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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上古三代文/卷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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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 全上古三代文卷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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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二

趙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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鞅,一稱志父,趙武孫,與秦俱伯翳之後。事晉頃公、定公、出公爲上卿。諡曰𥳑子。孟之言長,故自趙盾至鞅,通稱趙孟。鞅專晉權,四世至敬矦章,與韓、魏共滅晉,遂爲三晉。

鐵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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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氏、中行氏反易天明,斬艾百姓,欲擅晉政而滅其君,寡君恃鄭而保焉。今鄭爲不道,弃君助臣,二三子順天明,從君命,經德義,除𧩂恥,在此行也。克敵者,上大夫受縣,下大夫受郡,士田十萬,庶人工商遂,人臣隸圉免。志父無罪,君實圖之。若其有罪,絞縊以戮。桐棺三寸,不設屬辟;素車樸馬,無入于兆,下卿之罰也。《左傳》哀二年。

自爲二書牘與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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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用聽聰,敬賢忽慢,能能勿賤。《御覽》一百四十六引《韓詩外傳》。

趙武靈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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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名雍,鞅七世孫,肅矦子。在位二十七年,傳國少子何,是爲惠文王,而自號主父。後四年,公子成、李兌作亂,餓死沙丘宮。諡曰武靈王。

命相國肥義傅少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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毋變而度,毋異而慮,堅守一心,以歿而世。《史記‧趙世家》︰「肥義曰︰『昔者主父以王屬我也,曰云云,義再拜受命而籍之。』」

潘吾勒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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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父常遊於此。《韓非子‧外儲說左上》︰「趙主父令工施鉤梯而緣潘吾,刻疏人迹其上,廣三尺,長五尺,而勒之。」

趙惠文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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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名何,武靈王少子。在位三十三年。諡曰惠文王。

空雄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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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今以來,秦之所欲爲,趙助之;趙之所欲爲,秦助之。《呂氏春秋‧淫辭篇》︰「空雄之遇,秦、趙相與約。」

代王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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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名嘉,趙悼襄王之適子,以無寵廢。至幽繆王遷之八年,秦拔邯鄲,虜王遷。趙人北保代,擁立爲王。王代六年,爲秦將王賁所虜。

遺燕王喜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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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所以尤追燕急者,以太子丹故也。今王誠殺丹,獻之秦王,秦王必解,而社稷幸得血食。《史記‧刺客傳》︰「秦拔薊城,燕王喜、太子丹等東保遼東。秦將李信追擊,燕王急,代王乃遺燕王喜書。」

董安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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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于,趙𥳑子家臣,守晉陽。范、中行之亂,以與謀爲荀躒所譴,自殺。

書趙𥳑子夢之帝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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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𥳑子疾,五日不知人,大夫皆懼。醫扁鵲視之,出,董安于問。扁鵲曰︰「血脈治也,而何怪?在昔秦穆公嘗如此,七日而寤。寤之日,告公孫支與子輿曰︰『我之帝所,甚樂。吾所以久者,適有學也。帝告我,晉國將大亂,五世不安,其後將霸,未老而死。霸者之子且令而國男女無別。』公孫支書而藏之,秦讖於是出矣。獻公之亂,文公之霸,而襄公敗秦師於殽,而歸縱淫,此子之所聞。今主君之疾與之同,不出三日,疾必閒,閒必有言也。」居二日半,𥳑子寤,語大夫曰︰「我之帝所,甚樂,與百神遊於鈞天,廣樂九奏萬舞,不類三代之樂,其聲動人心。有一熊欲來援我,帝命我射之,中熊,熊死。又有一羆來,我又射之,中羆,羆死。帝甚喜,賜我二笥,皆有副。吾見兒在帝側,帝屬我一翟犬,曰︰『及而子之壯也,以賜之。』帝告我,晉國且世衰,七世而亡。嬴姓將大敗周人於范魁之西,而亦不能有也。今余思虞舜之勳,適余將以其胄女孟姚配而七世之孫。」董安于受言而書藏之,以扁鵲言告𥳑子,𥳑子賜扁鵲田四萬畝。《史記‧趙世家》。

