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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修订草案)》的说明 (20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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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修订草案)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修订草案)》的说明
国家保密局局长李兆宗受国务院委托作说明
2023年10月20日于人民大会堂
(在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修订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本作品收錄於《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24年/第二号
——2023年10月20日在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上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修订草案)》的说明
——2023年10月20日在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上
国家保密局局长 李兆宗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我受国务院委托,现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修订草案)》(以下简称修订草案)作说明。

一、修订的必要性和工作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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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保密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依法治密,加强保密立法和制度建设,严格保密行政执法,形成好的法治氛围和法治环境。李强总理对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做好保密工作提出要求。1988年制定、2010年修订的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下简称《保密法》),有力促进了保密事业发展,对于保守国家秘密、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发挥了重要作用。当前,保密工作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复杂,窃密与反窃密的斗争尖锐复杂。为应对保密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需要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对《保密法》作出修订:一是进一步加强党对保密工作的统一领导,完善管理体制机制;二是适应新形势下保密工作对象、内容以及职责、任务的深刻变化,修改完善相关保密制度;三是总结提炼党的十八大以来保密工作成熟有效的政策措施和实践经验,上升为法律制度。

修订《保密法》已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2023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国家保密局在深入调研论证、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起草并向国务院报送了《保密法》(修订草案送审稿)。司法部先后两次大范围征求有关中央单位、地方政府、协会、企事业单位和专家学者意见,赴地方开展实地调研,在此基础上会同国家保密局反复研究修改,形成了修订草案。修订草案已经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

二、修订的总体思路和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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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法》修订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密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并遵循以下总体思路:一是坚持党对保密工作的统一领导,进一步发挥党管保密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二是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三是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保密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四是坚持统筹协调,与相关法律做好衔接,形成制度合力。修订草案共6章62条,与现行《保密法》相比,新增9条、修改35条。主要修订内容包括:

(一)贯彻落实党管保密原则,完善管理体制机制。一是坚持中国共产党对保密工作的领导,明确中央保密工作领导机构职责。二是规定保密工作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明确保密工作应遵循的基本原则。三是实行保密工作责任制,要求机关、单位依法设置保密工作机构或者指定专人负责保密工作。四是加强保密宣传教育,支持保密科学技术研究和应用,强化保密干部队伍建设和专业人才培养。五是明确将保密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保障所需经费。

(二)聚焦实际工作突出问题,细化定密解密管理要求。一是明确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单独规定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的具体范围。二是解决个别单位定密授权主体不明确问题,规定省级以上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授予有关机关、单位定密权限。三是规定涉密电子文件作出国家秘密标志原则性要求。四是对现行《保密法》中解密规定作了细化。五是增加工作秘密规定。

(三)回应社会发展需要,健全保密管理制度。一是禁止未按照国家保密规定和标准采取有效保密措施,在公共信息网络传递国家秘密或者将涉密信息系统、涉密信息设备接入公共信息网络。二是国家建立安全保密产品和保密技术装备抽检、复检制度。三是机关、单位应当依法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四是对汇聚、关联后属于国家秘密事项的数据加强安全管理。五是加强军事管理区保密管理以及涉密军事设施、其他重要涉密单位周边区域保密管理。六是新增涉密军事设施建设单位保密资质认定。七是完善涉密人员脱密期管理制度。

(四)完善制度规范,强化保密监管措施。一是规范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在保密检查和案件调查中的执法手段。二是建立保密风险评估、监测预警、应急处置等制度机制。三是明确保密工作行业组织依法开展活动、推动行业自律的原则要求。

此外,修订草案还进一步完善了法律责任。

修订草案和以上说明是否妥当,请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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