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今冬明春流行性感冒医疗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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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今冬明春流行性感冒医疗工作的通知
国卫办医函〔2019〕81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
我国即将进入流行性感冒(以下简称流感)流行季节,为确保全国流感医疗工作平稳有序,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现就做好今冬明春流感医疗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流感医疗组织工作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含中医药主管部门,下同)要高度重视流感医疗工作,坚持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科学研判流感医疗工作形势,制订和完善工作方案,根据流感不同强度时医疗救治工作的相关要求制定流感医疗工作分级预案。各省份要加强医疗资源统筹和医疗服务组织,成立省级流感医疗救治专家组,加强医务人员培训,引导病人合理就医,分级诊疗。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充实临床一线医疗力量,加强药品和物资储备,确保流感医疗救治工作有序开展。
二、规范开展流感医疗救治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按照《流行性感冒诊疗方案(2019年版)》(简称诊疗方案,见附件1,可从国家卫生健康委网站下载)要求,进一步提高流感规范化诊疗水平。高度关注儿童、老年人、孕产妇、肥胖和有基础性疾病等重点人群,强化早诊早治意识,对有流感重症高危因素的患者尽早予以抗病毒治疗。对重症病例要积极治疗原发病,防治并发症,最大可能降低病死率。强化规范用药,防止药物滥用。在流感医疗救治中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辨证论治,科学应用中医药技术方法开展治疗,努力提高临床疗效。加强院内感染防控,减少流感在医院内传播。
三、加强流感病例监测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流感疫情监测,指导有关医疗机构按照流感病例监测工作具体要求,做好技术支持和数据对接,确保流感病例监测及时顺畅。各地要动态掌握本地区流感医疗救治情况,对流感重症、危重症病例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加强对流感重症和死亡病例的分析,为科学开展流感救治工作提供依据。
四、加强专家指导和业务培训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以《医务人员流感培训手册(2019年版)》(见附件2,可从国家卫生健康委网站下载)为基础,认真组织医务人员培训,切实提高基层医务人员流感诊断、鉴别诊断与规范治疗能力。充分发挥省级流感医疗救治专家组作用,通过现场指导、驻点培训、远程医疗等手段,加强对基层流感医疗工作的指导。根据流感医疗工作需要,适时组织专家对流感医疗救治能力较弱或重症病例较多的地区进行巡诊,加强技术支持和指导。
五、充分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作用
各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结合本机构服务能力规范开展病情咨询、患者疏导、病例筛查等工作,按照诊疗方案要求规范诊疗行为,认真做好流感病例的早期识别、诊断和常规治疗。要根据患者病情,科学实施分级诊疗,轻症患者在社区治疗和进行居家休息、自我隔离,重症和疑似重症病例要及时转诊到有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对流感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动员家庭医生团队,向辖区居民宣传流感防治核心信息,引导居民做好自我防护、患病后合理就医。
六、积极开展健康宣传教育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组织流感防治宣传和健康教育,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主要媒体和官方网站、微博、微信等形式,有序宣传流感预防、救治工作部署等重要信息,组织相关专家,广泛宣传流感防治核心知识,增强宣传的时效性、针对性。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制作流感防治健康知识公益广告,扩大宣传范围,确保宣传效果。
联系人:医政医管局 魏涛、杜青阳
电 话:010-68792094、68792989
附件:1. 流行性感冒诊疗方案(2019年版)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国家中医药局办公室
2019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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