又書子晰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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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日,𥳑子出,有人當道,辟之不去。從者怒,將刃之,當道者曰︰「吾欲有謁於主君。」從者以聞。𥳑子召之曰︰「噎,吾有所見子晰也。」當道者曰︰「屛左右,願有謁。」𥳑子屛人,當道者曰︰「主君之疾,臣在帝側。」𥳑子曰︰「然,有之。子之見我,我何爲?」當道者曰︰「帝令主君射熊與羆,皆死。」𥳑子曰︰「是,且何也?」當道者曰︰「晉國且有大難,主君首之。帝令主君滅二卿,夫熊與羆,皆其祖也。」𥳑子曰︰「帝賜我二笥,皆有副,何也?」當道者曰︰「主君之子,將克二國于翟,皆子姓也。」𥳑子曰︰「吾見兒在帝側,帝屬我一翟犬,曰︰『及而子之長以賜之。』夫兒,何謂以賜翟犬?」當道者曰︰「兒,主君之子也。翟犬者,代之先也。主君之子必且有代,及主君之後嗣,且有革政而胡服,幷二國于翟。」𥳑子問其姓而延之以官,當道者曰︰「臣野人,致帝命耳。」遂不見。𥳑子書藏之府。同上。 案︰此與上文夢之帝所爲一事,未必𥳑子自書,葢亦董安于受言而書藏之府耳。史蒙上文,故省其辭。

陽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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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字貨,見《孟子》疏引《論語》孔注。魯季氏家臣。以謀去三桓事敗奔齊,齊囚之。逃奔宋,又奔晉,趙鞅迎爲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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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賢明,則悉心以事之;不肖,則飾姦而試之。《韓非子‧外儲說左下》。

王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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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趙襄子家臣,爲中牟令。

上言舉中牟二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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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牟有士曰中章、胥已者,其身甚脩,其學甚博,君何不舉之?《韓非子‧外儲左上》︰「王登爲中牟令,上言於襄主。主曰︰『子見之,我將爲中大夫。』」

諒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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毅,趙之辯士。

獻書秦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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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王廣地寍邑,儲矦皆賀。敝邑寡君亦竊嘉之,不敢寍居,使下臣奉其幣物,三至王廷,而使不得通。使若無罪,願大王無絕其歡;若使有罪,願得請之。《戰國策》二十一。

李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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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事趙孝成王,常居代、雁門,爲北邊良將。悼襄王時,以破秦軍功封武安君。王遷末,秦攻趙,郭開受秦金,誣以謀反,誅。後三月而虜王遷。

僃邊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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匈奴卽入盜,急入收保,有敢捕虜者斬。《史記‧廉頗藺相如附傳》。

秦孝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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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姓嬴,亦姓趙,名渠梁,伯翳之後,獻公子。在位二十四年。諡曰孝公。

下令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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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我穆公,自岐、雍之閒,脩德行武,東平晉亂,以河爲界;西霸戎翟,廣地千里,天子致伯,諸矦畢賀,爲後世開業,甚光美。會往者厲、躁、𥳑公、出子之不寍,國家內憂,未遑外事,三晉攻奪我先君河西地,諸矦卑秦,醜莫大焉。獻公卽位,鎭撫邊境,徙治櫟陽,且欲東伐,復穆公之故地,脩穆公之政令。寡人思念先君之意,常痛於心。賓客羣臣,有能出奇計彊秦者,吾且尊官,與之分土。《史記‧秦本紀》。

秦昭襄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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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名則,一名稷,孝公之孫,悼武王異母弟。初爲質于燕,燕送歸得立。在位五十六年。諡曰昭襄王。

下令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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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敢言鄭安平事者,以其罪罪之。《史記‧范睢傳》。

遺楚懷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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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寡人與王約爲弟兄,盟于黃棘,太子爲質,至驩也。太子陵殺寡人之重臣,不謝而亡去,寡人誠不勝怒,故兵侵君王之邊。今聞君王乃令太子質于齊以求平。寡人與楚接境壤界,故爲婚姻,所從相親久矣。而今秦、楚不驩,則無以令諸矦。寡人願與君王會武關,面相約,結盟而去,寡人之願也。敢以聞下執事。《史記‧楚世家》。

遺楚頃襄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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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倍秦,秦且率諸矦伐楚,爭一日之命。願王之飭士卒,得一樂戰。《史記‧楚世家》。

