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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史/卷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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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二百二 元史卷二百三
列傳第九十
卷二百四 

方技工藝附

自昔帝王勃興,雖星曆醫卜方術異能之士,莫不過絕於人,類非後來所及,蓋天運也。元有中土,鉅公異人,身兼數器者,皆應期而出,相與立法創制,開物成務,以輔成大業,亦云盛哉!若道流釋子,所挾多方,事適逢時,既皆別為之傳。其他以術數言事輒驗,及以醫著效,被光寵者甚眾。舊史多闕弗錄,今取其事蹟可見者,為方技篇。而以工藝貴顯,亦附見焉。

方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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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忠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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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忠良字正卿,其先平陽趙城人,金亡,徙中山。忠良好學,通儒家、雜家言。嘗識太保劉秉忠於微時,秉忠薦于世祖,遣使召至,帝視其狀貌步趨,顧謂侍臣曰:「是雖以陰陽家進,必將為國用。」俄指西序第二人謂忠良曰:「彼手中握何物?」忠良對曰:「鷄卵也。」果然。帝喜,又曰:「朕有事縈心,汝試占之。」對曰:「以臣術推之,當是一名僧病耳。」帝曰:「然,國師也。」遂遣左侍儀奉御也先乃送忠良司天臺,給筆札,令秉忠試星曆、遁甲諸書。秉忠奏曰:「所試皆通,司天諸生鮮有及者。」詔官之司天。帝曰:「朕用兵江南,困于襄樊,累年不決,奈何?」忠良對曰:「在酉年矣。」

至元十一年,阿里海牙奏請率十萬眾渡江,朝議難之,帝密問曰:「汝試筮之,濟否?」忠良對曰:「濟。」帝獵于柳林,御幄殿,侍臣甚眾,顧忠良曰:「今拜一大將取江南,朕心已定,果何人耶?」忠良環視左右,目一人,對曰:「是偉丈夫,可屬大事。」帝笑曰:「此伯顏也,為西王旭烈兀使,朕以其才留用之,汝識朕心。」賜鈔五百貫、衣一襲。七月十五日夜,白氣貫三台,帝問何祥,忠良對曰:「三公其死乎?」未幾,太保劉秉忠卒。八月,帝出獵,駐輦召忠良曰:「朕有所遺,汝知何物,還可復得否?」對曰:「其數珠乎?明日,二十里外人當有得而來獻者。」已而果然,帝喜,賜以貂裘。十月,有旨問忠良:「南征將士能渡江否?勞師費財,朕甚憂之。」忠良奏曰:「明年正月當奏捷矣。」

十二年正月,師取鄂州,丞相伯顏遣使來獻宋寶,有玉香爐,輟以賜忠良,及金織文十匹。二月,帝不豫,召忠良謂曰:「或言朕今歲不嘉,汝術云何?」忠良對曰:「聖體行自安矣。」三月,帝疾愈,賜銀五百兩、衣材三十匹。五月,車駕清暑上都,遣使來召曰:「叛者浸入山陵,久而不去,汝與和禮霍孫率眾往視之。」既至,山陵如故,俄而叛兵大至,圍之三匝,三日不解。忠良引眾夜歸,敵殊不覺,和禮霍孫以為神,白其事于帝,賜黃金十兩。八月,以海都為邊患,遣皇子北平王那木罕、丞相安童征之,忠良奏曰:「不吉,將有叛者。」帝不悅。十二月,諸王昔里吉劫皇子、丞相以入海都,帝召忠良曰:「朕幾信讒言罪汝,今如汝言,汝祀神致禱,雖黃金朕所不吝。」忠良對曰:「無事於神,皇子未年當還。」後果然。

十四年八月,車駕駐隆興北,忠良奏曰:「昔里吉之叛,以安童之食不彼及也。今宿衞之士日食一瓜,豈能充飢?竊有怨言矣。」帝怒,笞主膳二人,俾均其食。十五年三月,汴梁河清三百里,帝曰:「憲宗生,河清;朕生,河又清;今河又清,何耶?」忠良對曰:「應在皇太子宮矣。」帝語符寶郎董文忠曰:「是不妄言,殆有徵也。」

