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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始說先天道德經註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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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始說先天道德經註解
作者:李嘉謀
本作品收錄於《正统道藏

元始說先天道德經註解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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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經故宋息齋先生李君嘉謀隨章為之解,板行西蜀,蓋有年數。至寶祐間,天飴子謝公圖南為序而傳,則蜀本已不存矣。初,公宦游嶺表,即蒐訪是經,乃得於方外一蜀士之手,猶獲至寶。比來西浙,袖以見觀文殿大學士可齋李公曾伯,即慨然為授之,嘉興道士李君可久募工鋟梓以傳。又得所謂八威龍文,亦出先天向異人所授者,併刻之,以為世之全書。時觀文公提舉洞霄宮,亦為序。大抵率循謝公所序,指為《道經》之敷落五篇,謂其成文,敷布於碧落之中,非人所能為者,然二公當時惜皆承訛而踵誤耳。今按元始安鎮敷落五篇,真符與文,皆若吾徒相傳所為,符篆繇隨炁以結成者,一為明炁,二為太丹,三為黃真,四為素威,五為玄精。如是而已。此元始所說妙元神真道五篇,篇各有章,章章為言,合為五千,與吾《老子道德》五千並傳于世。殊於敷落,無所涉也。昊郡癸復道人雷所張善淵因獲其本,謹復募緣鋟梓以傳,輒贅辭經題之次者,惟以喻開卷之未喻者,知非為敷落篇云。

元始說先天道德經註解卷之一

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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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千言

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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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百二十言

真妙妙也,真元元也,真神神也,真真真也,真道道也。道與德,德與物,萬物得矣。

此五名非一非五,真者元始不雜,不假外物,唯吾一真,在妙為真妙,在元為真元,在神為真神,在真為真真,在道為真道。然此五者,欲求其名,有不可得。譬如眼根不自見眼,故曰:真妙妙也,真元元也,真神神也,真真真也,真道道也。故真妙不知其妙,真元不知真元,真神不知其神,真真不知其真,真道不知其道。使其自知,則不一矣。道不一,散而為德。萬物各得一,德以生。故曰:萬物得矣。

物得道生,道失物死,得失相生,道同出入。

萬物莫不稟道之一以生,及其所稟者,離則死。雖名為生,乃稟道之散至,所謂道則未嘗生,未嘗死也。由物不能得道之全,故為生死所囿。然依道不滅,故生生死死,得失相生,與道同為出入。

道不可同德。德不可同,失不可同。故其得有得,謂之同。有得有失。

道者本性不雜,譬如虛空不和諸物。故曰:道不可同德者。有柔有剛,有仁有義,事異名殊,譬如萬物,各自有體。故日:德不可同。所受虛假,暫受還失,譬如旅亭,暫止便去。故曰:失不可同。所謂同者,我既得此,彼亦得此,各得其得,然後為同。同雖近道,然以得求道,可以得則可以失,有得有失,去道愈遠。

失德歸道,道歛致一。一致入真,體真應變。真入至神,神至神,神入元,元至元,元入妙。湛兮似或存、非象非聲,獨立於元始,元始之妙。

德者性之散涉於事而不固,故德有失而道無失。若失德即歸道,無別有道。道在生死得失之間,未嘗不一,若逐生死之變,順得失之名,則散而為德。若知出於道,歛致歸一,即德即道,道與德一。一致入真,體真應變。萬變不失吾真,是之謂神。神之致謂之元,元之至謂之妙。入元入妙,其實無得,復歸本然。非象非聲,湛兮似或存,獨立於元始元妙者,本有之性,非從外得。

元始以真妙觀,元始以真妙聽。妙觀見非象之象,妙聽聞無聲之聲。大象無形,無逃吾妙觀。太音希聲,無逃吾妙聽。吾以妙為無極無上。

妙觀無色,妙聽無聲,色聲外塵,不能隔越。六受用根,圓融涉入,故見無象之象,而非目聞,無聲之聲,而非耳塵,銷覺圓,妙觀出於天地之外,妙聽出於音聲之表,故無所不見,無所不聞,是謂無極無上。

吾故無極無上真妙。真妙真元,真元不可元。真妙真神,真神不可神。真妙真真,真真不可真。真妙真道,真道不可道。真妙極矣。

此言體妙者,與元真神道者不同,既得真妙,則元為妙元真元不可元,神為妙神真神不可神,真為妙真真真不可真,道為妙道真道不可道。由元始而下,雖共此五名,而所得妙力,各有差殊,唯以妙極為至。故曰:真妙極矣。

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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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四十六言

真妙太上,太上真妙。

道極不可名,寄之曰真妙。尊極不可名,寄之曰太上。妙極而上,故曰真妙。太上上極而妙,故曰太上真妙。

妙生元,元生神,神生真,真生道,道生德,德生徼,徼生妙,妙生無,無生有,有則有,無則無,有無相生,陰陽相推,太化變易。

妙之降曰元,元之降曰神,神之降曰真,真之降曰道,道之降曰德,德之降曰徼。徼者小道也。眾人自道降為德,德降為徼,徼入於有,一入於有,與道益離。真人自徼返入於妙, 自妙入無,自無出有,欲建立則以無為有,欲寂靜則以有為無。欲有則生,天地不為多,欲無則返,太虛不為少。以有以無,出陽入陰,相生相推,如太化之變易。

妙無體也。有有無無,無無有有,吾居徼妙之常。

真人以妙無為體,以妙有為用。湛然常住,無之體也。應變不窮,有之用也。有有之用生於無無之體,無無之體出為有有之用。以有為徼,以無為妙,故曰吾居徼妙之常。老子曰:常無欲以觀其妙,常有欲以觀其徼。此兩者同。出而異名,同謂之玄。世人體無則不能有,體有則不能無,觀妙則不能徼,觀徼則不能妙,是皆囿於形器,不能出入於有無之間。真人以妙無為體,出而有,雖小道不為,不足入而無,雖體妙不為有餘,蓋以有無徼妙為常。如此則徼即妙,妙即徼,有即無,無即有。故曰:出而異名,同謂之玄。

徼妙之常曰道。道之常曰真。真之常曰神。神之常曰元。元之常曰妙。妙之常曰吾。居無極矣。

元妙之妙,不變不異,故曰常。徼者有也,妙者無也,有亦無,無亦有,乃為徼妙之常。徼妙之常,然後為道。道之常曰真。真之常曰神。神之常曰元。元之常曰妙。妙之常曰吾。所以自居常者,無始無終之謂也。

不可視,不可聽,不可搏,不可有,不可無,不可元,不可神,不可真,不可道,入乎無上,同乎無極,是為真妙矣。

世人以物求道者,欲其可視、可聽、可搏、可有、可無。以理求道者,欲其可元、可神、可真、可道。使道而可以視、聽、有、無求之,則道為物矣。使道而可以元、真、神、道名之,則道為理矣。真人外不役物,內不著理,故非視而見,非聽而聞,非搏而堅,非有而在,非無而居,非元而元,非神而神,非真而真,非道而道,入乎無上,同乎無極,皆不可名,故曰真妙。

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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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六言

真妙非聲非象,實非聲象,其上不皦,其下不昧。

妙非形色聲聽,由人不能,於元始之初,體元入妙,吸集塵象,收攬成根。耳目鼻舌,及與身意分一精明,內意紛紜,外根互運,堅溫暖動驅役,四大六根。四大更接,外塵轉迷,本始若能,了形相空,格去外塵,使色香味觸各不綠根。見色如與盲等,嗅香如與風等,嘗味如與蠟等,見觸如與空等,外塵既銷,則六受用根,頓然清淨,淨極妙敷,非象非聲,見聞覺知出於根外,故極其上至大而不皦,極其下至微而不昧。

恍兮惚兮,杳杳冥冥,真妙妙真,視不見,聽不聞。

物物自有元始,不可見,不可聞。恍惚杳冥,而非無也。故佛書云:若以色見我,以音聲求我,是人行邪道,不能見如來。道書云:視不可見,聽不可聞,離種種邊,名為妙道。所謂道者,若從外入,即物非道。人所以不能知道者,蓋貪色逐聲,為物所轉使。吾元始之妙,所謂不可見,不可聞者,迷為可見,可聞,轉離本始。楞嚴佛問阿難言:今汝細觀,從日月宮至七金山,雲騰鳥飛,風動塵起,遠近諸物,雖復差殊,同汝見精,清淨所矚。若見是物,汝亦可見吾之見。若以同見,名為見吾,則吾不見。時何不見,吾不見之。處若不見,吾不見之。地則自然非物,云何非汝。若汝見時,是汝非我,見性周遍,非汝而誰。由是觀之,入之見色,唯我獨知彼。彼自知各見其獨,無同見者,如是則我之所見,彼不能見。我之所聞,彼不能聞。若以同聞,名為我聞,則我不聞。時彼應合,知彼既不知,則彼之所聞,非我聞也。味觸覺知義亦如是。莊周所謂見獨者其亦是歟。

元始於太妙,寂兮寥兮,繩繩兮,湛然不可名。

凡可以名,皆屬名數,是二非一。唯不可名,然後為道。且道之近體,莫過於無,莫過於空,然無即與有對,空即與實對,皆墮名數,是二非一。唯不可名,然後為一。所謂一者,是無非無,是有非有,是空非空,是實非實,以至離無,離有,離空,離實,即無,即有,即空,即實,是離,非離,是即,非即,及其至也。即離俱非,名不可得,方為妙道。寂寥者,無也。繩繩者,永也。既無矣,繩繩然而不可無,雖不可無,然寂寥兮不可有,是謂無名。

元妙,神妙,真妙,道妙,天地虛妙,陰陽同妙,日月合妙,五行含妙,八卦雜妙,萬物盡妙。

物非道不成,真非道不立。故元得妙而元,神得妙風神,真得妙而真,道得妙而道。此所謂真非道不立。天地得妙而成,陰陽得妙而分,日月得妙而明,五行得妙而相剋相生,八卦得妙而相推相盪,萬物雜妙而以死以生,故曰物非道不成。