詳爲好書遺平原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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寡人聞君之高義,願與君約爲布衣之交。君幸過寡人,寡人願與君爲十日之飲。《史記‧范睢傳》︰「秦昭王聞魏齊在平原君所,欲爲范睢必報其仇,乃詳爲好書遺平原君。」

遺趙孝成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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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之弟在秦,范君之仇魏齊在平原君之家,王使人疾持其頭來。不然,吾舉兵而伐趙,又不出王之弟於關。同上。

與夷人刻石爲盟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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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犯夷,輸黃龍一雙。夷犯秦,輸清酒一鍾。《後漢‧南蠻傳》,又《華陽國志》一。

華山勒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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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王嘗與天神博於此矣。《韓非子‧外儲說左上》︰「秦昭王令工施鉤梯而上華山,以松柏之心爲博,箭長八尺,棋長八寸,而勒之。」

秦宣太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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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姓羋,號羋八子,楚人,秦相穰矦魏冉之異父妹。爲惠文王妃,生昭襄王。王卽位,尊爲太后,臨朝四十一年,爲范睢所廢。其明年薨。諡曰宣。《全文》總例,母后在諸臣前,故不入列女類。

將死出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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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我葬,必以魏子爲殉。《戰國策》四︰「秦宣太后愛魏醜夫。太后病將死,出令。」

杞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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杞子,秦大夫。穆公使戍鄭,尋謀襲鄭,事覺奔齊。

自鄭使告于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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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人使我掌其北門之管,若潛師以來,國可得也。《左傳》僖二十二年。

商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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鞅姓公孫,衞之庶孼公子,故稱衞鞅。初事魏相公叔痤爲中庶子。痤死,去魏入秦。秦孝公以爲左庶長,進大良造,封之商於,號爲商君。相秦十年,秦以富彊。惠王卽位,公子虔之徒誣以謀反,亡還魏。魏弗受,復入秦,秦獲之,車裂以徇。有《商君書》五卷。

定變法之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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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民爲什伍,而相收司連坐。不告姦者腰斬,告姦者與斬敵者同賞,匿姦者與降敵同罰。民有二男以上不分異者,倍其賦。有軍功者,各以卒受上爵。爲私鬬者,各以輕重被刑。大小僇力本業耕織,致粟帛多者復其身。事末利及怠而貧者,舉以爲收孥。宗室非有軍功,論不得爲屬籍。明尊卑爵秩等級,各以差次。名田宅臣妾衣服,以家次。有功者顯榮;無功者雖富,無所芬華。《史記‧商君傳》。

南門募徙木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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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能徙置北門者,予十金。《史記‧商君傳》︰「旣具未布,恐民之不信己,乃立三丈之木於國都市南門,募云云。」

復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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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徙者,予五十金。《史記‧商君傳》︰「民怪之,莫敢徙。復曰。」

===遺魏將公子卬書

吾始與公子驩,今俱爲兩國將,不忍相攻。可與公子面相見盟,樂飲而罷兵,以安秦、魏。《史記‧商君傳》。

六法當作「《立法》」。 案︰《商君書》二十九篇,今二十四篇見存,不錄,錄其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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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王當時而立法,度務而制事。法宜其時則治,事適其務故有功。然則法有時而治,事有當而功。今時移而法不變,務易而事以古,是法與時詭,而事與務易也。故法立而亂益,務爲而事廢。故聖王之治國,不法古,不循今,當時而立功,在難而能免。今民能變俗矣,而法不易;國形更勢矣,而務以古。夫法者,民之治也;務者,事之用也。國失法則危,事失用則不成。故法不當時而務不適用,而不危者,未之有也。《羣書治要》三十六。

張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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儀,魏人。與蘇秦俱師事鬼谷先生。說楚,爲楚相所辱。蘇秦激之入秦,秦惠王以爲客卿,尋相秦。去而相魏、相楚。從約解,秦封爲武信君。悼武王卽位,素有卻,去復相魏。有《張子》十篇。

