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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經博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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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经博议
作者:罗美 
公元1675年

题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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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可无用乎。耳目心思等之木石。百年为可悼也。儒可有用乎。兵刑钱谷绍之职司。一时为可鄙也。居今之世。志 古之道。求所谓卓然自命。上不溷君王而下不委诸草莽者。其在岐黄之业乎。夫岐黄之业。谈何容易。不知阴阳消长之 理者。不可与言医。不知死生变化之故者。不可与言医。不知草木虫鱼邱陵牝牡之性情者。不可与言医。不知古今异宜 刚柔互用应变合于秒忽者。不可与言医。若是则五经四子之书。医之宗旨也。二十一史前后成败君臣兴废之所由。医之 证据也。与夫诸子百家零星传记杂出于饮食药石之书医之杂俎也。宰相须用读书人。国医须用读书人。如是而儒之一生。 无用不等之木石。有用不缀之职司。休德令闻而擅其美。岂不重赖夫医也耶。医之不可易言。儒之不可易言也。余性鄙 寡交。不乐轻与人。人不屑吾与。犹忆总角时。郡中得交罗君淡生。即今之东逸也。探所得细绎胸中经史衮衮可听。旁 及古文本学。皆可法知其非常人。未几陵谷变迁。隐见于烟雨蓬茨之下。名可得闻。迹不可得见。如是者三十年。君之 读书乐道。视壮年又何如。而内经博议诸书出矣。人谓与东逸先生同时朝夕讨论不倦。所重岂在区区。余曰。儒之无用 者如彼。有用者又如此。百岁而后。其欲尚有东逸者。非博议诸书。又焉足千古哉。 友弟石年赵汝揆拜书。


卷之一\天道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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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地阴阳大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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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问于余曰。轩岐述天地之道。明阴阳之本。终以三合为治。帝臣若鬼臾区。犹曰上候而已。未能明其事也。今二 千年来。学人如众盲摸象。纷纷以运气治病。卒无一验。而粗心守陋之传。谓此且置之高阁。略无省思。不知乾坤鼓铸 万类。人在气交。如鱼在水。民知所生。而不知所以生。今子沉潜内经。发愤而欲明之。其于造物生天生地生人生物之 本。不可不挈其要领。而为后学一明之乎。余曰唯唯。经曰其生五。其气三。三而成天。三而成地。三而成人。三而三 之。合为九气。九气具。而天地人三才之体用备矣。夫所谓其生五者。合天地人万类。皆生于五行之气也。乃不曰其气 五。而曰其气三。则所谓一阴一阳之谓道。以一阴一阳而营运之。鼓舞之。其间阴阳各一。而所以能营运鼓舞者。则又 有一也。此一合二以成三。而始布五行于阴阳刚柔之间。人在气交而两受之。此所以三而成天。三而成地。三而成人也。 三才既立。五常备行。而天地人之体用遂分。立天之道。曰阴与阳。则日月四时。营运不息。此其大运也。而又有其总 持者。复列五运。首土以持岁功。本六元于司天,以正六次。于以主时主岁主次。各不同也。此天之分用也。立地之道。 曰柔与刚。则山川水土。五方阴阳各奠。此其定体也。而又有其迁次者。三阴三阳。各以司年。奉六元司天在泉。各以 上下正岁气。于以纪方纪步纪岁。各不同也。此地之分用也。由是而天地之气。必三合为用矣。然其间气化分行。其体 则奠定而不移。其事则博济而不杂。其神则妙用而无方。其道则循环而补救。是故阴阳之气。有所为各止。而不相凌蹿 者。如大气之举。风寒在下。燥热居上。湿气居中。火游行于其间。是以少阴厥阴在下。太阳阳明在上。太阴居中。少 阳通乎上下。于人禀之为体。亦犹是也。此虽六气交互布之相输。而上中下之定位不移也。又有夹辅而行。参伍为用 者。少阳之上。火气治之。中见厥阴。阳明之上。燥气治之。中见太阴之类。原其然者。三阳悉起于三阴。阳之所起。 阴亦从之而见。少阳起于厥阴。乃中见厥阴。阳明起于太阴。乃中见太阴。以其根底所在。恒相比而不离。故参伍以为 用也。又有亢害承制者。相火之下。水气承之。水位之下。土气承之。六者皆有承制。阴为循环相救。以消弥其亢甚。 而不至于毁裂。是则三合之内。三合之外。又有妙用如此者。无非其气三之为用。而鼓舞营运于天地人之间。乃天地造 物之根。而非人之所能为也。盖天地之气。无不有分。亦无不有合。此天地之本。阴阳之朕也。

其气三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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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地阴阳一气而已。自太虚而有太乙之生气。由是动静焉而阴阳分。阴阳分而五行具。是五行之生者。不离阴阳之 一气也。而经曰其气三。且曰三而成天。三而成地。三而成人。是三气者。天地人之本始也。试明之。太极无形。静则 为阴。动则为阳。易曰一阴一阳之谓道。此一阴一阳者。非各一之一。乃道之妙用。而合一之一也。唯其合一。乃能各 一。则是其本一而已。有三气存乎其间矣。是故动与静各一也。而所以能动静者又一也。由此观之。太乙之所施生。造 化之所鼓铸。必得三而成物。气不得三。则无以布行于五。而五非得三。又不能各合夫一也。三者一之用也。五者三之 成也。故三而成天。立天之道。曰阴与阳。天总阴阳。而又积阳以自刚也。三而成地。立地之道。曰柔与刚。地具刚柔。 而又积阴以自奠也。三而成人。立人之道。曰仁与义。然理以宰气。而气以载理。故人之成也。本乎气交。禀天之阳动 为气。本地之阴静为精。而有神存乎其间。以立性命之基。是精气神三者。合而不离也。此所谓三而成人也。且太极用 此三气以生五行。而五行之生。又莫不各用夫三气。试就人之五脏言之。心为太阳。而主血脉。是合阴阳而自为阳也。 肾为太阴。而涵命门真火。是合水火而本为阴也。肺主治节。而水出高源。是合金木水以行气也。肝为血海。而生一阳 以升太冲。是合水木火而总于厥阴也。脾上承火。而下涵水。以奠乎中。火以腐熟。水以滋灌。而土以归藏。是合水火 土而养四脏也。是知阴阳之功。相待为用。阴阳之根。互藏其宅。而五行之变化。皆非一气偏至之所成。盖一有偏至。 而合三则无偏。至一无鼓动。而合三则能鼓动。人徒知为三。而不知合三。而后致夫一也。徒知生于一。而不知用三。 而后全夫生也。自轩岐指出三气。而造化之妙用始彰。故三五与一。太上之玄阃。养生之奥关也。

六节五制生五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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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以六为节。地以五为制。其生五。(天元纪大) 河图之教五十有五。而总其数为天五地六。分其数为天五地五。天五者、一三五七九。五奇也。地五者、二四六八 十。五耦也。奇以五乘五。五五二十五。耦以六乘五。五六三十。此所以天五地六也。然而阴阳交互。气运相乘。则天 气反以六。地气反以五。此六节五制之旨。轩岐所述也。盖两仪既奠。而后天以阳而化气。气本无形。凡六合无形化气 之阴阳。皆本于天气。以阴而成质。质处有形。凡六合有形成质之阴阳。皆本于地气。所谓五者。生长化收藏。而成木 火土金水是也。所谓六者。少阳阳明太阳厥阴少阴太阴。以奉寒暑燥湿风火是也。所谓六为节者。天以一元布行于地。 即本地之六位以分化气。是天以六为节也。所谓五为制者。地以坤顺承之化。即本天之五行以作成物。是地以五为制也。 总之天以五而干生。地以六而支生。以五加六而甲子生。天以五用六。地以六承五。此天施地生之大致。而六节五制之 妙义也。其生五者。原其初则五行实生于一气。由其后则万类皆生于五行。故五行有本生之理。有制用之道。其始也天 一生水。天一者纯刚之气也。纯刚之气为全体。故生水。水之为物。一阳居二阴之间。由静而动。由阴而阳。动而之阳。 故地二生火。水火既济。则形成而物畅。故天三生木。阳既畅发。则阳后生阴。自舒而敛。故地四生金。土居中位。成 乎四气。而成功位次反居其后者。土为万物之母。奉天而不居。故必于四气之既成。而后见之也。然土为中宫。为炉鼎。 能以水火为用。水火不得则相射。是以戊己之位。藏于水火。此坎纳六戊。离纳六己。所自来也。故戊己中宫为最尊。 布气育灵。为生物元始。所谓资生于坤也。故以是为南政。君临于上。而水木火金四脏之气环拱之。以其环拱。故谓之 北政。如臣面君也。至其地支辰戌丑未。居四余之偏。兼为四库者。盖以奠定四气。所以始万物终万物而告成功于物后 也。故天虽以五生土。而常以一先四。而首万物。一先四者。即五数之一。而首以土运之义也。此万物所以资始也。地 虽以十成土。而恒以二居五而终阴阳。二居五者。戊癸化火。而适终于地二之数也。此万物所以资生也。生生之本。制 用之道尽矣。

正六气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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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气厥阴风木。大寒立春雨水惊蛰。二气少阴君火。春厘清明谷雨立夏。三气少阳相火。小满芒种夏至小暑。四气 太阴湿土。大暑立秋处暑白露。五气阳明燥金。秋分寒露霜降立冬。六气太阳寒水。小雪大雪冬至小寒。各至六十日。 显明之右。君火之位也。君火之右。退行一步。相火治之。相火之右。复行一步。土气治之。复行一步。金气治之。 复行一步。水气治之。复行一步。木气治之。(六微旨大论) 六气内经无正文。而于加临明明见之本文者。止有六节气位一章。发明司节之位。而于六节之阴阳上下未之详也。 故后学每以六气一气呼之。又不辨司天六元不同。一概改着。为说以详之。夫天气之行于地。既布之以五行。分之以四 时。历以日月之行。而成岁功。此万古不易。所谓天地合气也。然为气行其间。每不得与日月朔望相齐。故古圣更以斗 杓纪气于十二宫。而祀之以二十四以会周天。后分统以六气。凡六十日以分一气。周而复始。所谓四时之止也。然其为 气上下不同。标本各异。初气为厥阴风木者。一阳也。于卦为复。复在九地之下。正当两阴交尽之时。是以上为厥阴。 下为风木。故风木本阳而标阴也。二气为少阴君火。君火见于卯。所谓显明之位。其时为春厘清明。正三阳出地之时。 乃不名之少阳。而号之为少阴。不名风木。而名以君火者。以此时三阳虽出地。而其上仍属三阴春寒犹属是气。尚为阴 之少。故曰少阴。君火见于此者。易所谓帝出乎震也。帝主十二辰。于时无所不统。而于此分时者。前此一阳尚在九地 之下。而人历于显明。则圣作物睹。是以首出之于此也。其火主照临。不主热物。亦不夺春令。故曰君火不用。君火之 右。即为夏令。为三气之阳相火。相火当巳午为南离君位。非相火之所当。唯君火不用。故退行一步。使相火当之。俾 为夏官。以供臣职。故名以相火。明其无犯上之嫌也。相火当六阳之盛。正为太阳。乃不曰太。而曰少者。以阳虽盛。 而尚在地上。未亢未高。故犹曰少阳也。四气为太阴湿土。湿土在未坤也。坤为太阴。位在未上。又当未月。坤正临事。 故以太阴名之。又其时自大寒一阳生。以及于六阳。为上半年干之行事。自夏至一阴生。至亥以尽于六阴。为下半年坤 之行事。阳以顺行。阴以逆行。故一阴之生。不名一阴。以其生由太阴坤德。故即以太阴名之。时虽溽暑酷烈。六阳极 盛。而总曰太阴者。以阳已退职也。且当此之时。使非土润溽暑。则南离火旺。燥金安生。唯坤居其间。以土合火。而 腾其湿气。则大雨时行。而得以御火。使金气生。而气进与六阳代禅。非太阴之为而谁为耶。五气为阳明燥金。阳明者。 以其时去溽蒸而清明。退蒙昧而敛。坚洁清肃。阳在上而方明。故曰阳明。金气坚而且洌。是以为燥。六气为太阳寒 水。寒水于时为亥。水属三阴。乃其上为太阳者。此时阳退而在上。为亢为高。在五阴之上。于卦为剥。居停而不用事。 故以太阳名。而纳之寒水也。寒水本阴。而标阳者。以此总之。正六气进气居下。退气居上。春夏阳自下升。故厥阴少 阴在上。秋冬阴亦自下而上。故阳明太阳在上。在下者为进气。在上者为成功。而进退之气。标本之说。于是可见矣。 此为主气司天。所加为客气。主客之分以此。

为运为气五六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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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阴阳二气交易鼓舞。以化生五行为万物。而三才之成全奠其中。然所谓阴阳交易鼓舞者。二而已矣。二而有无息 之用。万而仰致一之道。以譬明之。五行为铜。二气为炭。此生生之本。由于交易鼓舞之妙。从无而有。从有而生也。 乃五行者。不明所自。请得言之。天一生水。阳始交于阴也。地二生火。阴始交于阳也。得阳而生火。得阴而生水。此 阴阳定交之始。故所生二子。仍肖父母。是以干道成男。坤道成女。道本斯矣。然以二气之鼓舞言之则水火生而万类之 胚胎具也。故曰水火者。阴阳之征兆也。自兹而天三生木。地四生金。则阴阳既交。而互生互长。万类成形而坚定。成 形为木。坚定为金。生矣成矣。故曰金木者。生成之终始也。然而能终之始之。必有为之先者。而使二气为之鼓之舞之。 则造化之藏用自成垆。非中宫奠其元气。曷能不渝。此土之庞浓。为天五而居中。天五者。非以次而为五。乃摄四而 为五也。地之十承焉者耳。由斯言之。天地之施生。定于五行。盈天地之物生。莫非五行。四时之更。莫非五行。五方 之位。莫非五行。而五者之运。行于天地之间。为天为地。为人为物。为形为气。有一不在运中者乎。至于所以为六者。 亦自有说。本然二气三分而六。因阴阳之气。有国中末。有少壮老。其气各有盛衰。故各分而为三。是以为六也。以六 乘五。以五成六。于是五行物类之生成消杀。恒乘于六气之进退盛衰。故六气者。所以节宣五运。而成其化育者也。无 一物不成于六气之中。无一时不被六气之化。岂止五运六气为加临之说乎。是以帝问。而岐伯曰。五运阴阳者。天地之 道也。万物之纲纪。变化之父母。生杀之本始。神明之府也。又曰阴阳之气。各终期日。非独主时也。今观于甲子。而 阴阳之纪以立。于是岁立。而年月日时阴阳之气各立。无非五六者。请更言之。时一日有十二。十二者。阴阳两从六也。 以五乘六。故五日一周甲子为一候也。一周甲子。气亦一周矣。故可以为候。此小周也。推之为七十二。而大周矣。此 从时而起者也。日者。甲乙至癸为旬日。天数五。故二五为小周。以五加六。故六十日为备一周。又历六甲子。为大一 周成岁矣。。此以日为起者也。月者。历十二辰恒主。今以纪时。又用五行以纪六气。而四时始备。凡五岁一周。历三十 年而备周。此以日为起者也。岁者。十二年一纪。六十岁一周。此一周者。又合年月之大而周之也。以五加六。小者为 小周。大者为大周。然应天之气。动而不息。故五气而右迁。应地之气。静而守位。故六期而环会。此五运六气。主岁 之常期。起于天地之自为六气也。由日时月而言。为阴阳生物之合气。由五运六气主岁而言。为阴阳成物之分气。有分 有合。有从合而分。有从分而合。此之所谓必以三合为治也。然而天主动。为五行之主。故运居其中而常先。地主静。 六气以不迁为会。故司天在泉。各有其故。要而言之。合气以专生物。分气以节成物。三合为治。人在气交之中。内禀 其合气。而尝外应其交气。此岁气五运之加临。何时而可废之也。其未可验者。南北刚柔。阴阳向背。未可一齐。岐伯 亦列其如是焉耳。使后之学人。通天地之秘。而行其活法。未尝印板文也。至后世加临寻病。而又不能知三合相交所乘 临之盛衰。而为铃法。贻笑千古耳。



五运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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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运以土为首。而加甲终复加己。循环十干。而不用正干之本气。说者谓甲己合土。此为化气。夫所谓化者。逢合 乃化。不逢合则不化。五运之加。甲己相去五岁。岂有逢合而化之理。又曰此本天气定位非加临也。经曰丹天之气。经 于斗牛女戊分。天之气。经于心尾己分。苍天之气。经于危室柳鬼。素天之气。经于亢氐毕昴。玄天之气。经于张翼 娄胃。其戊己分者。则奎壁角轸也。五天五行之守气。各有所横以加于宿度。临于十干之上。如气经于心尾己分。心 尾当甲。角轸当己。故土位甲己也。以下皆然。此说最为近似。而其实不然。盖天动而虚。其气圆通。而初无定气。其 临御五行。自有本然当然之则。而初非有守气以期之也。岐伯述天元册曰。大虚寥廓。肇基化元。万物资始。五运始终。 布气育灵。总统坤元。夫肇基化元。而布气育灵。乃云总统于坤元。是坤元为万物之母也。坤元既为万物之母。而总统 之。则天亦必有以先用之。天之十干。以代戊己居中宫。而先用水火。然后成于木金。岂非总统坤元。而以土为首之义 乎。是以天之御化。首以土为甲。而甲遂为土。仍顺布五行于乙丙丁戊之上。而以本气化之。遂以金加乙。水加丙。木 加丁。火加戊。毕又再传。而土加己。金加庚。水加辛。木加壬。火加癸。而其本气之阴阳。仍有不能从化。而根据之以 为用者。如加阳干为气有余。加阴干为气不足。又未尝不因值年以佐用也。五运立。则年气有所统。故运之所临。每居 中而常先。如土运之岁。上见太阴。则其气先。而与司天会。是谓天符。与岁支同气。则先而与岁会。是谓岁会与天符。 岁会三合。是谓太乙天符。所谓贵人者。司天与值岁朝拱之所在也。是以恶所不胜。归所同和。随运归从。而生其病。 故五运为该年之根本也。



司天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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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有六气。寒暑燥湿风火,即四时之主气。候至而布之。以分六气也。至于司天。则从地上六位之专精。而正对以 居之。以主期年。而名之为司天者。根据于甲子值岁之气。仍以地上不迁之气。会天之元。而立为监司也。其为六气。一 以甲子为序。而异于地上之四时。盖既以主持一岁。则自当以甲子为序也。其三阴三阳。上奉之者。六元在天。则三阴 三阳不自主气。所以正对皆奉之也。首少阴君火者。君火位午对子。令甲始子。与君为对。故遂名君火。尊君之出令也。 其令主热。不与显明卯位之君火同。彼以方春行令。止以照临。此在午宫。所对本属夏令也。次丑未为太阴湿土。太阴 在地。每与厥阴少阴合三阴而不离。故其位必次少阴。又坤土位未对丑。为土之官旺。是以上奉湿令也。又次寅申为少 阳相火。火之精。本生于寅。寅对于申。申尚有余暑。故以寅申奉火令。不当午者。午当君火。不敢侵也。又次卯酉。 为阳明燥金之临。旺于酉对卯。故奉燥令也。又次辰戌。为太阳寒水。寒水本位亥子。而亥属风木。子为午对。唯辰为 水库。戌当水冠带。为进气。故即以辰戌奉寒令。终巳亥为厥阴风木。风木于正六气。本在丑子及寅司天。移位于巳亥 者。木长生在亥。其对巳。故即以此奉风令也。盖其所司以为一岁之令。唯六元主之。三阴三阳不能尽合。故唯上从而 奉之。唯带有本位本气。则有本标太过不及之说。经曰少阴所为标也。厥阴所为终也。是巳有其所司。即有其在泉者。 以天包地下。地在天中。地居天之半。而天气之行于地者。亦半行于地上。半抑于地下。在前三气行于地上。故属司天。 后三气抑于地下。故属在泉。在泉之气沉而不上。故前扬后抑。前宣后郁。恒与司天为对。司天子午。则在泉卯酉。司 天丑未。则在泉辰戌。司天寅申。则在泉巳亥。恒相对而输转之。故有在天在泉之异也。司天极于三气。以天施之至也。 在泉居于六气。以地沉之至也。然总以司天为本。故本文不设在泉之岁。以司天统之也。



地上三阴三阳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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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天以地上三阴三阳。奉天六元。然上下不类。而以奉之。未解何义。又不解地上三阴三阳。何以定位。内经未之 发明。请试论之。予前既明六元之着。盛于三阴三阳之定位矣。此六元之正义也。乃于其对。亦必三阴三阳奉之。岂三 阴三阳未有定义定位乎。夫天地之大气涵于宇宙。大概藏于北。生于东。长于南。收于西。则三阴在北。三阳在东。三 阴在南。三阳在西。可知也。在易东北俱为阳方。而此北阴东阳。西南俱为阴方。而此南阴西阳者。要此即两仪四象之 义。所谓天以阳生阴长。地以阳杀阴藏者也。盖气必先藏而后生。此乃静藏之地。故三阴先奠位于亥子丑。而太少厥皆 聚者。所以全乎阴以为藏也。藏而后生。而生必于东。故三阳遂正位于寅卯辰。而少明太皆聚者。亦所以全乎阳而为生 也。至于南离阳位。君火居之。而又总为三阴者。盖巳午未皆长气也。有生则必有长。长者实气也阴也。北阴无以实长。 故三阴亦聚于南。所谓天以阳生阴长者此也。西为蓐收正位。燥金居之。故西为阴方。为成为收。而三阳又居之者。盖 藏物必自下。收物必自上。生物必自下。杀物必自上。且自暑而凉。自秀而实。皆自上而下。上者阳也。而其时之肃杀 者、亦阳也。申酉戌为肃杀之方。故三阳亦聚于此。所谓地以阳杀阴藏者此也。盖天之二气。分为四象。北为阴。西为 阴中之阳。此地之二象。东为阳。南为阳中之阴。此天之二象。而生长收藏之理。备着于此矣。



天道或问五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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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曰、五行各有正气。天地所合。干支所同。而阴阳之用。各有变迁。又参错不同何也。曰、此正所谓三合之治也。 三合而治。必将合气。必为主用。或从本气。或从标气。或因乎其盛。或由乎其化。虽有不同。要皆取用以崇体。而不 以体劳物也。如五运以土为首而加甲。自甲为土以下。皆不用干矣。而甲丙戊庚壬值年。仍为气太过。乙丁巳辛癸值年。 仍为气不及。其干虽变。而阴阳不变。则原非不用干也。司天亦变支矣。而火当午。土当丑未。金当酉。与岁为会。则 为当其位而合其气。是皆不变本位。亦不废本支也。大约阴阳之用。合两而成。以三为用。故阴阳之行。虽一体。而动 变则各由其道。各由其道者。所以妙阴阳之用也。一切三合变气皆如此。知其用则不疑其变矣。 问曰、司天运气合用。而有天符岁会。乃有小五运。复参于司天在泉。运气之间。则又何也。曰五行三合之治。无 往而不用。亦无往而不三合也。如辰戌太阳司天矣。而辰戌备历甲丙戊庚壬之五位。则五运亦尽历寒水之一位矣。寒水 唯一。而有五变。五变之中。所营运以周一岁者。亦各有五运。犹司天之间立纪步也。既以大五运与司天为乘临。则亦 有小五运与间步为乘临。此亦阴阳自然之道也。岁气必以木为主。故以太少角为初。以太少羽为终。五运之生序不可紊 也。然其用微。不及间步之剧。故经不着病。要使人知之尔。 问曰、五行五用。而各为首。六气首风木。司天首火。五运首土。五行本生首水。其成首金。循环而能为首者。岂 有义乎。曰、此阴阳造化之妙用。不可思议者也。由其初而言生物之始。始于天一。天一水也。水得暖而升。故火继之。 火水鼓荡而形成。故木继之。木长而坚。故金继之。四者非土不成。故成必以土也。洪范之序如此。盖生物之原也。若 四时六气。必以岁德为首。岁德在木。故木起厥阴。而临官于寅。所以达生气通人事也。自木而火。而土而金。以止于 水。四时之序。生长化收藏之事。五运之首土者。天之气自中而运。而戊己居中以生养万物。故即此中宫推之。以四正 环而拱之。以行其生生之用。此在天之事也。若司天以火为首者。少阴君火。有帝之尊。于以出治。孰不归仰焉。然唯 斗杓初指。帝乃临之。帝出乎震。故以火为首。而以厥阴为终。盖三阴为朋。今少阴居中。而厥阴在前。则必俟历三阳。 而厥阴为后矣。厥阴位亥。亦终之义也。由其成功而言。金木者生成之终始也。显万类之成。而列万形之质。此不唯其 始。而唯其终。故必见其坚成。而后水木火土四形备具也。此成物之序。以其致用而言之也。 问曰、四时阴阳顺逆之行。有左右之辨何也。曰、阳自下而上。故左旋而为春夏。阴自上而下。故右旋而为秋冬。 是以春为生气而西行。变其收气而为暄。夏为长气而北行。变其脏气而为热。秋为收气而东行。敛其生气而为凉。冬为 藏气而南行。敛其长气而为寒。西北行为顺。东南行为逆。春夏日躔北陆而长。秋冬日躔南陆而短。亦阴阳顺逆之序也。 问曰、经谓阴中有阳。阳中有阴。何也。曰、阴阳本合一者也。自太极动而生阳。静而生阴。立之以两。而相为对 待。此各一之一。人所易知也。以动静为鼓舞。以阴阳为妙用。无形而致有形。同体而立异体。阴阳合作。而鼓化机。 此合一之一。人所难知也。是故本其太始而言。阴阳之原。由于一机。静极而阳生。动极而阴生。阴阳互相生也。本其 成位而言。阴阳之根。互藏其宅。火胎子中。水胎午中。阴阳互相宅也。人能悟阴阳之本一。乃能知阴阳之能两也。



天道六气中见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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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曰。愿闻天道六气之节盛何也。岐伯曰。上下有位。左右有纪。故少阳之右。阳明治之。阳明之右。太阳治之。 太阳之右。厥阴治之。厥阴之右。少阴治之。少阴之右。太阴治之。太阴之右。少阳治之。此所谓气之标。盖南面而待 之也。少阳之上。火气治之。中见厥阴。阳明之上。燥气治之。中见太阴。太阳之上。寒气治之。中见少阴。厥阴 之上。风气治之。中见少阳。少阴之上。热气治之。中见太阳。太阴之上。湿气治之。中见阳明。所谓本也。本之下。 中之见也。见之下。气之标也。本标不同。气应异象。(六微旨大论) 天以五行降行于地。因用地之三阴三阳。推移治节。而为六位。于是天之五行。亦分之六气。六气者、寒暑燥湿风 火。为天之六元也。南面而阅地之六位。则六元为本。六位为标。其标本之从。有正对之化。有根源之治。故本标不同。 气应异象。所谓不同者。如少阴君火在午。太阴湿土在未。厥阴风水在亥。少阳相火在寅。阳明燥金在酉。太阳寒水在 戌。此为旺气。其冲为对化。而三阴三阳。又随而上奉之。故本标不同。予于司天。已推言之矣。此章明天地本然之六 位。于三阳之定位。则始少阳。中阳明。终太阳。三阳合为初终而不离。于三阴之定位。则始厥阴。中少阴。终太阴。 三阴亦合为初终而不离。此阴阳之定气也。原其根本。则三阴在北。亥子丑为正位。三阳在东。寅卯辰为正位。然以此 气奉天。而历其生长收藏。则其气之承天者。三阴亦在南之阳。故临乎巳午未。三阳亦在西之阴。故加乎申酉戌。凡地 之三阴三阳。其气有本有从天之六元。其化有正有对。于以历十二宫而合之。此所以标本不同。气应异象也。今曰中见 者。则于其本气标气之间。合而有之。故曰中见。所以节宣本气。而参和标气也。然此气为天地本来之元气。自有之而 本不相离。故条理有自。而不妄参合。何以言之。三阳皆起于三阴。三阴固为三阳之根也。而各有义焉。厥阴阴尽而生 一阳。于阳为少。而成风水之气。是少阳生于厥阴。而合为一体也。太阴以湿土孕金。而为阳明。虽为二阳而成燥金之 用。是阳明生于太阴。而合为一体也。太阳由于少阴。本以秋金而生寒水。是太阳生于少阴。而合为一体也。盖阴阳之 相随。必以其气之相次。故相贯而不离也。然其正对不同之间。更有参和之妙。又不可不察也。少阳之上。火气治之。 相火烈矣。而见厥阴纯阴。此上下相济也。阳明之上。燥气治之。燥亦亢矣。而中见太阴湿土。既能生金。亦能治燥也。 太阳之上。寒气治之。而中见少阴金水和调。不使太阳亢也。而三阴又异焉者。厥阴之上。风气治之。而中见少阳天和。 不使厥阴蔽也。少阴之上。热气治之。此少阴乃奉天之君火也。中见太阳君火。为太阳之主。不得有杂也。然其间有寒 水。亦既济之理也。太阴之上。湿气治之。中见阳明。前以湿治燥。兹以燥胜湿也。其参和节宣如此。是则所谓本也。



地理六节位下六承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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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火之下。水气承之。水位之下。土气承之。土位之下。风气承之。风位之下。金气承之。金位之下。火气承之。 君火之下。阴精承之。亢则害。承乃制。制则生化。化则盛衰。害则败乱。生化大病。(六微旨大论) 此章王马滑张诸家。寻其说而不得。乃以气交之变释之。谓少阳火生。终为溽暑。不知此专气之次。非承制之的义。 夫承制者。皆元气之所本有。即其所生之理。备有生化之道。初非矫强挽回也。阴阳动静。皆涵天地之元贞。故其生物 也。贵其专精。尤忌其一往。是以阴中有阳。阳中有阴。如易卦之飞伏。飞下即伏。伏上即飞。故乾卦六阳。其下皆坤。 坤卦六阴。其下皆干。阴阳之精义。本是如此。吾故于天道之六气。各有中见。而知地节之六位。自亦有为之内者。以 为参和。是故位之下即内之义也。相火于节。主四五月。为六阳之元。而其时之水气正盛。前为谷雨。后及芒种。皆有 水泽流溢。以助调相火。是水承之义也。至于水位。则大雪冬至小寒之日矣。时当寒。而正为物所归藏。其所以归藏 者土也。有藏而后有生。故有下起元。而得回地中之一阳。是土承之义也。若夫土生万物。而亢则有水火二至。亢于湿。 则水至而流。亢于燥。则火至而坚。苟非风木和柔之气。内居其间。何以使土脉和动。故土旺长夏。而木正向荣。是其 义也。风为春木。由甲坼条舒。以至于长茂坚成。必有金气以收之。是以榆荚之落。见于春时。亦其义也。金位兑说。 而神主蓐收。若无火气之微布。则凄冽之气。即申酉而寒矣。乃由白露方凉。渐于寒露。暨于霜降。于时生物。及多 至于成。但火犹有存者。此知金下有火也。至若君火所承。则不曰水气。而独曰阴精。阴精者。生气之华也。地上三阴 之全气也。其火不主夏令。而首出显明。当三月之和。地气腾上。阴精所奉。莫备于此。是犹众职效用。而君自端拱也。 盖亢者专气之一往。承者相济之参和。非以其相反而相犯为制也。唯其内有以相承相济则元气足。而生生浓。故曰制。 生则化。盖生而无制则化偏。生而有制则化备也。自此而列一任加临交变。有余不足。至与未至。虽外有此列。以乘除 其间。而其本生之气。自不败不乱。故曰外列盛衰也。若专气一往而之厥所。承则本气已见败乱。安得不为生化大病乎。



