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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外事委员会就菲律宾“海洋区域法案”签署成法发表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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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外事委员会就菲律宾“海洋区域法案”签署成法发表声明
2024年11月8日
发布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外事委员会

11月8日,菲律宾不顾中方强烈反对和严正交涉,执意通过所谓的“海洋区域法案”,将中国黄岩岛和南沙群岛大部分岛礁及相关海域非法纳入菲方海洋区域,并妄图以国内立法形式固化南海仲裁案非法裁决,此举严重侵犯中国在南海的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中国全国人大对此表示坚决反对,予以强烈谴责。

中国对南沙群岛及其附近海域、对包括黄岩岛在内的中沙群岛及其附近海域拥有主权,对相关海域拥有主权权利和管辖权。中国的上述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具有充分的历史和法理依据。

菲律宾单方面提起所谓仲裁,违反包括《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在内的国际法。南海仲裁案临时仲裁庭越权审理,枉法裁判,所作出的裁决是非法的、无效的。中方不接受、不参与南海仲裁案,不接受、不承认有关裁决,也不接受任何基于该裁决的主张和行动。中国在南海的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在任何情况下不受该裁决影响。

我们敦促菲方立即停止侵犯中国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的非法行径,立即停止任何可能导致南海争议扩大化、局势复杂化的单方面举动,立即停止蓄意破坏中菲关系大局和南海和平稳定的错误行动。

本作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本作品不适用于该法,在中国大陆和其他地区属于公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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