答鬼谷先生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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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生秉德含弘,飢必噉芝英,渴必飲玉漿,德與神靈齊,明與三光同,不忘賜書,戒以貪味。儀以不敏,名聞不昭,入秦匡霸,欲翼時君。刺以河邊,喻以深山,雖素空闇,誠銜斯旨。儀等曰︰「偉哉先生,方覽遐鑒,興亡皎然。二子不能抑志退身,甘蓼蟲之樂,棲竹葦之巢,自掇泯滅,悲夫痛哉!」《錄異記》︰「鬼谷先生遺儀秦書,儀、秦答。」

爲秦破從連橫獻書楚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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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地半天下,兵敵四國,被山帶河,四塞以爲固。虎賁之士百餘萬,車千乘,騎萬匹,粟如丘山。法令旣明,士卒安難樂死,主嚴以明,將知以武,雖無出兵甲,席捲常山之險,折天下之脊,天下後服者先亡。且夫爲從者,無以異於驅羣羊而攻猛虎也。夫虎之與羊,不格明矣。今大王不與猛虎而與羣羊,竊以爲大王之計過矣。凡天下强國,非秦而楚,非楚而秦,兩國敵侔交爭,其勢不兩立。而大王不與秦,秦下甲據宜陽,韓之上地不通;下河東,取成皋,韓必入臣於秦。韓入臣,魏則從風而動,秦攻楚之西,韓、魏攻其北,社稷豈得無危哉?且夫約從者,聚羣弱而攻至强也。夫以弱攻强,不料敵而輕戰,國貧而驟舉兵,此危亡之術也。臣聞之,兵不如者,勿與挑戰;粟不如者,勿與持久。夫從人者,飾辯虛辭,高主之節行,言其利而不言其害,卒有楚禍,《史記》作「秦禍」。無及爲已,是故願大王之熟計之也。秦西有巴蜀,方船《史記》作「大船」。積粟,起於汶山,循江而下,至郢三千餘里。舫船載卒,一舫載五十人,與三月之糧,下水而浮,一日行三百餘里,里數雖多,不費馬汗之勞,不至十日而拒扞關。扞關驚,則從竟陵已東,盡城守矣,黔中、巫郡,非王之有已。秦舉甲出之武關,南面而攻,則北地絕。秦兵之攻楚也,危難在三月之內,而楚恃諸矦之救,在半歲之外,此其勢不相及也。夫恃弱國之救,而忘强秦之禍,此臣之所以爲大王之患也。且大王嘗與吳人五戰,三勝而亡之,陳卒盡矣;有偏守新城,而居民苦矣。臣聞之,攻大者易危,而民弊者怨於上。夫守易危之功,而逆强秦之心,臣竊爲大王危之。且夫秦之所以不出甲於函谷關十五年以攻諸矦者,陰謀有吞天下之心也。楚嘗與秦搆難,戰於漢中,楚人不勝,通矦執珪死者七十餘人,遂亡漢中。楚王大怒,興師襲秦,戰於藍田,又卻,此所謂兩虎相搏者也。夫秦、楚相弊,而韓、魏以全制其後,計無過《史記》作「危」。於此者矣。是故願大王熟計之也。秦下兵攻衞陽晉,必開扃天下之匈。大王悉起兵以攻宋,不至數月而宋可舉。舉宋而東指,則泗上十二諸矦,盡王之有已。凡天下所信約從親堅者,蘇秦封爲武安君而相燕,卽陰與燕王謀破齊,共分其地,乃佯有罪,出走入齊,齊王因受而相之,居二年而覺,齊王大怒,車裂蘇秦於市。夫以詐僞反覆之蘇秦,而欲經營天下,混一諸矦,其不可成也,亦明矣。今秦之與楚也,接境壤界,固形親之國也。大王誠能聽臣,臣請秦太子入質於楚,楚太子入質於秦,請以秦女爲大王箕帚之妾,効萬家之都以爲湯沐之邑,長爲昆弟之國,終身無相攻擊,臣以爲計無便於此者。故敝邑秦王使使臣獻書大王之從車,下風須以決事。《戰國策》十四,又《史記‧張儀傳》少末廿一字。

