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地铁六号线二期工程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关于北京地铁六号线二期工程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环审〔2014〕338号 2014年12月10日 发布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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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北京地铁六号线二期工程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保护审批的请示》(轨道规划字〔2014〕224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我部曾以环审〔2009〕48号文件批复了北京地铁六号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本次变更部分为自草房站东端起至东小营站北京地铁六号线二期工程,主要变更内容有:部分区间段发生偏移,其中物资学院站至新华大街站区间最大偏移量617米,玉带河大街站前后区间最大偏移65米,随着线路调整,各车站位置也发生偏移,其中变化最大的北关站向东南方向偏移651米;增加1座车站会展中心站,较原来12.205公里长度增加了246米,东小营车辆段西移200米,面积减小。变更后线路长12.451公里,全部为地下线,设8座地下式车站,车辆段1处。
工程变更总体符合《北京市城市快速轨道交通近期建设规划(2007年-2015年)》。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工程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因此,我部原则同意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路由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建设和运营管理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严格控制振动和噪声环境影响。对司空小区、富河园小区等6处振动敏感点路段采取共计2938.4单线延米减振效果不低于13分贝的减振措施,其他敏感点路段采取共计10082.8单线延米减振效果不低于8分贝的减振措施。
选用超低噪声冷却塔,确保风亭、冷却塔与周边敏感建筑距离不小于15米。风亭设置4米长消声器,排风口背对敏感建筑。车辆段厂界设置2.5米高砖混围墙,预留400米长声屏障基础。
运营期应加强对沿线敏感点的噪声和振动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增补完善相关保护措施。
(二)强化水环境保护措施。各车站污水通过管网进入市政污水处理厂处理,暂时不具备纳管条件车站应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标排放。位于通州区地下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北关站和新华大街站在具备纳管条件前污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清运,不得建设排污口。东小营车辆段生活污水经处理后部分回用,部分进入市政管网;生产废水经处理后进入市政管网。
(三)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定期发布环境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我部委托华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和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分别组织开展该项目的“三同时”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
四、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分送我部华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和朝阳区、通州区环境保护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
五、其他要求仍按环审〔2009〕48号文件执行。
环境保护部
2014年12月10日
抄送: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北京欣国环环境技术发展有限公司,环境保护部华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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