至虛至靜,吾曰虛靜。妙始非妙,不可得矣。妙體吾元始。

至虛極守靜。萬虛之極,於有無不虛。靜之極,於動無不靜。若吾曰虛靜,即有虛靜之心。通有則不得虛,遇動即不得靜。妙始非妙,妙不可得,惟體吾元始。知有無不虛,知動無不靜,是謂元始之道。

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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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四言

孰以元元,孰以神神,孰以真真,孰以道道,孰以名名。吾強曰:妙入吾妙矣。

知元守元,元始不元。知神守神,神始不神。知真守真,真始不真。知道守道,道始不道。知知守知,即為住著。知知無知,然後六通。四闢在元,非元在神,非神在真,非真在道。非道有名,非名強名,曰:妙若徼若,妙入吾妙矣。

然後合為元,散為神,致一為真,萬變為道。升清降濁,布列精魂,變化之道,窮象極形,復歸乎妙。

元始以妙為體,故元乃妙之合,神乃妙之散,真乃妙之一,道乃妙之變。下至於分陰分陽,降濁升清,布列精魂,萬物以成,皆由妙出。始出於妙,極其變化,草木昆蟲,水火土木,窮象極形,皆吾妙也。物自順以生,道自返而成。人能自象形而返之,皆能至妙。

第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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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八言

吾始乎妙,萬靈不神,萬法不名,萬境不生。非不神,妙靈無照。非不名,妙法無因。非不生,妙境無緣。妙妙無對,是謂獨立。

妙神無靈何以故,神無方故。妙法無名何以故,法無法故。妙境無有何以故,無所緣故。元始之妙,湛寂自照,無照照者,無法無名,離諸起滅,因相不生,因既不生,緣無所偶,故諸塵象無得而成,純以妙明,妙妙無對,是謂獨立。

不子不孫,同乎無獨。出入綿綿,同乎無門。萬物歸元,不見其元宰。

非子非孫,其傳無盡,故無獨。出入綿綿,不知其際,故無門。雖主萬物,萬物歸焉,而莫見其所以主之者。

吾始於妙,寂兮,寥兮,繩繩兮,湛然兮,廓然兮,吾不知其生。故曰:長生之道。

有生則有滅,唯無生然後為長生。元始之妙,非由生而生,故吾不知其生。但見寂寥兮,其靜也。繩繩兮,其長也。湛然兮,其存也。廓然兮,其廣也。故命之曰:長生之道。

第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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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六十言

自然非妙,妙非自然,吾元始於妙。其上不皦,恍兮惚,其下不昧,惚兮恍,恍惚混蒙,上下同妙,妙恍妙惚,非象非物。

自然者可以名道,而道非自然,何以故。自然有定體,而道無定體,若以道為自然,則道不當降而生物。以物為自然,則物不當變而成道。故曰:自然非妙,妙非自然。元始之妙,居於有無之間。恍者明也有也,惚者滅也無也。至妙之極其大不見其皦,既出而有,又寂而無,故曰恍兮惚。極其小不見其昧,既居其無,又出而有,故曰惚兮恍。恍惚混蒙,出入於有無之間,與上下皆同於妙,故曰妙恍妙惚,非象非物。

吾始元元,妙惚妙恍,非物非象。吾始神神,杳杳冥冥,非妙非形。吾始真真,冥冥杳杳,非形非妙。吾始道道,精中有真,自然之道。

元、神、真三者,是妙之分,未盡妙體,然皆非物非象,在恍惚杳冥之間。至於道則始有精,始有真,非杳非冥,非恍非惚,然猶未離自然也。自道而降,精散而為形,真降而為物,物生而道之自然又喪矣。

道法自然,自然真道,真者自然之號,五口不知其自然。

自然為真,真者自然之道。故曰道法自然。所謂道之自然,與物之自然,名同義異。世所謂自然者,乃不變之稱,方其迷亂無智,執物之有,以為自然,未能甄明自然本體,則其自然深可障道,聖人闢之。此首章所以言自然非妙,妙非自然,蓋此意也。所謂道之自然,道降而為物,其自不變此道之自然者也。世所謂自然,皆物之自,如鵠白烏玄世,既無知以玄白為烏鵠之自,不知鵠之所以白,烏之所以玄。又有使之然者,亦非自也。由世以非自為自,非然為然,故聖人諱之。雖然聖人達道之權,知自然性,至於論道,尚謂吾不知其自然,蓋謂有知之之心,則是使之自然,非自然矣。而況欲以世之情解妄想卜度者哉。

真法神,神法元、元法妙。妙無法,故妙為萬法之宗。無法法,無元元,無神神,無真真,無道道,無無無,無有有。吾之至妙,入元始之妙。

苟有所法,則有所未至,故真不免法神,神不免法元,元不免法妙。至妙而後無法。惟其無法,故為萬物之宗。如是則無法,無元,無神,無真,無道,無無,無有。惟體妙者能之,故《釋氏傳》法句曰:法本法無法,無法法亦法,今付無法時,法法何曾法。

第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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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二十言

至妙無間,無始,無極,無盡,無際,無央。無間無無間,無始無無始,無極無無極,無盡無無盡,無際無無際,無央無無央。

無間不見,其斷也。無始不見,其先也。無極不見,其上也。無盡不見,其終也。無際不見,其邊也。無央不見,其廣也。雖無間斷續,不足以名道,故亦無無間。雖無始先後,不足以名道,故亦無無始。雖無極上下,不足以名道,故亦無無極。雖無盡始終,不足以名道,故亦無無盡。雖無際邊中,不足以名道,故亦無無際。雖無央廣狹,不足以名道,故亦無無央。殫世之言語,不足以名道,故大道無名。

吾始無央,有無一體。吾始無際,混合太微。天地六合,巨細一妙。妙游巨細,孰觀其體。

所謂無央者,不獨空空無際也,必有無同體,虛實共貫,然後為無央。所謂無際者,不獨極其廣大也,必混合太微,巨細如一,然後為無際。如是則大而天地,廣而六合,巨而虛空,細而微塵,皆為一妙。故妙游出入天地,偃息微塵,周行虛空,舉持六合,孰知其體,孰窮其妙。

吾曰無形,無聲,無名。吾始妙,中妙,三無之妙。吾元始至道,是謂極樂。妙游含容之器,與天地萬物為終,然極而不盡。

以不形形故無形,以不聲聲故無聲,以不名名故無名。妙無次第而入,妙有次第,故有始妙,有中妙,妙之極為三無之妙。是為元始至道極樂。妙游無所不包,無所不含,與天地萬物為終。而妙無終,故曰極而不盡。

第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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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四言

妙與天地萬物為終,盡吾無終。妙與天地萬物為元,始吾無始。德遊其中,天地萬物不可觀焉。德遊至妙,與物還矣。

妙與物為終,而妙無終。妙與物為始,而妙無始。妙遊於物中,物不得而知焉。故曰:德遊者以物而言也。真人體妙而遊於物,則為妙遊。物得妙而妙在物中,為德遊。物有壤而妙無壤,故曰與物還矣。

第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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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二言

妙遊無礙,元遊無知,神遊無方,真遊無變,道遊無體,德遊無名,物遊無間。是謂與物同遊,出生入死之道盡矣。

妙、元、神、真、道,此五者,道之名。而有遊於此五者,方名為道。道者,吾之本真,謂之元始之始。遊於妙為無礙,遊於元為無知,遊於神為無方,遊於真為無變,遊於道為無體。又降而遊於德,不可以德名。細而遊於物,不可以物間。精而與妙同遊,不可得而見。粗而與物同遊,不可得而隱。此至人所以出生入死,而以生死為旦暮之常者此也。

元始說先天道德經註解卷之二

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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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千言

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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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五十九言

妙元元妙,神元元神,真元元真,道元元道,德元元德,元德復妙,與物返矣。

妙、元、神、真、道五者,各有淺深,乃學道者之分量。此元之妙,非妙之妙。此元之神,非妙之神。此元之真,非妙之真。此元之道,非妙之道。此元之德,非妙之德。眾人自德散而為物,真人自德返而歸妙,道與物返,物與道返,故曰順之則為人,逆之則為道。

元非元,妙形之先。形非形,混然而成。妙元惚恍,忽然有象。妙元恍惚,忽然有物。物象杳冥,忽然有精。精元含神,忽然有真。非色之色,素樸含明,無狀之狀,無象之象。

元之所以為元者,非元也,乃妙形之始。形之所以為形者,非形也,乃混然而成。道自妙降而為元,始有恍惚之狀,故曰妙元惚恍,忽然有象。妙元恍惚,忽然有物。物象出於杳冥之間,而有至精者存焉。精全為神,神一為真,會真集神,為元之體。故其體有明有色,有象有狀,此色與明,狀與象,具於吾之本始無作之者。由有微心,吸撮塵象,塵集成根,遂喪本象,及與本明,至人迥脫根境,復還元明。故見非色之色,素朴含明,無狀之狀,無象之象。

元之大象,寥廓幽光。元和之鳴,元元獨聞。元象之形,元元獨見。

元之象,非物之象,寥廓幽光,物不可得而窺,故元和之鳴,唯元獨聞。元象之形,唯元獨見。

元元之元,真祖真母。帝先道始,象之元紀。吾始元元,元於元紀,復歸吾始,吾不見吾。始孰云吾元始,是謂始終,元紀之元。

妙不可見,至於元始有可見之漸,故以元之元為真祖真母。帝先道始,有象之初,紀道至是,始露一髮矣。故吾始於元,漸有可紀之狀。雖漸可紀,復歸於始。吾且不知吾之始,而況於他哉。是謂始終元紀之元。言始終者,道在元方,有始之名。物終則窮。元紀之元,始於元,終於元,元元不窮。無始無終是始終,元紀之元。

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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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十四言

元元胎光,九元之始,八卦之先,胎光始元,明明赫赫,恍恍惚惚,元元始光,妙生真有。

至人自妙出元,漸露光景。人之三魂,一為胎光,故元元為胎光。凡數自一至九而止,若十則復為一。故大數止於九,九數皆起於元,故曰九元。九元之始,則一也。八卦之先,則乾坤為陰陽之祖,在易為太極,在乾亦為元,在人為胎光。胎光始元,明明赫赫,恍恍惚惚,皆元之始光之謂也。物自始光,即喪道本,故《佛書》謂之元明,故曰元明。照生所,所立照,性亡若至人,則始於妙無,出為妙有,蓋自妙而降,則粗道自元,而妙則神,此其所以不同。故曰妙生真有。

