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关于修订个体工商户定额信息采集相关文书的公告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关于修订个体工商户定额信息采集相关文书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6号
2018年6月26日
发布机关:税务总局
税务总局网站

关于修订个体工商户定额信息采集相关文书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6号

为适应税务机构改革需要,国家税务总局对个体工商户定额信息采集相关文书进行了修订,现公告如下:

一、对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商业、工业生产及来料加工业、修理修配业的个体工商户,税务机关在采集纳税人信息时应分别使用修订后的《个体工商户定额信息采集表(商业)》《个体工商户定额信息采集表(工业生产及来料加工业)》《个体工商户定额信息采集表(修理修配业)》(见附件)。

二、本公告自2018年7月5日起施行。国税机构和地税机构合并前,仍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文书的通知》(国税函〔2006〕1199号)的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1.个体工商户定额信息采集表(商业)

      2.个体工商户定额信息采集表(工业生产及来料加工业)

      3.个体工商户定额信息采集表(修理修配业)

国家税务总局

2018年6月26日

本作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本作品不适用于该法,在中国大陆和其他地区属于公有领域


注:中文维基文库社群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演讲,不总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