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安徽省革命委员会社队企业局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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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革命委员会(通知) 革秘〔1977〕29号 1977年5月28日 |
关于成立安徽省革命委员会社队企业局的通知
各地、市、县革命委员会,省直各部门:
在英明领袖华主席、党中央的亲切关怀下,在省委的领导下,我省社队企业正在蓬勃发展。为了进一步加强对社队企业的领导和管理,省委决定:在省社队企业办公室的基础上,成立安徽省革命委员会社队企业局,内设计划生产处、企业管理处、办公室,归口属省农林办公室。
省社队企业局是省革命委员会主管全省社队企业的职能机构,主要任务是宣传、贯彻中央、省委关于发展社队企业的指示和部署,深入开展学大庆、学大寨的群众运动;拟订和组织实施全省发展社队企业的规划;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抓好社队企业的经营管理;积极协调生产,把社队企业的产供销逐步纳入国家计划;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推动全省社队企业更快更好地发展。
安徽省革命委员会
一九七七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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