辨君火以明兼退行一步不司气化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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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性炎上。次列五行之一。初无君相之名。唯主宰之帝。以神明为居。以照临为用。而同于炎上高明之施。此君之 所以为体也。然君虽以火为体。而火非君德。故君火不用。要其为不用者。以君有君之德以为用。而非以火用也。经曰。 君火以明。以明者。谓其照临之不爽也。诸家循其不用。见为徒立空名。遂改其文曰。君火以名。岂知此义者哉。地节 六位章曰。显明之右。君火之位也。君火之右。退行一步。莫知其故。此有说焉。显明之右。在卯辰之间。辰为天门。 乃帝之明堂。布政宣化之所。易所谓出震齐巽者也。凡帝之施化其德为大生。其用为太和。其体为纯干。备元亨利贞之 四德。以体元首出。虽主气于春分之一时。而终不夺春之施。此君之所以不用也。况以火用乎。然既不用矣。而曰退行 一步何也。少阴君火之后。为巳午之火令。使君以火用。则复行一步。巳午正当其令。岂复有相火之令。唯君不以火用。 而敛藏以退行于位前之寅。因起长生之丙火。使主巳午夏令。为夏官而治之。此相火所以欲其不愆于位。而代君之行事 也。自是而下。凡诸复行一步。悉皆臣职。则悉皆效用于君。此君之始终不以火用也。若夫司天。则君火既首出于甲子。 而该年则曰在天为热化。在地为苦化。居气为灼化。此既司化矣。而又曰不司气化。亦未有明其说者。岂知君火虽属子 午。而所谓热化苦化。一皆子午之化。而总非君主之司此气化也。君自穆清耳。岂遽改其德而司热令乎。所云灼化者。 君德在步而不宣。然威行自近而不可犯。故当其居气则有步逼之。逼之既近。安有不灼者耶。然此要非君火之用也。


卷之一\人道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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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道大阴阳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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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道大阴阳有六。以立人纪。其一为先天奠位立体之阴阳。经曰。圣人南面而立。前曰广明。后曰太冲。太冲之地。 名曰少阴。少阴之上。名曰太阳。广明之下。名曰太阴。太阴之前。名曰阳明。少阴之前。名曰厥阴。厥阴之表。名曰 少阳。夫人以神立以精存。而行之以气。是以神为大君。精为储养。而气充以辅立神。必有建极之处。广而明者。所以 立极也。前之者。神君以临照接物。故前之也。后为太冲。冲以升腾为义。升其精气以济乎上。以奉神君。故即以为后。 后之者。此气从乎水位。故后之也。由太冲之地。即为少阴。少阴水位也。为藏精之腑。既藏精以自固。复升阳以腾骧。 故其上为太阳。太阳居上,充乎巅顶。为阳之极盛。要即冲脉而上之。故同冲脉。俱从少阴也。而前广明之下。复次太 阴。其前为阳明者。阳明太阴同为中土。定为国储仓廪。以赋中邦。是以太阴次广明也。少阴之前。即为厥阴。厥之云 者。绝尽之义也。厥阴居少阴之前。当太阴之下。两阴交尽而厥。而一阳即来复于此。故其表即为少阳。此少阳生九地 之下也。先立前后者。奠水火之位也。于是终太阴以司会。后少阴以宅精。底厥阴以成终成始。此三阴之正也。太阳居 华盖之上。阳明充中土之贡。少阳起太和之气于绝苏之会。此三阳之正也。三阳皆三阴者。阴为阳宅也。 其二为形气致用之阴阳。经曰。三阳为经。二阳为维。一阳为游部。三阴为表。二阴为里一阴绝作朔晦。夫阳有气 而无质。阴有质而有部。故阳能主阴。而阴得奉阳。阳者人之生气也。生气莫盛于三阳。三阳为生人之大主。其气能贯 脏腑。而立十二经。故三阳为经。所谓经者。大经大本也。二阳充满在中。所以会肌肤。束筋体。扼四关。缴四末。故 为维。维。维系之也。游部者。初阳起下。其气轻柔。升其和德。进临诸经。而无所不达。故为游部。盖阳以气为主。 而其用则自下而上。分为三部。少阳自下。阳明在中。太阳尊盛在上。其体用如是也。三阴则有形质矣。外而官体。内 而脏腑。以及精液血肉骨脉。凡属有形质者。皆阴为之。是以得分表里焉。阴之大总为三阴。宅中而主形躯肌肉。故为 表。二阴为受精之宅。受五脏六腑之精而藏之。是以得主脏腑而主内。故为里。一阴绝者。在下之穷阴也。阴尽则阳生。 象晦而复朔。故云作晦朔也。三阴既有质有部。则其形层如是。盖三阳为纵。三阴为横。合之形气。所以致用也。 其三为上下倡和。雌雄相应之阴阳。经曰。三阳为父。三阴为母。二阳为卫。二阴为雌。一阳为纪一阴为独使。易 曰。 一阴一阳之谓道。夫阴阳必两相倡和而能鼓舞。一则神。两故化也。是以言三阳之尊。必及三阴之亲者。有其尊必不容 废其亲也。二阳二阴。言卫与雌者。卫以营其外。雌以缮其内。其居中用事譬犹处家之道。必夫妇亲之也。纪与独使者。 游缴之任。在一阳罢极之肩。在一阴相合而始。备行役传宣之用。譬之行旅。有车骑必给刍茭也。此阴阳之输应。不可 不合两也。 其四为自相鼓荡。以各成一致之阴阳。经曰。太阳为开。阳明为阖。少阳为枢太阴为开。厥阴为阖。少阴为枢。阴 阳既以合两为功。又以一致为和。合两则共为开阖。各一则自为开阖。盖阴阳之用。总以鼓铸为事。三阴三阳。虽各处 形层部位。而要其共气。则阳与阳对。阴与阴伍。必自相得以为和。故亦自为开阖。各有枢以持其间者。所以致开阖之 用也。太阳盛于卫外。故为开。阳明充于营中。故为阖。少阳能与之参和。故为枢。必三者备而合为阳之用。乃以成其 一致。而其脉乃搏而勿浮也。太阴健运。而其气不藏。故主开。厥阴潜藏。而其气不扬。故主阖。少阴蓄水藏火。独兼 二气。故主枢。有枢而两阴始不迫促。是以能合而致一阴之用。而其脉乃搏而勿沉也。其五为脏腑立职之阴阳。先天阴 阳既有部位。则设官分职以守之脏腑者以五。五行部署。应天之官。而分之以职者也。脏以藏神。腑以备器。其贵贱相 使。各殊其位。经曰。心为君主。为阳中之太阳。肺为相傅之官。为阳中之少阴。心主夏。肺主秋。二脏位胸中膻中。 所谓阳而在上。即应天之燥热在上者也。脾胃者。仓廪之官。为阴中之至阴。主季夏。阴中者。脾属足部。至阴者中土 坤德。以顺天承。而不以阳居也。胃为水谷之海。当两阳合明。以合乎太阴。故亦同居中土。即应天所谓土居其中也。 肾为蛰藏之官。为阴中之太阴。肝为将军之官。为阴中之少阳。一主冬。一主春。肾既藏精。为先天寒水。与心太阳为 对。故即名太阴。肝从一阳来复。而起风木主令。故为少阳。二脏居足阴部。而又在下。即应天之风寒在下也。胆为中 正之官。十一脏皆取决焉。以一阳之生气。为太和之元神。而游部三焦。出入经络。即应天所为大游行其间者也。外此 则膀胱为州都。大小肠为传送。以备器致用。经云。此皆至阴之类。通乎土气。而不得以应天矣。前广明章。阴阳奠其 地分。而此脏腑分其守职。故谓五脏能立阴阳则可。谓地分阴阳即五脏则非也。凡内经论阴阳病。不拈脏腑。职是故耳。 其六为营气隧道。并行出入之阴阳。此为经络也。经络者。以其经连属五络。以通部分。为隧道以出阴入阳。出阳入阴。 总为通衢。而每经隧道。又各交属互络。通乎上下。所以各经有表里之名。此表里要非太阴阳所主之表里也。足三阴从 足入腹。手三阴从腹出手。六阴皆以次相接于腹中。手三阳从手走头。足三阳从头走足。六阳皆以次相接于头上。腹中 者。以阴接阴。头上者。以阳接阳。其至于手。则以内阴接外阳。其至于足。则以外阳接内阴。所谓隧道也。而各经并 行者。在手则太阴肺。出臂内上廉。阳明大肠。即出臂外上廉。少阴心。出臂内下廉。太阳小肠。即出臂外下廉。厥阴 心包。出臂内中道。少阳三焦。即出臂外中道。足三阴三阳亦然。兹则以其隧道并行。所谓表里也。若不识脏腑阴阳体 用。又不知经络。此表彼里。是犹众盲摸象也。是以得条列而着之。



心肾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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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曰。心者。生之本。神之变也。肾者。主蛰封藏之本。精之处也。夫神精之用。为人身之大主。精以养神。神藏 于精。而以气行乎其间。惟其有以居之。有以藏之。而人道以立。此心肾所以为人之大主也。阴阳离合论曰。圣人南面 而立。前曰广明。后曰太冲。广明者。心也。居心必于开广之地。清明之座。所以建极也。前之者。神君坐照向明接物 也。然其用为火。火之体亢而不下。若以昭明为事。而无真精真气以养之济之。则必有自焚之患。此太冲之由。未有不 能不为之后焉者也。太冲者、生气之所由来。起升之而不息者也。太冲之地。即为少阴。少阴肾之宅也。肾为先天之根。 藏精之腑。天根之处。乃生气之原。其精内蕴。则其气上腾。故圣人首揭之。以此为养心存神之物。而特云后者。唯此 可奉于前也。然则以精养神。真道自主于肾。而凡储精之处。以为养神者。抑又无所不备。不特太冲之下。脏为精海以 汇之。而又于六阳华盖之上。以太冲之精。结为泥丸髓海。而为玄珠以覆之。又于任处地道之道。复有关元黄庭。孕结 金水之气以蕴之。此正所谓君火之下。阴精承之者也。顾人之心为神之主。前后上下。既能积精以养神。而归于太冲所 起之肾矣。又谓肾为蛰藏之本。惟甚吝啬。此何以言之。盖人之阴精。藏气于肾。而其精泉难充。最后成女子必二七。 男子必二八。而后天癸至。天癸者。非精非血。天乙之真气也。故其至也必久。养之而精血充。充则男子始泻。女子始 月。至其盈数。女子不过七七。男子不过八八。故精难成而易亏。此肾所为蛰藏之官而吝啬也。若使肾家无主。不蛰不 藏。命门水火两亡。则精衰而神耗。精已而神去矣。不特此也。肾之所主。受五脏六腑之精而藏之。必五脏盛乃能泻。 是肾主人身一盘五行之全局。而合之以为精者也。故五脏若有一衰。则肾精即已不茂。盖肾精所以养神而藏气。实以化 精。故曰精食气。气归精也。



君相二火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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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于八卦居一。于六气司天独居二。人之脏腑亦二。盖天之帝人之心。皆以照临为德。其居神之物。有火象焉。此 所谓君火也。是故在天之君火。本不以火用。特以明乎帝德。故主十二辰而首出之。在人之君火。亦非以火用。特以建 极广明。故主十二官而临照之。初非以灼燔为令也。经曰。君火以明。明者。明其为照也。天之君火。临于卯。位于午。 而于司火不无热人者。以午在夏。正令自热也。人之君火。正于广明。广明之地膻中也。膻中为神明喜乐之官。清明广 大之地。为生之本。营之居。唯无精以养。则或有神飞而自焚之患。否则。清静宁谧。何爆之有。而君火之不用。从 可知矣。相火者、在天则生巳午。其官为火。正奉行天职以立暑令。不得同于君火。故谓之相火。相火虽烈。实为万物 盛长之气。若无相火。是在天之六化废其长令也。于人亦然。心胞代君行事。在三焦之中。处两阳合明之地。以应天之 夏令。而主腐熟水谷。经曰。阳明者。午也。盖以阳明当相火夏令。不言心胞。而心胞在其中。今言心胞。而不言胃。 以胃归土也。而相火之义。亦从可识矣。盖人之相火。起少阳胆。游行三焦。督署于心胞。为阳明胃腐熟水谷之功。是 火之能相在少阳耳。先辈丹溪诸公。倡言厥阳五志之火为五火。而无其名。遂以龙雷之阴火为相火。而起其说。承讹至 今。至赵献可又为相火说。喻如鳌山之灯。人物跳掷。皆赖中心之火。而大七节之旁。中为小心。为火之主。而十二官 以听命焉。不知七节之旁。中有小心者。非当肾之命门。乃心俞之出背。不可针灸。故内经提出以戒学人。非谓相火也。 且鳌山之火。本以出风。故必取之于焰。以转其轮。若据此为论。非惟不知相火。并亦不知真火矣。昙氏曰。性火真空。 性空真火。阴符曰。火生于木。祸发必克。盖阳燧真形。即在阴阳奠宅之中。而此火又在君相有形之外。于人则隐胎坎 水。朕兆风木。是谓龙雷。无事则不现。而亦不用。故水濡木柔。虽激之而不起。唯水涸木枯。气逆血沸。则势遂焚巢 燎原而不可止。此火若起。是犹反君灭相。岂君相治平之火哉。缘此火不起于子半。不循行于少阳胆。猝犯之而猝起。 正所谓火生于木。祸发必克者也。相火云乎哉。



卫气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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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问于予曰。卫气昼行阳夜行阴。其行皆以传经行度。此义不疑乎。曰。有。轩岐本经本无误诠之文。独于论卫气。 远引宿度。别列其所行之经络。若犹然营气行度者。然于气之剽悍不循经之说不合。而诸家未能洞悉其故。泥以行度为 二十五周。是不可以不辨。盖卫气者。即太阳之盛气。所以卫外而为固。其气则剽悍不循经隧。内薰肓膜。外溢皮毛。 其所出入阴阳皆满。所以名卫。若待以次而行阳行阴。则已有不卫者矣。要其气为纯阳之大气。半入经隧之中以和营。 而半溢经隧之外以为卫。是即所谓体之充也。经衣冠文物言其出下焦。而人言为水谷之悍气。盖谓水谷之气能出卫犹去脉。 得食则高。而要非所以为卫之由也。唯其为下焦先天之本。故能出入阴阳。而无所不至。经曰。平旦阴尽而阳受气。日 入阳尽而阴受气。则常从足少阴入。其于阳目张。则气上行于头。以下六阳。入足心以下阴分。复合于目。于阴则从少 阴内注六阴。是以昼行阳二十五度。夜行阴亦二十五度。此若以经度分之。则卫将为一路之路。抑其未至而不卫者多矣。 故言五十度者。尽昼夜十二时而言也。行阳二十五。极昼六时也。行阴二十五。极夜六时也。平旦阳动而动。即与阳俱 出于目。以下六阳。然非不下阴分也。日入阴静而静。即与少阴同息于诸阴。以遍六阴。然非舍阳而去也。及夜半而大 会于子中者。以肾气动少阳于子。故阴阳相见而会也。总之其气为太阳有余之气。阳明溢满之气。而一本于下焦。故于 太阳阳明之守气外。更有此剽悍以常护于脉外。日得以效用于阳。夜得以效用于阴。其行阳而卫于阳也。如列营然。卒 乘居前。非谓中军无卫也。其行阴而亦为阴之卫也。如宿值然。戒严肘腋。非谓壁垒无军。要其昼夜二十五。各尽六时 言之耳。必若循次而传。何谓之剽气。又何以名卫乎。



五脏五主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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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之合脉也。其荣色也。其主肾也。肺之合脉也。其荣毛也。其主心也。肝之合脉也。其荣爪也。其主肺也。脾之 合肉也。其荣肌也。其主肝也。肾之合骨也。其荣发也。其主脾也。 五脏藏神主用。而职有贵贱。事有相使。内经明之矣。而于五行之相克。脏之受制。经反以为主而用之。则何也。 盖五 行之妙。每以相制为生。故内经于此特明五脏之养。受生之本。其道固有以逆而不以顺者。乃非以为克而以为生也。夫 心藏血脉。自当以合脉为主。而偏主于所畏之水。此养心之法也。何则。心以神用。则必取金多而用物宏。苟非太冲之 精腾上而调护之。则神空而无所丽。是神之所丽。唯有阴精承之。以为之济也。所以然者。心本纯阳。而其象反为女。 内自含阴。故其象又为月窟。参同为女之性冤而最神。得火则飞。不见埃尘。必使清静有匹以镇之。俾婴儿谐于女。 而后月窟天根通其往来也。天使女之有匹者。非其主之者耶。老氏云。上善若水。水善下而不争。此持心之道也。天 根月窟之往来。女婴儿之谐偶。此养心之妙也。此可知肾之为心主矣。肺主气。而其象应秋。敛清肃。肺之性与用 也。若寒凉过甚。则太和失而元气遂伤。此必有所相济以生其和。而后元气得行。能生其和者。非心德之暖乎。唯有火 德之暖。以益金体之清。是以金为丽泽。而沛雨露于天河之上。凡金之不燥不溢。得以治节体元加于众物之表。而不若 气上逆者。此物此志也。肝厥阴。而职风木。其气兆甲于艮。而凋落于兑。则燥金固所畏也。然肝之少阳。其少也苦稚。 其盛也苦怒。其横溢也苦逆。调之者唯在其金。而轻重治之。使稚者渐坚。怒者遽平。逆者敛缉。而后乃成其为少阳之 盛德。故其主肺也。至若太阴脾土。以浓德载物。而育之长之。尝苦于木之克制。是木为脾也。然土泽而滞。每有水 火二窒。水湿则土泥而不生。火燥则土坚而不荣。唯有厥阴之气。以疏通之。而达其升德。则水不为濡。火不为燥。而 后能奔走诸经。以行津液。是脾不可一日不主肝也。至于土为肾主。则更有妙于此者。夫水由地中行者也。以流为性。 以险为习。惟是生于天。而涵于土。故源泉不竭。而泛溢无虞。是土能制水。正土能养水也。知乎此。则知肾之所以能 蛰藏者。固非土莫主也。由是言之。养心者莫若补肾。保肺者莫若宁心调肝者在于敛肺。扶脾者在于达肝。而滋肾者在 于葆脾。相克之道。转而相生。此五行五德之妙也。



五脏苦欲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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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苦急。急食甘以缓之。欲散。急食辛以散之。用辛补之。酸泻之。心苦缓。急食酸以收之。欲。急食咸以软之。 用咸补之。甘泻之。脾苦湿。急食苦以燥之。欲缓。急食甘以缓之。而苦泻之。甘补之。肺苦气上逆。急食苦以泄之。 欲收。急食酸以收之。用酸补之。辛泻之。肾苦燥。急食辛以润之。欲坚。急食苦以坚之。用苦补之。咸泻之。 五脏苦欲药味补泻。前人王好古有论。然凿住药味。胶柱鼓瑟。其于五脏之性情。五味之即泻即补未之知也。夫肝为少 阳木。其性疏达而不能屈抑。故常过中而苦急。急则以刚乘刚。其发暴怒。故不耐郁而欲散。苦急欲散者。肝之性情也。 甘味性和而缓。肝急得之。可以平其中。而制其有余。故当甘以缓之。辛味发散。与肝同性。为肝之所欲。故当辛以散 之。然肝既欲散。而辛适投其所欲。是不唯散之。正以补之矣。故曰以辛补之也。酸为木之本味。而云泻之者。盖以酸 先入肝。故即借其先入之势。以巽入而渐以敛焉。则木不急而肝可和。故谓之泻也。甘缓酸泻者。皆以制其有余。甘以 缓其前。酸以泻其后。辛散辛补者。皆以益其不足。散以充其力。而去其郁。补以顺其性。而养其神。此调肝之法也。 心为太阳火。其用则明。其官则思。而每苦离照之不充。是以病常苦缓。治之者。以酸味饮之。使安于内而不外驰也欲 者。思虑之极。猝难安妥。每喜和靖以镇之。咸。水味也。能济火之有余。故当咸以之。心。而后心不虚。是即 咸能补之也。甘泻者。以其神用不休。乃以甘性之和缓。即用其神而休之。故曰甘能泻之也。盖神明之用。常见不足。 苦缓欲者。皆不足之为也。酸收咸者。皆补心之法也。故即甘之为泻。亦不过少为缓之。以使神明之克安。而要非 实有事于泻也。脾为土德喜燥。而主乎健运。故常苦湿。苦能下滞。滞去则湿去也。土性乎奠而和缓故欲缓。维稼穑作 甘。是其本性。故甘可用以缓。亦可用以补也。甘以益其元。苦以散其滞。是之谓苦泻甘补也。肺主治节。得职则其气 下行。失职则其气上行。故苦气上逆为火。苦性清寒而能下。故泻之以苦。肺金居上。其性常散而不能聚。故欲收。惟 酸味能收。以此收之。自使清肃之令。底于容平。此以酸收。即以酸补也。盖苦气上逆。为肺气上不足。苦泻其火。所 以制外来之侮。酸收且补。所以益不敛之金。若本家自壅。则直以本金之辛味而泻之可也。肾主藏真水。而行客水。燥 则真水自病。故苦燥。辛以润之者。辛为金味。金能生水而兼溢。又能活水也。然肾虽得润。而或肾气不坚。则与客水 相汨。势必使相火煽。而精不守。此蛰藏之本。所以必欲其坚也。苦之性味寒而且清。寒能静龙火之出入。清能别淄渑 之本源。故苦之味可以坚可以补也。王氏谓无泻法。则本经以咸泻之之谓。何不知肾司行水。客水不行。则真水不藏。 古方补肾填精。必兼行水之品。有补必有泻也。唯不护其精而泻之。乃为不可耳。但肾家有水火二守。水减则火炎。火 衰则水泛。燥与不坚。两病俱甚。则壮水之主。与益火之源。乃治肾之要也。



六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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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腑皆以出入名阳。而有重轻之别。其得与于三阳者。唯阳明胃。与少阳胆。连及三焦。他若大小肠膀胱。皆使器 传道受盛之官。不得列于阳数。其以六腑名者。以其同为形脏。同有出入。故名之耳。后学不察。以为生人之阳在此。 而加诸五脏之上。以经络表里之故。遂从而夫妻之。此大谬不然。试明之。夫阳明胃能合于二阳者。以胃为水谷之海。 六腑之大源也。五味入口。以养五脏气。是以五脏六腑之气。皆出于胃。而即为五脏之藏耳。五脏不得胃气。则不能至 于手太阴。与胃气。肾能为营卫周身脏腑之主。而其脉同变见于气口。故阳明独得列一位于五阴之间。本经曰。气口亦 太阴也。诊胃气者。亦得以右寸与关上。当肺气宁静。而右寸独盛者。此胃脉之盛也。且胃腑之位。为两阳合明。其经 属相火。夏气当乎二阳。经为二阳为卫。二阳为维。以其气用之大也。知气用之大。则知阳明之大矣。次则少阳胆。胆 列中正之官。决断出焉。又指为中精之腑。则其所主已异乎形脏。而其腑之气。直得先天甲气。而起于少阴。发于厥阴。 是二阴之真精所生。以为一阳之妙也。经曰。少阳连肾。肾上连肺。夫少阳起于夜半之子。为肾之天根。其气上升。以 应肺之治节。是所谓中和。极通之上下。故得游行于三焦。而即三焦之所治。以致用于阳明。凡诸腑脏不得此气。则不 能以为和。是胆之为用。能起九地。而升其地德。亦能出三阳。而布其天德。不止为中正之官。五神之决断。凡十一脏 皆取决于胆。经之所谓谓此也。要其为腑。虽微有出入。劳则有之。而其体则独居于清静之腑。以冲和之气。温养诸脏。 故有中精之目也。若膀胱者。其邪虽大。而其本则州都之官。津液藏焉。待气化而后能出。夫州都之下邑。绝远京师。 且津液必待化而出。则膀胱之为器。绝不得与诸阳并。而其经反纳太阳者。以太阳起于少阴。今归之以阳。故借纳之于 此也。其实太阳为三阳之主。为经为父。膀胱虽其本脏。而要不得竟以为父之太阳目之也。后学不详本经。皆谓膀胱为 太阳寒水。以主寒令。岂知六气寒水之所主。本为少阴肾。人身太阳之经。实非寒令。而膀胱之水。亦非寒水也。二肠 者。受盛传化之官。为胃之器使。亦供役动用之物耳。其腑无灵。其经亦非当阳之用。要以营气之隧道与心肺相接。故 经络得与心肺为表里。非曰此二物能与心肺为互用也。脉经以其络列寸口心肺之上。其说遗误后学。莫此为甚。夫心肺 为阳。在上主诸关前。以主夏秋。此岂可使二肠当之。即脉经伪揆种种。竟无二肠脉状。知其无以加心脉之浮大。肺脉 之浮涩。而别撰二肠络矣。经又曰。脾胃大小肠三焦膀胱者。仓廪之本。营之居也。名曰器。能化糟粕转味而出入者也。 此皆至阴之类。通乎土气。内经明指其阴。叔和以其为阳。读书无眼耳。



太冲三焦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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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冲三焦。内经之论备矣。后世知冲督任分三脉。而不知后曰太冲之义。知中焦起营卫。而不知其为匡济于阳明。 必欲求其为腑之形。以为三焦无状。空有名。是以其说纷纷。皆拘文牵义之徒也。经曰。冲脉者。五脏六腑之海也。五 脏六腑皆禀焉。夫为五脏六腑之海。而脏腑皆禀焉者。岂为一线之冲。而与督脉无关哉。至论三焦。则经曰上焦出于胃 口。并咽之上。贯膈而布胸中。中焦亦并胃中出上焦之后。下焦别回肠注于膀胱。而于阳明胃之经络。则曰循喉咙入缺 盆。下膈属胃。其直者。缺盆下乳内廉。其支者。起胃口下循腹里。下至气街。此与三焦同行在前。故知三焦者。特胃 部上下之匡廓。三焦之地。皆阳明胃之地。三焦之所主。即阳明胃之所施。其气为腐熟水谷之用。与胃居太阴脾之前。 实相火所居所游之地也。故焦者以熟物为义。上焦如雾者。状阳明化物之升气也。中焦如沤者。状化时沃溢之象也。下 焦如渎者。状济泌分别流水之象也。是以名为三焦者。特为两阳合明之胃。与相火之所职言之耳。其为后天谷神。出化 之本。以出营卫。以奉生身。使肾之气上升于肺。下输膀胱。后天之能事毕矣。然人受生以来。其真元一由先天而起。 则少阴为之根柢。厥阴为之冲发。其气皆挟津液以上。历五脏而上之。其气在中后之间。渗灌脊肠。名为太冲。实居阳 明三焦之后。故云后为太冲。太冲之太者。其盛为十二经之海。五脏六腑亦皆禀之。与阳明胃。并是脏腑之根柢也内经 又谓为血海。与少阴之大络。起于肾下。出于气街。又与阳明会于宗筋。于是其后输出大杼。其前会气街。大杼在督。 气街在任。是冲脉之盛。灌三阳。渗三阴。包阳明三焦。凡督任阴阳之会脉。皆冲为之也唯冲为之。故太冲之精气。常 得与三焦营卫之行。合行隧道。而绕周身。充微皮毛。而灌脏腑。人知营卫之出于三焦。而不知先天脉气有与之偕行者。 日夜五六十周。盖先后之天齐至也。人疑卫为水谷之悍气。决出上焦。而经独云卫出下焦。遂疑为误文。不知前言者。 特言饮食之能出卫。而实则卫为真阳。能卫外为固。非可以一时之饮食当之。必先天根柢之盛气。与此为合而当之也。 则卫之出下焦何疑。盖知冲之为义。益知卫之为出矣。



奇经八脉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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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阴阳元气。皆起于下。故内经以广明之后。即为太冲。太冲之地。属之少阴。少阴之前。乃为厥阴。其部为血 海。常与太冲腾精气。而上灌渗阴阳。斯则人之元气精气。皆起于下也。而由下而起。则分三道而上。其阳者。从少阴 之后。行太阳夹脊之中道。以总统诸阳。其名为督。其阴者。由前阴地道。而上行阳明之表中。以总统诸阴。其名为任。 而中央一道。则脉起血海。腾精气而上积于胸中。为宗气以司呼吸。其名为冲。是气则与阳明胃气俱住中州。亦与营俱 行十二经者也。盖尝考之督脉起胞中。上巅历百会神庭。任脉起中极之下胞中。循关元历承浆。上与督脉会。冲脉起胞 中。上行伏脐。会于咽喉。三脉同起于下极。一源而三歧。故圣人不曰冲督任。而总名曰太冲。是太冲者、以一身之精 气上升言之。不独为血海言之也。中外之间。横者为带脉。带脉横于季胁。统于章门五枢。总束诸脉。使上下有常。而 要约营束之。毋令懒散。其脉如人束带而前垂。亦精气关锁也。此处为膂。人之全力出焉。膂力不衰。殆为此也。二维 者。维持维系之义。人身阳脉统于督。阴脉统于任矣。而诸阳诸阴之散见而会。又有所必维系而持之。故有阴维以维于 诸阴。阳维以维于诸阳。然而能为维者。必从阴阳之根柢。具盛气之发。而后能维。阳维从少阴至太阳。发足太阳之金 门。而与手足少阳阳明。五脉会于阳白。阴维从少阴斜至厥阴。发足少阴之筑宾。至顶前而终。少阴少阳。为阴阳根柢 之气。维于阳者。必从少阴以起之。是阴为阳根也。维于阴者。必从少阳而起之。是阳为阴致也。故二脉又为营气之纲 领焉。两跷脉者。跷以矫举为义。其脉之剽悍同于卫气。而皆上于目。然有孔道与卫不同。其脉则阴出阳而交于足太阳。 阳入阴而交于足少阴。其气其行。每从阴阳根柢和合。以为矫举而上荣。大会于目。故目之瞑开皆宜。其曰阴脉荣其脏。 阳脉荣其腑者。入阴则荣脏。入阳则荣腑也。男女脉当其数者。男子阳用事。其跷在阳。故男子数断其阳。女子阴用事。 其跷在阴。故女子数断其阴。总之八脉唯带脉横束手膂。而七脉皆自下柱而上。虽有孔道宗众会。然当起于太阳少阴。 则皆所谓太冲之义也。故圣人止言太冲。而不及督任维跷。盖有分之而不分者矣。



二十七气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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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经十五络经正六合五输六原四关十二经筋 所谓经络者。直行为经。旁行为络。直行而通。统内外左右上下通行无滞。如江河之流。而为日夜五十营者。斯为 经。其回行交络。互属脏所。不当道行者为络。灵枢曰。手之三阴。从腹走手。手之三阳。从手走头。足之三阳,从头 走足。足之三阴。从足走腹。腹为阴之会。头为阳之腑。以阴接阴于腹。以阳接阳于头。三阴转而入阳。于手之指。三 阳转而入阴。于足之指。此以阴入阳。以阳入阴。无所不到。所谓通行直行为经者也。乃其间有交络者。为支分者。则 六阳经之自头。每各下入缺盆。内属以络五脏。而五脏之经。亦每各上行至喉至目系。至舌本。至巅顶。此为属正经之 旁行。不当隧道之冲。即所以为络也。然而旁行之络。实交于身。而五脏六腑又有其专精盛气之所会。其会又各有所至。 如公孙大包虚里期门等为经。别之五十络。此络之大且盛。未尝不如经。而以其旁行别出。不当隧道。故为经别。亦为 络也。经正六合者。经正以脏腑。各有本经。地方自隧道通行外。其旁地分正自有余。其他更有交流分委。或自属本经。 亦自与本经之表里阴阳相接。此自为表里之合。其合凡六。脏腑自会也。此合既不当隧道。特以本经地分壤地。相属而 合。故非经别。乃经正也。由前十二经暨十五络。与各经之六相合。共二十七气。以通行周遍于一身。而凡回环之气。 盛会之所。皆在斯矣。至于五输六原四关。从其手足正隧道扼要之处。盖十二经原皆起于手足之十指。此皆各脏腑专精 之所起所淄所入也。于是各为井荥输经原合。脏五腑六以纪之。而总不出四关。以治脏腑之有疾。则所谓扼要者名关耳。 大约经络脉络兼行二义。一以呼行三寸。吸行三寸。其流行日夜为五十营者。法以五十动而不一代者为占。此候其流行 者言也。其起发井荥输原者。以五脏六腑之地分为占。此与气口之寸关尺同占其病者。以卜无藏。此候其不流者言也。 唯脉之精。是流者与不流者俱见。足以独守经隘。以占百病。固莫精于此矣。此外人有十二经筋者。筋布散于身。而为 一身之维系。本皆属肺。以分维各经地分。故为十二经筋。属阳者于外而坚刚。其有病必以在外之风寒湿入之而成痹。 故病各以脉序。属阴者于内而柔细。然布散枢要。常与经脉协议。故病或痰滞营阻。则亦能主颠痫螈。与外筋不同。 此筋病之大较也。张子和谓凡医必明经络根结始终。所环所会所交所过。而后知阴阳脏腑之出入虚实。不知此者。如面 墙矣。