十八年,特命為太常丞。少府為諸王昌童建宅於太廟南,忠良往仆其柱,少府奏之,帝問忠良,對曰:「太廟前豈諸王建宅所耶?」帝曰:「卿言是也。」又奏曰:「太廟前無馳道,非禮也。」即敕中書闢道。國制,十月上吉,有事于太廟。或請牲不用牛,忠良奏曰:「梁武帝用麵為犧牲,後如何耶?」從之。遷太常少卿。二十年,將征日本國,召忠良擇日出師,忠良奏曰:「僻陋海隅,何足勞天戈?」不聽。二十四年,請建太社於朝右,建郊壇於國南。俄兼引進使。二十九年,遷太常卿。

大德元年,遷昭文館大學士、中奉大夫,兼太常太卿。十一年,成宗崩,阿忽台等持異謀,將以皇后教,祔成宗於廟。忠良爭曰:「嗣皇帝祔先帝於廟,禮也;皇后教,非制也。」阿忽台等怒曰:「制自天降耶!汝不畏死,敢沮大事!」忠良竟不從。既而仁宗以太弟奉皇太后至自懷州,潛與密謀誅阿忽台等。武宗即位,進榮祿大夫、大司徒,賜銀印。仁宗即位,又進光祿大夫,領太常禮儀院事。延祐四年正月卒,年七十五。贈推忠守正佐運功臣、太師、開府儀同三司、上柱國,追封趙國公,諡忠獻。

子天澤,翰林侍講學士、嘉議大夫、知制誥兼修國史。

靳德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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靳德進,其先潞州人,後徙大名。祖璇,業儒。父祥,師事陵川郝溫,兼善星曆。金末兵亂,與母相失,母悲泣而盲,祥訪得之,舐其目,百日復明,人稱其孝。國初,玉出干劉敏行省于燕,辟祥置幕下,佩以金符。時藩帥得擅生殺,無辜者多賴祥以免。贈集賢大學士,諡安靖。

德進為人材辨,幼讀書,能通大義,父歿,益自刻勵,尤精於星曆之學。世祖命太保秉忠選太史官屬,德進以選授天文、星曆、卜筮三科管勾,凡交蝕躔次、六氣侵沴,所言休咎輒應。時因天象以進規諫,多所裨益。累遷祕書監,掌司天事。從征叛王乃顏,揆度日時,率中機會。諸將欲剿絕其黨,德進獨陳天道好生,請緩師以待其降。俄奏言:「叛始由惑於妖言,遂謀不軌,宜括天下術士,設陰陽教官,使訓學者,仍歲貢有成者一人。」帝從之,遂著為令。

成宗以皇孫撫軍北邊,帝遣使授皇太子寶,德進預在行,凡攻戰取勝,皆豫剋期日,無不驗者。亦間言事得失,多所裨益。成宗即位,歷陳世祖進賢納諫、咨詢治亂之原,帝嘉納之。授昭文館大學士,知太史院,領司天臺事,賜金帶宴服。都城以荻苫廩,或請以瓦易之,帝以問德進,對曰:「若是役驟興,物必踴貴,民力重困,臣愚未見其可。」議遂寢。敕中書自今凡集議政事,必使德進預焉。所建明多見於施行。尋以病丐閑。

仁宗時在東宮,特令中書加官以留之。會車駕自上京還,召見白海行宮,授資德大夫、中書右丞,議通政院事。仁宗即位,命領太史院事,力辭不允。以疾卒于位。贈推誠贊治功臣、榮祿大夫、大司徒、柱國、魏國公,諡文穆。子泰,[1]工部侍郎。

張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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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康字汝安,號明遠,潭州湘潭人。祖安厚,父世英。康早孤力學,旁通術數。宋呂文德、江萬里、留夢炎皆推重之,辟置幕下。宋亡,隱衡山。

至元十四年,世祖遣中丞崔彧祀南嶽,就訪隱逸。彧兄湖南行省參政崔斌言康隱衡山,學通天文地理。彧還,具以聞,遣使召康,與斌偕至京師。十五年夏四月,至上都見帝,親試所學,大驗,授著作佐郎,仍以內嬪松夫人妻之。凡召對,禮遇殊厚,呼以明遠而不名。嘗面諭:凡有所問,使極言之。