元顯元藏,黍珠中大象。元起元沒,黍珠中巨物。元以大象,含萬象。元以巨物,吞萬物。

物至於有形,則不能以大入細,以細藏大。元本於性而未入於形,故可以顯,可以隱,如人之夢魂遊形中,而大地山河,無不有也。人物徒役,無不彰也。故若以形會,則兩黍不能以相容。若以性會,則黍珠中大象,不足以為怪矣。蓋由大象非象,故含萬象。巨物非物,故含萬物。聖人既論此理,又時顯其跡,以覺方來。欲以破形相之粗而昧者,但以神變目之甚者,又疑為詭幻。此釋氏所以薄世論而不近,良以此歟。

象中象,元非元,物中物,一非一。

象中象是元非元,物中物是一非一。何以故。元之妙能,使未至於元者,隨元而化。一之妙能,使未至於一者,同一而處。此聖人既以成己,又以成物也。大象藏於黍珠之中,大象未必盡元也。彼雖未至於元,然以吾之元,而加彼之元,則彼亦以元化。如李廣之射虎,不知其為石,周處之斬蛟,不知其為水。彼以一至之心,而石與水尚從而化,況吾之妙元而不可以化物哉。故曰:元非元,一非一。

元象之元,含光自然,元元胎光,吾所謂象。

元元之始,含光自然。釋氏謂之覺明,道家謂之胎光。釋氏覺明謂之所,道家胎光謂之象。性覺必明,明則亡所。胎元必光,光為妙象。妄為明覺所立,覺亡象而成形。胎光光廢佛,以覺明明而無所道,以胎光光而象妙。妙象之象,覺明之明,是為道本。

物之真元,元母之先,道生道生,吾不能自生,吾元元之母。

物之真元,非元也。唯本妙而後生元,故曰元母之先。元母者,謂妙也。及妙生元,元又降而生道。申言道生者,言元生真,真生神,及神而後生道。雖至於道,愈降而生物。若原其生,則不然,竟非其自。若推其自,必元元之母,妙之本始,然後能生物。所謂妙者,乃本始如如不可得而生死者也。

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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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言

胎光元元,元元胎光,吾始元元,神視不見,神聽不聞,神神不遇,神不可得。故曰:不同,神而後知始。

胎光之始,莫見其眹,莫聞其音,各各自知,無相見者,故曰神神不遇。是謂不同此之不同,物物如是。然物不能為主宰者,以其神不全,而又為物轉也。方是之時,雖未有聲色臭味之交,而六種識心已具於胎光元元之內。至人以神為主,故六種識心不隨根塵,俱以神化,為一精明。眾人神鑑不全,六種識心重者先受,既傳一根,同根同染,轉入生死,胎光益微。故曰:神而後知始。

吾始於元元,無方妙天,吸光化妙。元元吾始,妙母開戶,乘光繼元。用在恍惚,道在綿綿。

孟子曰:盡其心者知其性,知其性則知天。從孟子之說,是心之外有性,性之上有天。《易》曰:窮理盡性,以至於命。從《易》之說,是理之外有性,性之上有命。孟子所謂天,即《易》之所謂命也。古之達者,或以為見獨,或以為無何有之鄉,極世之語言,不過如此。然所謂天果何方,所謂命者果何物耶。至此《經》又謂之無方妙天,方胎光在元元之中,炳然獨耀。吾不知其處,亦不知其際,非無方妙天,而何根塵銷落,吸光化妙,神用不測。眾妙所出,故謂之妙母開戶,乘光繼元。萬神自生,用在恍惚而不可執也。道在綿綿而不可絕也。非天下之至神,其孰能與於此哉。

無取無捨,無為自然,吾不知其自然。元始元生,混然而成,妙極元得,元始自然。

元元之中,吸光化妙,混生萬神,恍惚乘光,妙有開敷,亦不捨無而取有,亦不拾有而取無,悉皆無為自然之用。亦不知其自,亦不知其然,混然而元成,妙極而元得。故曰:元始自然之道,如是則妙,亦元元亦妙。

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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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二十六言

清濁交混,陰陽一元。非清而清,元清生濁。非濁而濁,元濁生清。非陰元陰,非陽元陽,元道斯在,陰陽同生,清濁孰能名。元清元濁,陰陽亦然。

元者,清濁始交,而未分陰陽,同為一元。《易》曰:一陰一陽之謂道。一陰一陽者,陰陽未分之謂也。自陰陽未分,而繼之以善。自善而後,繼之以性。性立而後物成,世未有性未成而善先成者。故《易》所謂道所謂善,皆物之先,非善惡之謂也。方其清濁交混,陰陽同元,則非清非濁,非陰非陽,相交以性,而不交以形,故元清含濁,元濁含清,元陽含陰,元陰含陽,猶水火之不相射,清濁同源,陰陽同生,孰能名之哉。

妙象元象,妙聲元聲,聲象不可得萬物之根,萬物之靈。吾所謂一而非一,一而未彰。吾所謂元而未元,元而未常。

妙象妙聲,唯獨聽者可得而聞,獨見者可得而視。其聲其象非象,人所可得見,所可得聞。故為萬物之根,萬物之靈,方其為元也。謂之數之始,一之祖。然其實未彰,一猶未見。謂之形之始,常之祖。然其形未見,常猶未常。聖人體之,謂之無名。

元一含妙,妙元流光。流光含氣,元妙之常。吾曰元常之道,道法元常。

氣、形、數,三者之在妙有。非有非無,流光為氣,氣結為形,形見為數。古之至人,體於妙無,出為妙有。曷嘗無是三者,然亦竟非有也。蓋流光之氣,非陰陽所感。妙氣之形,非假合所造。形見之數,非一二可求。故入而為太虛,出而為妙有,分形散氣形千萬,不為有餘。歛景吸光形閉藏,不為不足。是謂元妙之常,道法元常,故不可致詰。

第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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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六十六言

陰陽之妙,清濁之杳,杳妙相因而元生。

陰陽同源之謂妙。清濁相容之謂杳。陰陽以氣相同,清濁以形相混,妙氣同為無氣,妙形同為無形。故曰杳妙相因。

元含萬象,萬象含元。萬象生元元,元元生萬象。

元含萬象,而非形也。萬象生於元,而非物也。古之至人,反身而誠,則萬物皆備於我。致中和則位天地、育萬物,皆在吾中和之中。釋氏謂意生身者,身隨意生,非造所造。即道家靈光八耀,混生萬神,而如意所生,迅疾無礙,乃至種類俱生,無所不有,不可計數。此之謂元元生萬象。

神不知神,真不知真,道不知道。吾元始於虛無,道隱無名,真隱無形,神隱無靈。吾神爽靈,吾真幽精。神隱無靈,無靈至神。真隱無形,無形至真。道隱無名,無名至道。三無合元。

元之妙,神隱於無靈,真隱於無形,道隱於無名,故無靈為真神,無形於真真,無名為真道。故曰三無即為元。敷落五篇,非聖人強為之次也。妙者,在道為聖之極,在人為魂之始。非象非物,不死不生,吾之本始,所謂妙也。元為妙之次,在人為胎光。神為元之次,在人為爽靈。真為神之次,在人為幽精。自是以下,則為道。自道以降,性成而形具,故人之三魂,一曰胎光,二曰爽靈,三曰幽精者,義取諸此。《易》曰:精氣為物,遊魂為變。精氣為物,則質具而體成。有成則有壞,物不足以為固,惟魂遊於物,物壞而魂不亡。故《易》謂之變。古之聖人深切著明,所以示人者如此。故妙在魂上,而道在魂下。妙為魂之先,道為魂之降。自道而降,聖人不居。自道而上,眾人不處。眾人所以生生死死,死死生生者,由道降為魄,魄盛而魂衰也。聖人魂盛而魄亡,故與道同遊。眾人魄盛而魂亡,故與物俱壞。由是觀之,所謂三魂者,即此元神真。而七魄者,喜怒哀懼愛惡欲也。全魂即為仙,全魄則為鬼。魂與魄兩立,則為人。此理之自然,聖人復起不易吾言矣。雖然聖人為魂,眾人為魄,此自其既成而言之,若元始之初,魂魄未分,清濁且未之判,則孰為魂,孰為魄哉。及其既分,全則為魂,散則為魄,㳂而上則為魂,流而下則為魄,正則為魂,邪則為魄,真則為魂,偽則為魄,其本同,其末異,故魄亦魂也,魂亦魄也。魄消則為魂,魂消則為魄。佛氏所謂無明即佛性者,此之謂歟。

吾元始之元道,周旋不可妙,妙不可得。自然元妙,上下往來,周旋自然,吾始於元元之元。吾不知其自然元道元德,孰能體吾元道元德,復歸吾元始,是謂還元返本之道盡矣。

聖人體元始之道,以周旋於物,妙藏於形跡之間,和其光,同其塵,不可以妙非,不可以妙謂,在其形跡之間,而形跡亦妙,故妙不可得。上下往來,周旋世故,自然元妙,而不見其徼。蓋吾本始於元之元體,吾自然以應於物,而吾亦不知其自然。如是則不獨元道化妙,而元德亦化妙。巨細心跡,無不妙者,孰能知之哉。由吾雖體道德而出世,復返道德於元始,是謂還元返本之道盡矣。

第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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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四十八言

元生神,神生元。

元之降為神,神之合為元。神以元而靈,元以神而顯。故上下相生。

吾元自粹,元一旋生,元色未闢,恍惚杳冥。蒼素彤黅舍四象,四象含光。

蒼素彤黅,為四象不言玄者。玄為色之母,無色為玄。元色未闢,其光玄玄。元一者,玄之謂也。由有元一旋生五元,故天一為水。天生水中,水浮天而載地。元之未闢,自然太玄之中,有蒼素彤黅之光,合為四象五元,恍惚杳冥。