十二经不并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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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经络之表里。特以隧道之故。举其并行互络者而言。初不以职列也。人之阴阳皆起于足。故足之六经地分阔。 而职司要所。主一身之间。唯足六经也。手六经则地分狭。所行两臂头面之间。其两臂常动。头面肉坚风寒之所不得入。 故仲景条贯伤寒。止拈足六经。而无外伤手经之条。正以手经之所合。皆在足六经之中。非谓其不与于斯也。请申之。 太阳之经起于足。上于巅脑。以及额颅内。下于膺。中包心肺。皆太阳经也。太阳居六阳之盛。故为巨阳。而为诸阳主 气。然以同冲气起于少阴。乃以其阳而借纳膀胱。其下膺中者。少阴心。太阴肺。一君一相。并居其间。而肺主皮毛。 心部于表。皆与太阳合。是以寒邪一犯太阳。遂伤肺及心。以犯皮毛血脉。为心肺之所合。若皮毛凛栗。鼻塞声重畏寒 无汗。以及心烦。皆太阳症。而心肺为之变。仲景设麻黄汤发汗疏肺。桂枝汤和表止烦宁心。岂非发太阳即发手太阴少 阴耶。是手之太阴少阴,已兼于足太阳之一经矣。若手太阳小肠经者。其气用岂能及足。特以与心络并行隧道。表里又 与足太阳连经。故亦以三阳归之。非曰其职能与足太阳并列也。后学亦察一拈太阳。使以小肠与膀胱双举。岂知要者哉。 足阳明自额颅而下绕夹鼻。口下人迎。下乳内廉。下挟脐。其脉齐太阳。皆五道。至气街中属胃络脾。凡面之全部。膺 胸与腹内外。至足胫外廉。皆阳明也。经为两阳合明。合明者。太阳少阳共明于此也。其经气盛血多热甚。其地位阔。 其职司要。又主中部谷神之所升。皆卫之所出。若大肠者。为胃化物之器。受盛之官。其络与足阳明接。经故亦谓之手 阳明。亦非谓其能有阳明之职事也。故大肠小肠之经。即同于胃。其病与否。皆与胃同。而初无与于肺心。若经络自病 延及肺心。亦止在经络。不若伤寒之传经也。足少阳胆之经。由耳颊下胁。下膝外廉。居身之两侧。称身后之太阳。身 前之阳明。接壤密布于内。为半表里。故少阳居之。为阳明之次。皆以地分形层分职言也。其经与职游行三焦。摄于心 胞。心胞三焦。总同一职。此无复手少阳手厥阴之别矣。三阴正位。唯足太阴脾。为六经之所主。心地德居中而主里。 若太阴肺。以其朝百脉主元气故亦有太阴之名。其实为阳中之少阴。初非居三阴之职。而分太阴脾位之司也。三阴之正。 惟少阴肾。能正位于坎。配心之离。而心为太阳。故肾亦名阴中之太阴。其实天之少阴从火。人之少阴从水。此少阴心。 不夺少阴肾之用也。一阴本厥阴肝。其经胞络亦与并称。然心胞本非交尽之厥。以经相接。故亦名之。心胞则相火。厥 阴则风木。所不得混列也总之风寒邪之入三阴者。皆在足三阴。而病在手三阴者。皆在足三阳。故风寒之入与传。止有 足六经。而无用手六经。即人身三阴三阳之正病。亦断不以经络手足并拈。凡以为是也。


卷之二\脉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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脉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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脉为人之神。气血之本。而见于营之行。营之行也。其根原有二。一出于中焦之谷神。化精液以输肺。以治节施之 隧道。故营血之能通流。实胃气为之充澈。此脉之本于胃气也。一起于太冲。而出少阴肾。下汇血海于厥阴。上发真阳 于太阳。此太冲之精气。能灌溉十二经。得与阳明胃之盛气。同驻中焦。共为宗气。故亦得与营。俱行十二经。而备五 十营。脉至五十营。则先后天之气合。而五脏之真备矣。以是上朝于肺。肺统行之。故曰气口成寸。以决死生。决死生 者。以气口能显胃气形藏真。占四时度六部。有诸中者。必形诸外。而无差忒。此脉之所以为人之神也。内经论脉必自 下而上推。始于季胁。以次附上。定其部位。自肘中曲池。量至神门。得一尺为尺。自尺至寸。得一寸为寸。其诊先尺 后寸。先阴后阳者。以人身阴阳。皆起于足下。五脏之气。会于章门。章门在季胁之次。脉从三阴起足三阳而上之。先 会于此。故内经诏人以脉必自下而上也。至于诊之精微。其占亦有二。一呼脉行三寸。一吸脉行三寸。呼吸脉行六寸常 流无间。昼夜六时。而为五十营。此以流行者占之也。五十动不一代。乃为生人之太和。不及是者。为脏无气。命曰狂 生。狂生者。反太和也。左以候左。右以候右。上以候上。下以候下。前以候前。后以候后。六部一定。候之不移。而 以五脏为占。此以部位占之也。原其然者。肺统元气。为心血脉之相。非惟能朝百脉。亦能显百脉。脉虽藉营气之行而 充满之。而其所以能充满者。皆肺神藏真之所泓。此其中之胎涵映澈。行者居者。各为充满。非以一流行而尽之也。 盖其元神能常照百脉。为五脏镜。以显其纯疵。故太渊一脉。五脏之全体俱现。是以上下左右可占。六部可诊也。然人 之阴阳必奉天而应四。故春弦夏钩秋毛冬石。虽六脉各为脏主。而有不得不听令于时者。此由天人葆合。故人气有不 离如此也。乃人又有平生之诊者。阴阳之禀。气态各不同。则其脉亦异。如六阴六阳。以至老少肥瘦。脉必不一。善脉 者。必先察其本元之候。其胃气藏真。与四时之正反。老少之攸分。而后及其病脉。以兹四诊。兼之望闻问谓之七诊。 而脉之道得矣。今世以左手为人迎。此出自难经。叔和祖之。不知人迎者。阳明胃之本。输在结喉两旁动脉者。是此六 阳之所迎。古人以候六腑之阳。而察其盛衰。若以左之寸口当之。岂人迎之所候哉。趺阳者。乃穴之动脉。在足趺三寸 之间。是胃脉之下行。复上与太冲之脉合。故得先后天并符之气会合于此。为人之根蒂。死生之诊。于是最切。故仲景 法趺阳与少阴同诊。一诊先天。一诊后天。每并取以决百病。今人废之。此仲景所斥。为按手不及足之庸工也。



脉诊总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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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云、微妙在脉。不可不察。今察脉之精。莫过内经。内经于诊法甚详。于脉法甚约。自叔和脉经兴。而脉象繁为 二十四。撰出七表八里九道之名。以为诊脉之法。莫尽于此。不知名象愈繁。诊道愈莫准。将求精而愈失之也。夫脉为 胃气之本源。其阴阳精要。即相为对待。相去悬绝之间。而有甚精之察。固不必多名象以求之也。且诊脉求病。求其为 病之表里虚实寒热顺逆而已。故内经设脉。止于浮沉缓急大小滑涩八脉。特于对待微甚悬绝。着其相去之三等。而脉之 情变已察之极精。及仲景又兼以阴阳着脉为十。以浮大滑动数为阳。沉弱涩弦微为阴。而察阴阳之法。莫过于此。于是 诊脉之精。至此大备。何以言之。人之先天禀于阴阳。而阴阳复生于胃气。唯谷神兴。而营气足。故脉行焉。中涵先天 四时五脏之正。而养于胃气。以微见其间。是以脉常有神。而可诊以阴阳逆从之法。而阴阳逆从之法。必首诊其胃气。 以及五脏四时。诊胃气者。诊其力。诊五脏者。诊其神。诊四时者。诊其顺。何谓力。胃之在三阳搏而勿浮。在三阴搏 而勿沉。其为洪圆有力。而阴阳两和。是平胃脉也。四至而闰以太息为五至。于何有病。此谓有力。若胃气衰耗。则必 先见不搏而浮沉矣。何谓神。五脏以五神而主五行。则恒见微弦微钩微微毛微石之平衡。所谓藏真也。此谓有神。过 则相凌。弱则受克。而脏神失。再过则真藏现矣。何谓顺。五脏以胃气各自主时而奉天令。故春肝夏心秋肺冬肾。如天 之被物生长化收藏。以一旺主时。而群藏从。毋得以错迕争见者。此谓以顺反顺则为逆矣。逆时则逆藏。并逆胃矣。是 三者病本之诊也。于是审其阴阳以别柔刚。而知其逆顺之所在。是以别于阳者。知病起时。别于阴者。知死生之期。此 诊之大源。不可不知也。嗣是乃有相去之三诊。则并于其病情而知之。一法为对待。如浮沉缓急大小滑涩。各为对待。 皆两不相侔。判然可识者也。一法为微甚。从对待而推之。或甚浮微浮。甚沉微沉之过不及。可以从容而知之也。一法 为悬绝。如太过之三倍四倍。不及之迥绝绝无之殊。此为关格。真藏出见。脉可察而辨也。辨其对待。以察生克。辨其 微甚。以察间甚。辨其悬绝。以察死生。而又参仲景之阴阳十脉。合而察之。前三法为经。后四法为纬。不待多脉之名 象。而死生顺逆之机。燎若指掌矣。



胃脉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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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之常气禀于胃。胃者平人之常气也。人无胃气曰死。春胃微弦曰平。弦多胃少曰汗腐。但弦无胃曰死。胃而有毛 曰秋病。毛甚曰今病。藏真散于肝。肝藏筋膜之气也。(以下五节) 人自有生而后。全藉谷气为养。故一日不再食则饥。七日不食则死。可见平人之常气禀于胃。无胃气则死也。经曰。 饮食入胃。脉道乃行。又曰脉得食即高。故知脉道之行。必待此而起。夫脉者气血之府。精神之舍。而胃气者。乃精气 神三宝之神粮。而营卫之渊源也。其气流营溢卫合精。而行神于脉。虽五脏各禀。四时各正。有必见必应之时。而于人 之保合太和。必以胃气为本。是五脏四时。皆必待此而得其平也。故辨脉必先辨于胃脉。胃脉者和而大。搏而有力。于 三阳则搏而勿浮。三阴则搏而勿沉。虽本五脏应四时。而不受五脏四时之沮抑裁损。此所谓平人之元气元神也。昌大于 春夏。收藏于秋冬。使五脏之正气。得以主时而奉令。故肝得主春而脉弦。心得主夏而脉钩。脾得主季夏而脉。肺得 主秋而脉毛。肾得主冬而脉石。而皆曰微者。正以明胃气之充壮鼓行。使五脏外循天令。而得以其和者主之也。其于五 脏皆曰藏真者。盖谓五脏所藏之本真气也。真气之本。虽起于先天所禀之阴阳。而不得胃气。则不能充之壮之以为真。 故五脏所藏。而能散能濡能高能下能通者。皆赖胃气之聚精待用。而五脏始得行其职事也。肝藏筋膜之气。心藏血脉之 气。脾藏肌肉之气。肺行营卫阴阳之气。肾藏骨髓之气。其各得赡举以固生身。以奉天令。皆胃气之常充常行耳。故必 胃多而微见弦钩毛石者为无病。稍有衰飒。则弦钩等多见而胃少矣。夫弦钩等脉得四时而见。何尝非五脏之正。而胃 气不胜。遂成脏病。况此五脉之单见耶。单见则胃绝。而真脏之脉见。故曰死也。至若春之胃而见毛。毛与弦反。而乃 见之于春。是胃不能相为于肝以存弦令。而反受克于毛。则胃之衰败已征矣。而曰至秋病者。前此春夏三阳得令。尚能 扶我至秋。则胃不能胜而为病也。若毛甚则胃家之太和已戕。命曰今病。即今已不能掩其恶也。夫人之生。天地合德。 得阴阳五行之全。然自孩提毁齿以来。天癸未至。肾元弗充。要有待于后天之谷神以充之。故持之又久。而后先天之元 气以昌。精神之运量以足。皆胃气也。自中焦出营卫以行隧道。谓之经气合元气而积于胸中。谓之宗气。是故巨阳谓之 主气。此气之至。能先天而天弗违。故入五脏为藏真。使总摄五官百骸。能后天而奉天时。故历四时五运司天之令。以 为之应而无忒。是以胃气之脉。为人之主。自有不为四时五脏之气所掩者。内经首提而言之。此脉家根本第一义。而东 垣丹溪诸公。竞谓其和如春风杨柳。不知此特为春胃微弦之一喻耳。若微钩微石。尚有所不能喻也。至于微。更有妙 义。胃本不。以长夏湿土主政。蒸其溽气。火湿相搏。使正气不能高举。故其象为,然正唯微。则胃气之壮可知。 此正所谓在三阳则搏而勿浮。三阴则搏而勿沉者。胃气之实象也。知此则知真藏见而主死之故矣。



诊法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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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曰、圣人之治病也。必知天地阴阳。四时经纪。五脏六腑。雌雄表里。从容人事。以明经道。贵贱贫富。各异品 理。问年少长勇怯之理。审于分部。知病本始。夫内经所贵色脉。而诊法又极详尽如此。盖以人病所属。虽存乎阴阳脏 腑表里虚实之间。而致病之由。所病之故。终非一律。故又以内经之十诊论列之。一曰度人。人有五脏六气之分。五形 五性。体态各异。浓薄不同。或耐春夏。不耐秋冬。或耐秋冬。不耐春夏。或寿或不寿。又兼六气参差。阴阳不适。其 筋骨气血各不相等。于是别其五色。凡形胜色。色胜形。至其胜时。年气加感。则病行矣。是可望而知之者也。二曰度 脉。则审其大小浮沉滑涩。别其左右上下前后。以求五脏四时之逆从。得神者昌。失神者亡。故微妙在脉。不可不察。 所谓切而知之者也。三曰度脏。凡五脏之藏神。其性情体用之生气。或不合于四时之理。而有五情伤败之事。是人之大 神已不立。而外感内伤皆其后焉者也。是以度脏为亟亟也。四曰度肉。人之形气所呈。肌腠分理。皮肉形质。或相得或 不相得。则寿夭判焉。以此察病。则或虽轻而重。或虽重而轻。如薄肤苍理之耐病不耐病。其相去各不同也。五曰度筋。 筋有大小坚脆之别。则燔针劫刺之不可不审也。六曰度俞。俞有井荥俞原经合。而又募原之归。此备四时之到。明于五 俞疾徐所在。则屈伸出入。皆有条理。岂曰按谱而求。拘执而取乎。七曰度阴阳。阴阳之变。不可胜理。人知经络表里。 脏阴腑阳。而不知人有大阴阳。如三阳为经为父。及为部为纪。三阴亦然。而又有奇恒之阴阳。正月二月人气在肝。三 月四月人气在脾。五月六月人气在头。七月八月人气在肺。九月十月人气在心。十一十二人气在肾。此先天阴阳之应。 恒自下而上。亦自上而下。初未尝失其性理。而于脏腑所主则已不同。而况加以运气之乘除胜复也。此阴阳又在所必讲 也。七者诊人备矣。至于从容人事。不失人情。则又有三诊。曰八度君。九度民。十度卿。君者王公大人。其骄恣纵欲。 气志之顺逆。各有差等。民则有苦乐暴久贫富之异。卿则有尝贵后贱。败伤脱势。乃欲侯王之类。此谓人情。得其情而 从容于其间。亦诊道之在所必备也。



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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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藏德。而以日为光明。人心藏神。而以阳气为固密。阴阳之道。必有所先养生之本。亦必有所谨。此内经原病之 所起。必眷眷于阴阳之论也。而又曰阴阳之要。阳密乃固。夫人身之阴阳皆欲固也。而必曰阳密乃固。其道维何。盖阳 者皆气而近浮。浮则在上。故曰阳因而上。然阳有高明之体。高明在上。此为真阳。而不可谓之浮阳必散而在外。散则 周遍。故曰阳以卫外。然阳有纯一之道。纯一而健。此为纯阳。而不可谓之外。非浮与外。则阳有元亨之隆也。不外不 浮。则阳有利贞之用也。是故阳之积。运之以生神明。而充奉之。是以精则养神。阳之运。倡之以为物先。而煦妪之。 是以柔则养筋。斯则阳之所事也。而必以密为固者。阳非不能固也。其失在不密也。致不密者有三。起居如惊。而神气 乃浮也。措情躁扰。与物骀宕。阳乃飞越而不归。则内之恬愉失。而元府不闭。风寒暑湿遂乘之以起。故外无御侮。内 必受兵。此不密之故一。烦劳则张而精绝也。夫阴为精。藏精而起。亟以赴阳。人若不知节息。每强力用之。且烦且劳。 烦则不静。劳则不息。而阳乃张矣。张如弓之久满。而不知弛。则弓力竭而筋干为伤。故精绝。驯致其道。必至目盲耳 背。溃若坏都。此不密之故二。大怒则形气绝。而血菀于上也。大怒则伤阳。阳既郁逆。则无所行。而菀于上。故有吐 血数升而殒者。有疽发于背者。皆薄厥之至也。此不密之故三。三者一起于外。而外得侮之。一困于内而内竭。为一乘 于猝而暴厥焉。则何能精则养神。而柔则养筋哉。然则如何而密。曰阳气者若天与日。天藏德而以日光明。则当 清HT以 宁心。固精以养神。节劳以养筋。而阳倡阴和矣。阳健运则阴奠定。夫是之谓能固。



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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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之所以举一身者以气耳。气之所至为运。运气之所煦为和暖。以至腐熟水谷。给散精血。上下之所充。肌肤之所 卫。无非是气。然是气者。必有宗主焉。本根焉。以统摄之而不乱。然后能为神明之共给指使而不倾。此气之所以必归 于权衡也。本经谓食气入胃。散精于肝。淫气于筋。浊气归心。淫精于脉。脉气流经。经气归于肺。肺朝百脉。输精于 皮毛。毛脉合精。行气于腑。腑精神明。留于四脏。气归于权衡。此谓食气之能生气血。赡养脏腑。故肺得其职。而五 脏之气齐平。气乃归于权衡也。然大要举其得气之养如是耳。其所以然则犹未之详焉。何则。人身之气。根本于太冲。 太冲者。先天之根柢。其气上升而为巨阳。下散于三焦。积于膻中。此元气之本也。原其始则气之未动时。起于先天坎 中之阳。而动于子半。以为少阳胆家之气。而游部于胆家之间。此所谓生气。亦所谓和气也。然后胃家以饮食仓廪。积 其精华。腾其谷神。于以供给脏腑经络之用。以为之副。此则后天之谷气。于以配先天之生气。而合之为一。先天能始 之。后天能终之。其功用未尝有分焉。要其能如是者。殆有权衡存乎其间。所谓权衡者。肺肾是也。肺主上焦。肾主下 焦。肺主降。肾主升。肺主呼。肾主吸。肺主出气。肾主纳气。凡一身之气。其经纬本末出纳之序。皆二脏为之。一散 气而持其平。若衡然。轻重缓急出入不差累黍。一镇气而归其根。若权然。上下升降不使断续间歇。是二脏权衡之用也。 难者曰。营卫本出中焦胃气。卫以充体。营循隧道。脾以HT之胆。 以行之。亦各举其职以为平耳。何曰气归于权衡。权 衡以平。气口成寸。以决死生也。曰。太冲为十二经之海。统十二经以使之皆升。而肺以一脏秉相传之权。持其平而不 使之亢而不下。是气升于上者。使非肺为上之衡。则必有愆阳之患矣。手太阴为元气治节之主。亦既指使循环。节宣百 节经隧。使非肾脏以纳气之原。藏其用而归于精之宅。不使为无本之施。是无其权。而气不归下。则必有绝阴之事矣。 唯其上不愆上。下有守下。而后气归于权衡。权衡以平。则气口成寸以决生死也。是义者实人身之大权。医家之定衡。 而养气之旨亦从可知也。



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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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曰。出入废则神机化息。又曰阴阳不测之谓神。是神者不测之道。而为阴阳气血出入之主。所谓神也。神不可见。 从其机见之。如水之行。如环之转。而莫之所遏。夫唯顺而已矣。唯顺乃转。唯转乃顺。其出入往复皆合于机。而以为 人之神。故古人之神。必有妙于其转者焉。然有数大端。不可不察也。一者经络营卫之转。卫。卫外而为固也。平旦目 开。而下行六阳。日入注少阴。而夜行六阴。其气与阳俱动。与阴俱静。而不越其候。亦如天地之生息无间。若稍回则 滞于阴而阳病。壅于阳而阴病。经所谓谨察卫气。为百病母是矣。营之行。亦自平旦出手太阴。内外次传。日五十营而 无回迕。故见之于脉。五十动而无一代者。名曰平人。不满十动一代者。五脏无气予之。短期代者。歇至与更改也。此 所谓回矣。一者脏腑授气。相生之转。脾散精于肝以为血。浊气归心以为脉。脉气流经归肺。肺输精于皮毛。毛脉合精 而行气于腑。腑精神明留于四脏。气归权衡以成气口。故脾散精气。肺为行气。肾主纳气。受五脏之精而藏之以养心君。 此脏腑相生而转之次也。不转而回。则相克侵陵之祸起矣。一者为四时五行之转。其为天气所在。则正月二月。人气在 肝。三四在脾。五六在头。七八在肺。九十在心。十一十二在肾。其气自地气始发。自下而上。故由肝及脾。自脾上头。 七八阴气始进。自上而下。故由肺及心。自心归肾。以为终始。其为脉应所在。则当春而弦。当夏而钩。秋毛冬石。而 一归于微平者。以胃气先壮。略带令气。乃为相和。而余岁余时。亦无不奉令。此所谓转也。一者回逆。则胃气不营。 而脏已病矣。一者为阴阳开辟之转。三阳之开辟枢。合为一阳。阳所以能倡。三阴之开辟枢。合为一阴。阴所以能和。 若其次稍失。则阴阳之内神有不和。而太过不及之气见矣。故一身之气。经络之会。四时之应。脏腑之用。皆有神以为 之转。如天行之健。地气之生。环不失次。而机之出入乃无或废。故曰神转不回也。回则不转。而神机之化息矣。于此 察病。而观其死生间甚。思过半矣。


卷之二\针刺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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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原脏井木腑井金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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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曰。五脏有六腑。六腑有十二原。十二原主治五脏之有疾。乃其名之为原者。其穴即藏之太渊太陵太冲太溪。属 腑而名之为原。而六腑又别有六原。学人蒙昧不识原义。窃尝释之。原者。阳之名也。十二原出于四关。四关属手足踝 骨以上。其地各尺。为手足诸阳之本。而阴脏之井营俞经合。从是起焉。以其起于阳不起于阴。则虽五脏之专精。皆可 以阳属之。而治五脏之有疾者。必先针此。以候气之阳。而归之阴。此本以阳治阴。以腑治脏。故云五脏有六腑。六腑 有十二原也。若六腑之原。则又五之外。别立六名。斯则六腑之正。原以阳治阳者也。至本经释五曰为井木。释六 原曰为井金。金木古今未晓。王太仆而下及马元台。皆以乙木庚金。为乙与庚合。而为脏腑之合。殊无义理。滑伯仁又 谓阴木生阴火。阴火生阴土。阳金生阳水。阳水生阳木释之。张介宾亦仍其说。其阴生阴阳生阳。姑置勿论。亦何见而 阴脏起于木。阳腑起于金。且为乙与庚之说耶。如见木之在脏也。以为阴也而乙之。金之在腑也。以为阳也而庚之。而 其所以起于木起于金者。则仍蒙然未之辨也。经曰。守经据治。无失俞理。则针有候。俞有理焉。针法以四时各取井俞。 是四时之针法。必以木金为候也。而脏腑之本俞。亦各自分金木。夫金木者生成之终始也。五脏藏精。其气皆阴。然化 气必生于阳。故五脏虽阴。而其起恒同起于少阳之生木。六腑致用。其气皆阳。然气盛必归于精。故六腑虽阳。而其气 为成。皆因于西成。说物之兑金。夫是以脏为井木。腑为井金也。生气在脏。成气在腑。如四时之春秋。此阴阳之定理。 针法之所必究也。不失俞理。非是之谓乎。

十干纳脏腑之谬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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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经针法。必合天地阴阳日月。而同以求于人之部位。以合于天者。着为用针之宜忌。此针道之所在。要非经络之 故也。身形应九野篇曰。左足应立春。其日戊寅己丑。左胁应春分。其日乙卯。左手应立夏。其日戊辰己巳。膺喉首头 应夏至。其日丙午。于右则手胁足腰尻下窍应秋冬。六腑膈下三脏应中州。大禁太乙所在之日。及诸戊己。以为天忌。 此针家之忌所必求也。又以腰以下为地为阴。以足之十二经。以应十二月。腰以上为天为阳。以手之十指应十日。合之 于脉。则以寅为正月之生阳。主左足之少阳。未者六月。主右足之少阳。卯者二月。主左足之太阳。午者五月。主右足 之太阳。辰者三月。主左足之阳明。巳者四月。主右足之阳明。此两阳合明。故曰阳明。申为七月之生阴。主右足之少 阴。丑为十二月。主左足之少阴。酉者八月。主右足之太阴。子者十一月。主左足之太阴。戌者九月。主右足之厥阴。 亥者十月。主左足之厥阴。此两阴交尽。故曰厥阴。要此阳明厥阴。又自一说。合十二月为一岁之气。候之于足。此亦 为针家而言。非以脏腑体用当如是也。针家候气故不可缺。而最无理者。后世以十干纳脏腑。而为阴阳夫妻。既非针家 之所为。又悖脏腑之恒理。其说起于少阳胆。胆诚为东方少阳之初气。然甲气当起于子。临官于寅。兹皆厥阴风木之所 起也。盖气虽在胆。而始于厥阴。且乙为柔木居卯位。是正所谓胆气也。而今之纳甲者。以甲刚归胆。乙柔归肝。是何 说欤。丙火日也。心之神明也。其主太阳也。丁火日用之火也。相火也。故相火在阳明三焦。丙火在广明之地。今曰丙 属小肠。丁属心。岂丁可以属君火乎。经曰。小肠为心之使。岂使当属丙。而主反属丁乎。且于夫妻之说。又岂主反为 妻。而使反为夫乎至若以戊属胃。以己属脾。脾以燥为健运。而反谓为己。胃为水谷之海。而反谓为戊。然犹曰脾为胃 行其津液。其于为妻之说。或无辞也。至以庚归大肠。辛归肺。则尤无理之甚者。夫肺居乎上。承心之夏。而立秋又为 元气之主。而反属柔金。大肠何物。能主蓐收之令。而当庚金之刚。以主秋之临官也。壬为天源水。癸为江河水。肾为 太阴。天水之主也而癸之。膀胱蓄水也而壬之。是杂客之水。反出真元之上矣。不亦颠倒纰谬耶。所以然者。大约以脏 阴腑阳误之。不知脏亦何尝不生阳。而必以六腑为夫也。后学不悟。仍其讹舛。曰为从事。吾不知此说倡于何人。缘不 读内经故至斯耳。


卷之二\病能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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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太阴肺脏病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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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居西方金位。上应阳明燥令。其与足太阴脾同名太阴者。以其为一身元气之主。出治节以佐君。其位居华盖之顶。 其职与太阴脾。同行气以给众脏。故名之也。而其实为阳中之少阴。主秋令以成万物。秋令清肃敛。肺以丽水之金。 生形而居天河之上源。以沛雨露。故尝病躁与寒热。最为娇脏也。其气恒下行。静则下沉于肾宫。而与水相通。所谓母 隐子胎也。以其外应皮毛。皮毛属太阳之部。故太阳之伤风伤寒。与汗出中风。兼形寒饮冷。皆伤肺见症。如鼻塞声重。 气逆喘嗽。肩背痛。嚏呕胸满烦心等证。多与太阳同。至若五志之火上炎。阴虚内铄。肝火抉心而刑金。则亦伤肺。其 证为肺痈、肺痿、痿、吐血、声嘶、息有音、鼽衄、掌中热、喘不休、白血出、皮毛焦。此皆火燥焦枯之症。虚则少 气。不能报息。耳聋嗌干。治之之法。伤于外者。与足太阳同法。其邪气盛。而闭塞愤郁。必于足太阳泻之。伤于内者。 正气衰而金被伤。必于足少阴养之。而于足太阴培之。补水培土。养金之善法也。然以金性下沉。隐于子胎。肾家水火 两病。亦能使肺两症同受。故有时水泛而为喘壅。有时水沸而为痰鸣。皆以气上逆。而有水火虚实之不同。而要其治。 总不出足太阳及少阴太阴三经之法耳。



手少阴心脏病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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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脏应天少阴君火。为神明之主。生之本。神之居。十二经皆拱向听命。而咸输其气以应之。贡其精以养之。故心 为血之主。脉之宗。盖神以气存。气以精宅也。其精常满。故能分神于四脏。其气常充。故能引精于六腑。而肾家一脏。 又实为心居之尾闾。经云。心舍脉其主肾也。肾为心主。则必肾水足而后心火融。故养心之法有二。寡思虑。守恬愉。 使心无过量之用。无留根之事。此养之以气也。常握固戒多欲。使肾无淫佚之失。无相火之乘。此养之以精也。若用神 无方。则伤其气。伤其气并伤其精。而神遂归于空飞。守肾无节。则伤其精。伤其精遂伤其气。而水不能制火。阴不为 阳宅。而水气遂至凌心。是心病之始始于此也。是以心气未尝不有余。稍失血则为不足。心之不足有余。皆系乎血之盛 衰。血盛则耳目聪明。而神能寂照。血衰则虑易志耗。而昏妄交集。故凡火有余之症。皆为血不足。而血不足之候。又 皆能使火不足。其有余不足。皆不得与运气司天之火。淫火郁从乎火者同候。治要在养阴凝神。守精驭气。以匡政其有 余不足而已矣。经曰。心病者。胸中痛。胁支满。胁下痛。肩背胛闷痛。两臂内痛。虚则胸腹大。胁下与腰相引而痛。 盖心为血脉之主。其神明不受病。故或实或虚。皆不见本脏。而唯在血脉。其在血脉。必先以在经络者病之。如胸中痛 以及腹腰胁之间。皆手少阴手厥阴脉之所及。故先病于本经也。若当其虚则胸腹大。胁下与腰相引而痛。又缘脾胃之不 上输气。肾之不上贡精。故病亦相连耳。又非止经脉之故也。若心经络病者。为是动则嗌干心痛。渴而欲饮。以及所生 病。目黄胁痛。臂内后廉痛厥。掌中热痛。此皆正经络病也。而其病又能及心。要其本末然也。嗌干者。其支脉挟咽 也。心火炎故心痛。火炎则阴耗。而心液干。且心部在阳明。心痛而热及阳明。故渴而欲饮也。目黄以下至掌中热痛。 皆心脉热逆也。又精气并于心。则喜惊而夺精。汗出于心。与忧思伤心者。心喜胜而恶负。并于心。则心有余故喜。乃 心之浮阳也。若惊者肝胆失不利。能为心捍。而心气内涸。故夺精。神不守营。故汗出。心之官则思。思而不胜则忧。 甚而不已则神明内空。空而不已。则神明内乱。故忧思皆足以伤心也。



足阳明胃腑病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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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肿、喉痹、斑黄、狂乱、谵妄、潮热。登高而呼。弃衣而走。骂詈不避亲疏。凡其在经在络在腑。无不以气实血 热显症。此仲景所谓胃家实也。然亦有虚与寒者。则必以相火之虚。故胃怯而不支。为病洒洒振寒。善申数欠。颜黑。 病至则恶人与火。闻木声则惕。然而惊心欲动。独闭户牖而处。身以前皆寒栗。胃中寒胀。此则阳明之虚。不可不察也。 要之胃家为营卫之大主。五脏之宗主。其气腾而上盛。则脉倍见于人迎。其精充以下输。则脉涌盛于趺阳。仲景察病必 先诊两夹喉动脉之人迎。及两足趺之冲阳。以知人之死生间甚。盖以足阳明及足少阴为先后天之根本故也。故胃虽与腑 为阳明。胃土也。而当相火居止之地。其地为两阳合明。合明者。太阳少阳二部之地分。相合于此而明之也。凡三焦少 阳胆之所游部。手心主胞络之所总督。皆与阳明为腐热水谷之用。故本经曰。阳明者午也。午为夏令之中气。而相火之 本职。又三阳合之气也。其腑气旺。血多热盛。故能应夏令而主相火。凡心胞络之代心而主相火者。其建功致用。皆以 阳明也。仲景曰。阳明之为病。胃家实也。夫胃家之实。非谓大便之硬。与中下焦之燥。阳坚实。盖谓其腑为两阳合明 之盛。得病必为气血两实之症耳。是以凡胃病之来。其病气无有不实。而其热甚则为狂。疟、湿淫、汗出、鼽衄、口 唇胗。而其脉能大见于寸口。而立一阳藏于五阴之间。凡以此也。



