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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冬季安全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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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冬季安全工作的通知
国教督办函〔2018〕98号
2018年11月23日
发布机关: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教育部网站

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冬季安全工作的通知

国教督办函〔2018〕9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11月22日,辽宁葫芦岛市建昌县发生驾车冲撞小学生案件,造成5名小学生死亡,19人受伤。近期,其他一些地方也发生了多起学生伤亡事故,令人痛心,发人警醒。临近年末,各地中小学(幼儿园)出行和文娱活动、集会等活动增多,同时受冬季低温、雨雪、冰冻等灾害天气影响,诱发学校安全事故的因素增多。各地教育部门要高度重视,深刻吸取近期学校安全事故的教训,迅速排查学校及周边安全隐患,将各种不安全因素纳入防控范畴,盯住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尤其注意防范社会矛盾引发学校安全事故,切实维护学校安全和谐稳定,保障学生安全。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确保学校周边及交通安全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加强学校安防保障设施和人员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与综治、公安、交通、城管、食药监等部门的联动机制,落实部门监管职责,形成工作合力,

加大学校周边综合整治力度,要在重点路段及水域设置安全警示标牌,设立安全隔离带、防护栏,做到及时发现险情,努力消除安全隐患。密切关注灾害预警信息,及时以电话、短信等多种方式通知学生,提醒做好应对防范,确保学生离校返家交通安全。对家长到校接学生回家的,要做好与家长的交接工作;对学生独自离校返家的,要教育学生不乘坐非法营运车辆和超载车等不安全车辆;对使用校车接送学生的,要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要求加强对驾驶人和校车的安全管理,指派随车照管人员,保障学生乘车安全。

二、确保冬季采暖及消防安全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确保备齐备足必要的取暖物资,确保冬季采暖地区所有学校采暖设备运转正常,切实保障师生温暖过冬。同时要加强采暖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排查教室、宿舍、办公室等通风换气、排烟管道有无泄漏、有无煤气中毒隐患等,防止造成煤气中毒。冬季天气干燥,是火灾高发季节,要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对发现的隐患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治。要确保消防设施设备保持良好状态,在发生火灾时能够切实发挥作用。要加强对锅炉等特种设备的定期检查,确保设备运转正常。要加强实验室、楼道等集中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区域的消防管理工作。

三、确保学校食品与卫生安全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与卫生部门加强联系,密切关注冬季传染病疫情,加强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以及以手足口病为主的肠道传染病的防控工作。要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有关法律法规,认真组织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日常自查和定期检查,重点检查学校食堂卫生状况,食堂储备食材、调料是否在保质期,是否发生腐败、变质等情况,及时发现食品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消除安全隐患。要针对学校水源水质保障,以及食堂食品采购、运输、储存、加工等重点环节,强化制度落实,加强监督管理,坚决防止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师生健康安全。

四、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排查与教育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积极采取针对性措施,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坚决防止因心理障碍引发自杀或伤害他人事件发生。要认真开展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摸排,做到心理问题及早发现、及时预防、有效干预。要重点做好家庭贫困学生、学习困难学生、情感困惑学生、言行异常学生,中高考学生,留守儿童、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单亲家庭等特殊群体学生的心理辅导与咨询工作,帮助他们化解心理压力,克服心理障碍。各学校要通过讲座、班会、主题活动、宣传栏、微博、微信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活动。要重点加强生命教育,帮助学生正确认识生命、尊重生命、珍爱生命、保护生命。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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