吾元始之妙,用一元,非一元,一元之妙。妙生元,元生妙。

妙為元之祖,元為妙之用。自妙入元,故稱一元。一元之用,元妙交相生,不知妙之為元,元之為妙。

蒼素隱顯,左右相元。元光恍惚,元出元入,出入無門,吾不知其元。元彤上下,不皦不昧,上下一元,元法自然。

蒼,東方木色之氣。素,西方金色之氣。木左金右,故曰左右相元。彤,南方火色之氣。元,北方玄色之氣。火上水下,故曰元彤上下。元光恍惚,東西蒼素,有出有入,而不見其門。南北玄彤,有上有下,而不顯其晦。有出入而不見其出入,有顯晦而不見其顯晦,故神用無門,道法自然。

無為自然,自然無為,道在恍惚之先,元元無為之先,孰能體吾無為自然。元因無為,無為因元,因元生自然,吾不知其然。吾元始無為之天。

無為之天,有蒼而非木,有素而非金,有彤而非火,有玄而非水,有黅而非土。有左有右,而非左非右。有上有下,而非上非下。有出有入,而非出非入。有顯有晦,而非顯非晦。有色非色,有象非象,自然非自然,無為非無為,故曰:孰能體吾無為自然。又曰:元生自然,吾不知其然。是之謂無為之天。

第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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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言

有無上下,左右內外,恍惚杳冥,妙妙中間,元在其中。

物必有有無之數,上下之位,左右之別,內外之界。物之所不能免妙,妙之中元在其間。非有非無,非上非下,非左非右,非內非外,恍惚杳冥,未涉此八者。

第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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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五十言

元黃始妙,始妙相因。元因黃,黃因元,元始黃始,不知其以。

以道言曰元,以色言曰玄。故元亦玄也。天元地黃,皆因始妙之本。元因黃,黃因元,交相因,交相生,元始黃始,不知其以,所謂以者妙之所也。

不見之色,不聞之聲,妙之又妙,忽然而生。無象之象,無物之狀,妙之又妙,忽然而形。元元見矣。赤素變化,幽黃洞彰,元常造作,元道由生。吾不知其生,無為元黃,妙更之根。

聲色生於至妙,物象成於至妙,忽然而生,忽然而成,無使之者,故赤素變化,火金相剋而相成。幽黃洞彰,水土同處而相剋。是為元常造化。元黃之道,為萬化更變之根。

根生至妙,妙生元,元生黃,黃生元,三一之妙,自然而成。

至人根於至妙,妙生元,元生黃,黃復生元,自無入有,自有化無,妙元黃三而一,一而三。故曰三一之妙,自然而成。

元元又元,中有元黃之道。元始元元之母,元聲元象。吾元元之母,聲象得矣。吾曰此元元,吾不知其元元,道無上。

元中有色,故曰元黃。元元之母,出生色象,故色象以元為母。元元以吾為母。唯吾無母,是謂吾不知其元元。道無上。

第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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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十六言

妙隱元生,道隱妙有,有無相生,神用不窮。

妙隱而元始生,元含至妙道隱,而物始有道,妙有中。妙中之元,元非顯也。有中之道,道非隱也。故元亦妙,有亦妙,有無相生,神用不窮。

元始說先天道德經註解卷之三

神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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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千言

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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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百五十二言

元中有神,神之又神,吾不知其神。神中有元,元之又元,吾不知其元。元神和合,道法自然,吾不知其自然。

元神真道,皆從妙出。五而一,一而五,故元中有神,神中有元。方其為神也,不自知其神。方其為元也,不自知其元。元神和合,亦且不知其和合。故雖自然,亦且不知其然。

左動右應,右動左應,呼之出之,吸之入之,遠之又遠,一之又一,神用神,一用一,吾不知其用,吾曰無為。吾非無為,本不知其用。應之者靜,神之道。

道無所不在,充滿六合,包含虛空。苟執其機,則無所不應。如撫宮宮動,撫角角起,蓋有不知其然而然者,故左動則右應,右動則左應,呼而出之,還復吸之,吸而入之,還復呼之,以為近耶,遠之又遠,以為多耶,一之又一,是之謂神。雖全於神,吾且不知其用。使神用神,神神更用,則神不知神。使一用一,一一更用,則一不知一。如汞走盤中,一一自圓,無使之者,故吾曰無為。如此則雖無為非無我,我不知其用。應之者靜,是謂神之道。

妙元生神,吾不知之生。吾所謂至生。至妙生妙,妙由妙生,自生之道。吾元言於妙生不可窮,無復得其始,吾能知其已。

自妙元降而生神,吾不知神之生,蓋守妙體元神神自生。吾不知其生,是謂至生。至生者,神生於妙,生不可窮。既不可窮,則無得其始。無得其始,則不見其已。雖不見已,至妙施而寂還,歸於妙有,若已者非實已也。吾能知其已,既知其已,可復使之起矣。

左動左應,吾不在左。右動右應,吾不在右。呼之出之,吾不在外。吸之入之,吾不在內。吾始從而應之,已失吾矣。吾所應運守乎大方之本,故無方。吾所應變立乎大象之首,故無體。

左動左應而吾不在左,右動右應而吾不在右。則動非我,應亦非我。呼而出之,不知有我之出。吸而入之,不知有我之入。蓋我無所不在。《楞嚴》所謂性空真火,周遍法界,譬如手執陽燧,求火於日,一處執鏡,一處火生,遍世界執,遍世界起。人固知其有左有右,有呼有吸,而不知無所不在,殆將無應無動,無出無入,若纖毫有應之之心,則役於物之不暇,又安知吾之為吾哉。唯吾守乎大方以應運,故其運無方。吾唯立乎無象以應變,故其象無體。外無方,內無體,非天下至神,其孰能與於此哉。

吾常變化,吾不知其變化。吾始一於元中,吾方三化至真。與吾為一,一非一,吾用與不用,吾不知其動靜,神之又神。

神之生於元妙之中,如雲出山,須臾之間,變態橫生,而雲未嘗自知也。吾體於妙,一化於元,再化於神,三化於真。雖三化而未嘗不一,一亦三,三亦一,用與不用,無不皆化。故動亦神,靜亦神,神之又神。

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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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三言

妙元神一七九三,陰陽天地日月,土木火金水。一二三,一二三,一二三,神在無無之元。

妙至元涉於象,至神涉於數,故元篇言蒼素彤黅之象,神篇言一七九三之數。揆之河圖,則一為下,九為上,三為左,七為右。驗之天數,則始青得九陽為木,丹光得三陽為火,素靈得七陽為金,玄上得一陽為水,皆一七九三之數,分布於四方。在陰陽為氣數,在天地為運數,在日月為交數,在五行為用數。莊子曰:道與一為二,二與一為三,自此以往,巧曆不能知其數,夫自無適有而至於三,而況自有適有乎。若以莊子言之,則自有妙之名,而三已具,況自妙而元,自元而神,則巧曆已不能算。故自一而二,自二而三,三而又三,以至於不可勝數。唯神雖散,而千萬涉於數而非數。故曰:無無之元,謂之一且不可得,而況於三乎。

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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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二言

天地元合,陰陽元交,日月元抱,三元混無,萬象無有,是謂元根。

元根於無,天地非元不合,陰陽非元不交,日月非元不明。抱者,含元著明之謂也。

吾元始於初,為神之靈,神生虛無,虛而不屈。吾曰太元之神,初孰能虛,無以生神,初神初妙。一吾始生,妙無虛虛。

神者生於妙無元始之中,虛而不屈,動而愈出,皆其自然無作之者。故太元之神,初孰能虛,言虛非能可造也。本於至無而生,至神唯本初之神,與本初之妙,合而至用。故曰:一吾始生,神雖生矣,妙無虛虛。

元虛,太元之真虛。太一,因其初元始,太一之有無,神合於太虛。太虛,元元之神,出入於妙元。

元虛之元,為真虛。雖太一亦因之元始,太一妙有妙無,必合於元虛之虛,而後為至。故太虛為元元之神,神全則有出有入,雖有出入,其迹不膠,故曰妙元。

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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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言

天地生神,神生天地。

神者,妙萬物而為言,故虛亦有神,實亦有神。虛者神之本,實者神之舍。物之未生,神潛於虛。物之既生,神潛於有。神亦資有以生,故曰:天地生神。有亦資神以立,故曰:神生天地。

第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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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四十四言

元虛元實,神為元一。一藏元虛,神為恍惚。一神不止,恍惚不可得神。真生恍惚,混混於杳冥。吾一不見,吾神不聞,神交於元虛。

始而為虛,其漸必實。神在虛不加多,神在實不加少。故曰:神為元一。此一藏於元虛,為恍惚之妙,若神不凝,則恍惚不可得神。真始凝於太虛之中,恍恍惚惚,混混於杳冥。雖有一而物莫見,雖有神而物莫聞,然吾一未嘗不一,吾神未嘗不神。故曰:神交於元虛。神交者,《楞嚴》所謂見猶離見,見不能及者歟。

元始之至道,至道之虛神,定之初太一之始。合神合妙,太始元妙,元妙太始。吾元神之元,元不可得,神不可一。變化之道,神明之用,建基立兆,生生化妙。

至道集虛基神,定之初定極而應,則萬神自集。集不知集,以一化萬,合妙合神,此妙自然,皆吾本始。妙元之用,求神之元,元不可得。若有得有元,神亦物矣,非神也。由其無得,故神不可一。千變萬化,其用不窮。與妙有建基立兆,妙生神,神神轉相生,故曰:生生化妙。

初吾方在一變三,合之神元。元始之神,神變化妙應,妙應變化,神之自然,物不知神,自然神乎神。

妙合元,元合神,謂之一變三,合之神元。此吾元始之中神,神自變,變而應物,妙應妙變,神之自然,自然之神,神乎神。《易》曰:無思也,無為也,寂然不動,感而遂通天下之故,非天下之至神,其孰能與於此。夫內無思則心不知心,外無為則身不知身。內不見心,外不見身,則寂然不動。寂以感通,則不以心知,不以身為,無思而無不知,無為而無不為,是謂通天下之故。故者,迹也。而天下之迹,莫能逃焉。此即妙變妙應之謂也。非天下至神,其孰能與於此。