足太阴脾病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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脾位三阴。为六经之内主。以地德而上承乎天。故广明之下。即为太阴太阴掌太仓之出入。为心君储精待用之府。 所以散精微赡运用。为胃行精液者也。其职主运。故以升为德。其部当水谷之海。故以湿为苦。若有余不足。而为病淫 与郁。则水火二气皆能病之。水病则壅。壅则伤气。虚而不运。腹满胀。胃脘痛。肠鸣飧泄。食不化。身体皆重。上为 大寒。火病则不濡。不濡则伤血。血枯而燥。胃气乃浓。善饥肉痿。足不收行。善螈。脚下痛。舌本强。食则呕。食不 下。烦心。水闭黄胆脾约。必也常使少阳和气常动于其中。则土润而升。不伤于燥。土健而运。不伤于湿。斯为得其平 矣。然其居中央孤脏。以灌四旁。而主四末。病则必沦于四脏。而四脏有病。亦必待养于脾。若脾绝、则四脏即无以为 生。是后天之本绝。较捷于先天之根绝也。故治四脏者。不可以不养脾。调停脾胃。医中之王道也。其曰腹满胀。支 膈胁。下厥上冒。以为过在太阴阳明者。太阴土壅。则本经不运。而阳明之气不腾。是以不能出营卫以升达于上下。 不达于下。则肾气独沉。故下厥。不升于上。则肺气不行。故上冒。此为中气不足。中州之病。是以甚则入脾也。



足少阴肾脏病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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肾在人身为阴中之少阴。应天时而主冬令。故太阳寒水司气。不归膀胱而归肾。盖以肾之为气。主蛰伏。主归藏。 天地敛藏之气。必归于此。是以寒水唯肾得主之也。顾其脏位为先天根柢。与心火为对待。故又为阴中之太阴。而先天 真火亦涵于此。是虽各以为体。寒为位。而实以火为用也。易象坎。画一阳入二阴之间。为体阳而用阴。其性流行。又 体阴而用阳。人身之肾。其坚滑者水之体。其流动者火之用。得水火两具。而藏命门真火于至阴之中。坎之象也。夫阳 气生于阴中。静极而动。能升阴精以上奉离宅。所谓升坎填离之妙。乃先天之大本大源也。以其火藏水中。水升天上。 故常以水为海。火为龙。水暖而龙潜。水寒而龙起。是以肾家之病。不止水衰为土所克。而又有水火两病也。如湿淫寒 淫所胜。则肿、骨痛、阴痹、头项痛、时眩、饥不欲食。寒气自伤。则清厥。意不乐。腹大胫肿。喘嗽身重。寝汗出。 龙火为患。则面如漆紫。咳吐则有血。喝喝而喘。心如悬。口热咽干。烦心之类。皆肾家寒湿之淫。与水空火腾之为患 也。至于水藏土中。而所以为蛰藏者。实藉土封之力。经云、肾合精其主脾。是封藏必在脾气。故不曰克而曰生。此前 人补肾。用六味入茯苓山药之妙理也。先哲之言曰。肾家水不足。勿熄其火。须滋阴之源以配火。肾家火不足。勿伤其 水。须益火之主以配水。有旨哉。



足厥阴肝脏病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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厥阴肝脏。在人身居太阴脾之下。少阴肾之前。为人身下部之中。故其位在少腹。其地为血海。其脏微偏左。故其 部在两胁两。其经气起足上内廉。循股阴。环阴器。抵小腹。上贯膈。循喉咙之后。上入颃颡。与督脉会于巅。是 以厥阴通乎巅顶。然其脏为两阴之交尽。乃阴之绝阴。其表为少阳。绝而复苏。一阳来复。故少阳起于厥阴。一阳发生 之气由此而起。故其藏为木德。主春属甲乙。而与胆气为表里。又其脏主藏血。为血家之部。故其职为血脏而摄血。又 主筋。在两阴之间为独使。故能任筋骨劳役之事。为罢极之本。其精上荣于目。而旁通于耳。以木为德。故其体柔和而 升。以象春。以条达为性。故其气常苦急。而激暴以发怒。及其病也。其症多逆。逆则头痛。耳聋不聪。颊肿。蒙招 尤。目瞑。及两胁下痛引少腹。令人善怒。虚则目无所见。耳无所闻。善恐。如人将捕之。以至经病。则腰痛不可 仰。丈夫疝。妇人少腹肿。甚则嗌干面尘脱色。溺道癃闭。其郁与胜。必使及所胜。胜则脾土受邪。故胸满呕逆飧 泄。此其大较也。然于其五脏为独使。而合少阳胆为游部。又为将军之官。则于一身上下。其气无所不乘。和则为诸脏 之赡养。衰与亢则为诸脏之残贼。凡弦脉所见者皆是也。是以肝家之逆证最多。其与寒热虚实邪气使克。本经自病。与 经气相加。凡三十有余症。要为肝之不足。此不必言也。即肝之有余非有余也。肝之阴不足也。或谓肝无补法。此昔人 之谬也。夫肝气之逆。由肝志之郁。经曰。以辛散之。以辛补之。岂曰伐之乎。肝火之实。由肝血之虚。经曰。以酸泻 之。以酸收之。岂废滋养乎。至若阴邪犯入。则阴厥。阴厥宜温。是补其气也。阴虚不荣。则阳厥。阳厥宜清。是凉其 血也。近代薛立斋立论。清肝火。补肝血。矫前人之弊。其得之矣。



太阳经络及膀胱病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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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经云。太阳者三阳也。其气最尊。唯心君得主之。故心为阳中之太阳。要为元气之极浓。是以为经为父。而为十 二经之纲维。人生于阳。阳气一丝未断不死。是以有取于纯阳。而要其所以为阳。即神明之气故也。其气高而在上。故 六阳之气。皆从而上于头。自额颅巅顶。及后之风府。皆太阳也。其气本于少阴肾。又自太冲而上。总于督脉。而极于 背之五行。故自顶脊及腰背膂。皆太阳也。其气浮而充满与卫气俱。经云。阳因而上。卫外者也。唯其卫外。故主一身 之充肤泽毛。凡为外之卫者。皆太阳也。主内而专精。故精则养神。主外而固密。故宜静。而躁则消亡。若此气稍有不 精不密。则内外之病皆举矣。内之为病也。发寒热壅肿痿厥痛。及为结隔。亢则如霹雳风雨。外之为病也。风寒袭之。 为伤寒中风。其在经络部位受病。则头痛项强。肩背腰膂骨节疼痛。通身发寒热。伤寒畏寒。伤风畏风。寒则伤营。风 则伤卫。其所以纳膀胱。而病不归膀胱者。以膀胱为州都之官。主表非其所事。唯日久而行其经尽。则有犯及膀胱。为 渴而小便不利。是从其经之本也。乃伤寒诸家竞以脉浮为太阳膀胱病而绝不计太阳为何物。动指膀胱当之。而抑知膀胱 固非病之所主也。



气交外感病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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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时六气。五运司天。是为三合。缘其三合。故为气交。气交则变而人应之。是以外感百病生焉。人在气交之中故 也。四时六气之正。内经全不列证。其不列证者。以正六气。本五行四时之顺。阴阳升降之宜。果合气宜。何尝有病。 其所以有病者。以其气之至。常有太过不及之差。或有加临乘除。主客胜负。以参合其间。则亦恒能变本气之用。而为 太过不及之异。是运气司天。苟相值相加。斯不能无病也。若谓不关于人。则该年之生息凡物类之盛育衰耗。草木之发 荣黄落。每年不同。此非其气交而变者乎。人在气交之中。岂无相感之故。盖外有所感。而内之所应。苟失其和。病于 是乎作也。夫外之所感。本与内伤七情不同。内伤从素性偏僻。煎迫之有素。脏腑禀受。浓薄之不一而得。然由此而外 感。原各有内气之应。非可止以外邪治之也。内经别有奇恒一门。以收内伤。其法虽与运气之外感霄壤。而观运气七篇。 其病丛列。帝以条绪纷纭。复询岐伯。以致一之道。而岐伯答病机十九条以约之。其致病皆由岁气交加。外淫而甚。其 中火热独多者。以二火司天故也。岐伯恐帝未得圆通。首戒以无失气宜。而继之以无者求之。虚者责之。盖谓有内证夹 之。当更加之意。初不以外感之有余。印定后人眼目也。刘守真高明之士。亦复不察。而执以为脏腑内外百病。皆尽于 此。衍为原病式一书。尽以有余属之火甚之症。十恒八九。特信寒凉攻泻之法。立方以误后人。极于张子和儒门事亲一 书。专以汗吐下三法。从事峻剂法。以为邪祛正立。否则关门闭盗。后学不察。仍其偏说。由于不读内经。而未奇恒 之一门耳。夫人脏腑阴阳之气。有有余不足。邪之所凑。其气必虚。盗乘其虚入劫衄其主。当是之时。攻盗乎。救主乎。 若救主而用攻。杀其主而已矣。故要而论之。运气加临为病者。不越运气之有余不足。以补泻之。而必须内固其脏腑。 脏腑之有余不足。而内为病者。纵有运气之感。仍当治以脏腑之内伤。而略祛其微邪。以靖内气。所谓养正则邪自去者 此也。然则治外感之纯用攻者。要非为善法也。



厥阴岁气病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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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厥阴本气。为风为木。在岁序为十一月。冬至一阳生之后。于时则两阴交尽于上。于气则风木升动于下。是以风 木为本。厥阴为标。标属沉阴。本乃少阳。少阳方起于沉阴而未着。故不曰少阳。而曰厥阴。于时风木而未胜乎阴。而 厥阴用事。是以凡厥阴时气。及岁气司天在泉所至。虽属风木。而标之所在。皆风木不足。阴寒有余。在人应之。外动 于风。内感于肝。而恒起于阴。故其病在筋。所至为里急。阴乘木而木郁也。为支痛胁痛。阴乘本经络。而木不伸也。 为缓戾。风动筋而筋转也。为呕泄。风木上达下克也。此皆所至而病也。然司天恒气。从六元天气司之。若己亥岁。虽 厥阴司天。乃风气在上。厥阴下奉之。则风宣而动。风行地上。必脾土受克。势必病脾。是以病胃脘。当心而痛。上支 两胁鬲咽不通。食饮不下。舌本强。食则呕。此时脾之部位经络。两为所乘。故病如是。至若胃膈如塞。腹胀。溏冷泄 水闭瘕之反见者。则又风兼阴寒。阴寒动脾。而厥阴之标见也。然而风气在上。又中见少阳。则风与少阳摇动。当其淫 胜。又必本肝先病。故耳鸣头眩。愦愦欲吐。胁气并化而为热。小便黄赤。胃脘当心而痛。肠鸣飧泄。少腹痛。注下 赤白。皆风与热并。而摇动肝脾之间也。风木之动必兼寒热二者。是以寒热二症。亦出于肝也。若当不运不及。则恒从 金气所化。而为摇动注恐。摇动者筋病。注恐者肝胆俱病。又其病为支废。且壅肿疮疡。木被金刑。清燥伤荣。而壅溪 谷关节。故支废且壅肿疮疡也。然以在天之气。岂容尽克。于是有郁。郁与燥伤异。燥伤为乘所胜。郁则为内不伸。盖 其气将发而伏也。惟伏而不发。则郁特甚。所以民病亦胃脘当心而痛。上支两胁鬲咽不通。饮食不下。症与风胜同。彼 以木逆。此以木伏也。抑久而伏。必将上拒于鬲。故遂支两胁而鬲咽不通也。甚则耳鸣目眩。转不识人。善暴僵仆。不 郁生火。而相煽于心肾之间。使神魂不守。而卒中暴厥也。故所谓郁者。非不及也。受制而莫之发。则怒而自相乘也。 此其治必发而伸之乃快耳。病机曰。诸风掉眩。皆属于肝。诸暴强直。皆属于风。诸风掉眩。皆兼火与寒。诸暴强直。 皆兼胜与郁。总之皆厥阴风木外淫之为也。内气不足。而与之逢合者有之。时气太过。而脏气不能御者有之。是以有主 客之分治。客以急治。主以缓治。主胜逆。客胜缓。从此治六气之权衡也。



少阴岁气病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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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阴君火。在正六气居卯辰之位。木方用事。火气方舒。而木出于阴。故君火之出为少阴。然君者帝也。出于显明 卯位。所谓帝出乎震者是也。本候为木。主春用事。所以君火不用。其在司天。则当子午。午本南离。故为热化。居气 为灼化。灼与热异。热则临之。灼则近之也。天之六元。火在上。少阴在下。火为本。少阴为标。亦本阳而标阴也。是 以少阴所至。本标之间。心火与气相乘。或至而不足。或至而有余。凡为惊惑恶寒谵妄。又或悲妄衄蔑。皆火不足。而 阴乘之。热收于内也。其为疡疹身热语笑。皆火有余。而自乘于心神。并及血脉也。若在戊癸火运。位戊午戊子。为天 符。为赫曦。则火太过动为炎灼妄扰。其病笑疟疮疡血流狂妄。此亦君火自乘。而伤神魄血脉也。鼓行刑金。则金肺受 邪。是以民病疟、少气喘咳、血溢、血泄、注下、嗌燥、耳聋、中热、肩背热。盖肺气不行。木火交煽。而寒热争。故 疟。壮火食气刑金。故少气喘咳。火逼血妄行。使阴阳两伤。故上嗌口鼻。下泄二阴。火急逼。故奔迫注下。火盛水涸 而伤肾。故嗌燥耳聋。火炎上焦。故肩背热。皆金木足而不能救。以致伤及诸脏也。甚则胸中痛。胁支满。胁痛。膺背 肩胛间痛。两臂内痛。身热骨痛。而为浸淫。皆心经及手心主所行之处。火盛为邪。而遍及本经也。又值二火司天。则 心将自焚而神乱。故谵妄狂乱。以至喘咳息鸣。下甚者金水俱敝。而下元不归也。血溢血泄不已。阴伤尽矣。此太过之 病也。若火不及。则火不能施化。少阴标病郁于经络。故于经所行之处皆病此。寒乃大行。阴邪入而营脉伤也。如郁冒 蒙昧者。寒湿之气冒明也。心主言。故暴喑也。心为太阳。而主诸阳之气。今寒淫病。火则并纳于寒水。之生阳亦虚。 故屈伸不能。髋髀如别也。然至寒淫所胜。则寒临于上。而内阳居中。所谓凡伤于寒。则为病热。寒热更胜。是以痈疡 呕血鼽衄腹痛。乃阳热中盛之症。心痛眩仆。面赤目黄。色善噫。乃寒凌心火。逼热上炎之故。水火寒热交争。则神 门脉绝。而心气灭矣。所谓郁者。火不外发。必将内盛。病为少气。疮疡壅肿。胁腹胸背。面首四肢。胪胀。呕 逆螈。骨节痛。乃有动皆火。实蕴隆而外不得宣。故每见愤盈之症。伤于经及筋。故所过所动如此也。又若火奔迫则 注下。与少阳搏则温疟。以至腹中暴痛。血溢流注。精液乃少。目赤心热。黄则瞀闷懊。善暴死。则伤阴之尽。自焚 之患。并伤五内矣。此郁与火不足之异状也。病机曰。诸痛疮疡。皆属于心。诸热瞀闷。诸躁狂越。皆属于火。此即火 有余。火郁之症。诸痛肿。疼酸惊骇。诸禁鼓栗。如丧神守。此即火不足。寒气内乘之病。要皆以火之有余。或郁与 不足。受乘之至。故皆谓之属火也。刘守真见属火属热诸条。皆以有余释之。岂知病情者哉。



太阴岁气病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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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阴当溽暑。六阳正盛。而曰太阴者。天道阴阳分治。时值夏至。干之六阳已极。而坤气见。故一阴生。一阴之所 以生。赖坤之全体也。又其时溽暑烦蒸。地气溢满。能大雨时行而湿物。是以谓之湿土。湿土为坤之全气。而居于西南。 故正位季夏。在司天则丑未主之。上为湿土。下为太阴。标本一同。唯湿之化乘于脾。故太阴所至。则湿重积。为不运。 为积饮。痞隔蓄满中。霍乱吐呕为重。肿。及其太过。则懦积并。皆脾气壅而不运。土壅则必水。故其脏脾肾。其 病腹满。四肢不举。脾主四肢。壅而不行。故不举也。是以土运太过之岁。肾水受邪。民病腹痛清厥。意不乐。体重烦 冤。此水土相汨。湿甚灭火之证也。甚则肌肉痿。足痿不收。行善螈胁下痛。土湿伤内。并伤于筋也。饮食中满食减。 燥则易化。湿则不化也。至其变生得位。则腹满溏泄肠鸣。及下甚。三焦土满。湿火不扬。故内蕴而证如是也。此皆杂 伤脾胃。然湿在中宫而已。至湿淫所胜。则微有异。为湿胜则湿之。浸淫所及。亦无不病。故病肿骨痛阴痹。湿伤血 也。腰膝头项痛时眩。浸淫之至。木令不行。气与火两壅也。大便难。前云溏。此云难。以肺气阻绝。不得治节大肠也。 阴器不用。阴藏精而起亟。湿伤阴不能起亟。故不用也。饮不欲食。为胃有余。而浮火壅。咳唾则有血。为心火郁而刑 肺。心如悬。则并伤心之阴矣。此伤肾之至。与肾始受邪微有别耳。若夫土之不及。风乃大行。民病飧泄。霍乱体重腹 痛。风能胜湿。宜无飧泄霍乱。然土气为木所克制。风行其间。善行数变。则脾气有不及运者矣。筋骨繇复肌肉善 怒。风气专行而燥。脾之散精皆所不及。不及则并不能养肝。故善怒也。至夫土郁。则病心腹胀。肠鸣而为数后。土壅 而陷下。气不得伸也。甚则心痛胁呕吐土壅而逆上。气不得下也。霍乱饮发注下肿身重。则上之郁也深矣。凡司天 在泉。为主为客。观之有余不足。或淫或郁。而其理尽矣。病机曰。诸湿肿满。皆属于脾。诸痉项强。皆属于湿。夫肿 满属太过与郁。则诚然矣。若痉一症。有出于少阴阴虚者。有起于阳明火劫者。今属太阴之湿壅而为痉。是太阳寒水所 乘。与厥阴风木所胜。于丑未之岁。土不堪水与木之侵。故有是症。此特从运气言之。而要不可例少阴阳明之痉也。



少阳岁气病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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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火当乎巳午。巳为五阳。午为六阳。此太阳之正候。所以主夏令者也。而曰少阳者。其时虽六阳出地。而未极乎 上。故犹曰少阳。非以春生之少阳为少阳也。在司天则本于寅申。火长生于寅。而六阳极于申。此专以暑热从事者也。 暑热为本。少阳为标。少阳所至。为嚏呕疮疡。惊躁瞀昧。暴病。喉痹耳鸣。呕涌暴注。螈暴死。暑热所乘。必暴速。 故其为病暴烈。亦以其为无阴也。若暑乘所胜。则与阳明胃为应。故热客于胃。烦心心痛。目赤欲呕。呕酸善饥。耳痛 溺赤。善惊谵妄。暴热销铄。少腹痛。下沃赤白。夫热客于胃。上蒸于心。故烦心心痛。少阳标在胆。起目锐。故目 赤欲呕。呕酸者。胆亦热也。胃强故善饥。少阳脉入耳。故耳痛。阳明热浸淫水道。故溺赤。阳明当心部。又着入心。 故使心惊而语妄。暴热销铄者。溽暑使然矣。少腹痛。下沃赤白者。二肠络为阳明太阳。故俱受暑也。若相火在下而不 升。则必内乘三焦。而伤血分。民病注泄赤白。少腹痛溺赤。甚则便血者。即今所谓时行痢也。血便有痢纯血与尿血之 证。皆病在中下二焦。而内伤血分使然也。此所谓在泉也。大概热淫所胜。虽肺金受病。而胸中烦热。血干右满。血 泄溺色变。腹大满等症。实阳明三焦病。又不止血溢鼽嚏。皮肤痛寒热喘咳等为伤肺也。惟其暴速。故其病主掉眩惊骇。 上热郁。血溢血泄心痛。而乘于土金水。则又体重肿。痞饮病肩背胸中寒浮肿。是以病机曰。诸腹胀大。皆属于热。 诸病有声。鼓之如鼓。。皆属于热。诸转反戾。水液混浊。皆属于热。诸呕吐酸。暴注下迫。皆属于热。由是观之。诸腹 胀大。声如鼓。火乘阳明也。诸转反戾。水液混浊。火乘少阳太阳也。诸呕吐酸。奔迫下注。火乘三焦也。盖相火外发。 则丹疹丹。疮疡喉痹。嗌肿螈暴死。内淫则腹胀如鼓。水液混浊。诸呕吐酸。暴迫下注。皆火之奔迫。而正气不得 行也。然此等症为遇相火所临。水运所。故有如是。若非司天非值年。而概有是证者。则又系乎内伤脏腑相乘。不可 不察也。盖腹胀有寒有热。反转戾有肝寒筋急。水液混浊。有气化不及州都。或由相火之衰。大约相火之部病。初非一 定于热。凡此诸条。岐伯特发明运气司天使然耳。可不察而蹈粗工之说乎。



阳明岁气病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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燥金秋令。属处暑后寒露前。而其上为阳明者。前此湿土溽蒸埃昏。阳而不明。至处暑则气物敛收。阳气已高。天 晶地明。故曰阳明。非在人两阳合明于胃之阳明也。胃应相火。旺于巳午。故曰阳明者午也。若在主令司天。则为燥金。 属七八月。在人属肺。故肺主秋令也。燥金者生于湿土母腹。至此则出三庚伏后。凉风至而秋敛成。故曰燥金司天。则 标本同气。人以手太阴肺应之。故阳明所至为浮虚。金气过敛。阴营不副。外伤表气故也。为鼽肺主鼻也。为尻阴股膝 足病。燥伤肾也。为胁痛皴揭。燥伤肝也。自病皮毛。甲错而皴揭。皆燥病也。为鼽嚏。金寒而肃敛也。要以燥胜 则干。故诸病起也。是以岁金太过。邪伤肝木。民病两胁下少腹痛。目赤伤。耳无闻。木不能舒。气敛不营。反生火 就燥。劫其本气。故见诸症。甚则体重烦冤。体重者。肃杀之甚。无生动之气也。烦冤者。肝气逆而不舒也。经曰。肾 虚脾虚肝虚。皆令人体重烦冤。又肝不及。令人胸痛引背。两胁满。痛引少腹。前言两胁下少腹痛者。病肝脏之气也。 此复言两胁满且痛引少腹者。病肝脏之经也。盖脏气外应运气。故所感必先病脏气。而后及经脉。诸脏皆然。与四时猝 然感冒。先皮毛而次入经脉者不同也。甚则喘咳逆气。肃杀太甚。则金气自虚。而火气来复也。肩背痛。尻阴股膝髀 皆病。金气虚其经。而又下及所生之水脏也。暴痛胁。不可反侧。金收则木生令收气峻而生气伏。故肝胆病也。至 夫燥淫所胜。筋骨肉变。民病左胁痛。伤肝甚也。寒清于中。感而成疟。金木相搏。寒热格拒。故成疟也。咳腹中鸣。 注泄溏。咳为肺家自伤。腹鸣为肺气隘。中焦不治。注泄溏。为寒清过甚。而伤中也。心胁暴痛。不可反侧。木 干火抑。火木俱损。故痛不可转也。嗌干面尘。燥伤廉泉。故干。血不华色。故尘。腰痛疝。肝感寒清。而下蕴结也。 目昧伤疮痤。皆木郁而火遏于经也。盖阳和者物之生。敛者物之死。金燥过。则肺心脾肾皆病。不止肝病矣。若金 不及。而火乘之。则又病肩背瞀重鼽嚏。肩背之重。由肺气之失位也。鼽嚏之来。寒乘则见。热乘亦见也。至若血便注 下。火伤二肠。金化不能及也。若乃金郁者。咳逆胁满。引小腹。善暴痛。不可反侧。皆肺气自壅也。故满引小腹。脉 气不行于下也。痛不可反侧。金不行。则木气不达也。又嗌干面尘色恶。皆燥胜则干也。病机曰。诸气郁。皆属于肺。 郁者。若咳喘鸣仰息胸胁痛。支满引少腹之类。诸气则诸经之气也。又曰。诸痿喘呕。皆属于上。金燥其荣伤筋。故 痿属肺上焦。郁而不通故喘。且呕唯肺气不行。故胃气乃逆。所以属上也。金燥之令。大概如此。司天与此略同。而主 客乘除皆可察矣。



太阳岁气病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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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水主令。在立冬后冬至前。于时为六阴。故为寒水。太阳为之上者。此时阳退而在上。为卦之剥。老阳在上一画。 其下五阴。故太阳之下为寒水也。寒水为冬之正令。在人唯足少阴肾得以应之。而太阳反纳膀胱者。膀胱与肾表里。同 主寒水。故太阳以阳从阳。而纳膀胱也。虽纳膀胱。而主令则以少阴为主。故太阳为标。寒水为本。本寒而标热。本胜 而标不胜。是以太阳所至。为屈伸不利。腰痛。寝汗。痉流泄禁止。屈伸不利。寒病在骨也。腰痛肾寒也。寝汗寒水凌 心。而气微汗不收于阴也。痉病支体强直。筋急反戾。肾虚而寒凝相袭也。三焦寒不化为流泄。阴凝结阳不化。能使二 便不通。为禁止。其病即所谓阴结也。夫水太过。其动漂泄沃涌。若水不及。则病痿厥坚下。此即禁止之谓。从土化也。 其为岁水太过。邪害心火。民病身热烦心。躁悸阴厥。上下中寒。谵妄心痛身热者。以寒气止迫其火气外炎故热也。烦 心躁悸。水气凌心火。抑而内寇也。阴气寒甚。故厥逆于上。三焦之火衰。故上下中寒。心失其居而不宁。故谵妄。水 寒克火。故心痛。甚则水淫而内伤。为腹大胫肿。此寒湿交流。水汨土也。喘嗽寒搏于肺也。寝汗出憎风。卫阳衰。而 营不守也。上临太阳。则两寒并至。为腹满肠鸣溏泄。食不化。所谓漂泄沃涌也。渴而妄冒。胆中心愤盈也。若夫寒淫 所胜。则流祸更远。盖太阳为诸阳之首。即君火之阳也。今从在下之寒水寒气。及从上而至足。上下皆寒。而太阳运居 于中。是内阳居中。正所谓凡伤于寒。则为病热者也。寒热更胜。是以血变于中。发为痈疡。厥心痛。呕血血泄鼽衄。 善悲时眩仆运。斯皆阳热中盛之证也。胸腹满手热时挛。寒乘于中而不运。格于外而不荣也。冲心澹澹大动。寒水作逆。 并胸胁胃脘不安也。面赤六阳格而不下。目黄脾土湿而不升。善噫心气不昌。嗌干气不上潮。色炱渴而欲饮。皆病本心 逼之。故其中虽有与心同病者。要皆心火抑而失职使然也。至若水不足则湿。乃大行民病腹满身重濡泄。寒疡流水。寒 疡者。阴疽也。阴不成脓。故流水。腰股痛发。股膝不便。烦冤足痿。清厥脚下痛。正所谓痿厥坚下。甚则肿水 汨土也。若水郁则又不然。水潴而不流。则上下三焦筋骨。皆水气为患而胜火。故善病寒厥心痛。腰痛。大关节不利。 屈伸不便。善厥逆。痞坚腹满。夫动转归火。今火失其居。故病若此。病机曰。诸寒收引。皆属于肾。诸病水液澄澈清 冷。皆属于寒。诸寒收引已见前矣。澄澈清冷。此三焦无火。不能摄水也。又曰诸厥固泄。皆属于下。经曰。少阴不至。 则厥阴结下焦为固。寒伤土湿为泄。皆自下焦肾气为之。故曰皆属于下也。



奇恒病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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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帝问曰。余闻揆度奇恒所指不同。岐伯对曰。揆度者。度病之浅深也。奇恒者。言奇病也。夫恒之为道。谓胃气 五脏。各得其所。上顺天时。内调营卫。故神转不回。转、流动也。回、逆曲也。回则不转。乃失其机。于是脏腑曲逆。 克制凌犯。神机之运用失矣。失则不循恒道。有非恒道所可得而揆度也。于是岐伯又设奇恒一门。以度奇病。其文本六 十首。书阙简脱。今可论者十之二耳。如五脏别论。奇病论。大奇论。脉解篇。气厥论。腹中论。逆调论。病能论诸篇。 俱从运气脏腑经络而外。拈其病之厥逆错杂。所谓回则不转。乃失其机者也。此开后世内伤杂证之大经大法也。乃为纲 领。其说曰行奇恒之法。以太阴始。夫手太阴为元气之主。足太阴为六经之主。奇病之作。必变于元气神机之失。不失 必占于元气。故虽奇病之千变万化。而一以太阴为准。此又治奇恒之大宗也。乃内经又有拈脏腑本来之奇恒者。此原其 所以奇之故也。经曰、脑髓骨脉胆女子胞。此六者地气之所生也。皆藏于阴。而象于地。故藏而不泻。名曰奇恒之府。 又曰魄门。为五脏使。与前为七。而唯胆属少阳。特曰中精之府。此七者之有病。其受病不与脏腑之主时者同。是脏腑 之一异也。有出于脏腑体要之奇恒者。如腹中论。诸病外不涉于形身。内不关于脏腑。病在宫城空廓之中。或气或血。 或风或热。以至女子妊娠。皆在空腹之中。虽胆中三焦督任五脏之散络悉在。而其病止属肝脾。以肝脾为腹中之主故也。 此体要之一异也。有脏腑交加之奇恒者。如气厥论。寒热之相移。不论顺传逆传。而以气之所之相并为病。逆调论。寒 热阴阳之所相胜而为病。调经论。表里上下阴阳气血之相并。互相胜负而为病。夫阴阳气血寒热之相并相胜。不系四时。 不缘感召。要皆积渐之所致。迨病至而相胜相并。此实内伤不足之所由。所以异于恒者也。是病源之一异也。又有脏腑 颇僻之奇恒者。如大奇论。脏腑脉各见颇僻以成病。有肿满偏枯痫螈。风水肠之证。而皆非脏腑主时之恒病。则厥逆 之由来既久。必须揆度脉气病由。而治之有别。是又疾病之一异也。又有六气错出。互为体用之奇恒者。如脉解篇。太 阳主寅。少阳主戌。厥阴主辰。太阴主子。又云四月五月。人气在头。八月九月。人气在心。原其然者。人身恒常之气。 由下而上。由上而下。故正月人气在肝。而三阳初出于寅。故太阳主寅。厥阴木火主气。故厥阴为辰。九月人气在心者。 以气由肺而下始。次至心少阳。为心表为相火。故亦次心而主九月戌。太阴为阴中之至阴。十一月阴尽而纯坤见。故太 阴主子。此又与本经三月四月人气在脾者不同。凡阴阳乘除。每各一道。并行不悖。俱非恒道。而要不可背之为道。是 又阴阳之一异也。又有八奇经见病之奇恒者。如刺腰篇。十二经皆有腰。盖以带脉之为诸经钤束故也。若阴阳两跷。出 阳入阴。出阴入阳。而机关于目。阴阳二维。别为部于阴阳之会。而主指之内外。冲督任脉一源而三歧。而各统阴阳之 海。所得之病。既非十二经之恒常。而十二经每与之俱病。又奇道之一异也。是故人之一身。其为阴阳脏腑五行恒转。 而神机攸序。乃既有前七者。脏腑之孤阴。不伦于恒等。有部位之关要。不涉于众流。又有病源之乘。痼疾之积。阴阳 错出之异。奇经为病之别。苟非揆度执之恒理。而不求其所由然。安能使神机之转而不回耶。



