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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2018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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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2018年)》的公告
生态环境部公告2019年第4号
2019年1月23日
发布机关:生态环境部 卫生健康委
卫生健康委网站
公告 2019年 第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生态环境部会同卫生健康委制定了《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2018年)》(见附件),现予公布。

附件: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2018年)

生态环境部

卫生健康委

2019年1月23日

附件

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2018年)


序号
污染物
1
二氯甲烷
2
甲醛
3
三氯甲烷
4
三氯乙烯
5
四氯乙烯
6
乙醛
7
镉及其化合物
8
铬及其化合物
9
汞及其化合物
10
铅及其化合物
11
砷及其化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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