第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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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三十四言

一神妙,一神元,妙神元神,動神靜神,出神入神,有神無神,陰神陽神,見神聞神,恍神惚神,左神右神,一神萬神,神乎神,神不知乎神。

神一於妙,神一於元,元亦神,妙亦神,則動而靜,出而入,有而無,陰而陽,見而聞,恍而惚,左而右,一而萬,莫不由神之變化,神乎神,神不自知其神。

吾元始之神,神之道神,而後知神。神妙於一物,鬼神不得其神。

道以所證者之分量為差次,上可以兼下,下不得知上,唯彼生於此,然後知吾之所。故唯神而後知神,如《楞嚴》所謂色界一十八天,其間有五不還天。彼色界四禪,但有欽聞不能知見。由是言之,天人之相見者,獨欲界六天,色界四禪,十三天而已。且同為色界,而色界中五不還天,己自不能相見,而況於無色界乎。自無色界而上,釋氏不名為天。且無色界,尚猶身心滅盡定性,見前無業,果色而況其上者也。此即道家謂之無為,釋氏所謂佛也。夫神之所以妙萬物者,故能上合太始,下合群物,合太始不知太始之無,合群物不知群物之有,方出於妙而下與物合,唯神能自知,鬼神何足以知之哉。故曰:神妙於一物,鬼神不得其神。

吾元始神之天,吞赤,內黃,吸蒼,服素,收元於吾元宮太一神母。

元始之天,非期於五色,而五色自生,如眼耳鼻舌之生於形,無使知者,故收元於元宮為太一神母。元即玄,玄即虛,虛為母。於玄之中,吞赤,納黃,吸蒼,服素,是為五行之真色,亦非吾故欲吞之,納之,吸之,服之,是四者具於太一之中。機動則色應,神動則天隨,釋氏所謂性色真空,性空真色。汝以空明,則有空現,地水火風,各各發明,則各各現。若俱發明,則有俱現。所謂吞與納,吸與服,亦發明之義也。

吾元始一元,七動九鎮,神始神終,復於元元。

數始於一,成於三,中於五,變於七,究於九,故生數屬天。自一至五,得陽數三。成數屬地。自六至十,得陰數二。易三天兩地之義也。故數至五為中,中五不用,至十為極,極復歸一。去五與十,則自一至四,為物生之大數。自六至九,為成物之大數。自一生二,而有上下,上下定而中立。既有上有中有下,則為三。既有三,則有左有右有前有後,則為四。三為陽,故人天得之而堅。四為陰,故傍生得之而橫。元數之初,一為天,二為地。三天之一即天數為三,兩地之二即地數為四。天數紀之以世,地數紀之以界。故世為三,界為四。《楞嚴》三四,四三宛轉。十二,天地之大數。世界、之成壤,盡物類生,以至歲日月星辰,窮十二變為一,旋復此之謂物生之大數。所謂動於七者,政以七緯,星以七紀,歲以七成。所謂七動者,即日月五星為緯。七紀者,四七二十八宿為經。一月晦朔弦望,四七二十八日有奇,而日月交會,一歲十二會,而晦朔弦望四十八有奇,即七七之數也。所謂究於九者,天有九·天,地有九野,位有九品,人有九等,凡一日之時十有二。全明者七,合有時而明為九。自卯至酉,為全明,寅與戌,為有時而明。故七動九鎮至十二而極,此物成之大數也。故一三五為陽中之陽,七九為陽中之陰。得道者能使七之陰絕而返於陽,九之陰絕而還於一,故謂之七返九還。義取諸此,故曰神始神終,復歸於元元。

孰知吾元始,知元始之不神,無不神矣。不神元始之神。

神之妙,出有入無,變化不測。若遂以變化,為神則非也。蓋神本於妙,無出於元始之真,內絕心意,意識返於自然,則神本不神,唯其不神,故神無不神。

第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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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五十言

神不神,不神神,一神含元,萬神返一。

神猶不神,而分神,神猶不神,而神。若心有所思,則神結於所思而止,安能以一為萬。神神自用,各不相知哉。猶非心意意識,內絕情解,即萬神混生。及其含元自歸,萬神返一。方其生亦自然而生,及其返亦自然而返,是謂不神之道。

吾始化於元始不知。神始元,元神母,孰為元元元首。神之元,元之神,相無相有,元始不知。吾生自然之道。

神本於妙,無終無始。自然而凝,自然而化,化則為神,凝則為妙。妙覺無相,化而為神,神相恍惚,妙覺非無,神相非有。故相有相無,元始不知。

神動神靜,一變一化,神視神聽,莫得其眹,神神不昧,吾始得之。

我無動靜而神動靜,我無變化而神變化,我無視聽而神視聽,是之謂神神不昧,莫得其眹,惟元始得之。

妙定其恍惚杳冥之中,真一自然,淵淵妙宅。神元一生一,神生神。神生神,不若無神。一生一,不若虛一。自然得一。

知神守神,神始不神。知一守一,一始不一。不神而神,神乃不測。不一而一,萬變歸一。故恍惚杳冥,真一自然,淵淵之宅,神之本也。是以神神不若無神,一一不若虛一。

真之元,守真元於無用,神能長生。元生元元,神造化於虛谷,吾宅虛谷之妙。

得道者守真元於無用,故神能長生。人之所以不能長生者,由內六根散為外用,奔色逐聲去而不返。儻能知六受用根奔佚之元,守真去偽,旋元自歸,即六根無用,根塵內銷,靈光炳然,神生無中,是謂造化於虛谷,長生之宅。

第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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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八言

神妙神元,有無自然,吾不知其用。

妙元為自然之無神,神為自然之有妙。妙元而神,無中有有。神而妙元,有中有無。皆本自然,吾不知其用。

用神之晦,定神之明,神明神晦,神交元黃,元黃交神,吾不知其有。

晦為明之根,妙為神之本。晦而合妙,明而應變,神交元黃。元黃者,天地也。神之交於天地,天地之交於神,涉於有者備矣。涉於有,吾不知其有。

神不神,元之子。元不元,神之母。神母不生,妙元神合,知母守子,道合自然。

神為元之子,元為神之母。神之所以不神者,以其出於元。元之所以不元者,以其能生神。知元之母,守神之子,道合自然。

元之又元,元生黑。神之又神,神生白。知白守黑,神明自來。

元元之極為玄,玄為黑。神之極為顯,顯為白。知白守黑,其白不窮。知神守神,其神不測。

神來無來,元始大朴,元中大朴,眾器無有,神元妙器。

以元中大朴為器,不知器之遇神,神之遇器,謂之無來之神,非器之器,故眾器無有。

第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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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九言

神居妙谷,一生虛室,虛空妙谷,吾元始妙宅。

谷虛而受,妙虛而應,故谷含萬象,妙含萬神。虛室之中,至白自生,純一不雜,故謂之一。元始之妙,如谷如室,無所不受,神生元中,動而愈有。

元一之始,神之居。抱之守之,載之致之。盜之復盜之,盜復盜之,鬼物往來,妙谷沖虛,是謂真賊。

神之居於元,抱之守之,載之致之。若非我有也,非其有而有之謂之盜。學道者之於神,若用非其有,盜之復盜之,盜之又盜,如鬼物往來,如谷沖虛,愈用愈有,是謂真賊。《易》曰:作易者其知盜乎。易生生之不窮,用之而益有,如盜他人之物,不種不穫,自然應用,與此同意。

神元神武,盜不可見。元神妙一,廓然自得。

《易》曰:聖人洗心,退藏於密。非古之聰明睿智,神武不殺,其孰能與於此。神未有不顯武,未有不殺有,聰明睿智,而能洗心,以退藏有,神武不用,而能致用於不殺,非神藏元,元藏神,不可得也。若極其至,則元神妙一,廓然自得。

元始說先天道德經註解卷之四

真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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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千言

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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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四言

真真真,神無不靈,靈無不神。

靈為神之用,真真之妙,靈亦神。故精亦妙,粗亦妙。

九還之道,杳杳之真,無為無作,真全神卻。

致一為真,數至九還歸,一十即一也。若百千萬,乃衍十而成耳。自一而九,周極萬物,九還於十,復本之義。卻神全真,無為無作,謂之真人。

一定之器,真元大朴。真真真,真真真,真真真。

道有大小,真為道母。眾人自道入真,真而後神。至人以神入真,卻神返本。故曰:一定之器,真元大朴,真真真申言之者,不雜之謂也。

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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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一十一言

杳杳冥冥,至精至真。神一不雜,定變定化。

杳冥非無,精真生於杳冥。故杳冥者,精真之本也。抱精守神,一而不散,變化出焉。人嘗求變化於變化,而不知自然之必變必化,蓋杳冥為真精之本,一為變化之本。求精真必不精真,求變化必不變化,若神不雜,則必變必化,有不待言者,此聖人所以貴無為也。

真元妙有,真一自然,深根固蒂。

妙有者,無所不有,真元之中,可以位天地,育萬物。人見其如此,不知為真一自然,深根固蒂者,根於妙無也。唯其根於妙無,故妙有開敷,如根有枝,如花有實,皆自然之理。

一又一,信又信,信信不脫,後天地息。

一者,無所不一。信者,無所不信。學道者之病,在不能一,不能信。故動則一人也,靜則一人也,語則一人也,默則一人也。如此則不一矣。信有真理而不信,無理之不真。信有清淨而不信,無物之非淨。信有一我而不知,六合之內,無適而非我。信有一心而不知,巨細之物,無物而非心。如此則不信矣。不一則不可強一,不信則不可強信,欲其必信必一,一之又一,信之又信,非有真見者,不能若信信不脫,雖天地有盡,而此見蓋未嘗終窮也。

真一妙道,自然真道,各真其真,一真曲全。

知自然之真,則運用之間,無使然者。學道之士,運用皆空,遇事則施應而不膠,無事則虛虛而不寂,故動亦真,靜亦真,直亦真,曲亦真。動不失靜,曲不失直,故曰真以曲全。

吾元始真,道得一盡矣。

孔子謂子貢曰:賜,汝以吾為多學而識之者歟。曰:非歟。曰:非也,吾一以貫之。且多學而識,識為學病。識之所為病者,猶不知一也。苟知其一,則仁義不相戾,忠孝不相違,剛柔不相背,曲直不相害,動靜不相亂,語默不相反。如是則道一道也,物一物也。物不異道。道不異物,精亦粗,粗亦精,故曰通於一,萬事畢。