冲病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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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脉为病逆气而里急上冲。作躁热咳吐。手足厥逆。气从少腹上冲胸腋。咽燥面翕然热如醉。下流阴股。小便难持。 暑月病甚。则传肾肝为痿厥。四肢如火。或如冰。心烦。寒气客脉不通。气因喘动。应手起关元。随腹直上。疝瘕遗溺 胁肢满烦。女子绝孕。运气在上下左右。不可发汗与下。 冲脉病凡数条。散见诸篇。及仲景书。合而观之。冲脉既为十二经之海。而下为血海。又与督脉为十二经之道路。 及与任脉阳明会于气冲。则举一身督任二脉皆冲也。要其主血海。是以为先天精气之主。能上灌诸阳。下渗诸阴。以至 足。故其治常在血海。唯其阴阳调和。而精气充足。则阳和之精自升。运于一身之间。若稍有不调。即本根不茂。必 逆而上僭。其为上僭有二。阴不足者火逆。火逆则咳吐躁热。上抢心眩仆。四肢如火。心烦恍惚狂痴。阳不足者寒逆。 寒逆则少腹痛。中满暴胀。瘕疝遗溺。胁支满烦。女子绝孕。而其脉之来也。若火逆则阴阳俱盛。两手浮之俱有阳。沉 之俱有阴。气逆则脉来中央实坚劲。至关尺寸俱牢。直上直下。证见胸中寒疝。大约皆冲之病。则见此等脉也。而仲景 云。动气在左右上下。俱不可发汗与下。发汗与下。右则犯肺。于上则气躁而逆。故衄渴苦烦气喘。饮水即吐。于下则 精竭而不止。故头眩咽燥。鼻干心悸。左则犯肝。于上则伤血。而引肝上逆。故头眩。筋惕肉。难治。于下则伤气。 腹里拘急不止。动气反剧。虽有热而欲卷。上则犯心。汗之则气上冲在心端。下之则掌握热烦汗泄。欲水自灌。盖汗下 则心液泄。故如是也。下则犯肾。故汗之而寒起。且无汗大烦。骨节疼头痛。目眩恶寒。吐谷。太阳虚也。下之而气竭。 上下两隔。则腹满卒起。头运清谷。心下痞坚。亦少阴气不足且厥也。所以然者。冲治血海。治在脐之左右上下。大约 冲气不足。则阴精虚。阴精虚则阳气竭。其可发汗与下乎。然其气起少阴。发于厥阴。若三阴之开阖失职。则本源之真 水真火两虚。而为患种种。必犯于冲。则又不止痿厥二证为冲之致然矣。



任病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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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脉为病。男子内结七疝。女子带下瘕聚。脉来寸口紧细。实长至关者。任脉也。动苦少腹绕脐下引横骨。阴中切 痛。又若腹中有气。如指上抢心。不得俯仰拘急。 任脉为阴脉之海。起于会阴上中极。而同足厥阴太阴少阴并行。循关元历石门气海。而会足少阳冲脉于阴交。历建 里而会手太阳少阳之阳明于中脘。以上喉咙。会阴维于天突廉泉。至目下之中央承泣而终。其脉之起真阴也。地道也。 然地道之能通。必由天气之下降。故天癸者。天之元气降而为精气。以充于地。而后真阴生。真阴充。然后地道通。于 是太冲脉盛。而月事以时下。若任脉虚。太冲脉衰。天癸竭。而地道不通。则形坏而无子也。然阴在内。虽为阳之守。 而真阴之充。必由谷神之满足。年岁之时至。然后天元坚定。所谓天癸至。而地道始通也。是以真阴必由于真阳。及年 四十。而阴气自半。则以阳之盛极而衰。为阴所袭。而所袭之阴。乃穷阴而非真阴矣。是虽真阴之衰。而实真阳之衰也。 要之任脉之为病。病在阴中无阳。故男子内结七疝。女子带下瘕聚。此为结阴。若夫脉来紧细。实长至关者。则所谓阴 气之袭也。故病动苦少腹绕脐下阴中切痛。又苦腹中有气。如指上抢心。拘急不得俯仰。此虽为无阴之症。实为无阳之 症。盖阴中苟有真阳。则真阴充满。和顺自得。上会三阴三阳。以至于两目之间。而无病矣。



二维病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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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维为病。苦寒热。阴维为病。苦心痛。阴阳不能相维。则怅然失志。溶溶不能自收。阳维动苦肌肉痹痒。皮肤痛。 下部不仁。汗出而寒。又苦颠仆羊鸣。手足相引。甚者失音不能言。阴维动苦颠痫僵仆。羊鸣失音。肌肉痹痒。应时自 发。汗出恶风。身洗洗然。阳维脉浮。暂起目眩。阳盛实者。若肩息洒洒如寒。阴维脉沉大而实者。苦胸中痛。胁下支 满心痛。其脉如贯珠者。男子两胁下实。女子阴中痛。如有心状。 阳维维于诸阳。其所谓维者。起于诸阳之交。发于足太阳之金门。而与手足少阳阳明。会于阳白。阴维维于诸阴。 起于诸阴之交。发于足少阴之筑宾。上至顶前而终。是二维者。虽有经络之别。而实为阴阳之盛气所持。盖阳莫盛于太 阳。是以能维持诸阳。阴莫盛于少阴。是以能维持诸阴。故二维之盛。其盛不在络而在气。二维之病虽在络。而实亦在 气。盖唯本阳本阴有衰耗之气。则必至总见于诸阳诸阴。是以阳维为病。必太阳衰于下。失升腾之和气。而先见于少阳。 故苦寒热。阴维为病。必少阴竭于里。而见穷阴之厥逆。故苦心痛。若阴阳不能相维。是谓阴阳两虚。其证心肾不交。 水火两乖。神明无所主。故怅然失志。溶溶不能自收。以水散涣。无相养之道也。又阳维苦肌肉痹痒者。阳衰则卫不行 而气滞。气滞则阳不能率先。而阴行迟。故痹痒。又令人身如虫行。如是则阳气不摄。而阴气独滞。故皮肤痛。阳衰于 本起。故下部不仁。并汗出而寒。此阳之不固不至。而营亦不行。是以阴袭之也。他若颠仆羊鸣。手足相引者。阳去则 经络凝涩。停湿在经而为痰。异时阴袭之。则经阻而筋掣。故迫而相引。又阻其气道。故声溢而不能发。若羊鸣也。至 若阴维之不维。是阴不副阳。而不能为阳守。则阳离而不入于阴。重阴充塞隧道。九窍皆沉故亦病颠痫僵仆羊鸣。或失 音也。若肌肉痹痒。汗出恶风。似若稍轻于前症。要亦营虚无阳而畏寒。卫亦不能为之卫。故阴维之虚为阴虚。而实亦 无阳之虚。特少异于阳维云耳。



带病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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腹满。腰溶溶如坐水中。妇人小腹痛。里急后重螈。月事不调。赤白带下。左右绕脐腰脊痛。冲心腹。 经云、身半已上。天气主之。身半已下。地气主之。中为天枢。天枢则在气交之分。毋论一身二十七气之上下流行。 于此关锁。而又必有气焉以坚持而整束之。以牢持于上下之间。是以能聚而为强有力。故凡人之力出于膂。膂在季胁之 下。正所谓带脉也。故冲任二脉。传于气街。即属于带脉。而络于督脉太冲之脉。所以能上养心肺者。亦赖于带脉之持 之也。及带之为病。其证皆下而不上者。下之肾肝虚。而真阴不荣。上为心脾之郁。气不上下行而不运。于是停湿而为 热。而下注于小肠血海之间。则病作矣。故赤白带者。上为心脾郁抑。下为肾肝阴虚。邪热留连。即为带淫之病也。腹 满者中分之不运也。腰溶溶如坐水中者。阴阳两虚。中分弱而力不能镇定也。左右绕脐腰脊痛冲心腹者。阴气袭于下也。 阳不能胜。而不能固守于天枢。是以阴得而袭之。为厥逆之事也。盖键束关锁机关。全在于带脉。苟带不能自持其气。 其证皆陷下而不上矣。治之有标有本。其升降补泻。在求其本而治之可耳。


卷之三\述病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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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察病之源。推病之自。审病之确。莫过内经。后世务为支离。故昧厥所由。而不能知阴阳脏腑之所以然。今聚 内经十六卷之文。总其散见。合而述之为病情八章。使后学得所指归焉。

阴阳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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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之大纲。不外阴阳。阳卫外者也。阳不密则不能卫外而为固。故风寒六淫之邪得以入之。入之则外感之诸症生焉。 阴为阳守者也。阴弗营则不能宅阳以藏神。故内伤神志筋骨之病居之。居之则内伤脏气之有余不足种种兴焉。识病必先 辨阴阳。阴阳辨而后能察病矣。 所谓阳者。欲如运枢。运枢者。开和调而不凝滞也。若起居如惊。则自致烦扰。而神气乃浮矣。浮则神内散而出。 邪外伺而入。于是有因寒因湿因暑因气之外感。内经先举此四端。而一切外感六淫之邪俱可知也。因于寒者。则为病热。 故体若燔炭。必汗以散之。是以外感风寒。必以发表为第一义。盖以风寒之入。始于牢持卫气而不得散。若不发其汗。 势且从而犯内也。因暑则别。人伤火热之邪矣。火热入则直入脏腑。而劫心劫肺劫胃。故烦汗喘渴四症。一齐俱见。静 则多言者。心主言。心不胜外火。而神不举。故静失其守而多言也。因湿者。湿既从表。先犯太阳。故首如裹。既而入 内。必郁于阳明。阳明郁则不能行太阴之气于三阳三阴。此必先病筋膜。故大筋缓短。小筋弛长。为拘为痿之症生矣。 若夫因气。气固非外至也。然以内之阳气不能振其纲。则将纽解而失其维。是以四维相代为用。所谓左枝而右梧也。四 维如是。内气之馁败可知矣。夫外感之起。千条万绪而内经先揭此四端者。盖以明阳不卫外。遂有外感之患也。 苍天之气清静。顺之则阳气固。若阳不固。不止易于外感。而亦已内伤。故曰阳气者。烦劳则张。精绝。张者如弓 之张。精绝者。阴精之绝也。弓矢张则干强筋疲。弓之体必脱。阳之烦劳而张象之。故精绝也。夫阳欲固以卫外。乃以 烦劳敝之。阴之起亟者。将何以副。故既失其所以固阳之道。则辟积于夏矣。辟。偏也。阳扰阴亏。已成偏热。故至夏 益甚。所谓甚者。五心烦热。如煎如熬。此孤阳外浮而真气内夺也。故曰煎厥。如是则肝血不荣而为目盲。肾精不致而 为耳闭。身若坏都。散解而不可凭借。凡此者阳张而至败。斯阴绝而失守也。 阳气者。喜气也。和气也。好和而恶奸。若大怒则形气绝而血菀于上。使人薄厥。大怒者。阳之厉气也。肝寒主之。 其横溢之至。能使十二官失职。气窒则菀血。故郁于上也。薄。迫也。厥。逆也。大怒则气遂于上而不下。故薄厥也。 且阳气者精则养神。柔则养筋。今薄厥则不精不柔。众祸方起。何以言之。失其柔则伤筋。筋所以束骨而利机关。今有 伤于筋则纵缓不收。手足无措。若不客者矣。失其柔则又偏于为刚。而汗出偏沮。偏沮者。半与营和而半否也。偏枯之 症起矣。又卫气不固则玄腑方开。寒水乘之。热郁玄腑。甚则痤疖。微亦疹。或膏粱肥甘。刚而伤阴。与阳为亢。则 变生大疔。而受如持虚者。以阳不能柔而与阴为刚也。况乃形劳汗出当风。使寒气薄之。自当液凝为鼓急。甚则痤矣。 此非阳气之不固使然欤。不特是也。阳不能柔则开合不得。寒气从而陷脉为痿。至于留连肉腠。使经络俞穴合之气化薄。 则不精之至。而内传之为善畏惊骇。盖俞有传送之义。今使寒陷经俞。气化为迫。侵及脏腑。所谓气一能动志也。善畏 惊骇。非神志之动乎。而不精之至微焉矣。夫阳气被伤而不柔不精。遂至废筋骨。乱神明。皆不密之为也。 所谓阴者。体魄五官百骇筋骨血肉津液皆阴也。养阴之道。在和五味。经曰。阴之所本在五味。阴之五官。伤在五 味。原其然者。阴食味。阳食气。五味出于地。故能生五脏之阴。然一或偏与不节。则所刺反能伤阴。伤阴亦能病及于 阳。何以言之。凡在内者皆阴为之主也。不惟阳密足以固阴。而亦阴强乃能壮阳。故岐伯极言养阳而后。续言养阴。以 备阴阳之全义。其言味以养阴。而受伤于偏。至此固其大者矣。而如烦劳大怒。饮食起居之不节。至于煎厥。与形气绝。 要岂细故哉。阴不养则不可以扶阳。若其本不和则阳气破散。阴气乃消亡矣。此养阴之义也。 失于阴阳。则四时之气更伤五脏。是以春伤于风。则邪气留连。乃为洞泄。洞泄者。外伤于风。则内之风木亦动。 合内风与外风交煽。是以留连至久。必侵脾土而为洞泄也。夏伤于暑。秋为疟。夏以凄沧水寒感之而郁热。秋风乘之 则疟病成矣。秋伤于湿。上逆为咳。发为痿厥。秋湿者。湿土用事未退。肺金感之。不得清肃。故气逆为咳。肺气不胜 不行。则五脏郁热亦不退。必将发为痿厥。冬伤于寒。春必病温。盖冬不脏精。是以寒邪易入。寒气既藏于阴分。至春 阳气上升。新邪外应则为温病。夫风暑寒湿。迭相胜负。而皆感之者。内气不守。故外邪皆得以犯之。况病久则传化耶。 若阴平阳秘。骨正筋柔。岂至有是。 阴阳不和。阴争阳扰。则害及表里。争者。五脏气争也。阴气营于五脏。而九窍皆禀五脏之气。争则阴邪独盛。所 谓阴无阳则战者是也。扰者。魄汗不藏也。阳气起于四末。阳扰则四逆而起。盖阴争则必阳扰也。一为脏病于内。一为 经病于外。内外交病。而肺为五脏六腑之长。元气之主。内外两非。则必肺独受之。故喘鸣之候兴焉。皆以营卫下竭。 孤阳独浮。斯不能克耳。后学不辨其疾在阴阳。而动以发肺治肺朦矣。 有三阴三阳之气各病者。内经不拈脏腑络经。缘三阴三阳。先天各有分部位次所由。以立脏腑。而要非脏腑经络之 所出。故病止从阴阳气血生。不因经络脏腑生也。然其间有单病。有合病。有并病。单病。一气病也。合病。阴阳齐病 也。并病。此胜而并其负也。此皆人之大阴阳病。其病未尝不及脏腑。而要非经络脏腑之为病。后学不明正阴阳所病。 动以表里脏腑阴阳混诠。蒙昧千载。可叹也。 单病者。如二阳之病发心脾。有不得隐曲。女子不月。二阳。阳明也。阳明。位太阴之表而居中于腑。则胃当之。 非大肠之以经络为阳明比也。其病发心脾者。胃与心。为生土之母子。而脾与胃。为行津液之表里。发者。发足之义。 人之情欲。本以伤心。劳倦忧思。本以伤脾。母既病则必连及于子。脏既伤则必连及于腑。故凡内以伤精。外而伤形。 皆能病及于胃。此二阳之病。发自心脾也。夫阳明为生化之本。其气盛。其精血下行化营卫而润宗筋。今化源既病。则 阳道外衰。故不得隐曲。在女子为不月。此其候也。病久而传。则传为风消。又传为息贲。死不治。盖阳明既病。则表 邪起而胜之。邪胜则精血不荣。故肌体风消。又胃病则肺失其养。故气息奔迫。气竭于上。精亏于下。阳虚生外寒。阴 虚生内热。风消息贲。势必败及五脏。故曰死不治也。盖人身有真阴。有真阳。心脾为真阴之主。胃为真阳之主。伤及 真阴。必使真阳无守。二阳既病。则仓廪匮乏。饷道绝运。是胃实为生死之关也。而要必自真阴之伤为之。故心脾之病。 不待好色之伤而始。有不得隐曲与不月也。 三阳为病。发寒热。下为痈肿。及痿厥痛。传为索泽癞疝。三阳太阳也。太阳为三阳主气。起少阴而居其上以主 巅顶。又主卫外为固。以阳盛且浮。故在上又在外也。夫太阳主表。于经则膀胱纳之。而内经拈其病。终不言膀胱者。 以膀胱止州都之官主表。既非其事。而太阳体用。终不归于膀胱也。然则此云发寒热者。以太阳主表。虚则不能捍风邪 而卫外。是以邪入而发热。若下为痈肿等。则为犯本及膀胱耳。糜烂为痈。凝结为肿。失力曰痿。冷逆曰厥。足肚疼 曰痛。此皆由太阳经之衰飒而留寒壅热之所至也。至于传为索泽者。阳络既虚。久为诸阴所不容。则皮肤润泽之气也 皆消散。是为索泽。索泽未尝不与风消同。但彼出于内。阴消而阳散之。此则在其经之阳衰而阴枯也。至若疝。本厥 阴病。而太阳经之伤寒亦能致之。此为三阳之传也。 一阳发病。少气善咳善泄。一阳。少阳也。少阳为厥阴之表。起厥阴而游行三焦。绕于心胞。故少阳为游部为相火。 其气安则柔和。失守则火壮。火壮则食气。故少气火壮。则三焦之气上逆伤肺。故善咳。少阳为木。木强必侮土。故善 泄。然土以木为达。若木失其既达之职。则土必寒而不运。亦善泄也。病久而为心掣为膈者。相火与君火同气。火亢失 职。势必熏心。心动不宁。若有所引。是名心掣。游部失职。阳明腐熟无权。散精不得。壅滞不行。日久则三焦上下热 盛而血槁。是以上焦不行。下脘不通。是名曰膈。故膈病有二。一为元气虚而中不运。则痰涌胃脘而脉微。一为血分干 枯。则热郁当胸而脉弦大。此皆素伤少阳之行令故也。 按三阳为人身大气。所以纲维振作为生气为生理者也。一及于病。则群阴受病。故伤阳必伤阴也。仲景着三阳之病 曰。太阳病。头项强痛而恶寒。阳明病。胃家实。少阳病。口苦咽干目炫。与内经不同。盖以外感起论。故必以形层部 位先之。不暇及本气也。何为本气。如少阳则一阳生于下。游行三焦而上之。其气无所不遍。仲景则属之半表半里。于 经则两胁及耳也。阳明为两阳合明。主中气而为身之维。仲景则属之太阳之内一层。主在经及腑也。三阳则统主上下。 以及卫外为固。此以身之卫气当之。仲景则以其经之颠顶项背分部也。仲景论外感。故举以形层。内经论大气。故究及 体用。各有攸当耳。 二阳结。谓之消。此所谓结。乃结于本气。阳明气盛热壮。然血多津守。未尝有所结也。今言结者。则以阳邪盛而 伤阴。枯其津液。故结在中焦也。阳明亢甚。必消谷善饥。食而不饱。又热亢能消。津液不荣肌肉。故名曰消。此所谓 中消症也。消有三。此其一。 三阳结。谓之隔。三阳气盛而为周身大气之经。其气磅因薄四达。故有并至如风雨之证。而此云结者。是并于阴分也。 经又曰。并于阴则上下无常。薄为肠。是盖阳郁阴中。阴不敢遏。故上下无常。郁而为热。薄于大肠。故为肠。是 亦并于阴也。而其气尚未结也。其气若结。则必结于小肠膀胱。此则并于阴而甚焉者也。盖小肠膀胱为三阳之本经。其 邪既结。则传化之官失用。而升降之通乃隔。上为阳不化气。下为津液不行。故与少阳失职。俱名为隔。以上皆所谓单 病者也。 有合病者。阴阳两病也。或两气同病。偶然相合。或两致其虚。因而相合。皆合病也。 二阳一阴发病。主惊骇背痛。善噫善欠。名曰风厥。二阳。阳明。一阴。厥阴也。俱病则二部本气俱逆而不下。阳明逆。 闻木声则惕然而惊。厥阴逆。主发惊骇。是二者。皆主惊骇矣。况合病。又木强土疏乎。故主惊骇也。厥阴。阴之根。 阳明。阳之本。根本俱病。则下逮冲督。上虚胃气。背痛善欠者冲督病。善噫者胃病。皆气逆而不引不下也。名曰风厥 者。厥阴病则木强而风起。阳明病则又不能下行三阳。于是逆者。兼内风鼓而逆上。故名风厥也。 二阴一阳。发病善胀。心满善气。二阴。少阴为里。一阳。少阳为游部。然一阴为先天生气之原。是为生阴。一阳 为地雷之后。是为生阳。俱在下而能上腾精气。以养火金土者也。二者交病。是人之根柢病也。根柢既病。则所谓升者 不升。而火金土皆遂矣。是故木气欠和则脾不疏达。故善胀。真阴不升则心无所养。转见寒决。故心满。三焦少气。则 肺亦失其治节。故善气。此阴阳两虚之症也。 三阳三阴。发病为偏枯痿易。四肢不举。三阳。太阳。三阴。太阴脾也。此条为人之太阴阳两虚之症。三阳太阳主 表。不能卫外而为固。三阴太阴主里。不能出营卫。行津液而灌溉肢肌。故为偏枯痿易。四肢不举。不识此者。谓为中 风瘫痪。而非也。内经明拈此条以示后学。后人寻诸中风之门。谓之人耳。 结阳者。肿四肢。六阳皆起于四肢。故四肢为诸阳之本。结者。聚而不行也。阳未有不行者。今其气结而不行。是 阳不用也。阳不用。必壅于所起。故肿必于四肢。四肢皆肿。以知诸阳之结矣。 结阴者。便血一升。再结二升。三结三升。阴主血。邪结六阴。其伤在血。而足三阴为根柢。盖足三阴皆主于下。 故当便血。言一升者。去血之多也。去血如是。其结当解。若不解而再结。则其邪必盛。故便二升。又不解则邪为尤甚。 故曰三结三升。此与阴络伤则血内溢。相似不同。此以邪壅。彼以冲任脱也。又与肠下血相承而不同。肠下血不多 而徐。此以邪甚骤下而多也。二条偏病阴阳。然实诸阴诸阳合病。亦致合病也。 阴阳斜结。多阴少阳曰石水。少腹肿。斜。邪同。阳结肿四肢。乃在阳之发处。结阴使血病在阴之聚处。今邪交入 阴阳。而交结之势必结于阴阳之所共生处矣。生阴唯肾。生阳唯胆。皆根源下焦。而肾职行水。若两家交壅。正所谓不 能通调水道也。然阴多阳少。则肾病为多。肾病则阴之真水沉寒。而无阳以化气。此病固不在膀胱而在肾。肾既流水不 能化精。故石坚一处而不及他所。唯见少腹肿耳。此亦水证之别也。 三阴结。谓之水。三阴为六经之主。三阴邪结。是坤土不能运精矣。土不运精。则二阴之水气益甚。势必反来侮土。 且水气盛则阳不得入。阳不得入则肺气不得通调。斯寒水不行而为壅。故为水也。盖中州结则气壅而关门不利。不利则 聚水而从其类。类者。本在肾。末在肺也。 一阴一阳结。谓之喉痹。厥阴。少阳。一主风木。一主相火。胆肝心胞三焦皆所共也。均为热化而风煽之。四结之 脉。皆络于喉。风火逆上而不得发。必于喉乎结之。是成喉痹也。 有并病者。凡人之阴阳内外雌雄。必相输应。是以阴阳相致。得其和平。若既两病。则各经之阴阳。必错迕违逆。 相遇则搏而败。必并于胜。故不谓之合病。而谓之并病。并者有所归也。 二阳一阴。阳明主病。不胜一阴。脉而动。九窍皆沉。阳明全有谷神营卫之盛气。厥阴则任独使而布行之。合两 家同病。而中州气馁。是阳明主病矣。乃中州气馁。而风木失和。将厥阴之戾。反克于中州。嗣此阳明之脉不复搏大而 见。气不昌而内郁见动。则所以宣之九窍无俾也。故皆沉。此则阳明之病甚矣。是谓并病也。 三阳一阴。太阳脉胜。一阴不能止。内乱五脏。外为惊骇。一阴主筋膜之气。又主三阴之阖。能为太阳之守。莫一 阴若也。乃三阳一阴俱病。而太阳之脉且胜。夫太阳之病。在脉浮。病而脉胜。则浮大中空。无阴可知。无阴则太阳之 上下无常方。风雨并至而为病。而岂无气之一阴能止之乎。于是内气不守。则内乱五脏。本脏神怯。则外为惊骇也。 二阴二阳。病在肺。少阴脉沉。胜肺伤脾。外伤四肢。二阴主里而藏精。病则真精内虚。二阳起谷神而朝津液。病则津 液枯竭。于是气逆火盛。必伤于肺。故曰病在肺。若见少阴脉沉者。是谓肾气不衡。而无根之浮火逆而上乘。则上胜于 肺。中州不能遏其逆。则热燥伤脾脾病则不能授气于四关。故并外伤四肢也。 二阴二阳皆交至。病在肾。骂詈妄行。颠疾为狂。前证明阳气虚内热。肾气不衡。故有胜肺伤脾之见。今内伤之气 皆交至。而定为病在肾者。此系肾家水空火不守。而上发与阳明热邪相并。使心无所主。故神惑志失。而骂詈妄行。太 阳无内。故颠疾。神明内乱。故为病狂。此症之见。似宜皆在阳明。然实肾精不守。不能主里。使心火自焚。与阳明并 也。 二阴一阳。病出于肾。阴气客游于心脘下。空窍堤闭不通。四肢别离。一阳连肾。上至肺。外连脾胃。然其根本出 于二阴。今二阴肾家寒虚。少阳不足。故病出于肾。肾与胆气皆寒虚。是以阴气客游于心脘下。阴气既盛于中脘。则所 以行津液出营卫以灌溉四末者。皆空窍堤闭不通矣。不通者。无阳则不通也。不通则四肢乃别离矣。此证近于单腹胀。 而四肢如削者也。一阴一阳。代绝。此阴气至心上下无常。出入不知。喉咽干燥。病在脾土。一阴之阴。为作朔之阴。 一阳之阳。为生生之阳。二脉皆代绝。是阴不为阳根。阳不为阴生矣。两俱失职。则所以为游部。为独使者。皆无根之 阴气也。心之下。自膻中至三焦。皆少阳生发游行上下之位。二部之生气既已无根。故阴气至心而上下无常。出入不知 也。咽喉胆之使也。故干。脾土之冲和。亦赖胆肝之舒达。若脉皆代绝。是以死气乘脾矣。其为中气不续。中土衰败可 知。 二阳三阴。至阴皆病。阴不过阳。阳气不能止阴。阴阳并绝。沉为血瘕。浮为脓。二阳三阴。本脾胃也。而后云 至阴者。以明此三阴属于太阴肺。故分别言之。夫阳明居二阳中州气盛。太阴脾常为之行气于三阴。而阳明亦自能达气 于三阳。则手太阴肺常能为治节于其间。是以阴阳和同。阳倡阴随。阴守阳中。阳指阴使。今二阳三阴至阴皆病。其病 气皆见于其脉。则其象为阳浮而不能沉。阴沉而不能浮。是以阴不过阳。阳亦不能止阴。是阴阳离绝也。如是则沉伏于 内者。有阴寒之病。血聚为瘕。浮显于外者。有阳毒之病。壅盛脓。旧文作沉为脓。浮为血瘕。有吴鹤皋正之。 按内经无并病之文。然阴阳不和。两戾相遇。势必相战。战有胜负。则其病更有所归。或归胜。或归负。必有为之主者。 终非合病之条也。故另出言之。乃内经举一隅耳。此阴阳之错迕。脏腑之乘除。可不辨明乎。



虚实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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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实者。百病之定体。所谓邪气盛则实。精气夺则虚。二者而已。然而标本逆从之治。皆起于此。不可无缓急有无 之辨。以进求其详也。缓急者。察虚实之缓急也。无虚则急在邪气。多虚则急在正气。微实则虽治实而当固守根本。微 虚则虽治虚而当兼防不测。有无者。察邪气之有无也。表里脏腑。邪有所居。永得其本。而直取之。是有为。邪之实也。 情欲伤内。劳倦伤外。非邪似邪。病在元气。而明辨之。是无为。真之虚也。苟不审此。以逆为从。以标作本。倾人命 矣。 虚有脉象。岐伯曰。气虚。肺虚也。气逆者。足寒也。人之元本。主在元气。而元气之主在肺。故气虚则肺虚。肺 虚而一身之元气。无不皆虚矣。虚则必见气逆。其气逆者。足寒也。人之阴阳。其气皆起于足。若足寒则阳不足而阴乘 之可知矣。凡虚宜以此为断也。 有重虚者。经曰、脉虚上虚尺虚。是谓重虚。脉虚者。不象阴也。气虚者。言无常也。尺虚者。行步然。重虚盖 谓阴阳两虚。故引此条为两虚之榜样。其一在脉。而云不象阴者。脉出于阴分之营。营衰则神脱。神脱则不能如五脏应 四时之象。其不应时而响应病。甚至不应病而又不应时。则全失其阴象矣。故曰。不象阴也。其一在上。即谓肺虚。肺 虚则气逆。恒见之上而脉气不定。故言无常。其一在尺。尺肾脉也。肾主骨与精。所以固肌肤之会。筋骸之束。今行步 然。将根本倾拨。不能立矣。占虚者以此三事。所谓虚者尽此矣。 内经言百病之生。皆有虚实。皆生于五脏。而必皆见于神气血肉志凡五者。至于邪之入。亦即此五者而诊其先后次 第焉。凡根本虚实。与邪入虚实。莫不从此辨治。故心藏神者也。若有余则笑不休。不足则悲肺藏气者也。有余则喘咳 上气。不足则息利少气。肝藏血者也。有余则怒。不足则恐。脾主内以为形也。有余则腹胀泾溲不利。不足则四肢不用。 肾藏志者也。有余则腹胀飧泄。不足则厥。此其有余。所谓邪气盛则实。此其不足。所谓正气夺则虚也。至若风邪之猝 入。亦必先犯此五者。而自其形层次第以入之。仲景分六经以治伤寒。禀此法也。是以经于邪入之。又每曰血气未并。 五脏安定。见邪必自外而入。不遽内并也。故曰。邪客于形。则洒淅起于毫毛。以未入经络也。故命曰神之微。夫心部 于表。肾部于里。自神至肾。所部有表里之分。方邪客之洒淅起毫毛。则神先觉。是故命曰神微。次则入皮肤。皮肤微 病。犯肺之气矣。命曰气微泄。又次则邪入孙络。孙络外溢。犯肝之血矣。所谓动其营也。故曰维有留血。又次则邪犯 肌肉。肌肉蠕动。此犯在分肉之间。脾之所主矣。命曰微风。又次骨节有动。则邪入经而动骨节。惟志觉之。所谓动志 也。邪入乃深矣。然所谓神先觉者。怆然凄然。不快不乐之谓。所谓气者。畏寒畏风之类。所谓血者。翕翕发热之类。 所谓形者。转辗疼痛之类。所谓志者。烦而不安之类。皆邪之次也。内经按次五层以针法。循次五治。岂非后世所谓表 法解法耶。观其虚实。则五脏之有余不足如彼。循其治法。则形层之浅深次第如此。后之治邪。思过半矣。 有相并之虚实。阴阳相倾。气血以并。气乱于卫。血逆于经。气血离居。一实一虚。所以然者。血气喜温而恶寒。 寒则留滞。温则消散。此相倾以并之因也。故气之所并为血虚。血之所并为气虚。是以有者为实。无者为虚。如血并于 阴。气并于阳。为惊狂者。血并阴。是重阴也。气并阳。是重阳也。重阴者颠。重阳者狂。故为狂惊。血并于阳。气并 于阴。为炅中者。阴在表则阴内虚。阳在里则阳内热。故为炅中。炅。热也。血并于上。气并于下。心烦惋善怒者。血 并上则阴邪抑心。故烦惋。气并下则火动于肝。故善怒。血并于下。气并于上。神乱而喜忘者。血并下则阴气不升。气 并上则阳气不降。阴阳离散。故神乱而喜忘。血之与气并走于上。则为大厥。厥则暴死。气复反则生。不反则死。盖血 与气相失则为血虚。与气相并则为实。至夫气血并走于上则上实下虚。下虚则阴脱。阴脱则根本离绝。下厥上竭。是为 大厥。所以暴死。若气极而反。阴可渐回。一去不反。不能生矣。此相并之大概也。 有外感内伤之为虚实者。邪生于阳。得之风雨寒暑。此生于外也。为外感。邪生于阴。得之饮食居处阴阳喜怒。此 生于内也。为内伤。外感多有余。内伤多不足。然有内伤而致外感者。则虚中微实。外感而仍内伤者。则实处多虚。此 中之虚实。固当细辨。而要即外感内伤。亦各自有虚实。如风雨伤人。客毛满络。极于分腠。其脉坚大。此则为实。而 寒湿之伤人。必伤卫气。致皮肤不收而纵缓。肌肉坚紧而削瘦。营涩脉中。卫去脉外。此则为虚。又如内伤之喜怒不节。 则阴气上逆。上逆则阴虚于下。而阳邪凑之。此则为实。然实因于虚。则实为假实也。若夫喜则气下。悲则气消。下与 消则脉空虚。或因饮食寒气薰满。则血涩气去。此则为虚。此外感内伤之大概也。 有主乎虚实之大要者。其一在气。人之元气。所以充形而统血。故气实则形实。气虚则形虚。若形气相反。则偏实 偏虚之病生矣。其一在谷气。谷盛气盛。谷虚气虚。所谓食入于阴。长气于阳者也。五脏六腑。皆已受气。谷之谓矣。 其一在脉。脉为血之府。脉实血实。脉虚血虚。常相应也。而时有反者。岐伯曰。气盛身寒。此谓反也。气虚身热。此 谓反也。夫气盛为热。虚为寒。今反寒反热。此阳内郁而阴外袭。阴内虚而邪外盛。皆形气之相逆。故谓之反也。又其 反者。谷入多而气少。谷不入而气多。一则二阳有余。三阴不足。一则邪并肺胃也。又其反者。脉盛血少。脉小血多。 一为阳实阴虚。一为阳虚阴实也。 有诊虚实之大概者。气充满于内。所为气入。实也。气满泄于外。所谓气出。虚也。气为阳气。实则阳实。必热也。 虚则阳虚。必寒也。此虚实寒热之见于气者。可诊矣。 五实五虚。以决死生。何谓五实。脉盛皮热腹胀及前后不通闷瞀。是也。何谓五虚。脉细皮寒气少及前后泄利饮食 不入。是也。备此者皆死。而有不死者。粥浆入胃泄注止。则虚者活。身汗得后利。则实者活。此其候也。



