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2022年度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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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全国人大常委会2022年度工作要点
2022年4月11日于北京市
(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14次委员长会议上)
发布机关: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会议
2023年
(2021年11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06次委员长会议原则通过 2021年12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07次委员长会议修改 2022年4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14次委员长会议修改)
全国人大常委会2022年度工作要点
(2021年11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06次委员长会议原则通过 2021年12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07次委员长会议修改 2022年4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14次委员长会议修改)


2022年是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的重要一年,我们党将召开具有重大而深远意义的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高质量做好立法、监督、代表、对外交往等工作,全面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深入学习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提升人大工作质量和水平[编辑]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的精神实质、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牢牢把握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确保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毫不动摇坚持、与时俱进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党领导国家政权机关的重要制度载体作用、作为实现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作用。紧跟党中央决策部署,紧贴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紧扣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需求,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

2.统筹做好贯彻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重点工作。抓好抓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贯彻落实工作,结合人大工作职责定位和履职实际,研究提出贯彻实施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的具体举措,细化任务、明确责任、推动落实。对标对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部署安排常委会2022年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开展对地方人大贯彻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情况的调研,推动贯彻落实不断引向深入。

二、全面贯彻实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和尊严[编辑]

3.保证宪法全面实施。完善宪法相关法律制度,保证宪法确立的制度、原则、规则得到全面实施。落实宪法解释程序机制,回应涉及宪法有关问题的关切,实现宪法稳定性与适应性的统一。总结现行宪法实施40年来的重大成就和宝贵经验,讲好中国宪法故事,阐释好中国宪法理论。开展宪法法律宣传教育,组织好国家宪法日活动,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各级国家机关及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4.加强对宪法实施的监督检查。提高合宪性审查工作质量,健全合宪性审查制度,明确合宪性审查的原则、内容、程序,建立健全涉及宪法问题的事先审查、咨询制度和事后审查制度,积极稳妥处理合宪性、涉宪性问题。提高备案审查工作质量,对工作中发现的合宪性问题进行认真研究,对违反宪法法律规定的法规、司法解释和其它规范性文件依法予以撤销。加快建设和完善全国统一的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围绕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法律实施,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专项审查和集中清理,维护国家法治统一。

5.坚持和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坚持依法治港治澳,健全中央依照宪法和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对特别行政区行使全面管治权的制度,落实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完善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落实“爱国者治港”和“爱国者治澳”,维护宪法和基本法确定的特别行政区宪制秩序和法治秩序。加强对特别行政区法律的备案审查。深入研究“一国两制”和基本法实施中的重大问题,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方针,支持香港、澳门更好融入国家发展大局。加强宪法和基本法的宣传工作,增强港澳同胞国家意识和爱国精神。

三、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编辑]

6.坚持党中央对立法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牢牢把握立法工作正确政治方向,确保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认真落实党中央批准的五年立法规划,全力以赴完成党中央确定的重大立法任务,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立法,健全国家治理急需、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必备的法律制度。认真贯彻执行请示报告制度,重大立法项目和立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重要情况及时向党中央请示报告。

7.完善国家机构有关法律制度。做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修正草案提请大会审议工作。修改立法法、监督法、全国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国务院组织法、行政复议法,完善国家机关运行机制。

8.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制定金融稳定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能源法、期货和衍生品法、关税法等税收法律,修改公司法、企业破产法、反垄断法、铁路法、矿产资源法、畜牧法,为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提供坚实法治基础。制定黑土地保护法,修改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助力农业高质量发展。

9.加快推进民生、社会、环保领域立法。制定社会救助法、学前教育法,修改体育法、职业教育法、学位条例、妇女权益保障法、科学技术普及法、文物保护法,增进人民福祉。制定民事强制执行法,修改民事诉讼法,完善民事诉讼和执行程序。制定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修改治安管理处罚法,完善社会治理工作机制。制定黄河保护法、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修改野生动物保护法,以法治助力生态文明建设。

10.健全国家安全法治体系。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粮食安全保障法,修改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境卫生检疫法、传染病防治法,为应对重大风险挑战、维护国家安全提供法律保障。加强涉外领域立法,推动我国法域外适用的法律体系建设。

