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劳动行政管理公约》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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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劳动行政管理公约》的决定
2001年10月27日
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批准于1978年6月26日经第64届国际劳工大会通过、并于1980年10月11日生效的《劳动行政管理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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