寒热顺逆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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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之体以阴阳。病之势以寒热。而寒热必有由。然阳虚则外寒。阴虚则内热。阳盛则外热。阴盛则内寒。原夫阳受 气于上焦以温分肉皮肤。寒威卒袭之。使上焦不通。斯内阳无所出而寒独留于外。此阳虚外寒也。劳倦形衰则伤肝气。 木郁而乘脾。致谷气不盛。谷气不盛。而上焦不行。下脘不通。则胃气热而留于胸中。是脾不行而内热也。此阴虚生内 热也。又情欲不节。五脏失守而伤精。精伤则水亏。此亦阴虚之内热也。阳盛外热者。寒邪既壅上焦。则肌表固闭。卫 气郁聚而为外热。以其能盛格寒而为外热也。阴盛内寒者。厥气上逆。寒留中焦。阳气乃去。其脉盛大以涩。寒邪壅中。 故脉盛大滞。而不行故涩。皆阴盛所致。故阴盛生内寒也。 寒伤形。热伤气。气伤痛。形伤肿。寒阴能伤血。故伤形。热阳能伤气。故伤气。气无形。故伤之而病痛。血有形。 故伤之而病肿。 寒极生热。热极生寒。寒气生浊。热气生清。寒气生浊阴。热气生清阳。此其正也。乃清阳在下。则生飧泄者。邪 热不杀谷。完谷而出。是为飧泄。浊气在上。则生胀者。浊邪实于膻中。膻中不能化气。是谓腹胀。所谓阴阳反作者 也。 阴胜则寒。阳胜则热。重寒则热。重热则寒。阴阳以不相胜为和平。阴胜是水袭而火灭。阳胜是火灼而水干。寒极 则热。热极则寒。阴极则阳生。冬至是也。阳极则阴生。夏至是也。此可知其旨矣。 寒热相倾。有所以感之不同。有所以受之不同。则亦其所感所受之多少而分焉。有热而烦满者。以其人阴气少。阳 气胜。故阳邪实于阴分也。有寒从中生者。以其人正气素不行而多痹。是以阳气少。阴气多。营卫不能充达。故寒从中 生。所谓寒痹也。有四肢逢风寒而如炙如火者。其人阴气虚。阳气盛。四肢之阳与外相得。而少水不能灭盛火。故阳独 胜而止耳。是其如炙如火当肉烁也。更有奇者。前寒中为痹病矣。乃更有身寒。而汤火不能热。浓衣不能温。然不冻 者。以其人之素恃以水为事。使太阳气衰。肾脂枯涸不长骨髓。不充气。外内皆涸。故令寒。甚至骨。然肾家一水既竭。 肝心两火独存。是阴气已虚于内外。而浮阳独持于中。故虽寒而不冻。是名骨痹。骨痹。当挛节也。生于病热而有所 痛者。则以阳明入阴也。病热者。阳脉人迎一盛少阳。二盛太阳。至三盛极于阳明矣。阳明盛极。必入于阴。夫阳入于 阴。则阴与阳俱盛。是以病在头与腹。乃腹胀而头痛也。 有气厥而脏腑寒热皆能相移者。人气和则阴阳和。阴阳和则气血不至淖与刚。至淖与刚。则阴阳不相入而相胜矣。 所谓回则不转而气皆厥也。故淖与淖。刚与刚遇必致相移。相移者相倾也。止一气厥而诸病生焉。故篇名气厥。其移者 如下文所云也。 肾移寒于脾。壅肿少气者。所谓淖与淖也。肾中内蕴真火。不惟能温寒水。而亦能为土母以使之化物。所谓命门真 火也。今止存寒水之气。反传所胜。侵汨脾土。是脾土亦久失温燥之气矣。故壅肿少气。盖寒盛则阳微无以化气也。 脾移寒于肝。壅肿筋挛。肝之木。温达而疏脾也。然木食米于土。亦赖中州之养。今中土寒胜。是土既失其震发。 而木乃无气以升。势必移寒于肝。土寒故壅肿。木废则筋寒。故为拘挛。 肝移寒于心。狂。隔中。心藏神。而其火受生于肝。是肝之藏荣。正心之为荣也。今乃受其寒逆。则荣与神俱失。 是以乱而为狂。且心主血脉为阴。抑而不行。则将壅于膻中。是为屯膏。故又隔中也。 心移寒于肺。肺消。肺消者。饮一溲二。死不治。肺主气。而通调水道。其能调之有制者。赖温气以行不也。故内 经曰。肺之合皮也。其主心也。岂非赖心时与以温气。而为之主以润燥金者耶。今心火不足。不惟不能温养肺金。而移 之以寒。寒与金化则金冷矣。金冷则气沉而不得升。下有沟渎而上无雨露。故饮一溲二也。肺气以下而枯索。是肺消。 死不治。夫心肺主膻中为君相之尊。神明之辅。今两寒失志。此岂特本原日竭。门户失守而已哉。肺移寒于肾。谓之涌 水。涌水者。水气客于大肠。如囊盛浆也。夫形寒饮冷。肺气不足则肺寒。母病传子。则寒可移于肾。肾为寒水。以寒 济寒。故水气不升而为涌。涌不于肾而客于大肠者大肠为肺之下流。归于腑也。如囊者裹而不能散也。 寒可移。热亦可移。所谓以刚乘刚。阳气散破也。故脾移热于肝。则为惊衄。脾移热于肝。为反传所胜。此土燥木 枯。热之甚也。肝不足。病主惊骇。今土燥移木。伤其藏血。故主惊又主衄也。 肝移热于心则死。肝藏血而以热。是肝枯不能贡荣于心也。今乃以风热相移。则心荣亦枯。而木火相燔。是肾水之 所不能救。而唯君火自焚而已。故死也。 心移热于肺。传为鬲消。肺本燥金。心复以热移之。是火燥相即也。因而鬲上焦烦。饮水多而善消也。上文肺消因 于寒。此言鬲消因于热。可见消有阴阳。不可不辨。 肺移热于肾。传为柔痉。肾主骨。为作强之官。肺以热移之。则必精铄而骨。是精无裨也。故为柔。 肾移热于脾。传为虚。肠。死不可治。肾移热于脾者。阴火上炎也。邪热在下。真阴亏损。而上挟势热以扶脾。 是阴虚反克。水土俱败。故为肠。若是者。其始传已虚。而又淫热伤脾。何不败之有。 胞移热于膀胱。则癃溺血。胞。子宫也。男为精海。女为血室。命门火盛。则胞宫移热于膀胱。故小便不利为癃。 甚则溺血。盖相火妄动。逆而不通。多患此也。 膀胱移热于小肠。鬲肠不便。上为口糜。膀胱之热不解。则移于小肠。小肠之经。循咽下鬲。故受热为鬲肠不便。 如是则否塞不通。壅遏于经。上侵咽颊。为口糜也。 小肠移热于大肠。为瘕。为沉。小肠之热下行。则移于大肠。将下焦之滞热不散。必留郁于曲折之处。是为瘕。 沉者。沉而在下也。 大肠移热于胃。喜食而瘦。又谓之食。大肠移热于胃。燥热上行也。故善消谷。阳明主肌肉。今阳明燥热故瘦。 是谓食。 胃移热于胆。亦曰食。胆以少阳和气游行三焦。为胃腐熟水谷。乃阳明本经热甚。反移热于胆。此为木火合邪。 岂能生脾。故亦当食多而瘦。为食也。 胆移热于脑。则辛额鼻渊。鼻渊者。浊涕下不止也。辛额者。下时额。乃下也传为衄蔑瞑目。胆以其经上抵头角。 脑者。玄珠之府。肾之精也。少阳连肾。故其热随冲督。并其经以入脑。脑不胜。则辛额辣气先在额户。乃有浊涕注下。 或浊黄水者。皆鼻渊也。热而不止。则传为蔑衄瞑目矣。凡此以上寒热数条。皆得之气厥也。 凡阴阳之胜有见证。阳胜身热。腠理闭。喘粗。为之俯仰。汗不出而热。齿干以烦冤腹满死。阴胜身寒。汗出常清。 淅然厥。厥至腹满死。阳邪作实。内外皆邪。是为阴绝。故死。阴寒用事而至腹满。又为阴邪作实。内外皆阴。是为阳 绝。故死。盖诸证而至腹满。则阳明亦绝。无复能支矣。故皆死也。 诸病皆有顺逆。察病必先于此。不可不知也。岐伯曰。腹胀身热脉大。是一逆也。身热脉大。邪盛于外也。而加以 腹胀。是表里之邪充塞也矣。即上章所谓腹满死也。 腹鸣而满。四肢满泄。其脉大。是二逆也。腹鸣且满。四肢清兼泄。阴证备矣。脉不宜大而大者。格阳也。为二逆。 衄而不止。脉大。是三逆也。鼻衄在阴脉大为阳。阳实阴虚。是为三逆。 咳且溲血脱形。其脉小劲是四逆也。咳溲血脱形。正气已衰。脉劲急。邪气仍在。邪正不相当。是谓四逆。 咳脱形身热。脉小以疾。是五逆也。脱形身热。真阴已亏而火犹不清。其脉细小疾数。邪盛正衰之候也。为五逆。 其腹大胀。四末清脱泄甚。一逆也。腹大胀者。最忌中虚。见四肢清脱又泄甚。是脾元已败。阳气去也。此一逆。 腹胀便血。其脉大时绝。二逆也。胀与便血。阴病也。脉大时绝。孤阳将脱也。此二逆。 咳溲血形肉脱。脉搏。三逆也。咳而溲血。气血俱病。形肉脱败在脾。搏为真藏见。败在胃。此三逆。 呕血胸满引背。脉大而疾。四逆也。呕血胸满引背。藏气连于背也。脉见细小。尚留阴在。今大而疾。真元已亏矣。 咳呕腹胀且飧泄。其脉绝。是五逆也。如是者不及一时而死矣。上为呕逆。中为腹胀。下为飧泄。三焦俱病。而脉 至于绝者。有邪无正也。工不察此。是为逆治。



风寒邪气热病第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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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八风。得其正则无邪。唯不得其正。则为邪气。而能中于人。然其中者。要各以四时之胜气袭之。故春胜长夏。 长夏胜冬。而于所胜之入。则又必随脏随时而为病。以内气不守。外疾得入也。故春气病在头。夏气病在脏。在脏者心 通夏气。为诸脏之主。故病在脏。秋气病在肩背。冬气病在四肢。唯病在头。故春善鼽衄。夏邪通心。故善病胸胁。长 夏犯脾。土气动扰。积风为寒。故善病洞泄。寒中。秋暑汗不出而风袭肤腠。故善病风疟。冬寒邪犯四肢。故善病痹厥。 原其然者。人身之精。真阴也。为元气之本。唯冬能藏精。则根本内实。而邪不易犯。虽夏之暑邪。亦得汗出而邪不入 矣。若冬不藏精。与夏暑汗不出。则两失其疏泄闭藏之道。故春当病温。秋必风疟。所以随时随脏而病也。此则风邪所 犯之由也。 风善行而数变。苟一袭于人。则所伤为病。变态不一。是以或为寒热。或为热中。或为寒中。或为疠风。或为偏枯。 病虽异名。皆风之变。为寒热者。风藏皮层之间。内不得通。外不得泄。又善行数变。俟腠理开则卫失守。而洒然寒。 玄府则阳内壅而热烦闷。此所以为寒热也。其寒则能衰饮食。其热则能消肌肉。至使HT不食。此寒热交作之剧也。 其为寒中热中者。风与阳明入胃。胃居中焦。其脉上行至目内。其人肥则邪不得出。留为热中。而目黄。其人瘦则外 泄而寒。为寒中。而泣出也。风气与太阳俱入。行诸脉俞。散行分肉之间。与卫相干。故能使肌肉愤而有疡。若气凝 不行。则又能能使肉有不仁也。至夫疠者。营气热。其气不清。故能使鼻柱坏而色败。皮肤疡溃。风寒客于脉而不去。 名曰疠风。则风之入深矣。若风中五脏六腑之俞。则亦各入其门户。故随俞之左右。而偏中之则为偏风。循风府而上入 脑户。则为脑风入于眼系则为目风。酒饮后玄府易开而中之。汗漏不止则为漏风。入房汗出。内耗春精。而中之则为内 风。新沐而中之则为首风。风不外散。传变而入。则为肠风。热则下血。寒则飧泄。在腠理而汗泄不止。亦为泄风自循 风府。至此凡七种。所以明其成为风也。 风入五脏。变为诸症。其受病形状各有不同。肺受风之状。多汗恶风而色然白。凡伤风必恶风其多汗者。风开腠 理。凡风入而伤。皆然微白貌。肺色也。肺变动为咳。为风所迫。必短气。昼日差。暮则甚。昼犹与卫气相和。暮则 与阴入内。故甚也。其诊在眉上色白。心受风状。则多汗恶风。焦绝善怒。赤色。盖风木心火相薄。木与火交炽。神志 溃乱。故或为善怒。赫赤甚。则言不可快。心病则舌本强也。心和则能知味。故诊在口。肝受风状。则多汗恶风。善悲。 色微苍。嗌干。善怒。肝为风而风反胜之。则内气不胜。故善悲。动其本气。故又善怒。时憎女子者阴器强则好色。病 则妒。阴也。目乃为肝之官。故诊在目下。脾受风状。则多汗恶风。身体怠惰。四肢不欲动。脾为风木所克也。色微黄。 黄为土也。不嗜食。风胜则土疏不能化也。鼻为面主。故以此诊之。肾受风状。则多汗恶风。面庞然浮肿。脊痛不能正 立。盖邪入则肾挟水气上升。故面浮肿。在其部故脊痛不能正立。色。肾枯也。隐曲不利。肾气伤也。诊在肌上。水 挟风行。又乘土也。此五脏受风不同。而病由以异也。而诸症又有异焉者。首风之状。头面多汗。恶风。先风一日则病 甚。头痛不可以出。内至其次日则少愈。盖因沐中风者。则中于头面。故多汗恶风。首风止作无时。故凡于风气将发先 一日而必甚。头痛以阳性先而且速也。先至必先衰。故次日则少愈。漏风之状。常多汗。不可单衣。食则汗出。盖风邪 挟酒则阳气散越故多汗。阳胜则身热恶寒。故不可单衣。食长阳气。故食则多汗。甚则阳独盛于上。故喘息汗出不止。 故衣濡。阳盛阴虚。故口干善渴。身不能劳也。泄风之状。多汗泄衣。口干不能劳事。身体尽痛。则寒。盖表既不固。而 汗出如溃。则津涸故口干液涸。血虚故不能劳事而身尽痛。且汗多亡阳。故令人寒也。此风之所部。而受病不同也。 风为百病之长。其中于人也。治必当早。迟则传入不已以至于死。盖其所以传者。皆不早治者也。当风寒客于人。 使人毫毛毕直。皮肤闭而为热。是时当以汗发之而已。即或痹不仁肿痛。亦可汤熨及火灸刺而去之。弗治。病遂入舍于 肺。以风寒自表入里。必先于肺也。风寒闭于此而不行。名肺痹。发咳。上气者。变之为咳而喘急也。此尚在可发之时。 弗治。即传之于肝。从所克也。亦曰肝痹。以肝气厥而上逆。故胁痛且厥。而犯胃故出食。可按若刺。是可治也。弗治。 再传之脾。为肝木乘土。风热入脾。病名脾痹。其在内则中热烦心。在外则肌体出黄。然尚可按可药可浴。以解表与里 之风热也。弗治。脾又传之肾。名曰疝瘕。疝瘕聚气而痛之。名少腹冤热而痛出白。冤热。烦热也。邪聚下焦。溲出白 浊。以热结不散。亏蚀真阴。如虫之吸血。故名曰蛊。然此犹可及治也。弗治。肾传之心则筋脉相引而急。病名曰螈。 心主血脉。心病则血燥。故筋脉相引。手足挛掣。是以螈名。邪气至心。其病已极。使天千一周。则五脏之气皆息。故 死。此病之次也。 有病然如有水状。切其脉大紧。身无痛者。形不瘦。不能食。食少。此病在肾。名为肾风。如有水状。谓然浮 肿。似水而非也。脉大者。阴虚也。脉紧者。寒气也。身无痛。形不瘦者。邪气不藏。不在表也。肾邪反克于脾。故不 能食。肾既克脾。势必至犯心。犯心则神气失守。故善惊。惊而心气痿弱。不能复。是水火俱困矣。故死也。 有内伤而适与风邪会。因加而发者。不离屏蔽而病。此皆常有所伤也。或伤湿而留于分肉血脉。或堕恐恶血。留而 不去。或卒然喜怒不节。则气有所逆。或饮食失宜。则内有所伤。或寒温不时。致腠理闭而卫气不通。其开而冒露于风 寒。则邪在前。风寒继之。二者相值。则血气凝结。故为寒痹。其或有因热而汗出受风者。虽非外感之贼风。而邪气因 加而发。亦所谓合邪也。 邪气伤人。各有所入。要归于三部。三部之风。各不同。或起于阴。或起于阳。喜怒不节则伤脏。脏伤则病起于阴。 清湿袭虚则病起于下。风雨袭虚则病起于上。至于淫佚不可胜数。然受病之始。只此三部。故风雨寒暑。不得虚邪。不 能独伤人。两虚相得。乃客其形。是以气有定舍。因处为名。上下中分为三员。 寒按内经风门所述病机。委曲详尽。理宜复有寒门以悉病源。今书止存热病一章。且以为热病者。皆伤寒之类。 以为类伤寒。则知前此有正伤寒可知。缘其所失三卷。与奇恒六十首者。并失之。后人见仲景法与热病不合。而所以治 寒者。亦不止传经。盖仲景时必见全书。而叔和不察。遂以热病条冠仲景伤寒之首。而以传经之法。混乱诸条。由今于 本经散见者。有曰气盛身寒。得之伤寒。风邪篇曰。中于面。则下阳明。中于项。则下太阳。中于颊。则下少阳。此岂 在传经之例。宁谓风然而寒独不然欤。仲景曰。太阳病或已发热。或未发热。必恶寒体痛呕逆。脉亦阴阳俱紧者。名曰 伤寒。此与气盛身寒。得之伤寒合符。寒为阴邪。故不能即热。寒令气逆。故体痛呕吐以营中寒。故脉阴阳俱紧也。又 曰。一日太阳受之。脉若静者为不传。二三日阳明少阳证不见者。为不传也。观此则奈何以热病一条冠伤寒哉。叔和不 能述仲景而以己意乱其文。引此条以压之。使后人不知内经之文亡。而仲景补之之妙。岂非千载之罪人乎。 热热病一门。帝问以为伤寒之类。其非谓伤寒止于热病。特帝以热起见而问伤寒之变热者耳。盖六日遍六经者。 热之势盛而易于入经者也。热病不止伤寒。而以伤寒为重。故首举六经传变之条。然伤寒变热为有阳气。热虽盛不死。 此见伤寒之未变热者。阴寒惨毒不可言无事。况两感于寒则表里阴阳俱受哉。后人又有言两感不死而可以有治法者。以 此人内伤极重。适与外感寒会故如是耳。然亦危矣。若真两感则必无治法也。 有热胜而阴虚。正气虚不能胜热者。病亦死。内经曰。有病温。汗出辄复热。而脉躁疾。不为汗衰。狂言不能食。 病名阴阳交。交者死也。阴气不守而阳邪入之。则阴已散越。故曰阴阳交。又有汗出复热不能食。脉躁盛狂言。此亦死。 盖汗生于精。精生于谷。令邪气争而得汗。是精胜也。精胜当能食而不复热。乃辄复热者。邪胜也。邪胜不能食。是精 无裨也。如是而脉躁盛。狂言。脉不胜病。故躁盛。失言故狂言。所谓见三死而不见一生。何以生耶。 热病其脉色相胜。见真阴不守。病若两感者亦必死。为其无内也。太阳之脉。色荣颧骨。热病也。荣未交。其荣颧 者。太阳热。赤色当见于颧。而荣未交。以伤卫而未及于营。其时若与厥阴脉争见者。死期不过三日。盖其所以然者。 太阳之脉浮。厥阴之脉弦而细。以病言。太阳为头痛腰脊强。厥阴为烦满囊缩。今以太阳热病。与厥阴争见。此为阴阳 俱病。夫六经热病之序。始太阳。终厥阴。今始终争见。故当不及期而死。 热病。内连肾。外见少阳之脉色。少阳之脉色。荣颧颊前。此热病也。荣未交。可得汗而已。若与少阴脉争见者。 死期不过三日。热病连肾。本经连肾也。其热之脉色荣颊前。是少阳外见。汗之可已。而独与少阴脉争见。夫少阳之脉 弦。少阴之脉沉微。与上条皆所谓阳病见阴脉也。厥阴作晦明。少阴主里。二阴为阴之根柢。两阴脉见于热病。则真阴 绝矣。真阴绝则不待行其经尽之三日者。半期也。 五脏热病。在经不已而犯及脏。则脏病见。脏病见遂有死期。如肝热病。小便先黄腹痛多卧身热。厥阴之热。起于 下焦。故小便先黄。上逆于腹。故必致腹痛筋弛。故多卧。火生于木。故身热。此厥阴之在经者也。不已则邪入于脏。 于是邪正相胜而争。气争于肝则肝气乱。故狂言而惊。以肝病主惊骇也。肝脉布胁。故胁满痛。热极阳胜而淫于四末。 故手足躁扰。其邪乘土犯胃。则胃不和而卧不安。此则肝病甚矣。庚辛死者。邪进而胜正败于克也。 心热病。则下脉厥而上。上则下脉虚。虚生脉痿。枢折挈胫纵而不任地。夫心主血脉。心为血养则不热。不热则心 脉恬和而得下交于足三阴。今心气热则火独上炎。其下行于阴之脉皆逆而上。故下虚而生脉痿。凡四肢关节之处。其枢 折而不能提挈。足胫纵缓而不能任地也。 脾热病者。先头重颊痛。烦心。颜青。欲呕。身热。脾热。热必上行。令阳明经之在头面者必先病。此头重颊痛也。 烦心者。脾热及胃及心也。颜青者。木邪胜而见侵于阳明之部也。脾燥不运。则胃亦不和。故欲呕。身热者。一身之肌 肉热也。热至此。则热淫所胜而乘肾。故热争则腰痛不可俯仰。腹满泄者。土壅故满。协热故泄。两颔痛者。阳明络也。 若逆甚。甲乙死。 肺热病者。先淅然厥。起毫毛。恶风寒。舌上黄。身热。肺主皮毛。热则畏寒。故起毫毛。恶风寒。肺络胃。中焦 热入胃。故舌黄。身热。至热甚而与脏气争。则气逆喘咳。痛走膺背。且不得太息。头痛不堪。盖喘逆在肺。则肺气不 得下行。而三阳俱壅于上。故痛苦不堪也。又汗出而寒者。以热邪在肺。皮毛不敛也。 肾热病者。先腰痛。苦渴欲饮。身热。热至于肾。其热深矣。水失其职。必先见其部。腰与。肾部也。无水 故腰痛。热而虚则必引水自救。故苦渴欲饮。身热阴铄而营热也。热争则项痛而强。寒且。足下热。不欲言。 其逆则头痛员员澹澹然。戊己死。盖热争则外及于表之太阳。故项强痛。内甚于里之少阴。故寒且。此复加以寒 者。阴无气以充也。足下热者。热起涌泉。水空之候也。不欲言者。丹田之气不赡也。员员澹澹。无所根据薄之貌。阴虚 无气。伤及心神也。