眾真皆息,吾不知其息,真元妙一。

動無非真,故息無不真真,動無動真,息不息,故曰:吾不知其息,是謂真元妙一。

吾元始鎮於元首,一真之道,吾無所不一。吾真元至道,眾真歸吾一,真道真常矣。

《楞伽》有外道常論,謂凡物本常,本常不變。又謂物本不常,思量計常。若物本不常,思量計常,則常為非實。抵之。老子曰:知常曰明,此曰真道。真常所謂常者,即一即真,即妙即元,即神即道,故曰:吾無所不一,衆真歸吾一,不獨此也。即事即理,即物即我,即有即取,即愛即受,無所不一,無所不空,是謂真常至一。

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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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二言

妙一,元一,神一,三一同。真妙一不散,無為變化,真元自然。

妙非妙,元非元,神非神,何以故,同一真。故真同不散,故變化不測,而猶自然也。

見一,守一,抱一,入吾元一。

必先見一於無所不一,然後能守一。必能守一於無所不一,然後能抱一。若不能見則不能守,不能守則不能抱,不能抱則不能入矣。故一以見為先,苟於物不見一,則短長相害,物我交違,又安能守而不失乎。

吾太上,元始、妙定,真一、太一,元始之尊號,得之者真。

元始、妙定,即釋氏所謂涅槃也。《楞伽》謂涅槃與空無別有誼,此即真一、太一之謂也。

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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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四十二言

一真返元,萬化歸一,真一守一,入吾神天。無一非一,一不可一,元始之真,道一不變,神一不化,一返妙元,元之一道。

真返於元,萬歸於一,守真存一,是謂神天。神天之妙,無一非一。楞嚴佛告文殊,如來自住三摩地中,見與見緣,并所想相如虛空華,本無所有,此見及緣,元是菩薩妙淨明體,云付於中有,是非是如,汝文殊更有文殊,是文殊者,既識其真於中,實無是非二相,且見自眼,根緣於塵色,因有塵色內發,識知三摩地中。觀此塵緣,猶如空華,本何所有,不可謂是。雖是空華,而知空華者,元是菩提,不可謂非。今以佛語,參對發明,如眼見色,萬有不同。由是言之,又誰是一原,其本根由吾元,妙若非元,妙塵無所緣。由是而言,又誰非一若,未識文殊言文殊者,有是與非,既識文殊,則是非二相,自然不起,一與非一,義亦如是。由不知一,故有是非,揀擇推尋,既見一真,其間自無。一與非一,故曰無一非一。所謂一不可一者,此言一之不可定也。若以一定為一,則一而不變,故一不可一。若道一則不變,不變則非道,神一則不化,不化則非神。唯一返妙元,雖萬不同而一不見一,是謂元一之道。

吾元始至真無極,上真元道,生吾無神之道。

真之至,道之上,無神無極,是謂元始。

真真之體,倚仗元黃,無無之數,忽然有一,吾得而見。

真真無體,倚天地而成體,無無無數,假於一而有數。有體則有物,有數則有滋,於物知真,於滋知一,非有道者不能。

孰能守吾真一,于妙真見真,一知一,一寡一微,守之尊一,無始至無極。

惟真見真,惟一知一,方其為見物所不見,方其為知物所不知。其守之也,至寡至微。其用之也,至溥至博。方其守之也,幾於無始。及其用之也,至於無極。

真定無為,一妙無數,無為無數,元始真一。

有為涉於境,有數涉於物,真定妙境,無境之境,真一妙數,無數之數,故曰元始真一。

無神居乎眾始道全,無數真全無為,真得真矣。

苟不識真,則一塵可以蔽天,一芥可以覆地。儻見其真,則雖在事物間,猶無數也,猶無為也。此由眾人無真,故所見皆不真。聖人自真,故所遇皆無不真也。是謂真得真。

第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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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言

真守真,眾偽不生。信信之誠,真道得矣。

以真守真,則無偽不真。以偽求真,則無真不偽。《中庸》曰:誠者天之道,思誠者人之道。所謂天者,誠發於中,有若天然無誠之者。儻有意於誠,則是思誠。思則有邪,思則為偽。人道之息,自此始矣。信信之誠,無思有信,有信之極,自然而誠。此為真道之極。

第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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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一十五言

神生真,真生神,神合真變化定無。神入真,致一後得入神至真,吾歸無極。

真神相合,雖有變有化,而無變無化,皆本自然。神神入真,不見其變化,由是致一得一,雖千變萬化,而皆出於無有,是謂吾歸無極。

太始真一未生,恍惚之數,在毫末之始。元始得其妙數,守一不變,定無固始,守神不離,一真守神,神不見守。

《易》曰:原始要終,故知死生之說。原吾未生,吾從何來。及其既終,吾從何去。若知其自來,即可知其自去矣。太一之始,未生之初,恍惚之數,在毫末之端。方是時一全而不分,元始得其妙數。妙數者,一之謂也。元始能守一不變,定無固始,故能獨立於天地之先。人所以流浪生死,由其不能全一在於無中,不能自持太始之一,分為六用,攬塵成根,故有形象無不可定始,不能固根結形,成喜怒易其性,哀樂動其情,去本逐末,遂乖元始。至人則不然,知塵虛妄,塵不能緣,塵既不緣,則六不分一,一全於無,內瑩發光,故無無之用,定始始之道,固自然神不離一,一不離神,以真守神,神不見守,何以故本不離,故本自不離,守亦無用。

吾不為無無之用,不在有有之形。妙谷含真,妙真含虛,妙元真一之元,吾真自得。

知神之生於真,即是為無無之用。知真之可生神,即是生有有之形。無無之用而吾為其用,有有非形而吾為其形,皆由知始。故《楞嚴》云:知見立知,即無明本,知見無見,斯即涅槃。無漏真淨,但於無用之用,用而不用,於有有之形,形而不形,知見不生,知見無見,即是妙谷含真,妙真含虛,真真自得,吾不知其得。

得一無得真得。真元妙,真一無有。

學道有纖毫所得,即為塵勞,故《清淨經》云:雖名得道,實無所得。《佛書》云:於法實無所得。若云有得,得必可失。可得可失,所見不真。若得一而實無得,一不可離。我即一,一即我。是名真得,真一無有。

第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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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五士二言

皓皓真元,冥冥妙一,洞然元谷,恍生玉室,吾方抱元素,含黃極,定其丹檏,無色無聲,寂然真體,與吾為一。

真元妙一,皓皓其素,冥冥其深,如谷之虛,如室之溫。抱元素者,天之色也。含黃極者,地之象也。抱元含黃,包括天地,以為丹檏。所謂丹檏,無色無聲,寂然真體。若以有檏為檏,乃元黃之分,非其全也。抱元含黃,則天地未分,自未始有天地,而真體與吾為一矣。此之真體,本與吾一,由吾不一,與一自異,故散失元常。元常之道,一者自得。

吾元始得一真之道,元黃大象,妙一清諍,虛中化一,真元未變,道不可得。

元黃大象,未始有象。唯妙一清淨而已。自虛中化一,而大道生若,真元未變,妙妙無形,元元無體,神神無數,真真無變,則道不可得。

大道隱真,真元無作,神真一定,興逝不去,真名乃久,是謂信。流真遠真,還一返。

真散為道,道隱至真,道在天下,大而妙元,小而仁義,則道有小大。得道者生,失道者死,則道有得失。人存道興,人亡道廢,道有興廢。若真一妙元,則無作無止,無去無來,湛然常存,興逝不去,故真為常道,真名乃久,真從道降,流不失信,遠不失初,道散為物,去本遠矣。而真未嘗喪一,未嘗離若,能還一返真,復歸元初,則未嘗散,未嘗亡也。

吾太始神符,妙不可得,與物同名,吾一無名,真名不去。

《易》曰:聖人以此洗心,退藏於密,吉凶與民同患。神以知來,智以藏往。心者七情之根,有喜有怒,有哀有樂,皆非心體。去情純性,謂之洗心。心不雜情,精純自住,謂之退藏於密。在我如此,則涉世而未嘗涉世,與民同患,而實未嘗同患。故退藏於密,則無我。與民同患,則無物。內無我,外無物,則其始無始,故曰神以知來。其終無終,故曰智以藏往。至人神符於太始,妙不可得,然出而能與物同名,雖與物同名,而吾一無名。所謂妙不可得者,即退藏於密也。與物同名者,即與民同患也。雖與物同名,而吾一無名,則名可同而一不可同,名可名而一不可名。即無始無終,真名不去之義。

守名名離,執檏檏散,建檏立名,失吾真矣。守無名,鎮無檏,是謂元檏,妙真長生久視之道。

有名即同物,可執即同器。唯守無名,鎮無檏,無物與器,即無得無失,是謂長生久視。

第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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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百一十八育

恍恍惚惚,火中生神。杳杳冥冥,水中生精。火炎升上,七變生神。水流降下,六化生精。七六變化,上下相成。精神往來,妙體生真。神七變,生真火。精六化,生真水。六七十有三妙。

神生於恍惚,屬火。精生於杳冥,屬水。火之性上,水之性下,上下相交,精神往來。故水中有火,火中有水。精中有神,神中有精。是謂七六變化,上下相成。天一生水,性本陽也。體成於六而屬陰。地二生火,性本陰也。體成為七而屬陽。水自上生而性下,火自下生而性上。莊子曰:至陰肅肅,至陽赫赫,肅肅出乎天,赫赫發於地。肅肅之氣,本出於天,天一之用,降而下行。中交天五,成形為六,生水而屬地。赫赫之氣,本發於地,地二之用,出而上行,中交天五,成形於七,生火而屬天。故水本天而其成則地,在人為精。火本地而其成則天,在人為神。故謂之六化七變。七六變化,合為十三。然則十三者,乃水火之體。是其已變已化之質,非元變元化也。