獻書韓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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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地險惡山居,五穀所生,非麥而豆;民之所食,大抵豆飯藿羹。一歲不收,民不饜糟糠。地方不滿九百里,無二歲之所食。料大王之卒,悉之不過三十萬,而斯徒負養在其中矣。爲除守徼亭鄣塞,見卒不過二十萬而已矣。秦帶甲百餘萬,車千乘,騎萬匹,虎摯之士,跿跔科頭,貫頤奮㦸者,至不可勝計也。秦馬之良,戎兵之眾,探前趹後,蹄閒三尋者,不可稱數也。山東之卒被甲冒胄以會戰,秦人捐甲徒裎以趨敵,左挈人頭,右挾生虜。夫秦卒之與山東之卒也,猶孟賁之與怯夫也;以重力相壓,猶烏獲之與嬰兒也。夫戰孟賁、烏獲之士,以攻不服之弱國,無以異於墮千鈞之重,集於鳥卵之上,必無幸矣。諸矦《史記》作「夫羣臣諸矦」。不料兵之弱,食之寡,而聽從人之甘言好辭,比周以相飾也。皆言曰︰「聽吾計,則可以强霸天下。」夫不顧社稷之長利,而聽須臾之說,詿誤人主者,無過於此者矣。大王不事秦,秦下甲據宜陽,斷絕韓之上地,東取成皋、宜陽,《史記》作「滎陽」。則鴻臺之宮,桑林之菀,非王之有已。夫塞成皋,絕上地,則王之國分矣。先事秦則安矣,不事秦則危矣。夫造禍而求福,計淺而怨深,逆秦而順楚,雖欲無亡,不可得也。故爲大王計,莫如事秦。秦之所欲,莫如弱楚,而能弱楚者,莫如韓。非以韓能强於楚也,其地勢然也。今王西面而事秦,以攻楚爲敝邑,秦王必喜。夫攻楚而私其地,轉禍而說秦,計無便於此者也。是故秦王使使臣獻書大王,御史須以決事。《戰國策》二十六,又《史記‧張儀傳》少末十七字。

爲文檄告楚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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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吾從若飲,我不盜而璧,若笞我。若善守汝國,我顧且盜而城。《史記‧張儀傳》︰「嘗從楚相飲,楚相亡璧,門下意張儀,共執儀,掠笞數百,不服。儀旣相秦,爲文檄告楚相。」

李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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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事秦昭王爲蜀守。

白沙郵三石人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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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竭不見足,盛水沒肩。《華陽國志》︰「李冰爲蜀守,於玉女房下白沙郵作三石人,立三水中,刻江神,要云云。」《北堂書鈔》一百六十引同。《水經‧江水一》注作「水竭不至足,盛不沒要」。今本《華陽國志》或作「立三水中,與江神要」。

范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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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字叔游,魏人。爲魏齊所辱,更姓名曰張祿,入秦,秦昭襄王以爲客卿。尋相秦,封應矦。

獻書昭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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臣聞明主莅正,有功者不得不賞,有能者不得不官;勞大者其祿厚,功多者其爵尊,能治眾者其官大。故不能者不敢當其職焉,能者亦不得蔽隱。使以臣之言爲可,則行而益利其道;若將弗行,則久畱臣,無爲也。語曰︰「人主《後語》作「庸主」。賞所愛而罰所惡,明主則不然,賞必加於有功,刑必斷於有罪。」今臣之胷不足以當椹質,要不足以待斧鉞,豈敢以疑事嘗試於王乎!雖以臣爲賤而輕辱臣,獨不重任臣者,後無反覆於王前邪?臣聞周有砥厄,宋有結綠,梁有懸黎,楚有和璞,此四寶者,工之所失也,而爲天下名器。然則聖王之所棄者,獨不足以厚國家乎?臣聞善厚家者取之於國,善厚國者取之於諸矦。天下有明主,則諸矦不得擅厚矣。是何故也?爲其凋榮也。良醫知病人之死生,聖主明於成敗之事,利則行之,害則舍之,疑則少嘗之,雖堯舜禹湯復生,弗能改已。語之至者,臣不敢載之於書,其淺者又不足聽也。意者臣愚而不闔於王心邪?亡其言臣者將賤而不足聽邪?非若是也,則臣之志,願少賜游觀之閒,望見足下而入之。《戰國策》五,又見《史記‧范睢傳》。《史記》「將賤而不足聽邪」已下作「賤而不可用乎」,又有「自非然者,臣願得少賜游觀之閒,望見顏色。一語無效,請伏斧質」等句,餘文字亦有同異。