卷之四\述病部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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厥逆痹病第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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厥厥之有寒热者。阳气衰于下则为寒厥。阴气衰于下则为热厥。人之阴阳元气皆起于下。故少阴之上。名为太阳。 以真阳之生本于阴也。太冲之地。名曰少阴。以真阴之归根在肾也。夫阳气自上而下。今衰于下是不下矣。不下是寒独 治也。阴气自下而上。今衰于下是不上矣。不上是阳独胜也。然阳胜而又必起于下者。足五指之表为三阳之所起。而足 下足心。又为三阴之所聚。足心则少阴肾之涌泉也。阴气既衰而阳胜。阳乘阴位。故热厥必从足下也。凡人病阴虚者。 足心必热。此其证也。寒厥起于足下。久必从五指而上于膝者。以阴气起于五指之里。集于膝下而聚于膝上。阳气衰则 阴气胜。阳不胜阴。其厥反从阳分而上。故必超于五指而上寒至膝。然其寒也非从外入。皆由内而生也。凡人病阳虚者。 必手足多寒。皆从指端始。此其症也。顾二厥之成。其由则皆以阴虚。寒厥之故。以其人质壮。秋冬夺于所用。既于 阴盛时多欲不休。以夺质中之精气。则精虚于下。而其气将取足于上。是以下气上争。上而不下。故不能复其阳气。于 是气去则阳虚。寒气因而上逆。又以精虚无火。不能固脾元。而气衰于中。中气不能渗荣其经络。于是阳气日损。阴气 独在。故手足为之寒也。热厥之由。以酒入于胃而伤脾阴。脾阴伤则阳气入而精气竭。精气日竭。不能荣其四肢。而又 数醉饱以入房。使气聚脾中而不得散。酒气谷气相搏。热盛于中。故热遍于身。内热而溺赤也。要此寒热二厥。一由恃 壮夺于所用。故阳衰而为寒。一由数醉入房故精竭而为热。唯其伤真元。乃有是病。后世不详。但以手足寒或以脚气为 厥者大谬。今人多不知此证。而指为中风。夫风病多经络之受伤。厥逆由真精之内夺。若以风治厥。更谬之谬矣。 厥有腹满而暴不知人者。以阴气盛于上。则不守于下,而脾肾肝足三阴之气不化。故腹满胀。阳气盛于上。则下气 并上而邪气逆。逆则阳气乱而神明失守。故暴不知人。 阴阳不从则气逆而上。故手足十二经皆有寒热之厥。若巨阳之厥。肿首头重。足不能行。发为仆。太阳为阳之极 盛。其根起于足少阴。其气必得阴而下行于足。令虚则逆而上盛。故肿首头重。上逆则不能下行。故足不能行而发为 仆也。仆。目眩猝倒也。 阳明之厥。癫疾欲走呼。腹满不得卧。面赤而热。妄见妄言。阳明乃气盛血多之经。令气胜其血则阳邪实。阳邪实 则神明乱。故癫疾走呼也。气盛不行而在腹。故腹满胃逆。故不得卧面赤而热。阳明脉在面也。妄见妄言。神明之乱。 更甚于走呼矣。 少阳之厥。暴聋颊肿胁痛。不可以运。少阳起于下而与厥阴之气并行。故其经和而无病。今少阳之厥。是相火上 炎而无阴也。其脉入耳故暴聋。脉下颊车故颊肿。皆火症也。胁痛。其部气逆而不和也。不可以运。则少阳不能及下 矣。 太阴之厥。腹满胀。后不利。不欲食。食则呕。不得卧。阴为阳根。而阳为阴使。三阴不能副阳。则三阳厥。三 阳不为阴使。则三阴亦厥。太阴虽阴盛。而常秉少阳之气以为和。今太阴独阴无阳而不能下行。则阴自上逆。脾既不运。 胃气亦留而不行。故腹满胀也。不能行气于三阴。则肾气亦不效用。故后不利也。不欲食者。中气壅也。食则呕者。 气壅金逆也。不得卧者。胃不和则卧不安也。 少阴之厥。口干。溺赤。腹满心痛。少阴兼水火阴阳二气。若失其所以涵藏。其气必偏发而上。故少阴恒兼寒热二 厥。且又为十二经厥逆之主也。经曰。少阴不至者。厥也。不至亦兼水火。今此厥者。阴虚火厥也。少阴脉循喉。故口 干。与膀胱相络。故热入膀胱而溺赤。不为胃关而上行。故腹满。不贡精于心而反上乘于心。故心痛。 厥阴之厥。少腹肿痛。腹胀泾溲不利。好卧屈膝。阴缩肿。内热。厥阴阴之绝。昼而不绝者。为阳生也。今虚而 为纯阴则无气。是以当其部位。少腹肿痛。纯阳结而不舒。故腹胀。不舒则下焦之气亦不化。故泾溲不利。肝主筋。筋 无气故足软好卧而屈膝。脉环阴器。故阴缩肿。当所过脉不行。故内热。盖郁则热也。 手太阴厥逆。虚满而咳。善呕沫。手太阴为元气之主。虚则不能治节而苦气上逆。故虚满而咳。虚满者。上焦之满。 虚而无实也。满则咳矣。善呕沫者。其脉循中焦胃口。逆则精不能散。故呕沫也。 手心主少阴厥逆。心痛引喉。身热死不可治。二经属火。为神明之府。血脉之主。今俱厥逆则阴精无以承阳矣。阳 独亢则自焚。故心痛也。其系皆上挟喉。故痛引喉也。身热者。血脉胀也。心为脏腑之大主。逆之则死。 手太阳厥逆。耳聋泣出。项不可以顾。腰不可以俯仰。小肠经为心之下流。属带脉之间。其气若逆则必使其经俱逆。 小肠经主目之内外。故泣出。又皆入耳。故耳聋。从缺盆循头。故项不可顾。小肠连睾丸属脊。故腰不可俯仰。 手阳明少阳厥逆。发喉痹。嗌肿。痉。手阳明为胃之下流。手少阳为胃之孔道。其气皆逆。必从其经上逆。大肠之 脉。上头贯项。三焦之脉。出缺盆上项。故皆发喉痹。嗌肿。痉。以致手臂肩背强直也。 有厥逆而为头痛数哕不已者。以其人所犯大寒。内至骨髓。髓以脑为主。故寒逆而于脑。今头痛齿亦痛。是邪之 逆于上也。故亦名厥逆。 有厥逆而病在太阴。盛在胃。颇在肺者。其为痛。死不治。太阴脉细如发而身热如炭。头膺如格。人迎躁盛。喘息 气逆。一日数十溲。夫太阴脉微细如发。而又一日数十溲。此脏气不足。中气不摄。溲便为之变也。乃热留在胃。阳明 方盛。见于人迎。身膺则如炭如烙。此为阳不入阴。故盛在胃。惟阳不入阴。故太阴细微喘息气逆。颇在肺也。欲泻其 邪。则阴虚于里。欲补其虚。则阳实于外。所谓不表不里。阳证阴脉之类也。故死不可治。 有病膺肿颈痛胸满腹胀。此厥逆也。治之须并其气而治之。肿痛满胀。皆在上中二焦。此为阴并于阳。下逆于上。 正所谓厥逆也。治之之法。不可灸。以有余于上。灸之则以火济火。阳极乘阴。阴不能支。当失声为喑。亦不可石。以 阳并上则下虚。刺之则阳气去。上下俱虚。神失其守。故必为狂。惟俟其既逆之后。其气并而渐通。然后随其盛衰而调 之。庶可无偏绝之患也。 痹内经曰。病在阳曰风。病在阴曰痹。故痹也者。风寒湿杂至。犯其经络之阴。为合而痹。痹者闭也。三气杂 至。壅闭经络。血气不行。故名为痹。以风胜者为行痹。行痹者走注历节疼痛之类也。寒气胜者为痛痹。以寒凝气聚壅 而不行。痛不可忍。所谓痛风也。湿气胜者为着痹。重着不移。或顽木不仁。多发于肌肉。湿从土化也。然而三气之合。 有轻有重。故有或痛。或不痛或不仁。或寒或热。或燥或湿之异。其痛者。寒多则血脉凝滞。故必为痛。其不痛不仁者。 痛久入深。营卫行涩。经络时疏。则血气衰少而滞逆亦少。故不痛。皮肤不荣。血气不至故不仁。其寒者。其人阳气少 而阴气多。与病相益故寒。其热者。其人阳气多而阴气少。阳与病气胜而阴不胜故热。阳胜其阴而阴不能荣故燥。其逢 湿之甚。与寒相感者。则阳少而阴盛。故多汗而濡也。而其不痛者。则又有五痹。在于骨则重。在于脉则血凝而不流。 在于筋则屈而不伸。在于肉则不仁。在于皮则寒。盖筋皮肉血脉之间。得痹则气缓。故虽痹而不得为痛也。是以凡痹之 类。逢寒则筋挛如虫缩。逢热则弛纵筋缓也。然痹之所由成。其风寒湿三气每各以时而遇。冬气在骨。以冬遇为骨痹。 春气在筋。以春遇为筋痹。夏气在脉。季夏气在肌。秋气在皮。皆以主时之气相遇而受。而皮肉筋骨脉又各有五脏之合。 苟五者受而不去。则必内舍于其合。而五脏之痹起矣。 五脏痹者。皮肉筋骨脉。痹不已将复感于邪而内舍五脏。遂为五脏之痹。肺痹者。烦满喘呕。痹既入脏。则脏气闭 而不通。本气不能升举。肺职治节。痹则上焦不通而胃气逆。故烦满喘而呕也。 心痹者。脉不通。烦则心下鼓暴。上气而喘。嗌干善噫。厥气上则恐。心合脉而痹入之则脉不通。不通则心气郁。 故心下鼓暴。鼓暴则上气而喘也。嗌干善噫。以心脉起心中。上挟胃挟咽也。厥气上则恐。心火衰而邪乘之。故神怯而 恐也。 肝痹。夜卧则惊。多饮数小便。上为引如怀。肝藏魂。血和则魂安。今肝痹则气血两衰。故魂不归而多惊也。肝内 热而脾不淫精于肝。故渴而多饮。肝热下乘膀胱。故数小便也。上为引如怀者。经络有气无血。故上下相引而血不得赴。 若结于中而如有所怀也。 脾痹。四肢解惰。发咳呕汁。上为大塞。又经曰、太阴有余病肉痹。寒中不足病脾痹。四肢解惰。则肉痹之类也。 脾痹者。本脏不足。不能散精。反上壅于肺。故发咳。上焦不通故呕汁。甚则痞塞为大塞也。 肾痹。善胀。尻以代踵。脊以代头。善胀者。阳明之气下行。肾为胃之关。痹气在肾。肾气不行。是阳明逆也。故 善胀。肾为作强之官。痹则足挛而不能伸。故尻代踵。身偻而不能直。故脊代头。 肠痹者。数饮而水出不得。中气喘争。时发飧泄。肠痹兼大小而言。二肠病痹。则下焦之气热郁不化。故虽数饮而 水不得出。水不出则本末俱病。故与中气喘争。其清浊不分。故时发飧泄。 胞痹者。少腹膀胱按之内痛。若沃以汤。涩于小便。上为清涕。胞。膀胱之胞也。气闭故按之内痛。水闭不行故蓄 热若沃汤。且小便涩也。太阳之脉。从巅络脑。故上为清涕也。 凡七情过用。则亦能伤脏气而为痹。不必三气入舍于其合也。所以然者。阴气静则神藏。躁则消亡。故气不养而上 逆喘息。则痹聚在肺。忧思过用。则痹聚在心心。不谨而遗热阴茎以成淋。则痹聚在肾。用力不息而致乏竭。则痹聚在 肝。营卫之气不行以致肌绝。则痹聚在脾。盖七情过用。而淫气能聚而为痹。以躁则消阴故也。其客于六腑者。亦以饮 食居处为其病本。然后风寒中其俞而内应之。是以循其俞而各舍于其腑也。诸痹惟风胜者易已。寒湿留滞不已。亦益入 内不易行也。入脏者死。真阴已伤也。留连筋骨脂而痛久邪深也。留皮肤者易已邪浅也。 十二经筋之病。支转筋痛。皆曰痹者。缘其经筋在外。其病不及经隧之营气。故脏腑亦无涉焉。此惟风寒湿三气得 以病之。故按为四季之痹以见其所感之由。然而三阴手足之筋。皆内结于胸腹肓膜之间。其为病则有异焉。如足少阴筋 主痫螈及痉。足厥阴之阴器不用与不起不收。手厥阴之舌卷。手太阴之息贲胁急吐血。手少阴之伏梁吐脓血。虽属筋痹 病。而已动脏腑之气矣。 诸痹不已。亦益入内而伤脏气。然有三阴三阳应之。而为有余不足者。有曰厥阴有余病阴痹。不足病生热痹。滑则 病狐风疝。涩则少腹积气。涩与滑者。其脉之现于其部。而知其有余不足者也。厥阴位下焦而总诸筋。有余则为阴痹者。 不壅而不升。则邪郁阴分故病阴痹也。若不足则虚而生热。故病热痹也。其脉见滑。是邪有余也。病狐风疝。其疝如狐 而数变如风也。疝在前阴少腹之间。肝气郁于此。正当其部。盖即阴痹也。其脉见涩。为气虚血滞。故邪气留止而为积 聚。亦所谓热痹也。 少阴有余。病皮痹。瘾疹。不足病肺痹。滑则病肺风疝。涩则病积溲血。少阴为君火之气。有余则克金。肺合皮故 皮痹。瘾疹不足。则不能温金。故病肺痹。若脉滑则心火不胜水。邪使郁而实于肺。故病肺风疝。风则肺动。疝则肺聚 也。脉涩则为心血不足。火收于内而入胞络与小肠。故病积与溲血也。 太阴有余。病肉痹寒中。不足病脾痹。滑则病脾风疝。涩则病积心腹时痛。至阴为湿土之气。位处中焦。邪入之而 有余。是湿壅于中。脾主肉。脾湿不运。故为肉痹。中风湿则阳明之火不能扬。故寒中。若不足则脾自受之。故成脾痹。 盖本气窒而不行也。脉滑者水湿壅土。当为肿重坠之病。亦病在湿也。脉涩者积而不运。满于中州。故心腹时满也。 阳明有余。病脉痹身时热。不足病心痹。滑则病心风疝。涩则病积时善惊。阳明为燥金之气。肺应之。而燥有余则 伤及血脉。故病脉痹。燥伤阴。则病内热。故身热。肺为心行脉者也。若不足则心脉反窒。故病心痹。脉滑者风燥合邪 而伤肺伤血。将心气抽掣而不得散。故病心风疝。涩则金敛而不舒。而脉为之不行。故病积善惊者。木侮金也。 太阳有余。病骨痹身重。不足病肾痹。滑则病肾风疝。涩则善时巅疾。肾气应太阳。太阳之气有余。则浸淫及骨。 故为骨痹。水邪盛则作强之官弛。故身重。不足则本脏先受。故为肾痹。肾痹者。足缓脉缓而精不固也。滑脉见则太阳 之风寒合邪。故病肾风疝也。涩则邪痹太阳经脉。当见有积而又善时巅疾也者。阳气不通巅顶。故常风痛也。 少阳有余。病筋痹胁满。不足病肝痹。滑则病肝风疝。涩则病积时筋急目痛。相火之气犯阴则肝受之。若邪有余则 火风伤筋。故筋痹。部在胁肋。故胁满。不足是肝脏本虚。故成肝痹。肝痹者。肝气郁而血不荣筋之症也。脉滑为风热 合邪。故病肝风疝。淫气聚筋而寒热往来。抽掣相引者是也。涩则血滞故病积。肝主筋而开窍于目。故筋急目痛。 以上六气犯阴犯阳之痹症也。人身阴阳。外应六气。则六气有时而内淫。亦因脏腑阴阳之有余不足。而外邪得以留 之。此于运气之外。又有所留为阴阳之痹也。脉滑为邪气有余。故留滞为风疝。风谓其动。疝谓其聚也。涩为本气不足。 故不能胜邪而为积。疝与积。概指其聚。而积者非特前阴少腹之病也。



疟痿咳病第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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疟疟疾皆生于风。得之夏。伤于暑。暑气舍于营。令人汗孔疏。腠理开。因得秋气汗出遇风。及得之以浴凄沧水。 寒舍于皮肤之内。与卫气并居。卫气者。昼行阳。夜行阴。此气得阳而外出。得阴而内入。是以日作。作则阴阳上下交 争。虚实相倾。故阳并于阴则阴实而阳虚。阳明虚则寒栗鼓颔。巨阳虚则腰背头项痛。三阳俱虚则阴气胜。阴胜则骨寒 而痛。此寒生于内故中外皆寒。阴气逆极。则后出之阳。并于阳则阳胜。阳盛则外热。阴虚则内热。外内皆热。则喘而 渴。故欲冷冻饮料也。有间日而作者。气之舍深。内薄于阴。阳气独发。阴邪内着。阴与阳争不得出。是以间日。其日晏日 早者。邪客于风府。循膂而下。其卫气一日一夜大会于风府。其明日邪则日下一节故作晏。二十五日下至骨。二十六 日入于脊。内注于伏膂之下。其气复上行。九日出缺盆之中。其气日高。故作日早也。其间日作者。邪气内薄。五脏横 连募原。道远气深。故其行迟而不得与卫皆出。唯卫气之所在。与邪气相合则病作。故不论日与间日。唯疟气随经络以 内薄。必俟卫气应乃作。是以早晏随之也。其先寒后热者。遇夏气凄怆之水寒。寒者阴气也。秋伤于风。风者阳气也。 先伤于寒而后伤于风。故先寒后热。名曰寒疟。其先热后寒者。先伤于风而后伤于寒。故先热后寒。名曰温疟。有但热 不寒者。阴气先绝。阳气独发。则少气烦冤。手足热而欲呕。名曰瘅疟。其病之发。如火热如风雨不可当也。故经言毋 刺之热。毋刺浑浑之脉。毋刺漉漉之汗。以其病逆不可治也。唯当其未发阴阳未并。因而调之。真气得安。邪气乃 已。然疟亦有不必应暑者。其病异形反四时也。以秋病者寒甚。以冬病者寒不甚。以春病者恶风。以夏病者多汗。以四 时之气。寒热各有相反。皆能为疟也。 温疟者。得之冬。中于风寒。气藏骨髓之中。至春而阳气大发。邪气不能自出。因遇大暑。腠理发泄。兼有用力。 邪乃与汗皆出。斯时阴虚阳盛。阳盛则热矣。衰则气复反。人入则阳虚。阳虚则寒矣。故温疟先热后寒也。 瘅疟者。肺素有热。气盛于身。厥逆上冲。因有所用力。腠理开。风寒入舍之。阳气盛而不衰。其气不及于阴。故 但热不寒。气内藏于心而外合分肉之间。令人销铄肌肉。故为瘅疟也。 疟之所发。六经皆有见症。足太阳之疟。腰痛头重。寒从背起。先寒后热。焰然。热止汗出难已。邪在三阳。 盛于表。汗不易收。故曰难也。 足少阳之疟。身体解。寒不甚。热不甚。恶见人。见人心惕惕然。热多汗出甚。解。谓倦甚。不耐烦劳。不甚 寒热者。病在半表里也。惕惕邪在胆而怯也。少阳主木火。故并多于寒。且汗出甚。 足阳明之疟。先寒洒淅。寒甚久乃热。热去汗出。喜见日月光火气乃快然。阳明热盛之腑。而寒反胜之。故先寒久乃热。 热去则邪衰。故汗出。喜见日月火者。阳明而受阴邪。故喜暖也。 足太阴之疟。不乐好太息。不嗜食。多寒热汗出。病至则善呕。呕已乃衰。脾喜乐。病则否。上焦痞塞。故好太息 而不嗜食。太阴主里。邪不易解。故多寒热而汗出。脾病及胃。故病至善呕。呕已乃衰。 足少阴之疟。呕吐甚。多寒热。热多寒少。欲闭户牖而处。其病难已。少阴主里。病则阴邪上冲。故呕吐甚。肾病 见阴虚。阴虚则热多寒少。在阴则欲闭户牖而处。肾为至阴之脏。而邪居之。故病难已。 足厥阴之疟。腹痛。少腹满。小便不利如癃状。意恐惧。气不足。腹中悒悒。厥阴环阴器。抵少腹。布胁肋。故为 腰腹小便之病。凡小水不利。为癃如癃状者。病不在水而在邪气之陷。急欲数便也。肝气不足则恐惧。悒悒者。不畅之 貌。 疟邪之深。亦能为五脏疟。肺疟者令人心寒。寒甚热。热间善惊。如有所见。肺为心之盖。邪寒乘所不胜。故令人 心寒。寒甚复热。心气受伤。故善惊而有所见。 心疟者。烦心甚。欲得清水。反寒多不甚热。疟邪在心。故烦心欲得水以解也。心本阳脏。为邪所居。则阳虚阴盛。 故反寒多不甚热。 肝疟者。色苍苍然。善太息。其状若死。苍肝色也。肝郁则气逆。故太息。木病则强。故状若死。 脾疟者。令人寒。腹中痛。热则肠中鸣鸣也。汗出。脾至阴。而疟邪居之。故令人寒而腹痛。寒已而热。则脾气行。 故腹中鸣鸣也。热则阳气外达。故汗出而解也。 肾疟者。洒洒然。腰脊痛。宛转大便难。目然。手足寒。洒洒。寒栗貌。肾脉背脊开窍于二阴。故腰脊痛而大 便难也。眩眩。视不明貌。水亏也。手足寒。阴之厥也。 胃疟者。善饥而不能食。食而支满腹大。胃为六腑之长。故独言之邪。在阳明则胃痛及脾。故善饥而不能食。支满 腹大也。 凡治疟先发如食顷。过之则失时也。 痿痿为五脏皆有之症。热伤血脉。则皆能发为皮毛血脉肌肉骨髓之痿。然其证必以肺为主。肺为一身元气之主。 而职行治节。苟金清而气行。则一身之皮血筋肉骨皆得其宜。何痿之有。唯邪热乘金。肺先受克。则肺热叶焦。征之于 外则为皮毛虚弱急痹而着。是则热邪伤肺。必及于筋脉肉骨而痛生痿也。而其所以得之者。以肺为脏之长。为心之盖。 凡一应烦劳房室伤精。必至伤气。伤气则唯肺受之。且心火上乘。肺气虚而受乘于火。则金病而发为喘鸣。金失整肃。 火留不去。故肺热叶焦。五脏因肺热自病。而气不得行。故发为痿也。然痿以肺为主。而经论治痿独取阳明者何也。 盖阳明为肺之母。而为五脏六腑之海。主润宗筋。宗筋主束骨而利机关。又冲脉为十二经之海。主渗灌溪谷。与阳明合 于宗筋。而阳明为之长。皆属于带脉而络于督脉。唯其阳明虚。则宗筋弛。故致足痿不用。是以欲除肺热。必先除阳明 之热。而养其阴。调其虚实。和其逆从。则病自已矣。 五脏痿症。自肺热叶焦皮薄着而下。有脉痿肉痿筋痿骨痿之不一。脉痿者。心气热则脉下厥而上。枢折挈胫纵不任 地。又得之悲哀太甚。阳气内动。则心下崩。数血溲。肉痿者。胃干而渴。肌肉不仁。又渐于湿而有所留。亦痹而不仁。 筋痿者。筋膜干。筋急而挛。又入房太甚。宗筋弛纵。亦发筋痿。及为白淫。骨痿者。肾气热骨枯而髓减。腰脊不举。 及远行劳倦。阳气内伐。则足不任身。此五痿者。必外征之于色。肺热色白而毛败。心热色赤而络脉溢。肝热色苍而爪 枯。脾热色黄而肉蠕动。肾热色黑而齿槁。 咳咳之一症。内经以皮毛为肺之合。皮毛受邪。入而从其合。又内则寒饮食。入胃从肺。上至于肺则肺寒。肺 寒则内外合邪。因而客之则为咳。然肺为五脏之华盖。五脏各以时受病。虽非肺之所受。而皆能各传以与之。故五脏时 盛于寒。邪气虽微。必传于肺而为咳。咳之则六腑所受之。是以五脏六腑皆有咳。而肺咳乃兼有五脏六腑之证也。 肺咳者。咳而喘息有音。甚则吐血。肺主气而司呼吸。故病则喘息有音。吐血者。随咳而出。其病在肺。呕与血不同。 心咳者。咳则心痛。喉仲介介然如梗状。甚则嗌肿喉痹。本经既病。上挟于咽。故喉中妨碍而梗介。甚则为肿痹也。 肝咳者。咳则两胁下痛。甚则不可以转。转则两下满。咳在肺而肝部本经之病仍见。故名肝咳。肝脉布胁肋。故胁下 痛不可转。转则气逆而下满也。 脾咳者。咳则右胁下痛。阴阴引肩背。甚则不可以动。动则咳剧。痛引肩背者。脉从胃别上鬲也。阴土之气应坤而 出于西南。故右胁下痛也。动则咳剧者。脾喜静而不欲动也。 肾咳者。咳则腰背相引而痛。甚则咳涎。腰背相引。肾脉贯脊也。肾主涎而脉循喉咙。故甚则咳涎。 五脏之咳。更能移于六腑。脾咳不已。则胃受之。咳而呕。呕甚则长虫出胃受脾邪而不能客。必气逆作呕。长虫。 也。呕甚则虫随气上也。肝咳不已。则胆受之。咳呕若汁。肺咳不已。则大肠受之。咳而遗矢。心咳不已。则小肠受之。 咳而失气。与咳俱失。肾咳不已。则膀胱受之。咳而遗溺。久咳不已。则三焦受之。咳而腹满不欲饮食。咳而不已。则 上中下三焦俱病。出纳升降。皆失其宜。故腹满不能饮食。此皆聚于胃。关于肺。使人多涕唾而面浮肿气逆也。聚胃关 肺者。胃为五脏六腑之本。肺为皮毛之合。自外自内。皆不能去此二脏也。阳明脉起于鼻。会于面。肺亦开窍于鼻而主 气。故使人多涕吐。而面浮肿。又气逆也。然内经之咳。皆谓风寒伤皮毛。寒饮食伤胃。传肺使肺寒而内外合邪。又五 脏非时受邪。亦能传以与之诸条。皆以外邪伤肺。传肺而咳。则凡五脏内伤。非待之热而火上炎。亦必传于肺无疑矣。 又肾水与肺金为子母。则病每相关为本末。于是有寒热水火两症。如肾火虚。水泛则侮肺溢肺。而为寒痰上壅之咳。肾 水虚。火沸则挟肝刑金。而为肺痿喉之咳。他若龙火起肝挟心火上逆而咳。脾气不运上焦不通而咳。胃受饮食之火上 通于咽而咳。以火移肺而咳。此又五脏非时之热。能移于肺之咳。其发亦兼五脏之见症。与风邪不殊。不可不察也。治 之之法。自表入者。宜辛温发散。自内传者。其阴已伤。阴虚于下。则阳浮于上。水涸金枯。治宜甘以养阴。润以养肺。 而兼治根本之真阴。则肺自宁矣。然形气病气俱虚者。又当培补其中气。而命门阳虚不能纳气者。则亦当温气以化水。 不然无济也。



胀卒痛肠如疟积消瘅病第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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胀鼓胀之因经以病。厥气在下。营卫留止。寒气逆上。真邪相攻。两气相搏。乃合为胀。又曰。五脏阳已竭。 又曰合之于真。三合乃得。夫厥气在下者。此病根也。人身上下。阳布阴生则肺行而肾纳。何有厥。厥气在下。此肺不 行而肾失纳也。大气既厥。则营卫之流行经络者留止。而无根之阴气于是逆上。与真气相搏。寒气留而不行。乃合为胀 也。又藏阳即光气运之气。今藏阳已竭。则诸停而不行可知也。又曰合之于真三合而得。经既以胀为卫逆于营。而曰三 合而得。则虽在血脉而合经络合脏合腑。固阴阳俱有矣。然而要言之。则厥气在下。此胀之本也。故诊之其脉大坚以涩 者。胀也。大者。邪气之盛。坚者。邪气之实。两气相攻。胀而已成。故其脉大坚。此厥于阳而实也。涩者气血之虚不 能流利。此阴气之衰。阴气。真气也。此厥于阴而虚也。阴虚阳坚。中气已损。其胀必矣。是以涩而坚者。知其为阴在 脏。大而坚者。知其为阳在腑。皆以三合而得。于是有脉胀。肤胀。五脏胀。六腑胀。而又有水胀。鼓胀。肠覃。石瘢。 石水之别。要在明知逆顺。补虚泻实。所谓其道在一也。 五脏六腑。各有畔界。其病各有形状。营色循脉卫气之逆为脉胀。卫气并脉循分为肤胀。夫营行脉中。其精专。未 必即胀。卫则悚疾滑利而行分肉。故必由卫气之逆而后病及于营。则为脉胀。是以凡胀皆发于卫。若卫气逆而并于脉。 复循分肉之间。则为肤胀。然胀无常所。既胀于皮肤。则排脏腑而廓胸胁。凡膻中心主之宫城。胃之太仓。咽喉小肠之 传逆。胃之闾里门户。及五窍廉泉玉英之津道无不受胀也。故心胀者。烦心短气卧不安。肺胀者。虚满而喘嗽。肝胀者。 胁下满而痛引小腹。脾胀者。善哕。四肢烦体重。不胜衣。卧不安。肾胀者。腹满引肾。央央然腰髀痛。胃胀者。腹 满胃脘痛。鼻闻焦臭妨于食。大便难。大肠胀者。肠鸣而痛濯濯。冬日重感于寒则飧泄不化。小肠胀者。少腹胀引腰 而痛。膀胱胀者。少腹满而气癃。三焦胀者。气满于皮肤中。轻轻而不坚。胆胀者。胁肋下痛。口中苦。善太息。 水胀之始起也。目窠上微肿。如新卧起之状。其颈脉动时咳。阴股间寒。足肿胀。腹乃大。其水已成矣。以手按其 腹。随手而起如裹水之状。此其候也。水与肤胀。下六事病异而形相似。宜有以别之。目之下为目窠。颈脉之阳明人迎 也。水邪乘胃。故颈脉动。水之标在肺。故时咳。劂阴邪结于阴分。故阴股间寒。按水囊必随手而起。故病水者亦若是。 肤胀者。寒气客于皮肤之间。然不坚。腹大身尽肿皮浓。按其腹而不起。腹色不变。此其候也。寒气客于皮 肤。则阳气不行。气在气分。故有声若鼓。气本无形。故不坚。气无所不至。故腹大身尽肿。若因于水。则有水处肿。 无水处不肿。然有水则皮泽而薄。无水则皮浓。气在肤腠。按而散之。不能猝聚。故而不起。腹色不变者。皮浓故也。 鼓胀者。腹胀身皆大。大与肤胀等。色苍黄腹筋起。此其候也。色苍黄者。赤皮浓腹也。即不变之义。但腹有筋起 为稍异耳。此病亦在气分。故名鼓胀也。 肠覃者。寒气客于肠外。与卫气相搏。因有所系。着恶气乃起。肉乃生。大如鸡卵。及其成也。如怀子之状。大 者离脏。按之则坚。推之则移。月事以时下。覃延布而深也。寒气与卫气蓄积不行。汁沫所聚。留于肠外。致癖积肉 生。离脏者越脏也。然邪客于肠外。不在胞中。故无妨于月事。 石瘕者。生于胞中寒气客于子门。子门闭塞。气不得通。恶血当泻不泻。血留止。日以益大。状如怀子。月事不 行。皆生于女子。可导以下。胞即子宫也。男女皆有。男谓精室。女谓血海。寒既相搏。则子门闭塞。血留止。其坚 如石。故曰石瘕。此妨月事。唯女子有之。 石水一症。岐伯本章无答。必阙文也。阴阳别论曰。阴阳结斜。多阴少阳曰石水。少腹肿。其义即此。述见阴阳中。 按内经治肿胀。首义以去菀陈。开鬼门。洁净府。去菀陈者。开其郁积也。开鬼门。发汗也。洁净府。利水也。 其治以表里上下分消为主。而至真大要论曰。诸湿肿满。皆属于脾。水热穴论曰。其本在肾。其末在肺。皆聚水也。又 曰。肾者。胃之关也。关不利故聚水。而从其类也。内经之言鼓胀。不惟五脏六腑。凡五运六气。司天在泉。胜复淫郁。 无不皆有。然无有不干于脾肺肾三脏者。盖脾主运化精微。肺主气而行治节。肾主五液而行水。故五气所化之液。悉属 于肾。五液所行之气。悉属于肺。转输二脏。利水生金。悉属于脾。所以肿胀之生。无不由三者之失职。然又必先由肾 气不足。下气厥上。三合而成。故其症虚实不伦。实中有虚。虚中有实。行其实当顾其虚。补其虚毋忘其实。而卒归于 大补脾肾以培根本。则得之矣。张介宾胀论。可以熟玩。姑举其要附此。 卒痛卒痛诸症。种种不同。皆本寒邪之入经脉。环周不休。变而积留凝泣。或在脉外。或在脉中。或在肠胃膜 原。或在冲脉。或在厥阴。或在小肠。膜原络血之中。或五脏阴气厥逆。或从肠胃厥逆而上。或留为痹热坚干于小肠。 是以其证多端。在脉外者。卒然而痛。得炅则痛立止。惟重中于寒则痛久不散。在脉中者。与炅气相薄则脉满。故痛不 按。甚则寒气稽留。炅气从上则脉充大而血气乱。故痛甚不可按。在膜原之下血不得散。小络急引故痛。按之则血气散 而痛止。在冲脉者。随腹直上。寒逆而不通。故喘动应手。其在夹脊者。其气深。按亦不及。按无益也。其客背俞者。 脉泣血虚。血虚则痛。而其俞注于心。故相引而痛。若按之则热气至而痛亦止。客于厥阴之脉者。厥阴部胁肋小腹。血 泣脉急。故胁肋与小腹相引而痛也。客于阴股上及少腹上下相引。故腹痛引阴股。若寒气客于五脏。其阴气厥逆上泄。 阳气未入。故卒然痛。死不知人也。至气复反则乃生矣。客于肠胃。则厥逆上出。故痛而呕。客于小肠。不能成聚。故 腹痛后泄。又稽留其热于小肠。则痹热焦渴。肠中痛而坚干不得出。故痛而闭不通。然此皆寒气也。寒不入则脉不涩。 脉不涩而气乃流通矣。其征于色部者。白为寒。青黑为痛。亦视而可知也。其痛处脉坚而泣。及陷下亦扪而可得也。治 此者。温之而已。其热而闭者。斟酌下之而已。然有里虚而痛者。阴不足也。非养阴不可。上虚而痛。心脾伤也。非补 中不可。下虚而痛。脱泄亡阳也。非速救温补命门不可。此又以温而兼补之治也。孰云痛无补法哉。 肠肠之成。以阴不胜阳。阳入阴而乘之。使热郁下焦。传道之官失职。久而乃成。成则数欲大便而不得快。 或刮积而痛。或下声。聚如蟹HT。其病 如今之痢。实痢之别种也。痢以暑邪及夏月饮食滞腻停积而成。及秋而发。 亦有非时而发者。此非肠之厉也。肠。起足三阴厥热。留滞与手少阴手厥阴热邪移下而大肠受之。故其症虽与痢同。 而实为诸阴根柢之邪所致。何则。阴者地气也。其气主内。若起居不时。饮食不节。积虑房劳。皆足伤阴。阴伤则一身 之阳袭而下陷。因入五脏而乘阴位。阳陷于阴而不得舒升。则满闭塞。久为肠。夫下气厥而上。阳不胜阴则为胀。 阴自乘阴。寒气聚沫留着则为积。唯五脏阴伤。阴不胜阳。遂致阳陷下焦而阻其传道。是以为肠也。经曰。因而饱 食。筋脉横解。肠为痔。此症以热郁食塞。阳气不能流散而下乘尻阴。故为痔。痔亦肠之类也。推此可以知矣。然 其症伤阴特甚。故多下血。而唯肾传脾者为最甚。以酒色两伤之故也。顾心肝亦下血。而以酒伤脾者为酒积。所谓下 白沫者。如酒积之类。下纯血者。如手少阴足厥阴则乘之类。下脓血者。如肾移脾之类也。大约治法。肠胃自伤者。调 节饮食。升其阳气以和其阴。自肝来者。于土中泻水。自肾来者。温养命门。以升中土。此其法矣。 如疟如疟者。内因正气不足。肝脾相乘。伤于营卫。而厥阴少阳心主寒热。又以司天六气胜复会遇之时因而感 发。如有疟状。或一日发。或间日发。大约阴气多而阳气少。其发日远。阳气多而阴气少。其发日近。此胜复相搏。盛 衰之节。应亦同法。盖寒热者阴阳之气也。迟速者。阴阳之性也。人之阴阳。则水火也。营卫也。内而心肾不交。木土 相克。则水火营卫。偏胜不和。阴阳和则血气匀。表里治。阴阳不和。则胜复之气。会遇之时刻制见矣。阳入之阴。则 阴不胜阳而为热。阴出之阳。则阳不胜阴而为寒。以阴阳之多少。为发作之迟速。然所谓正疟亦同者。阴阳出入之理也。 其不同者。有邪无邪之辨也。有邪则但由营卫之相会以为止作。无邪则直由水火之争胜以为盛衰。一在治邪。一在持正。 症同而治各不同矣。 积积之始生。得寒乃生。厥乃成积。又曰。卒然多饮食则肠满。起居不节。用力过度。则络脉伤。阳络伤则血 外溢。阴络伤则血内溢。为役血。故肠胃之络伤则血溢于肠外。有寒汁沫与血相搏。则并合凝聚。不得散而积成矣。又 曰。内伤于忧恐。则气上逆。逆则六输不通。温气不行。且外中下寒。与此偕厥。凝血蕴里而不散。津液涩着而不去。 则积皆成矣。夫经络之气。得寒则厥。内伤肝肾脾。外厥寒气。两厥别先逆于下。而为足。肢节痛而不便利也。于 是足胫寒血气凝涩。渐入肠胃。阳不化气。而肠外汁沫迫聚不散。兼卒暴多食。使肠胃运化不及。汁溢膜外。与血相搏。 又或起居用力过度。络伤血动。瘀血得寒。则食积血积所不免矣。 消瘅消瘅之名。消则消铄肌肉。瘅为内有郁热。五脏之脉皆以微小者为消瘅。是五脏之精气不能充满于营。而 内有郁热以铄之也。故诊以脉实大者为顺。虽病久可治。若脉虚小坚则精枯血竭。不能耐久矣。盖消瘅之疾。皆起于不 足。是以灵枢言五脏皆柔弱者。善病消瘅。夫皆柔弱者。云是天元形体不充也。大气不足。五脏气馁。则阴虚生内热。 内热不解。则外消肌肉。若肥贵人则膏粱甘脆发热以致之。亦谓之消瘅。此病与三消异。盖此以心肾肝三经之阴虚生热 所致。故所谓热中消中者。其不可服芳草石药也。若服之则撄其发癫发狂。使急疾坚劲之气。激之为剽悍。不重使木克 土尽乎。故经以为服此者。甲乙日更论也。 内经消自为一种。即后世所谓三消也。如气厥论之肺消鬲消。奇病论之消渴。此上消也。多饮而渴不止者也。脉要 精微论。痹成为消中。师传篇胃中热则消谷。令人善饥。此中消也。溲便频而膏浊不禁。肝肾主之。此下消也。夫三消 之成。皆以水火不交。偏胜用事。燥热伤阴之所致。而要之五行之气相乘。阳胜固能消阴。阴胜亦能消阳。如风木乘二 阳胃为肌肉风消。心移寒于肺饮一溲二为肺消。则亢阳之衰而金寒水冷之为也。故由其燥热伤阴而气不化水为消。亦由 阴邪偏盛。阳不帅阴而水不化气为消。其谓一也。 瘅又为一症。有脾瘅。有胆瘅。脾瘅者。口甘肥美之所发也。肥令人内热。甘令人中满。中满郁热。其气上溢。转 为消渴。内经治之以兰。除陈气也。兰草性味甘寒。能利水道。其清气能生津止渴。可除陈积蓄热也。胆瘅者。口苦。 以肝取决于胆。而数谋虑不决则胆气虚。虚则其气上溢。而口为之苦。胆之脉会于咽也。