十八年,康上奏:「歲壬午,太一理艮宮,主大將客、參將囚,直符治事,正屬燕分。明年春,京城當有盜兵,事干將相。」十九年三月,盜果起京師,殺阿合馬等。帝欲征日本,命康以太一推之,康奏曰:「南國甫定,民力未蘇,且今年太一無算,舉兵不利。」從之。嘗賜太史院錢,分千貫以與康,不受,眾服其廉。久之,乞歸田里,優詔不許,遷奉直大夫、祕書監丞。年六十五卒。子天祐。

李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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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杲字明之,鎮人也,世以貲雄鄉里。杲幼歲好醫藥,時易人張元素以醫名燕趙間,杲捐千金從之學,不數年,盡傳其業。家既富厚,無事於技,操有餘以自重,人不敢以醫名之。大夫士或病其資性高謇,少所降屈,非危急之疾,不敢謁也。其學於傷寒、癰疽、眼目病為尤長。

北京人王善甫,為京兆酒官,病小便不利,目睛凸出,腹脹如鼓,膝以上堅硬欲裂,飲食且不下,甘淡滲泄之藥皆不效。杲謂眾醫曰:「疾深矣。內經有之,膀胱者,津液之府,必氣化乃出焉。今用滲泄之劑而病益甚者,是氣不化也。啟玄子云『無陽者陰無以生,無陰者陽無以化』,甘淡滲泄皆陽藥,獨陽無陰,其欲化得乎?」明日,以羣陰之劑投,不再服而愈。

西臺掾蕭君瑞,二月中病傷寒發熱,醫以白虎湯投之,病者面黑如墨,本證不復見,脈沉細,小便不禁。杲初不知用何藥,及診之,曰:「此立夏前誤用白虎湯之過。白虎湯大寒,非行經之藥,止能寒腑藏,不善用之,則傷寒本病隱曲於經絡之間。或更以大熱之藥救之,以苦陰邪,則他證必起,非所以救白虎也。有溫藥之升陽行經者,吾用之。」有難者曰:「白虎大寒,非大熱何以救?君之治奈何?」杲曰:「病隱於經絡間,陽不升則經不行,經行而本證見矣。本證又何難焉?」果如其言而愈。

魏邦彥之妻,目翳暴生,從下而上,其色綠,腫痛不可忍。杲云:「翳從下而上,病從陽明來也。綠非五色之正,殆肺與腎合而為病邪?」乃瀉肺腎之邪,而以入陽明之藥為之使。既效矣,而他日病復作者三,其所從來之經,與(腎)〔翳〕色各異。[2]乃曰:「諸脈皆屬於目,脈病則目從之。此必經絡不調,經不調,則目病未已也。」問之果然,因如所論而治之,疾遂不作。

馮叔獻之姪櫟,年十五六,病傷寒,目赤而頓渴,脈七八至,醫欲以承氣湯下之。已煑藥,而杲適從外來,馮告之故。杲切脈,大駭曰:「幾殺此兒!內經有言『在脈,諸數為熱,諸遲為寒』。今脈八九至,是熱極也。而會要大論云『病有脈從而病反者何也?脈(之)〔至〕而從,[3]按之不鼓,諸陽皆然』。此傳而為陰證矣。令持薑、附來,吾當以熱因寒用法處之。」藥未就而病者爪甲變,頓服者八兩,汗尋出而愈。

陝帥郭巨濟病偏枯,二指著足底不能伸,杲以長針刺骫中,深至骨而不知痛,出血一二升,其色如墨,又且謬刺之。如此者六七,服藥三月,病良已。裴擇之妻病寒熱,月事不至者數年,已喘嗽矣。醫者率以蛤蚧、桂、附之藥投之,杲曰:「不然。夫病陰為陽所搏,溫劑太過,故無益而反害。投以寒血之藥,則經行矣。」已而果然。杲之設施多類此。當時之人,皆以神醫目之。所著書,今多傳於世云。

