍其家,詔以貴哥賜近侍卯罕。卯罕親率車騎至其家迎之。貴哥度不能免,令婢僕以飲食延卯罕於廳事,如廐自經死。
臺叔齡妻劉氏,順寧人也。粗知書,克修婦道。一日地震屋壞,壓叔齡不能起,家復失火,叔齡母前救不得,欲就焚。叔齡望見,呼曰:「吾已不可得出,當亟救吾母。」劉謂夫妹曰:「汝救汝母,況兄必死,吾不用復生矣。」即自投火中死。火滅,家人得二屍燼中,猶手相握不開。官嘉其烈,上于朝,命錄付史臣。
李智貞,建寧浦城人。父子明,無子。智貞七歲能讀書。九歲,母病,調護甚謹。及卒,哀慟欲絕,不茹葷三年,治女工供祭祀,及奉父甘旨不乏,鄉里稱為孝女。父嘗許為鄭全妻,未嫁,從父客邵武。邵武豪陳良悅其慧,強納采求聘,智貞斷髮拒之,且數自求死,良不能奪,卒歸全。事舅姑父母皆有道。泰定間,全病歿,智貞悲泣不食,數日而死。
蔡三玉,龍溪陳端才妻也。盜起漳州,掠龍溪,父廣瑞與端才各竄去,三玉獨偕夫妹出避鄰祠中。盜入,斫夫妹,見三玉美,不忍傷,與里婦歐氏同驅納舟中。行至柳營江,迫妻之,三玉佯許諾,因起更衣,自投江水而死。越三日,屍流至廣瑞舟側,廣瑞識為女,收斂之。歐氏脫歸言狀,有司高其操,為請表之。乃命旌門復役,仍給錢以葬。
校勘記
[编辑]- ↑ (崔氏〈至〉蔡三玉) 據本書體例刪。
- ↑ 周氏(灤平)〔平灤〕石城人 據本書卷五八地理志改正。
- ↑ 贈文興侯爵諡曰英烈 本書卷三八順帝紀元統二年五月條及揭文安集卷一二雙節廟碑均載闞文興贈英毅侯,王圻續文獻通考節義考、類編皆從之。疑「烈」當作「毅」。
- ↑ 天祐祖父始皆從軍役 按下文有「三世早寡,自祖姑以來,皆守節義」,可知袁天祐祖、父皆從軍死。道光本從類編改「從軍役」為「從軍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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