11.做好授权决定和改革决定等相关工作。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根据全面深化改革要求,把改革发展决策同立法决策更好结合,通过深化改革完善法治,通过更完善的法治保障各领域改革创新。对立法条件还不成熟、需要先行先试的,依法及时作出授权决定或者改革决定,确保国家发展、重大改革于法有据。认真做好审议试点情况报告的有关工作,推动有关方面及时总结经验,依法推动试点经验复制推广,适时修改完善有关法律。

12.坚持立法为了人民、立法依靠人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贯彻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把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要求贯彻到立法的全流程、全链条、全方位,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法治领域新期待。发挥人大代表在立法工作中的作用,把审议办理代表议案和建议的过程作为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的过程,认真听取、充分吸纳代表的意见建议。拓宽公民参与立法工作渠道,扎实做好法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工作,完善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继续加强立法联系点建设,发挥反映社情民意的立法“直通车”作用。

13.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在确保质量前提下加快立法工作步伐。把握立法规律,丰富立法形式,坚持急用先行,区分轻重缓急,统筹立改废释纂,增强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着力解决实际问题。深入开展立法论证、听证工作,积极开展立法协商,加强和改进立法调研,做好法律案通过前评估和立法后评估等工作。研究启动条件成熟的相关领域法典编纂工作。加强法律解释工作,及时答复法律询问。严格遵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增强立法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使法律体系更加科学完备、统一权威。建好用好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14.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完善人大主导立法工作的体制机制,加强对立法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统筹安排。根据人大在立法选题、评估、论证、立项、协调、起草、征求意见、审议等各个环节中的定位,正确发挥职能作用。健全各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工作机构牵头起草重要法律草案机制,对有关方面起草的法律草案提前介入,做好审议准备。充分发挥审议把关作用,广泛凝聚共识,防止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主义法律化。做好法律配套规定督促工作。完善立法专班起草法律等机制。

15.做好国际条约的决定批准工作。加强对条约议案的审议工作,依法履行决定批准或加入国际条约的职责,为推动合作共赢、参与全球治理、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提供法治保障。

四、用好宪法赋予人大的监督权,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编辑]

16.发挥人大监督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聚焦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聚焦人民群众所思所盼所愿,推动解决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坚持寓支持于监督之中,统筹运用法定监督方式,加强对法律实施情况的监督,加强对履行职责、推进改革发展稳定等工作情况的监督,推动各国家机关形成工作合力,维护国家法治统一、尊严、权威,确保法律得到有效实施,确保行政权、监察权、审判权、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17.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今年以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金融工作、数字经济发展情况的报告。检查乡村振兴促进法、科学技术普及法、外商投资法实施情况。围绕西部陆海新通道重大工程项目建设、推动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实施盐碱化耕地改良、地方政府专项债务管理与改革情况进行专题调研。

18.做好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和重大财税问题调研工作。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2021年中央决算的报告,审查和批准2021年中央决算;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2021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今年以来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财政社会保障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的报告。深入推进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建设和使用工作。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人大国有资产监督职能、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重大决策部署,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2021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完成好《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五年规划(2018—2022)》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围绕进一步完善有利于调节收入分配的个人所得税制度进行专题调研。

19.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就业工作情况,关于儿童健康促进工作情况,关于有效减轻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促进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面健康发展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加强和推进老龄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并围绕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推动老龄事业高质量发展进行专题调研。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进行专题调研。

20.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2021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关于研究处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检查环境保护法、长江保护法实施情况,并结合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报告开展专题询问。

21.加强对执法、监察、司法工作的监督。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深化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外国人治理情况的报告。围绕监察机关推进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听取和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涉外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

22.增强监督刚性和实效。加强规划实施、计划执行和经济运行的监督,健全人大对执法司法工作监督的机制和方式,提升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实效,研究建立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人大监督评价指标体系,提高监督的科学性、精准性。听取审议“一府一委两院”工作报告,做到会前充分准备,会后跟踪、督促落实审议意见。紧扣法律规定开展执法检查,突出法律责任,逐条对照法定职责是否履行、法律责任是否落实、法律执行效果是否明显进行检查,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探索运用大数据分析,对发现的典型问题点名曝光、深挖根源,让法律制度的“牙齿”真正咬合。

23.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认真办理群众线上线下来信来访,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健全网上受理信访制度,运用好管理好网上信访平台,进一步提高信访工作法治化、信息化、科学化水平。加强对信访突出问题的综合分析,为改进工作提供参考。