妙吾之至真。真一生於妙數之始。神中精與吾出生,精中神與吾入死。死不亡,生不壯,十有三之妙,知之守之用之,長生久視,吾道合真,號曰真人。

十有三乃數之成,為水火之質。水火以質相遇,則剋賊不能以相容。唯水火之元數,真水藏於真火,真火藏於真水,真真不壞,此《易》所謂水火不相射者,言其真水火之能相容也。至人知之,求水之真於心,於心配汞。求火之真於腎,於腎配鉛。心,神也。神中有精,其精不滅。腎,精也。精中有神,其神不壞。雖出生而不生,故曰生不壯。雖入死而不死,故曰死不亡。真人於十有三之形,而識十有三之妙,知之守之,長生久視。

真人抱一致一含真。天火神,地水精,天地精神,七六水火,吾合為真。十三返妙,真一自然,妙數合真,入死出生之道得矣。

水火二物,同原而異體,相剋而相成,唯真人然後能一之。於是抱之使之不離,致之使之不散,含之使之不異。合天地精神,七六水火,皆致其用。由返十有三之妙,然後真一自然。儻不知十三返妙,而徒任水火之死質不循其初,則更相剋賊,水敗火散,不終朝而死矣。

昧十有三之妙數,喪真取死,吾曰真死。真死真亡,不得返常。

知真水火之交相養,然後知精神之交相生,昧其交數,則物失其養。物失其養,則死亡隨之,是謂真死。

天生神,地生精,天地合妙,真一不化,無極之道,吾真無上,是謂無上真道。

天生神,地生精者,物物得之。至於合天地精神,知神中有精,精中有神,能使真一不化者,唯至人為然。是謂無上真道。

第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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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五十言

日火月水,日神月精,神魂精魄,天長地久。十有三之妙數,萬物不能逃。一變一化,浮沉鬼神,日月相移。

陽本於陰,陰本於陽,夏至陰生於天,冬至陽生於地,故水中含火,火中含水,神中有精,精中有神,在人為魂魄相抱,在物為天地長久。皆十有三之妙數,萬物不能逃。但人不識其變,故陽窮於陽火,上而不能下,陰窮於陰水,下而不能上。若知其變化,使龍從火出,汞出於砂,識心中之至陰。虎從水生,銀自鉛成,識腎中之至陽。自然龍虎相交,鉛汞相配,內可以成丹,外可以成物,是謂浮沉鬼神,相移日月。古語云:至人奪得造化意,手搏日月安爐裹。又曰:五行顛倒術,龍從火裏出,虎向水中生者。以此。

天地至真,吾始。未闢混合為一真。吾方守於元始,恍恍惚惚,吾不見十有三之妙數,自然之道,在吾三要。吾知其要,不知其妙。

此言水火雖真而非真。吾之至真自吾始。未闢合而為真。方是之時,孰為水火,吾方守於元始,恍恍惚惚,亦孰為十有三之妙數,及自然之道,相交相成,自一為三。所謂三者,水一,火二,水火之交為三。此之謂三要。三要既成,亦自然配合,無使之者,在吾未嘗不一,吾亦不知其妙。此非故為不知,乃自然而成,雖不知可也。

固定太初,守鎮元始,道合元真,吾入無極無盡,鍊成浩劫,妙一靈元。恍惚之數,杳冥之真,自然之神。生元始,終元極,太真妙數,元始真道,元始用之,至至成天成地。

化鍊水火,交養精神,足以為道矣,而未為至也。所謂至者,必在固定太初,守鎮元始,道合元真,入於無極,鍊成浩劫,妙一靈元。自然之神,無始無終,是數非數,是道非道,然後能變化萬物。吾元始用之,以成天成地。

元始說先天道德經註解卷之五

道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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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千言

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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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九十七言

真散道生,道還真復。真生道,道生真,真出道遊,萬物得普。

真散為道,道有清有濁,有動有靜,雖為散矣,然清者濁之源,靜者動之基,本出於一。若能知一,則道還真復。自無而入有,則以真生道。自凡而入聖,則以道生真。及真出遊於道,萬物莫不皆得。

八用從橫,三元反復,始至大而無不細。道元周始,圓上方下,橫中合一,道法自然。

天地之始,本於四大,火風成形,居於東南。地水成形,居於西北。四大化為八卦,風結成木,木為火母,故震巽主之。木者風之餘氣也。地剛成金,金為水母,故坤兌主之。金者地之餘氣也。乾亦金居西北,艮亦木居東北,故四大分為八卦,八卦變五行,更相生,更相剋,故曰八用縱橫。元清為天,黃濁為地。天至陽也,夏至陰生於天。地至陰也,冬至陽生於地。清濁相交,法天象地,中立而為人,是謂三元返復。道始於至大,其方無方,極於至細,無微不徧。道周萬物,天圓于上,地方于下,橫中為人,三合於一,皆法自然。

象帝元遊,吾失元始。元道周還,復歸元始。

八卦既立,帝出乎震,齊乎巽,木氣極矣。風木相感,火德始彰,故相見於離。火氣成塵,塵結生土,致者莫知生,役者不自生,而寄之生也。火非生土,火息而土自成,此致役於坤也。土結為澤,澤潤生金,金剛有聲,故成言乎兌。金土相配,金為水母,土之氣互相剋賊,故戰於乾。乾金既純,水出金母,流而不息,故勞乎坎。水既盈溢,將返于元,木為水子,母往就子,風水相和,水返於風,復歸元真。故曰始萬物,終萬物,莫盛於艮。方其八用從橫,帝自震出,周遊八方,元始之妙,散於萬物,故曰象帝元遊,吾失元始。及元道周還,物至艮而成歲功,人自精而化為神,乃復歸元始之道。

三一,六元,五化,八變,神道真一。

三一為乾,六元為坤,乾奇坤耦,八卦始生。乃戴九履一,左三右七,二四為肩,六八為足,五居于中,縱橫八變,不失十五,是謂五化,八變,神道真一。

道生道形,形復生道,道復生形,往來上下,道形道氣,形氣上下,吾道一周。

眾人之形,不能生道,終歸壞散,雖天地之形,有不能免。人所以貴於天地者,謂其可以役天地,往來上下,不為形氣之所拘。此其所以入火不熱,入水不濡,合則成體,散則成章,道氣形復歸無有。

道無用,德無為,用不已,為無極,迫成妙化,象上形下,元帝遊中,終其始,始其終,帝元道還。不知吾生道復真得,入吾元始。

道以無用為用,德以無為為為。無用之用,用而不已。無為之為,為而不息。故能於不妙不化之中,迫成妙化。迫成者,即成也。此所謂不壞世法,而得真相者,人徒見其在天之象,在地之形,而不知帝遊其中,終而始,始而終,物自始終,而吾無始終。物自生滅,而吾無生滅。以道復道,以真復真,入吾神始。

一真八神,二十四道,七十二變。三元分用,八神同異,與道合真,一周無盡,元道長生。吾曰大道一,始終復吾常。

一真為一歲,八神為八節,二十四道為二十四氣,七十二變為七十二候。天地人為用三元,剛柔陰陽錯綜八卦,雖其分如此,然其分皆因自然。至其自然,至與道合真,周而不盡,生生不窮,故曰元道長生。道之始終,雖散可以為千萬,及其復一,則始終不失吾常。

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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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四言

道道不道,神神不神,不道道吾不見,不神神吾不知。知者吾不神,見者吾不道。道物,神物,鬼物,物物。得道,得神,得真。真復得神,亦得道,亦得吾無得,是謂元德。善貸且成。

道不可見,神不可神,不可見而自見,不可神而自神。故妙空之中,非耳而聽,非目而視。一於妙覺,六用不分,根塵既銷,靈光獨耀,不道而道,不神而神,自然之妙也。道降為物,其別有四,道物化其神,神物化其魂,鬼物化其魄,物物化其形。形壞則物喪,魄銷則鬼亡,魂衰則神散,獨神不亡。神全則道妙,窮盡幽顯,不出此四者。道物為仙真,神物為神靈,鬼物為幽爽,物物為萬彙。然是四者,亦可得道,得神,得真。以其元本同出也。至人不獨能使物物得道,又能使真各得真,道各得道,吾以無得而得道得真,是謂元德。貸者假以成之之謂,至人假道以濟物,故曰善貸且成。

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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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二言

天元、帝道、地化,三宜。元生神,化生形,道生用。用無用,無為無不為。道應上下,帝用無終。

在天為元,在帝為道,在地為化,三者合而成功。天元在人為神,地化在人為形,帝道生用。《易》曰:天地設位,聖人成能。成能者,帝道生用之謂也。用而無用,為而無為,以道而成天成德,故帝用無終。

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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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言

天地人鬼神,道混為元,始不可識,吾道久成。

天地人鬼神,五者各各殊途。然其始出於一源,混而為道。及分為此五者,則有成壞聚散,囿於形數,要亦有終窮也。唯其混而未散,則始不可識。惟不可識,然後能久成。

第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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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百十言

元明化昧,道用隱顯。元帝應用,萬物得母,不知其子,誰知我祖。

方其未始,有物昧密而未彰。及元明化昧,生所既立,道由是隱,亦由是顯。若不了元明,隨物喪真,元明為色所迷,則道自此隱。若了元明,識知變化,雖生吾不知其生,則道由此顯。體此應用,謂之元帝。萬物逐末,吾獨得母。人所以逐末者,不知我從道出。我為道之子,既不知子,孰知其本始。

吾言於象妙元始。赤子歸吾不去,類守元母,變化由變化,不隱自妙。妙起妙成,妙帝出入。

若有揀擇,則妙非自然,道惡揀擇,故精亦妙,象亦妙。象者物之成形者也。物雖成形,吾之元始,未嘗有散。若能常不失赤子之心,如嬰兒之未孩,使元始之妙,歸吾不去。知其子,守其母,用變化,由變化,吾不知其變化,使日用顯然之間,不隱自妙。起從妙起,吾不知其成,是謂妙帝出入。

