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5号) (玉环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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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4号) 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5号)
制定机关:玉环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1月28日
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6号)
来自玉环新闻网

  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现就疫情防控居家隔离有关工作通告如下:

  一、居家隔离人员必须服从隔离管控要求,不得离开居住场所、不得故意隐瞒症状、不得和家人近距离接触、不得招呼亲朋好友上门走动。

  二、对违反隔离管控要求的居家隔离人员,一律采取强制措施送至集中安置点强制留置,造成不利影响或严重后果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三、请广大市民积极参与监督,监督电话:12345。

玉环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
2020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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