呂不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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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韋,濮陽人,一云陽翟大賈。秦莊襄王以爲丞相,封文信矦,食河南洛陽十萬戶。始皇卽位,尊爲仲父。坐嫪毒事免,就封。十二年,徙蜀,自殺。有《呂氏春秋》二十六卷。

呂氏春秋序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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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秦八年,歲在涒灘,秋甲子朔,朔之日,良人請問十二紀,文信矦曰︰「嘗得學黃帝之所以誨顓頊矣。爰有大圜在上,大矩在下,汝能法之,爲民父母。葢聞古之清世,是法天地。凡十二紀者,所以紀治亂存亡也,所以知壽夭吉凶也,上揆之天,下驗之地,中審之人,若此則是非可不可,無所遁矣。天曰順,順維生;地曰固,固維寍;人曰信,信維聽。三者咸當,無爲而行。行也者,行其理也。行數,循其理,平其私。夫私視使目盲,私聽使耳聾,私慮使心狂,三者皆私設精,則智無由公。智不公,則福日衰,災日隆,以日倪而西望知之。」《呂氏春秋》十二。 案︰此下尚有「趙襄子」一段,非十二紀之總序也,不錄。

列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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桺下惠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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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失其姓。桺下惠,魯大夫展禽。

桺下惠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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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子之不伐兮,夫子之不竭兮。夫子之信誠,而與人無害兮。屈柔從俗,不强察兮。蒙恥救民,德彌大兮。雖遇三黜,終不蔽兮。愷悌君子,永能厲兮。嗟乎惜哉,乃下世兮。庶幾遐年,今遂逝兮。嗚呼哀哉!魂神泄兮,夫子之諡,宜爲惠兮。《列女傳》二︰「桺下旣死,門人將誄之。妻曰︰『將誄夫子之德邪?則二三子不如妾之知也。』乃誄云云,門人從之以爲誄,莫能竄一字。」

趙朔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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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朔妻,晉成公姊,趙武母。

置兒絝中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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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宗滅乎,若號;卽不滅,若無聲。《史記‧趙世家》。

曲沃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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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失其姓,魏大夫如耳母。

款門上魏哀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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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沃之老婦也,心有所懷,願以聞於王。《列女傳》三︰「魏哀王爲大子納妃而美,將自納焉,負因款王門而上書。王召入,遂與太子妃,而賜負三十鍾。」

韓憑妻何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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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氏,宋康王舍人韓憑妻。今睢陽有韓憑城。

密遺夫韓憑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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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雨淫淫,河水大深,日出當心。《搜神記》十一︰「宋康王奪韓憑妻何氏,憑怨,王囚之,論爲城旦。妻密遣憑書,繆其辭。」 《御覽》五百五十九作「河大水深。」

遺書於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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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利其生,妾利其死。願以屍骨,賜憑合葬。《搜神記》十一︰「韓憑自殺,妻遂自投臺,左右攬之,衣不中手而死,遺書於帶。」

楚處莊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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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莊姪,楚縣邑之女。年十二,爲頃襄王夫人。

持幟見頃襄王言隱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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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魚失水,有龍無尾,牆欲內崩,而王不視。《列女傳》六。

趙括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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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失其姓,趙馬服君趙奢妻。長平之敗,以先言免隨坐。

上書趙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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括不可使將。

始妾事其父,時爲將,身所奉飯飲而進食者以千數,所友者以百數。大王及宗室所賞賜者,盡以予軍吏士大夫。受命之日,不問家事。今括一旦爲將,東向而朝軍吏,無敢仰視之者。王所賜金帛,歸藏於家,而日視便利田宅,可買者買之。王以爲何如其父?父子異心,願王勿遣。

王終遣之,卽有如不稱,妾得無隨坐乎?《史記‧趙奢傳》︰「趙孝成王七年,秦與趙兵相距長平。信秦之閒,以趙奢子括爲將,代廉頗。及括將行,其母上書云云。括軍敗,前後所亡四十五萬。趙王以括母先言,竟不誅也。」又略見《御覽》二百八十。

賜進士出身二品銜廣東等處提刑按察使司按察使兼管驛傳事務黃岡王毓藻校刊

《全上古三代文》卷十一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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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超过100年,并且于1929年1月1日之前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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