吾元元之大道,徼然不見。鬼道神帝,用無用,無用無窮,成帝妙用,神鬼不測。吾曰神其門,鬼其戶,不見其道,不知其行。鬼行神遊,妙常變化。

元元之妙,萬物受其役而不知,故其道可以役服鬼怪,帝制神明。用於無用,用用不窮。帝制萬物,神鬼不測。《禮》曰:鬼神之德,其盛矣乎。視之不見,聽之莫聞,然則物之不可測者,莫鬼神若也。以鬼神況道,但其門戶耳。及其堂奧,豈得而知之哉。不見其道,不知其行,如鬼行神遊,妙常變化,近在目睫,而人莫知也。

惚惚恍恍,萬物之神奧。恍恍惚惚,萬物之鬼宅。道行真化,杳冥之靈室。虛無至大,元居道安。神妙帝寂,耳目不可得。

恍恍惚惚,誰知恍惚。杳杳冥冥,誰知杳冥。有知之者,則非恍非惚,非杳非冥,取之不禁,用之不竭,是謂神奧,亦曰鬼宅,亦曰靈室。吾始化靈室,於無生有,元元之妙,一穴其真。所謂穴者,開物成務之謂也。雖穴其真,而元妙之本,不散不亡,以無象為象,故曰孔容。以無神為神,故曰神帝。虛無至大,雖散為道,然散不失元,故道無巨細,居之皆安。雖帝用無方,然用不失神,故其用亦寂而不見,在於無中。聽不以耳,視不以目,耳目且不可得,況於聲色之見聞乎。佛書謂:空中無眼耳鼻舌身意者,此也。

真人元妙,大道本微,動出應取,用無窮盡。道與物藏,不虛不實,不奪不取,器留不常,道還不休,吾故無窮若此。

大道本微,用之不盡,則非微也中蓋多寡有無,乃前塵分別之相,而不知道與物藏,非相可測,則大而小,微而廣,虛而實,實而虛,奪而取,取而奪,非形器之所能留礙也。至于形器,然後留礙不常,乃有大小廣微之別。道出形器,用之不休,吾故無窮若此。

第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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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五十九言

妙變妙化,無所不妙。元變元化,無所不元。神變神化,無所不神。真變真化,無所不真。道變道化,無所不道。一變一化,無所不一。

妙至於無所不妙,則妙在瓦礫。道至於無所不道,則道在稊稗。今指瓦礫稊稗,而謂之道可乎。然瓦礫稊稗,未嘗非形器之結。識假者但見其假,識真者但見其真,若其結形,則與天地等耳。所謂妙在瓦礫,道在稊稗,豈為過哉。佛書論圓覺以為地獄,天宮同一淨土。涅槃生死,同一法性。諸戒定慧,及淫怒癡,俱是梵行菩提外道所成就法,同是菩提智慧愚癡通為般若,是為諸彿隨順覺性,此即一變一化,無所不一之謂也。

一散無方,數不可及,謂之無數。六變三元為大變,六化三元為大化。

一散無方,至於十百千萬,以至於不可勝數。若一一窮之,各言其異,則肝膽楚越,如是則雖謂之有數可也。若返於一,原其皆出於道,則胡越之遠未嘗不同,如是則雖謂之無數亦可也。役於形,涉於數,要必有窮,故變化之數,極於十八。《易》曰:十有八變而成卦。所謂十八者,六變三元之謂也。卦之始畫為三,因而重之為六。卦始為三元,卦重為六變。每爻三變,以三乘六,故十有八變而數窮。天六變十有八,地六化十有八,合之為三十六,衍而十之為三百六十,皆窮於此。日月之運,天地之數,皆窮於此

一不可得,道不可得,真不可得,神不可得,元不可得,妙不可得,有得之是謂有得。上下交德,失吾所得。無得之是謂無德。

道不可得,苟得無得,是謂得道。若覺有得,則為失得。有得得德,無得得道。

一返道,道返真,真返神,神返元,元返妙。至妙無返,變化息矣。此道無上,吾曰最上。妙道得之,入於無始。

返者,返有歸空,返末歸本,返流歸元。人所以隨流下而忘反者,外物怵之爾。苟外物無慕,則內重,則不流。既不下流。則必返上。返返之極,至無所返,乃為至道。

第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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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十四言

妙清元淨,妙元清淨,大本元清,妙淨元妙。清淨之返本,吾神復清淨,道出清淨,清淨道生。

物之本始,純一不雜,雖非清淨可名,而捨清淨無名之者,故曰:妙清元淨,大本元清。學道必自清淨始,人能常清淨,天地悉皆歸,故曰:清淨道生。

清淨妙宮,其間有清諍真法。真一不見,一不可得。清淨不在於無數,妙道法清淨,雖泛不雜,故無數亦不雜。

清淨妙宮,有清淨真法,言世人不識清淨之體,以無為為清淨,故特出真法以破。凡識所謂真清淨者,真一不見。若真一不見,則萬法皆不可得。萬法既空,雖一亦不可見。故無不清,無不淨。又曰:清淨不在於無數,由世人以無數為清淨。自云求淨淨不可得。故道家《定觀經》偈曰:智起生於境,火發生於緣,各得真種性,乘流失道原。起心欲息知,心起知更煩,若知知本空,知即眾妙門。又釋氏《心銘》有曰:止動歸止,止更彌動。唯滯兩端,寧知一種。一處不通,兩處失功。迷有沒有,從空背空。今以兩偈互相發明,即見清淨真法。《定觀》偈云:智生於境,火發於緣,智與火即是吾之心智。由智逐境,心緣物而情識,生方其未散,覺了之性與照明之種,皆從真出。及其流散,乃失道原。然自流注不可強絕,本是妙明,真一種性,流注自然,非有別體,若生心取合起念,息知心不可息,秪益煩撓。故曰:起心欲息知,心起知更煩。若知無明,本無有異,由吾自戀,乃失淨體。念念放起,念念皆空,則無始以來,贏重習氣,頓然清明。若總清明,即為眾妙,釋氏心銘,亦不異此。蓋言以止止動,動未可止,更添止心。如此即滯兩端,寧知淨穢本空,動止本一,由吾自異。故彼成異此,所謂一處不通,兩處失功也。若但捨穢求淨,即穢不可除。是迷有而入于有,從空而背於空矣。此經云:清淨不在於無數,雖道散而為百千萬億,猶無數也。故有數亦清淨,無數亦清淨,蓋物物本淨,雖泛不雜,有數亦不雜,無數亦不雜。

清淨無為,無為清淨。道為清淨流物物之原。雜不混,散不失。清淨道流,妙元清淨之海。吾何不返逝矣。

清淨即無為,無為即清淨,無為而為,謂之道為。道為雖無不為,然不失清淨。道即物原,物物具道,雜而不混,散不失真。惟體道者識之,故能返流全一,與道同流,歸于清淨。大海無流不返,謂之返逝。

第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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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三言

清淨生動,動生清淨,吾居清淨妙動。

靜為動之體,動為靜之用。方其無事,湛然清明,不為靜縛。及其有事,應以無心,不隨動轉。定觀所謂處喧無惡,涉事無惱,此是真定。不以涉事無惱,故求多事。不以處喧無惡,強求就喧。以無事為真宅,以有事為應跡。此即淨吾居,清淨妙動之意。

道流嶮岨,發源清淨,眾動一流,清淨普流,得之妙。

水流既遠,經涉險岨,豈能保其必清。然其源必清。道流於物經涉世,故豈能保其必淨。然其本必淨。動雖眾,然其流則一。物雖多,然其致則一。故曰:清淨普流。得之者無所不淨,故曰妙。

第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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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七十三言

流實動生,道虛清淨。清淨生虛,谷妙,谷流清淨。

動生於實,淨生於虛,心虛則靜,心實則動。所謂實者,喜怒愛惡窒之也。若內無窒,則中虛。中虛未有不淨。莊子曰:室無天遊,則婦姑勃蹊。心無天遊,則六鑿相攘。天遊者,虛之謂也。虛而應,故曰:谷無所不容,谷之妙。

道帝流通,清淨無礙。無數,無無數,應乎清淨不敢違。

淨之所以為淨者,以其應不失淨。唯應不失淨,然後無所不淨。故道帝流通,周旋眾有而不礙。清淨無數者,空也。無無數者,有也。應乎有無,不失妙淨。故經曰:常應常淨,常清淨矣。

清諍妙生,靈虛一化。清淨妙無,不知其始。妙無窮始清淨,無窮始流返。吾無窮始,妙不可測清淨,清淨不可測妙。清淨自然,自此得矣。

清淨生妙,涉於群有,然靈虛一化,有未嘗有。清淨妙無,擴然無際,不知其始,無而不無。故妙無終窮,是謂自然不可窺測。

吾妙法清淨生。生無窮運成天地,始一元生。清淨妙流,一上一下,中含清淨之妙。清淨神虛。不形不氣,清諍出入,定乎清淨之天。

本始之妙法於清淨而生。生不窮本,於無為而不盡。無為未嘗有為,而不離有為,以至運成天地,一上一下,而清淨神虛,常流於其間,不形不氣,宰制萬物,出入清淨。故謂之清淨之天。孟子曰:盡其心者,知其性。知其性,則知天。又曰:存心養性,以事天。天者,清淨本始之妙。不形不氣,人患不能復性,性不復則心不盡。不盡者,喜怒哀樂未忘之謂也。由喜怒哀樂,變心為情,發不中節,情為主宰。故心不盡。若能於喜怒哀樂之中,隨順皆應,使雖有喜怒哀樂,而其根皆亡情,根內亡應之以性,則發必中節,而和理出焉。如是則有喜非喜,有怒非怒,以至有哀樂非哀樂,是謂盡心復性。心盡性純,不謂之天,不可得也。

元虛不動,一真普發。清諍妙通,道在其始。太一無窮,吾入清淨之終始。神仙之道,清淨畢矣。

元虛自然,未嘗有動。至於一真普發,物物蒙賴清淨,流通無有窮極。知始無始,知終無終,由其太一,故曰無窮。若知有始,則三際不斷。苟不斷三際,則過去為始。始既已往,見存為中。中際不住,未來為終。終者未來,觸事成三。安得清淨,必三際斷,其始無始,然後其終無終。故曰:吾入清淨之終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