疝伏梁狂癫痫黄胆血枯病第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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疝六经皆有风疝。疝者。痹气不行而聚起之谓。其脉必滑。而症必兼风者。疝症必动而聚。动则兼风。而聚则 为疝。故脉必滑也。然内经独拈任脉为病。男子内结七疝。女子带下瘕聚。则后世之言疝者本此。而疝亦不一也。有狐 疝。以其出入不常也。有疝。以其顽肿不仁也。有冲疝。以其自少腹冲心而痛也。有厥疝。以积气在腹中而气逆为疝 也。有瘕疝。以少腹冤热而痛出白。名曰蛊者也。凡此诸疝症。皆病在中极之中。少腹之间总诸阴之会。而上于关元。 无不由任脉为之原。夫前阴少腹之间。乃足三阴阳明任冲督脉之所聚。故其疝症。又有少阳有余病筋瘅而及肝风疝者。 此少阳相火犯阴。伤筋而动肝木之风。因聚为肝疝者也。又太阳与肾风寒合邪伤阴而聚于肾为肾风疝。又厥阴有余病阴 痹。滑则病狐疝。厥阴位下焦。总诸筋。其气壅而不升。则阴痹。而脉见滑为狐风疝。盖诸症其来不一。而总见于任脉 之间。以任总诸阴之所聚故也。乃其症一由于热。一由于寒。一由于虚。一由于劳。而犯阴伤筋则同。故其病皆在阴。 其伤皆在筋。其动如风。其结如山。所以有疝之名也。后世妄立疝名。而不明其所由。若静究所以。则治法固可然矣。 伏梁经中有伏梁二种。皆居肓之原而当肠胃之外。连三阴冲带之间。一为裹大脓血。一为寒厥成积。以其伏而 在下。故名曰伏。强梁坚硬。故名曰梁。又以天枢之中。横居其际。故亦名为梁。其裹大脓血。在少腹上下左右。皆有 根系。延积既久。根结自深。其下行者。能下脓血。上行者。能迫胃脘。苟居脐上。则渐逼心肺。故为逆。唯居脐下者。 其势犹缓。故为从。此不易治。若妄攻以夺胃气。徒伤无益。而又害之也。一症身体髀皆肿。环脐而痛。此亦在冲脉 之分。而结于脐腰。病在肓之原。所谓下气海也。其病为风根。即寒气而厥之成积者也。其积之成。使肾家水寒之气。 壅而不得行。故身体髀皆肿。而又环脐痛也。此为阴阳之积。不当妄动妄下。妄下则愈伤其阴。阴伤则积气愈壅。而 水道不利矣。 狂狂之为病。先自悲也。善忘善怒善恐。少卧不饥。已而自高贤也。自辨智也。自尊贵也。善骂詈。日夜不休。 又好歌乐。妄行不休。多食。善见鬼神。此则得之有所大恐大忧大喜失神之所致也。至若阳明之外感病。亦能发狂。上 屋登高而呼。弃衣而走。骂詈不避亲疏。此则邪并于阳则狂。亦曰重阳则狂也。然彼以心疾。此以热病。阳明为心君之 所居。热并其部。势必及之。故亦失神也。又以心肾不交。二阴二阳皆交。至病为肾之水窒而龙火逆上。与阳明之热交 并。亦能使神惑志失而为癫疾为狂。骂詈妄行。此所谓肾精不守。不能主里。使心火自焚也。又有所谓怒狂者。阳气因 暴折而难决。故善怒而狂。亦所谓阳厥也。治之以生铁落为之饮。且夺其食则病已。以夺食则不长气于阳。而铁落能下 气已。 癫癫疾始生。先不乐。头重痛。视举目赤。啼呼喘悸。反僵而及骨与筋脉皆满。故骨颠疾者。齿诸俞分肉皆 满而骨居。汗出烦冤。筋颠疾者。身卷挛急。脉颠疾者。暴仆四肢之脉皆胀而纵脉满。苦呕多沃沫。气下泄者皆不治。 颠颇与痫螈相似。而不同者。以无暂止也。大约肝病居多。先不乐。肝乘心也。头重痛。肝气上癫也。视举。肝之目系 急也。目赤。火也。啼呼喘悸。肝满乘心而惑志失神也。反僵则急在筋也。其筋骨脉皆满。则与痫螈同。但无止时耳。 乃脉大滑者。久自已。脉小坚急。死不治者。阳搏于阴。而脉滑阴犹盛也。故久自已。小坚急。肝之真藏见矣。故不治。 呕多。沃沫。气下泄者。呕多为胃气逆。沃沫为脾已弛。气下泄。则肾关已不守。二者俱无胃气。故死不治。又曰。虚 则可治。实则死。虚者谓脉缓而不坚急也。实则弦急生机绝矣。 痫考内经痫症之条。二阴急为痫厥。心脉满大。痫螈筋挛。肝脉小急。痫螈筋挛。足少阴筋病生痫螈及痉。是 其症在肾气之厥。而邪伤在阴与筋也。肾气主少阴与枢。少阴逆而枢失则气塞于经而上行。少阴脉系舌本。塞则喉音隘 不容发。故声若羊豕。然经时必止者。气复反则已。是以不与颠同也。其为心脉满大而痫螈者。肾逆而心火郁。故满大。 逆于肝者。缘肝阴先不足而肾气逆之。故肝脉小急。亦痫螈筋挛。肝阴虚。故小。肾逆于肝。故急。凡痫必兼螈。而曰 二阴急为痫厥者。以少阴厥而后痫也。又阳维从少阴至太阳。动若肌肉痹及下部不仁。又若颠仆羊鸣。甚者失音。不能 言。阴维从少阳斜至厥阴。动若颠痫僵仆羊鸣失音。盖阳维维于诸阳。而从少阴至诸阳。是阴为阳根也。根出少阴。故 能维于诸阳。而少阴阴邪从而至于诸阳。故能塞诸阳之会。而动若肌痹不仁。又若颠痫羊鸣失音。失音者。少阴不至则 为喑也。阴维从少阳至厥阴。是阳为阴鼓也。动在少阳。故能鼓诸阳而为维。而少阳既衰。阴邪遂壅。亦能全塞诸阴之 会。而筋络相引。故亦动若癫痫僵仆羊鸣失音。此虽不拈少阴而厥阴之方。亦少阴之失枢也。观此则诸痫可以意识矣。 黄胆疸以目黄。已食如饥。溺黄赤。安卧者。名曰黄胆。而论疾诊尺篇曰。身病而色微黄。齿垢黄。爪甲上黄。 黄胆也。然疸有三。其候心中热。足下热。为酒疸。已食如饥。善消谷食。为胃疸。所谓谷疸也。又有谷疸脉小而涩。 不嗜食者。言中寒也。其女劳疸者。额上黑。微汗出。手足中热。薄暮即发热。膀胱急。小便自利。女劳疸也。三疸证 稍异。而以目黄身黄为中州瘀热不行。外痹中热。溺黄赤为主。然其膀胱急而小便自利者。乃为伤阴伤肾。其治当别。 不可以酒疸谷疸同治也。 血枯血枯一症。内经述一病源以为榜样。而曰胸胁支满。妨于食。病至先闻腥臭出清液。唾血。四肢清冷。头目 眩晕。时时前后血。此名血枯。支满。满如支鬲也。肺主气。其臭腥。肝主血。其臭臊。肺气不能平肝。则肝肺俱遂于 上。浊气不降。清气不升。故闻腥臭而吐清液也。唾血。血不归经也。四肢清冷。气不能周也。头目眩晕。失血多而气 随血去也。血气既乱。故前后阴血不时见。而月信反无期也。夫肾主闭藏。肝主疏泄。此症不惟伤肾。而且伤肝。至其 久则三阴俱亏。所以有先见诸症。终必至于血枯月信断也。丈夫犯此。亦不免为精枯。所谓劳损之属也。然其症与血隔 相似。皆经闭不通之候。而枯与隔相反。隔病发于暂。或痛或实。通之则血行。枯则冲任内竭。必不可通者也。唯养阴 补气。使其血充可耳。


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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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子和九气感疾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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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物之在天地间也。咸以气而生。及其病也。莫不以气而得。夫天地之气。常则安。变则病。而况人禀天地之气。 五运迭侵于其外。七情交战于其中。是以圣人啬气如持至宝。而轩岐所以论诸痛皆因于气。百病皆生于气。遂有九气不 同之说。气本一也。 因所触而为九。所谓九者。怒喜悲恐寒暑惊劳思也。其言曰怒则气逆。甚则呕血及飧泄。故气逆上。王注曰。怒则 阳气逆上而肝木乘脾。故甚则呕血及飧泄也。喜则气如志达。营卫通利。故气缓。悲则心系急。肺布叶举而上焦不通。 荣卫不散。热气在中。故气消。恐则精却。却则上焦闭。闭则气还。还则下焦胀。故气不行。王注云。恐则使精却上而 不下流。下焦阴气亦回环而不散。故聚而胀也。然上焦固禁。下焦气还。故气不行也。寒则腠理闭。气不行。故气收。 王注云。身凉则卫气沉。故皮肤之理及渗泄之处皆闭密。而气不流行。卫气收敛于中而不散也。暑则腠理开。营卫通。 汗大出。故气泄。王注云。人在阳则舒。在阴则惨。故热则肤腠开发。营卫大通。津泄而汗大出也。惊则心无所根据。神 无所归。虑无所定。故气乱。劳则喘息汗出。内外皆越。故气耗。王注云。疲劳役则气奔速。故喘息气奔。速则阳外发。 故汗出。内外皆逾越于常纪。故气耗损也。思则心有所存。神有所归。正气留而不行。故气结。王注云。系心不散。故 气亦停留。素问论九气甚明。其论所感之疾则甚略。惟灵枢论思虑悲哀喜乐愁忧盛怒恐惧而言其病。其言曰。心怵惕思 虑则伤神。神伤则恐惧自失。破脱肉。毛瘁色夭。死于冬。脾忧愁而不解则伤意。意伤则乱。四肢不举。毛瘁色夭。 死于春。肝悲哀动中则伤魂。魂伤则狂妄不精。不精则不正。当人阴缩而挛筋。两胁不举。毛瘁色夭。死于秋。肺喜乐 无极则伤魄。魄伤则狂。狂者意不存。人皮萃焦。毛瘁色夭死于夏。肾盛怒而不止则伤志。志伤则善忘其前。腰脊不可 仰屈伸。毛瘁色夭。死于季夏。肾恐惧不解则伤精。精伤则骨痿厥。精时自下。是故五脏主藏精者也。不可伤。伤则 失守而阴虚。虚则无气。无气则死矣。灵枢论神意魂魄志精所主之病。然无寒暑惊劳四症。余以是推而广之。怒气所至。 为呕血。为飧泄。为煎厥薄厥阳厥。为胸满胁痛。食则气逆不下。为喘陷烦心。为消瘅。为肥气。为目暴盲。耳暴闭。 筋解发于外。为疽痈。喜气所至。为笑不休。为毛发焦。为内病。为伤气不收。甚则为狂。悲气所至。为阴缩筋挛。为 肌痹脉痿。男为数便血。女为血崩。为酸鼻为辛额目昏。为少气不足以息。为泣则臂麻。恐气所至。为破脱肉。为骨 酸痿厥。为暴下汗水。为面热肤急。为阴痿。为惧。而脱颐。惊气所至。为潮涎目HT口。为痴痫不省人僵仆。 久则为痛痹。劳气所至。为咽嚏。为病促促。为嗽血。为腰痛骨痿。为肺鸣。为高骨坏。为阴痿。为唾血。为冥视耳闭。 男为少精。女为不月。衰甚则渍渍乎若坏都。汨汨乎不可止。思气所至。为不眠。为嗜卧。为昏瞀。为中痞。三焦闭塞。 为咽嗌不利。为胆脾呕苦。为筋痿。为白淫。为得后与气则快然如衰。为不嗜食。寒气所至。为上下所出水液澄澈清冷 下利清白。吐利腥秽。食已不饥。坚痞腹满。急痛疝。屈伸不便。厥逆禁固。热气所至。为喘呕吐酸。暴注下迫转 筋。小便混浊。腹胀大而鼓之有声如鼓。疮疽疡疹。瘤气结核。吐下霍乱。瞀郁肿胀。鼻窒鼽衄。血溢血泄。淋闭。身 热恶寒。甚则瞀螈目不明。耳鸣或聋。躁扰狂越。骂詈惊骇。禁栗如丧神守。气逆冲上。嚏腥涌溢。食不下。跗肿酸疼。 暴喑暴死。暴病暴注。凡此九者。内经有治法。但以五行相胜之理治之。夫怒伤肝。肝为木。怒则气并于肝。而脾土受 邪。木太过。则肝亦自病。喜伤心。心为火。喜则气并于心。而肺金受邪。火太过则心亦自病。悲伤肺。肺为金。悲则 气并于肺。而肝木受邪。金太过则肺亦自病。恐伤肾。肾属水。恐则气并于肾。而心火受邪。水太过则肾亦自病。思伤 脾。脾属土。思则气并于脾。而肾水受邪。土太过则脾亦自病。寒伤形。形属阴。寒胜热则阳受病。寒太过则阴亦自病。 热伤气。气属阳。热胜寒则阴受病。热太过则阳亦自病。凡此七者。更相为治。故悲可以治怒。以怆恻苦楚之言感之。 喜可以治悲。以谑浪狎亵之言娱之。恐可以治喜。以迫遽死亡之言怖之。怒可以治思。以污辱欺罔之言触之。思可以治 恐。以虑彼忘此之言夺之。此凡五者。必诡诈谲怪。无所不至。然后可以动人耳目。易人视听。若非有材有识之人。亦 不能用此五法也。炅可以治寒。寒在外者。以针熨灸汗之。寒在内者。以热食温剂平之。寒可以治热。热在外者。以 清房凉榻薄衣。乃清利汗之。热在内者。以寒饮寒剂平之。唯逸可以治劳。经曰。劳者温之。温谓温存而养之。若以为 温药误矣。岐伯曰。以平为期。亦谓休息之也。唯习可以治惊。经曰。惊者平之。平谓平常也。夫惊以其忽然而遇之也。 使习见习闻则不惊矣。此九者。内经自有是理。庸工废而不行。今代刘河间治五志独得言外之意。谓五志所发。皆从心 造。故凡见喜怒悲恐思之症。皆以平心火为主。至于劳者伤于动。动便为阳。惊者骇于心。心便属火。二者亦以平心为 主。今之医者。不达此旨。遂起寒凉之谤过矣。



缪仲醇阴阳脏腑虚实论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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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虚。即真气虚。其证恶寒。或发热。自汗。汗多亡阳。然阳虚不发热。单恶寒者居多。治宜甘补温热。 阴虚。即精血虚。其证为咳嗽多痰。吐血咯血嗽血。鼻衄齿衄。盗汗自汗。发热寒热潮热。骨乏无力。不眠气急。腰背 痛。治宜生精补血。气清虚热敛摄。酸寒甘寒甘平咸寒。略兼苦寒。 表虚。其证自汗恶风。洒淅寒热。善就温暖。脉浮无力。治宜甘酸补敛。益气实表。 里虚其证洞泄或完谷不化。心腹痛。按之即止。或腹胀。或伤寒下后痞满。治宜温补。甘温佐以辛热。 阳实。即表邪热盛。其症头痛寒热。遍身骨痛无汗。治宜辛寒发散。天寒略加辛热辛温佐之。 阴实。即里实外感证。属邪热内结者。其症胸腹硬痛。手不可近。大便七八日不行。或挟热下利。治宜下。苦寒咸 寒甘辛。 阳厥。即热厥。其证四肢厥。身热面赤。唇燥大渴。口干舌苦。目闭或不闭。小便赤涩短少。大便燥结。不省人事。 治宜下。清热。甘寒苦寒咸寒。有挟虚有痰者。宜麦冬竹沥芦根汁梨汁牛黄童便。如妇人热入血室。因而厥者。药中以 童便为君。加赤芍生地牛膝丹皮桃仁。甚者大便燥结。加芒硝大黄下之。通即止。 阴厥。即寒厥。其证四肢厥逆。身冷面青。嗜卧。手指爪青黯。腹痛。大便溏或完谷不化。小便自利。不渴。不省 人事。治宜补气温中。甘温辛热。 上盛下虚。属阳盛阴虚。治宜降。益阴。甘寒酸寒。佐以咸寒苦寒。下盛上虚。属阴盛阳虚。治宜益气升阳。甘温 甘辛。 心虚八证。治宜补血。甘温酸敛。佐以咸寒。镇坠。惊邪属心气虚。经曰。惊者平之。宜降。清热豁痰。平癫痫属 心气虚。有热亦宜降。清热豁痰。不得眠属心血虚。有热治宜敛。养阴血清热。心烦属心家有热。宜清。兼生津液。甘 寒甘平甘酸。参用不得眠中诸药。怔忡属心血不足。心澹澹动。盗汗属心血虚。汗者心之液也。宜补敛。清虚热。甘酸 甘平甘寒。苦寒咸寒。伏梁属心经气血虚。以致邪留不去。治宜活血凉血。散热通结。辛咸。 心实。即实火实热五症。治宜降火清热。苦寒以折之。辛寒以散之。甘寒以缓之。咸寒以润之。谵语属心家初热。 舌破属心火。烦躁属心家邪热。及心内火炎。自笑属心家有热邪。发狂属心家有邪热甚。(烦属心躁属肾) 肝虚十证。治宜辛散甘缓。胸胁痛属肝血虚与肝气实。。因而上逐。宜降气养血和肝。辛甘平缓。转筋属血虚。宜酸 辛甘平。目光短属肝血虚。及肾水不足。真阴亏。宜补肝兼滋肾。甘温益血。甘寒除热。目昏属肝血虚。有热。兼肾水 真阴不足。目翳属肝热。兼肾水不足。宜补肝血。除热退翳。亡血过多角弓反张属肝血虚。有热宜补血清热。甘寒甘温 酸寒咸寒辛润。少腹连阴作痛按之则止属足厥阴经血虚。宜同角弓反张。偏头痛属血虚。肝家有热。不急治之。久之必 损目。宜养血清虚热。甘寒酸寒辛寒。目黑暗眩晕属血虚。兼肾水真阴不足。宜养血补肝清热。甘寒甘平酸寒苦寒。肥 气属气血两虚。肝气不和。逆气与瘀血相并而成。宜和肝散结气。兼行气血凝滞。甘温甘平。肝实五证。宜清热降气。 苦寒辛寒甘寒酸寒。善怒。怒则气上逆。甚则呕血反飧泄。宜降气清热。甘寒咸寒酸寒。且佐以辛散。善太息。忽忽不 乐。胁痛呕血属肝气逆。肝火盛。肝血虚。发搐属肝家邪热。热则生风。风主掉眩故也。宜清热降气。利小便缓中。目 赤肿痛属血热。宜凉血清热。甘寒苦寒酸寒。 脾虚十二证。宜甘温。佐以辛香酸平。饮食劳倦伤脾。发热。宜补中益气。甘温升酸。饮食不消化属脾气虚。宜益 其气。甘温甘辛。伤食必恶食。宜健消导。甘温辛香。如腹痛大便不通。宜下。枳实槟榔厚朴大黄。元气虚人不可下。 宜加参术。伤内食。轻者。宜蒜。山楂兼黄连。重者。宜矾。红枣肉为丸服二钱。不可过。终身忌荞麦。伤面食。宜炒 莱菔子。停饮为恣饮汤水或冷茶冷酒所致。宜健脾利水。淡渗兼辛散。水肿属脾气虚。宜补脾益气。燥湿利水。辛香甘 温。佐以淡渗。脾虚中满属脾气虚兼脾阴虚。昼剧夜静属脾气虚。宜补气健脾。甘温淡渗。佐以辛香。夜剧昼静属脾阴 虚。宜补脾阴。兼制肝清热。甘平酸寒淡渗。噎膈属气血两虚。由于血液衰少而作。痰气壅遏所成。宜降。清热润燥。 甘温甘平以益血。略佐辛香以顺气。脾泄属气虚。宜温中。补气升清。甘温甘平。佐以辛香。兼有湿及痰。经年不愈。 粪色白者。须服九制松脂。健忘属气血两虚。宜益脾阴兼补气。酸敛甘温甘寒辛平以通窍。倦怠嗜卧属脾气不足。宜补 气兼健脾。甘温辛香。腹痛按之则止属脾血虚。宜益气补血。甘温酸平。痞气属脾虚及气郁所致。宜健脾兼散结滞。甘 温辛香。 脾实。即湿热邪胜六证。宜除湿清热。利小便。辛散风燥苦寒。蛊胀由于脾家湿热积滞。或内伤瘀血。停积而成。 宜除湿清热。利小便。消谷易饥属脾家邪火。宜清火除热。生津液。益脾阴。甘寒苦寒酸寒。口唇生疮宜甘寒酸寒苦寒 辛寒。口糜宜同唇疮。中消属脾家实火。宜同唇生疮加人参。湿热腹痛按之愈甚。宜利小便。兼升提。苦寒不愈者。加 熟大黄。即土郁则夺之义也。 肺虚七证。宜清热降气。酸敛润燥。喘属肺虚有热。因而壅痰。宜降气消痰。辛凉甘寒苦平。咳嗽吐血痰属肺热 甚。宜降气清热。润肺生津液凉血益血。甘寒甘平咸寒。佐以苦寒。声哑属肺热甚。宜同咳治。咽喉燥痛属水涸。火炎 肺热之极也。此症法所难治者。肺痿属肺气虚有热。龟胸属肺热有痰。息贲属肺气虚。痰热壅结所致。宜降气清热。开 痰。佐以散结。参东垣息贲丸治之。 肺实八证。宜降气散闭。甘寒苦寒。佐以辛散。喘急属肺有实热及肺气上逆。宜同肺实。加桔梗甘草栝蒌仁玄参青 黛。气壅属肺热气逆。同肺实。声重痰稠属肺热。肺痈属肺热极。宜清热消痰。降火解毒散结。甘寒苦寒辛寒。肺胀闷 属肺热。同肺实。吐脓血血痰咳嗽嗽血属肺家火实热甚。此正邪气胜则实之谓。宜清热降气。凉血豁痰。喉癣属肺热。 宜同肺实。加鼠粘子玄参射干。上消属肺家实及上焦热。宜降气清热。补肺生津。甘寒苦寒酸寒辛寒。 肾虚。即肾水真阴不足十八证。宜滋阴润燥。生精补血除热。甘寒酸寒苦寒咸寒。肾虚腰痛属精气虚。骨乏无力属 阴精不足。肾主骨故也。骨蒸潮热属精血虚极。以致阳无所附。虚火上炎诸症。皆同肾虚。传尸劳。宜除热益阴杀劳虫 兼清镇。五心烦热为真阴不足。梦遗泄精属肾虚有火。宜滋阴生精。补血除热。酸敛佐以涩精。小便短涩。热赤频数。 属肾虚有火。宜同肾虚。溺有余沥属气虚。宜同肾虚。以五味子黄柏人参为君。加菟丝子覆盆子为臣。益智为佐。如觉 平日肺家有热。或咳嗽有火者。忌人参。用沙参。溺血血淋属肾虚有火。热伤血。不宜同肾虚。加侧柏阿胶茅根地黄戎 盐蒲黄之类。伤精白浊属房劳过度。以致精伤流出似白浊症。宜同肾虚。五淋属肾虚兼有湿热。宜同肾虚。加清湿热。 精塞水窍不通属房欲不禁。或思欲不遂。或惧泄忍精。或老人气不足以逐精出窍。宜行败精。壮实人兼泄火。老人宜兼 补气血。外治用吮法。齿浮真牙摇动。及下龈软或齿衄。肾虚有热。宜益阴凉血固肾。应以地黄黄柏五味子为君。桑椹 牛膝沙蒺藜鹿茸天冬为臣。龙骨牡蛎为使。下滑属肾阴虚火伏下焦。宜清热及峻补真气。润兼酸敛。宜以黄柏五味子。 生地天门冬人参为君。石斛牛膝知母人乳及童便为臣。地骨皮青蒿侧柏叶为佐。善恐属肾气虚。肾藏志故也。宜补。强 气志。辛平甘温。佐以辛香。阴窍涌气属肾气虚不固。肾主纳气。虚则不能纳。故见是证。宜补真气。酸敛固涩。参用 肾虚诸药。疝属肾虚。寒湿邪乘虚客之所致。丹溪谓与肾经绝不相干者误也。又有先因湿邪为病。后成湿热者。药宜分 寒热先后二途。宜补气通肾气除湿。又有阴虚有热之人病此。兼宜除热。虚寒而痛。加桂茴香补骨脂仙茅。虚热而痛。 加黄柏车前子。湿盛者加术。奔豚属肾虚。脾家湿邪下传客肾所致。宜补气健脾。辛温散结。参用东垣奔豚丸治之。 肾无实。故无治法。 命门虚。治元阳真火不足四证。宜益真阳之气。甘温咸温甘热酸敛。阴痿为命门火衰。下焦虚寒。宜同命门虚加海 狗肾蛇床子原蚕蛾狗阴茎等。精寒精薄属命门火衰。阳气不足。宜同阴痿。肾泄即五更及黎明泄泻者是也。亦名火瘕泄。 属命门真火不足。宜益气。甘温酸敛畏寒足冷。宜同命门虚。 命门实二证。宜苦寒甘寒咸寒。强阳不倒属命门火实。孤阳无阴所致。此证多不治。宜同命门实加五味子童便生地黄。 水窍涩痛属命门实火。宜清热利窍甘寒苦寒咸佐以淡渗。 小肠虚宜补气。甘温酸温。遗尿属小肠气虚兼肾气虚。宜同小肠兼固涩。小肠实。宜通利淡渗。苦寒甘寒咸寒。小水不 利及赤或涩痛尿血。宜同小肠实。 胆虚二证。宜甘温甘平酸敛佐以微辛。易惊属胆气虚。宜补胆气。甘温辛温酸平。病后不得眠属胆虚。治同胆虚。 胆实二证。宜和解。辛寒甘寒辛温苦寒。口苦耳聋胁痛。往来寒热。宜小柴胡汤随所见兼症加减。鼻渊属胆移热于 脑。宜清热补脑。甘寒甘平佐以辛寒。 胃虚七证。宜益气。甘平甘淡酸。胃弱不纳食。及不思饮食。宜同胃虚。仍分寒热治。胃虚呕吐宜分寒热。霍乱转 筋为胃虚猝中邪恶气及毒气兼有停滞所致。此转筋与肝经血虚不同。宜调气和中。辛散消导。由于暑必口渴或口干。齿 燥口苦。小水短赤。由于寒则小水清白。不渴不热。绞肠痧属胃气虚。猝中天地邪恶秽污之气也。郁于胸腹之间。上不 得吐。下不得泄。以致肠胃绞痛异常。胸腹骤胀。遍体紫黑。头顶心必有红发。急寻出拔去之。急以三棱针刺委中挤出 热血。即可苏醒。次用新汲凉水投入盐两许恣饮。得吐泻即止。委中穴在两膝下弯横纹中间两筋之中。刺入一分。切忌 火酒姜蒜。及谷气米饮热汤。入口即死。宜通窍辟恶。辛散咸寒。煎药亦宜冷服。中恶腹中痛属胃气虚。恶气客之所 致。宜辟恶气通肠胃。用辛散。反胃属胃气虚。宜补气降气。和胃清热。酸敛以制肝。若因虚寒而得者。加生姜。中酒 属胃弱。宜养胃。酸辛散淡渗。 胃实六证。宜下。如邪未结宜清热发散。苦寒辛寒甘寒。谵语发狂发斑。弃衣而走。登高而歌。属胃家邪热实。宜 同胃实。如大便结者。加芒硝亟下之。发斑者。加鼠粘子玄参栝蒌根。多用石膏为君。便结亦加大黄下之。口臭数欲饮 食属胃火。宜清热降火。苦寒甘寒辛寒。嘈杂属胃火。宜同口臭。略兼消导。口淡属胃热。宜同口臭。呕吐属胃火者。 必面赤。小便短赤或涩。大便多燥。口苦或干渴。宜同胃实加枇杷竹茹木瓜芦根橘皮通草白茯苓。吞酸者属胃火。宜同 嘈杂。 大肠虚四证。宜补气润燥。甘温。虚热便闭不通属血虚。津液不足。宜生津液润燥。凉血益血。虚寒滑泄不禁属气 虚。宜补气升提。甘温酸敛。肠鸣属气虚。宜同大肠虚。加柴胡升麻以佐之。脱肛为气虚兼有湿热。宜补气升提。险湿 热。外用五倍子敷之。 大肠实四证。宜润下苦寒辛寒。便硬闭。宜同大肠实。加芒硝猪胆槟榔郁李仁石蜜。肠风下血属大肠湿热。宜清热 凉血兼升。甘寒苦寒。脏毒属血热。宜同肠风。加忍冬麦冬地榆蒲黄。肠痈属大肠实火。宜下。苦寒解毒。 膀胱虚三证。宜补气。酸敛。小便不禁属气血虚。宜同膀胱虚加牡蛎龙骨鹿茸桑螵蛸鸡。频数不能少忍。加麦冬 五味子黄柏山茱枸杞等。遗尿属本经气虚。见小肠虚条内。因膀胱虚亦能致遗尿。故复列此。膀胱气宜同疝。 膀胱实宜润。淡渗。癃闭属膀胱实热。同膀胱实。佐以升提。 三焦虚二证。宜补中益气。佐以辛温。腹寒属中气虚。同三焦虚。短气少气属气虚。宜补气益精。甘温甘寒酸温。 三焦实三证。宜降。清热调气。甘寒苦寒咸寒。喉痹即缠喉风。属少阳相火少阴君火并炽。经曰。一阴一阳结为喉痹。 一阴者少阴君火也。一阳者少阳相火也。宜辛散。佐以苦寒咸寒。急则有针法吹法吐法。急治用胆矾朴硝牛黄为末和匀。 吹入喉中。又法用明矾三钱。巴豆七粒去壳。同矾。矾枯。去巴豆。取矾细末。吹入喉中即宽。头面赤热属上焦火升。 宜降。清热。甘缓佐以酸敛。赤白游风属血热。热则生风。故善游走。俗名火丹。小儿多患此。大人亦时有之。宜清热 凉血。兼行血。辛寒甘寒苦寒咸寒。宜兼外治。砭出热血。及用漆姑草。慎火草。捣烂敷之。即易愈。 东逸。曰认证精详。治法稳当。但权衡脏腑上下互取之法。不在是例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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