工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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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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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威,渾源人。幼沉鷙,有巧思。金貞祐間,應募為兵,以驍勇稱。及雲中來附,守帥表授義軍千戶,從軍攻潞州,破鳳翔,皆有功。善為甲,嘗以意製蹄筋翎根鎧以獻,太祖親射之,[4]不能徹,大悅。賜名也可兀蘭,佩以金符,授順天安平懷州河南平陽諸路工匠都總管。從攻邠、乾,突戰不避矢石,帝勞之曰:「汝縱不自愛,獨不為吾甲冑計乎?」因命諸將衣其甲者問曰:「汝等知所愛重否?」諸將對,皆失旨意。太(祖)〔宗〕曰:[5]「能捍蔽爾輩以與我國家立功者,非威之甲耶!而爾輩言不及此,何也?」復以錦衣賜威。每從戰伐,恐民有橫被屠戮者,輒以蒐簡工匠為言,而全活之。歲庚子,卒,年五十八。至大二年,贈中奉大夫、武備院使、神川郡公,諡忠惠。

子拱,[6]為監察御史,後襲順天安平懷州河南等路甲匠都總管。巧思如其父,嘗製甲二百八十襲以獻。至元十一年,別製疊盾,其製,張則為盾,斂則合而易持。世祖以為古所未有,賜以幣帛。丞相伯顏南征,以甲冑不足,詔諸路集匠民分製。拱董順天、河間甲匠,先期畢工,且象虎豹異獸之形,各殊其制,皆稱旨。

十五年,授保定路治中。適歲饑,議開倉賑民,或曰:「宜請于朝。」拱曰:「救荒事不可緩也,若得請而後發粟以賑之,則民餒死矣。苟見罪,吾自任之。」遂發粟四千五百石以賑饑民。高陽土豪據沙河橋取行者錢,人以為病,拱執而罪之。二十二年,除武備少卿,遷大都路軍器人匠總管,陞工部侍郎。

成宗即位,典朝會供給,賜銀百兩、織紋段五十匹、帛二十五匹、鈔萬貫。元貞二年,授大同路總管,兼府尹。大德五年,遷兩浙都轉運使。鹽課舊二十五萬引,歲不能足,拱至增五萬引,遂為定額。九年,改益都路總管,兼府尹,仍出內府弓矢寶刀賜之。卒於官。贈大司農、神川郡公,諡文莊。

(阿老瓦丁)[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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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老瓦丁,回回氏,西域木發里人也。至元八年,世祖遣使徵砲匠于宗王阿不哥,王以阿老瓦丁、亦思馬因應詔,二人舉家馳驛至京師,給以官舍,首造大砲竪干五門前,帝命試之,各賜衣段。十一年,國兵渡江,平章阿里海牙遣使求砲手匠,命阿老瓦丁往,破潭州、靜江等郡,悉賴其力。十五年,授宣武將軍、管軍總管。十七年,陛見,賜鈔五千貫。十八年,命屯田於南京。二十二年,樞密院奉旨,改元帥府為回回砲手軍匠上萬戶府,以阿老瓦丁為副萬戶。大德四年告老。子富謀只,襲副萬戶。皇慶元年卒,子馬哈馬沙襲。

亦思馬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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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思馬因,回回氏,西域旭烈人也。善造砲,至元八年與阿老瓦丁至京師。十年,從國兵攻襄陽未下,亦思馬因相地勢,置砲于城東南隅,重一百五十斤,機發,聲震天地,所擊無不摧陷,入地七尺。宋安撫呂文煥懼,以城降。既而以功賜銀二百五十兩,命為回回砲手總管,佩虎符。十一年,以疾卒。子布伯襲職。

時國兵渡江,宋兵陳于南岸,擁舟師迎戰,布伯於北岸竪砲以擊之,舟悉沉沒。後每戰用之,皆有功。十八年,佩三珠虎符,加鎮國上將軍、回回砲手都元帥。明年,改軍匠萬戶府萬戶。遷刑部尚書,以弟亦不剌金為萬戶,佩元降虎符,官廣威將軍。布伯俄進通奉大夫、浙東道宣慰使,賜鈔二萬五千貫,俾養老焉。

子哈散,廕授昭信校尉、高郵府同知。致和元年八月,樞密院檄亦不剌金所部軍匠至京師,賜鈔二千五百貫、金綺四端,與馬哈馬沙造砲。天曆二年,以疾卒。子亞古襲。

阿尼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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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尼哥,尼波羅國人也,其國人稱之曰八魯布。幼敏悟異凡兒,稍長,誦習佛書,期年能曉其義。同學有為繪畫粧塑業者,讀尺寸經,阿尼哥一聞,即能記。長善畫塑,及鑄金為像。