五、做好人大代表选举工作,保证人民依法行使选举权[编辑]

24.扎实做好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选举有关工作。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制定有关法律文件,主持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选举,指导、督促各选举单位做好代表选举工作,严明换届纪律,强化监督问责。组织好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选举工作。依法做好代表资格审查工作。

25.指导做好全国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发挥全国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联席会议平台作用,加强与有关方面协调配合和信息沟通,及时了解和掌握换届选举工作情况,认真研究有关法律问题和工作问题,推动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顺利完成,确保选举过程风清气正、选举结果人民满意。

26.做好人大换届选举宣传工作。宣传解读宪法和选举法等有关规定、选举工作有关政策和纪律要求等,宣传民主选举的生动实践,为做好选举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六、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编辑]

27.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增强为代表服务的意识,紧紧依靠代表做好人大各项工作。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认真实施代表法,健全完善代表工作机制,深入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全国人大代表工作的具体措施,为代表依法履行职责、参加行使国家权力提供高质量服务保障,使人大代表成为党和国家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桥梁,使发挥人大代表作用成为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体现。

28.推进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建立代表提出议案建议前的沟通协调机制,为提出高质量议案建议做好服务保障。认真审议代表议案、办理代表建议,加强与代表的联系沟通,积极研究采纳代表意见,形成有针对性的答复意见反馈代表。推动建立健全代表建议答复承诺解决事项台账,抓好跟踪落实。完善代表建议重点督办机制,积极稳妥推动代表议案建议和答复向社会公开。

29.密切常委会同人大代表的联系。完善和落实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制度,增强计划性、协调性,拓展联系深度,增强联系实效。完善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召开列席代表座谈会、专门委员会和工作委员会对口联系代表等工作机制,持续深化人大代表对常委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工作的参与。推动“一府一委两院”加强和改进联系人大代表工作。

30.丰富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内容和形式。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来自人民、扎根人民的特点和优势,完善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制度机制,通过专题调研、视察、走访、座谈、代表小组活动等方式,了解和反映人民群众的呼声期盼。支持地方人大加强代表之家、代表联络站等履职平台建设。建立健全代表反映群众意见和要求的处理反馈机制。组织好香港、澳门和台湾省全国人大代表专题调研和视察。认真办理代表反映或者转递群众意见和具体信访事项,继续落实好全国人大代表来信“建台账、建规范、建机制、及时报”工作机制,督促有关方面及时向代表答复、反馈。

31.做好代表服务保障工作。组织代表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开展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专题培训,在2023年换届前轮训一遍。提高代表培训工作系统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紧跟履职需要优化培训内容,用好用足全国人大网络学院学习资源。推进全国人大代表工作信息化平台建设,使之成为代表学习平台、履职工作平台、联系群众服务支撑平台。利用多种方式和渠道定期向代表通报重要情况和征求意见,及时向代表提供有关资料和信息。

32.加强代表履职管理监督。全面加强代表的政治、思想、作风、纪律建设,引导代表站稳政治立场,履行政治责任,模范遵守宪法法律,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引导代表正确处理从事个人职业活动与执行代表职务的关系,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原选举单位监督。推进代表履职档案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代表退出和增补机制。

七、服务国家外交大局,深化和拓展人大对外工作[编辑]

33.紧紧围绕国家总体外交大局开展人大对外交往。坚持以习近平外交思想为指引,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对外大政方针和决策部署,把推动落实习近平主席重大外交行动成果和与外国领导人达成的重要共识作为首要任务。坚持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观,充分发挥人大对外交往的特点和优势,有效助力国家战略,坚定不移维护真正的多边主义,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34.发挥高层交往的引领作用。按照党中央统一部署,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好委员长会议组成人员的外事活动,加强与外国议会和国际及地区议会组织的交流与合作,增进政治互信、厚植国家友谊,夯实国家关系发展的社会和民意基础。

35.巩固和深化多层次、多渠道交流合作。积极运用视频、信函等多种方式和机制交流、友好小组、研讨班等渠道平台,推进与重点国家和地区大国议会的交流。加强与俄罗斯议会的协调合作,密切各层级交流,办好中俄议会合作委员会第八次会议。积极做好欧洲各国议会工作,稳妥开展与美国国会交往。做好周边国家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议会工作。

