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吉祥物、志愿者标志实施保护的公告
外观
关于对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吉祥物、志愿者标志实施保护的公告 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第三四八号 2020年1月15日 发布机关:知识产权局 |
知识产权局网站 |
关于对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吉祥物、
志愿者标志实施保护的公告
根据《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有关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法对北京 2022 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组织委员会提交的北京2022 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吉祥物、志愿者标志等 7 件奥林匹克标志予以公告。北京 2022 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组织委员会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对上述标志的专有权,有效期 10 年。
特此公告。
附件:北京 2022 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吉祥物、志愿者标志等7件奥林匹克标志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0年1月15日
附件:关于对北京 2022 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吉祥物、志愿者标志实施保护的公告(PDF)
本作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本作品不适用于该法,在中国大陆和其他地区属于公有领域。
注:中文维基文库社群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演讲,不总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