中統元年,命帝師八合斯巴建黃金塔于吐蕃,尼波羅國選匠百人往成之,得八十人,求部送之人未得。阿尼哥年十七,請行,眾以其幼,難之。對曰:「年幼心不幼也。」乃遣之。帝師一見奇之,命監其役。明年,塔成,請歸,帝師勉以入朝,乃祝髮受具為弟子,從帝師入見。帝視之久,問曰:「汝來大國,得無懼乎?」對曰:「聖人子育萬方,子至父前,何懼之有?」又問:「汝來何為?」對曰:「臣家西域,奉命造塔吐蕃,二載而成。見彼土兵難,民不堪命,願陛下安輯之,不遠萬里,為生靈而來耳。」又問:「汝何所能?」對曰:「臣以心為師,頗知畫塑鑄金之藝。」帝命取明堂針灸銅像示之曰:「此(安)〔宣〕撫王([左礻右戢])〔檝〕使宋時所進,[8]歲久闕壞,無能修完之者,汝能新之乎?」對曰:「臣雖未嘗為此,請試之。」至元二年,新像成,關鬲脈絡皆備,金工歎其天巧,莫不愧服。凡南京寺觀之像,多出其手。為七寶鑌鐵法輪,車駕行幸,用以前導。原廟列聖御容,織錦為之,圖畫弗及也。

至元十年,始授人匠總管,銀章虎符。十五年,有詔返初服,授光祿大夫、大司徒,領將作院事,寵遇賞賜,無與為比。卒。贈太師、開府儀同三司、涼國公、上柱國,諡敏慧。

子六人,曰阿僧哥,大司徒;阿述臘,諸色人匠總管府達魯花赤。

有劉元者,嘗從阿尼哥學西天梵相,亦稱絕藝。元字秉元,薊之寶坻人。始為黃冠,師事青州把道錄,傳其藝非一。至元中,凡兩都名剎,塑土、範金、摶換為佛像,出元手者,神思妙合,天下稱之。其上都三皇尤古粹,識者以為造意得三聖人之微者。由是兩賜宮女為妻,命以官長其屬,行幸必從。

仁宗嘗敕元非有旨不許為人造他神像。後大都南城作東嶽廟,元為造仁聖帝像,巍巍然有帝王之度,其侍臣像,乃若憂深思遠者。始元欲作侍臣像,久之未措手,適閱祕書圖畫,見唐魏徵像,矍然曰:「得之矣!非若此,莫稱為相臣者。」遽走廟中為之,即日成,士大夫觀者,咸歎異焉。其所為西番佛像多祕,人罕得見者。

元官為昭文館大學士、正奉大夫、祕書卿,以壽終。摶換者,漫帛土偶上而髹之,已而去其土,髹帛儼然成像云。

校勘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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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子泰 松雪齋集卷九靳德進墓志銘作「子一人,道泰」,疑此處脫「道」字。
  2. 與(腎)〔翳〕色各異 據遺山集卷三七傷寒會要引改。
  3. 脈(之)〔至〕而從 據遺山集卷三七傷寒會要引改。按前文有「今脈八九至,是熱極也」。
  4. 太祖親射之 靜修集卷一六孫公亮先塋碑作「太宗親射之」。此處「太祖」當係「太宗」之誤。
  5. 太(祖)〔宗〕 據靜修集卷一六孫公亮先塋碑改。按此時元太祖已死。
  6. 子拱 按靜修集一六孫公亮先塋碑、秋澗集卷五八孫公亮神道碑,孫拱為孫威之孫,孫公亮之子。此作孫威子,誤,當係因碑立傳略去公亮事,逕抄先塋碑文「子拱」所致。「子」當作「孫」。
  7. (阿老瓦丁) 從道光本刪。
  8. (安)〔宣〕撫王([左礻右戢])〔檝〕 「安撫」,本書卷一五三王檝傳、卷八一選舉志及秋澗集卷四四國朝奉使、元文類卷四八楊奐祭國信使王宣撫文俱作「宣撫」,據改。又「[左礻右戢]」字誤,據本書卷一五三王檝傳改。類編已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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