36.增强人大对外工作针对性、实效性。促进对外工作与外宣工作深度融合,深入宣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积极宣传中国道路、中国制度、中国成就。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对外交往中的作用,多角度多维度呈现我国人民当家作主的生动实践。围绕抗疫合作、应对气候变化、维护粮食和能源安全、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等议题开展对外交流,宣介中国坚定不移推动高水平对外开放、维护世界共同利益的决心。围绕国家核心利益和重大关切问题主动发声,围绕涉台、涉港、涉疆、涉藏等重大问题积极作为,敢于斗争,善于斗争,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

八、加强人大制度理论研究和宣传舆论工作,讲好中国民主故事[编辑]

37.深入研究阐释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深入研究阐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加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研究宣传工作。发挥中国人大制度理论研究会作用,推动地方各级人大制度理论研究会、高校、科研院所、智库形成研究合力,讲清楚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实践逻辑,讲清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独特优势和显著功效,深化对人大工作规律特点的认识和把握,形成一批高质量研究成果。

38.加强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的宣传报道。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始终坚持新闻宣传工作正确政治方向,突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保障实现“两大奇迹”中发挥的根本政治制度功效,紧紧围绕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中心工作做好宣传报道。精心组织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和常委会会议的新闻报道,拓展人大立法、监督、代表、对外交往、自身建设等工作宣传报道的广度和深度,充分展现人大工作成效和人大代表履职风采。做好社会关注度高、政治敏感性强的重要议题的解读说明工作,加强舆论引导。落实全国人大新闻发言人制度,继续做好全国人大常委会新闻发言人、外事委发言人、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工作,对有关问题及时权威发声,阐明正确立场。

39.创新人大宣传工作方式方法。统筹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办好《中国人大》杂志和中国人大网,推进“刊做深、网做大、微信做活、微博做精”,深化“刊网微端”融合发展。改进对外宣传工作,用生动鲜活方式讲述中国人大故事、全过程人民民主故事,让全社会及国际上更好地了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了解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点和优势。

九、推动地方人大工作完善发展[编辑]

40.推动地方人大全面贯彻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对地方各级人大贯彻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情况的宣传报道,总结交流地方贯彻落实情况和经验做法。举办贯彻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工作交流会。

41.加强与地方人大的联系。继续加强与地方人大的工作联系,密切工作协同,依法进行监督和指导,提升人大工作整体实效。举办地方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学习班,组织换届后的地方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参加学习。

十、按照“四个机关”的定位要求,加强自身建设[编辑]

42.坚定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认真执行党的领导各项制度,全面加强自身建设,成为自觉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机关、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权力机关、全面担负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始终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

43.持续加强理论武装。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和党中央重要会议、重要文件精神,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持常委会党组集体学习制度,组织好常委会专题讲座。巩固和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把“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扎根在思想深处、落实到具体行动中。

44.持之以恒抓好纪律作风建设。增强依法履职观念,确保严格履行法定职责、遵守法定程序。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持求真务实,保持良好会风,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提高人大工作实效。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结合人大工作特点和定位开展多领域、多层次、经常化、制度化调查研究,充分了解实际情况,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

45.加强全国人大机关建设。全面推进全国人大机关党的建设,不断完善贯彻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部署、体现新时代特点、符合人大工作实际的机关党建制度体系。持续加强政治机关建设,开展政治机关意识教育,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自觉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监督和指导,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做好中央巡视整改和机关内部巡视整改回头看工作,务求取得实效。持续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打造“四强”党支部,推动党建业务深度融合。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打造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工作队伍。有计划地安排人大机关同其他国家机关间的干部合理交流。

46.加强全国人大机关数字化、信息化建设。编制并实施全国人大机关信息化建设规划。加强机关一体化综合办公平台、全国人大机关综合信息系统(政务内网门户网站)建设,优化整合各项工作应用系统,确保运行安全、可靠。推进各级人大信息系统互联互通、资源共享。探索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为人大各方面工作提供高效服务保障。

十一、认真做好重要会议的筹备工作[编辑]

47.认真做好大会服务保障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召开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认真履行宪法赋予的召集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职责,圆满完成大会各项议程。提前组织代表研读讨论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修正草案,认真研究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为大会审议做好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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