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服务百姓健康行动”全国大型义诊活动周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8年“服务百姓健康行动”全国大型义诊活动周的通知 国卫办医函〔2018〕757号 2018年8月3日 发布机关: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中医药局办公室 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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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服务百姓健康行动”全国大型义诊活动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计生委、中医药管理局,各军种后勤部卫生局,战略支援部队参谋部战勤计划局,联勤保障部队卫勤局,中央军委机关事务管理总局卫生局,军事科学院、国防大学管理保障部卫生处,国防科学技术大学供应保障处卫生部门,武警部队后勤部卫生局,委(局)属委(局)管医院:
根据工作安排,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决定开展2018年“服务百姓健康行动”全国大型义诊活动周。现将《2018年“服务百姓健康行动”全国大型义诊活动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国家卫生健康委联系人:医政医管局 陈建华、张萌
联系电话:010-68791976、68792200
传 真:010-68792206
国家中医药局联系人:医政司 程强
联系电话:010-59957816
传 真:010-59957693
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联系人:医疗管理处 付连尚
联系电话:010-66886583
传 真:010-66886546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
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
2018年9月3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2018年“服务百姓健康行动”全国大型义诊活动周实施方案
为开展好2018年“服务百姓健康行动”全国大型义诊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总结近几年大型义诊活动经验的基础上,因地制宜、紧密结合需求,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义诊活动。通过活动的开展,方便群众在家门口看病就医;推动卫生健康、中医药和军队卫生系统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促进实施健康中国战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对深度贫困地区进行义诊,助力健康扶贫。
二、活动时间
2018年9月6—12日,9月6日全国统一启动。
三、活动主体
全国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中医药主管部门,军队各级卫生部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四、主要内容
(一)公共场所义诊活动。9月6日,各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中医药主管部门要在每个地级市(含省会城市,下同)、每个县(县级市)的1个以上公共场所开展1天义诊活动。要组织协调辖区内二级以上医院(含军队医院,下同),派出群众需求较大专科的医疗、药学、护理专家,进行疾病的咨询、初步筛查、诊断和一般治疗,普及医学常识和健康知识,特别是针对群众需求集中的慢性病、肿瘤、儿童疾病、地方病等病种重点安排医疗力量。
(二)城乡医院对口支援义诊工作。承担城乡医院对口支援、三级医院对口帮扶贫困县县级医院任务和巡诊任务的医院要组派医疗队,在受援县级医院、巡诊地区开展义诊工作。主要义诊形式包括开设专科门诊、组织疑难重症会诊、教学查房、演示手术等,并结合当地手术需求开展义诊手术。同时,要开展医疗技术和医院管理相关业务培训,具体内容由支援医院(巡诊医疗队)和受援医院(巡诊地区)协商安排。
(三)深入贫困地区开展义诊。各地市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中医药主管部门、军队各单位卫生部门要结合健康扶贫工作,组派医疗队到辖区或驻地贫困县进行义诊,义诊活动包括开展疾病咨询、疑难病例会诊、义诊手术等。义诊医疗队的人员安排和服务时间要向深度贫困地区、民族地区、边境地区倾斜。
(四)义诊活动到基层。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中医药主管部门要组织协调二级以上医院,派出慢性病、肿瘤、儿科疾病、地方病等领域专家,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机构开展义诊活动。基层义诊活动要以农村留守儿童、优抚对象、残疾人、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农村贫困人口等人群为重点。要保证基层医疗机构有专家坐诊,使群众能够就近得到优质服务。要通过病例讨论、专家授课等方式,开展针对基层的技术指导和帮扶,推进分级诊疗工作。县级医疗机构医疗技术能力和人力不足的,可以请上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中医药主管部门协调,派出相关专业专家给予支援。
(五)举办健康大讲堂。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中医药主管部门要组织协调辖区内二级以上医院,根据当地的疾病特点和医院的专科特色,组织专家走进学校、工厂、建筑工地、社区、党政机关,讲授、传播健康知识,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意识,帮助掌握适用的健康生活常识和专科防病知识,培养正确的就医和用药理念。健康大讲堂的时间安排要适当、讲授内容和形式通俗易懂。
(六)二级以上医院院内的义诊活动。二级以上医院要结合医德医风建设和“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的要求,动员本院挂号较为困难的特色专科和知名专家,开展形式多样的义诊活动,编印专科疾病防治宣传资料,改善相应专科的诊疗流程,提高优质医疗资源服务效率。
(七)组织国家医疗队开展义诊活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共同组织国家医疗队,赴有关贫困地区开展义诊。同时,国家紧急医学救援队要按照所在省份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统一组织,整装赴医疗基础设施设备匮乏的偏远贫困地区,为当地群众开展巡诊义诊活动。
(八)医疗服务进军营。地方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中医药主管部门要根据部队需求,为广大官兵和军属提供义诊服务。军队各级卫生部门和医疗机构在积极参与地方义诊活动周的同时,要深入开展专家医疗队赴基层部队送医送药送技术活动,为部队官兵、老干部和军人家属提供优质医疗服务。认真组织远程医疗及教学会诊,扎实推进预防、医疗、保健服务进军营、进班排。通过形式多样的医疗服务活动为基层部队办实事、解难题,提升基层医疗服务保障能力,着力维护部队官兵健康。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各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中医药主管部门和军队相关大单位卫生部门要从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打好脱贫攻坚战、实施健康中国战略的高度,切实组织好义诊活动。要总结近几年活动经验,对义诊活动场所、形式和内容进行改进、充实和完善,制订可操作、见实效的实施方案。要统筹协调,组织辖区内军地医疗机构统一开展义诊活动,地方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中医药主管部门要根据实际条件,提前确定义诊手术种类、时间和手术量,组织筛查符合手术条件的患者,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二)完善制度,强化保障。各有关医疗机构要完善义诊周工作预案,建立义诊专家库,保障义诊工作所需经费。要完善备班、调班机制,保障义诊工作及本单位日常工作有序开展,节假日参加义诊的,要合理安排医务人员调休、补休。医务人员参加义诊活动,计入参加对口支援及支农任务总时间和工作量。在义诊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医务人员,各级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中医药主管部门和医疗机构要予以表扬并给予适当奖励,在职称晋升、评先评优、选派进修深造等工作中优先考虑。
(三)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强宣传,将义诊活动安排提前向社会公告,方便更多群众获得义诊服务。活动过程中,要通过媒体传播健康知识和医学常识,扩大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四)认真总结,及时报告。各有关单位在义诊过程中要注意及时做好总结与工作量统计,总结要有针对性,能够反映义诊活动中当地的医疗需求、群众的感受以及发现的问题、对今后进一步开展好义诊活动的建议等。有条件的单位可留存影像和视频资料。请各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中医药主管部门于9月30日前将统计表(见附件)及义诊活动总结分别报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局和国家中医药局医政司。军队各大单位卫生部门于9月30日前将相关情况报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
附件:2018年“服务百姓健康行动”全国大型义诊活动周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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