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关于被解放的欧洲的宣言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关于被解放的欧洲的宣言
又名:對解放歐洲之宣言
1945年2月11日
本作品收錄於《国际条约集(1945-1947)

关于被解放的欧洲的宣言

[编辑]

  苏維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人民委員会主席、联合王国首相和美利坚合众国总統,已經就他們本国人民的和被解放的欧洲各国人民的共同利益,互相会商过。他們联合声明:在被解放的欧洲暫时不稳定的时期中,他們互相同意,当使他們三国政府的政策一致,以协助从納粹德国統治下获得解放的各国人民,以及欧洲的前軸心附庸国人民,用民主方式解决他們迫切的政治問題和經济問題。
  欧洲秩序的确立,以及国民經济生活的再建,必須憑借足以使被解放的各国人民能够消灭納粹主义和法西斯主义的最后形迹,井創造自己抉择的民主制度的程序来达成。这是大西洋宪章的一个原則-所有各国人民有权抉择他們生活所寄的政府的形式-使那些被侵略国用武力剝夺了主权和自治政府的各国人民恢复主权和自治政府。
  为了造成被解放各国人民可以使用这些权利的条件,三国政府当对于欧洲任何被解放的国家人民或欧洲前軸心附庸国人民予以协助,当他們認为需要:
  (甲)确立内部和平状态;
  (乙)实行紧急措置賑济难民;
  (丙)成立临时政府,使民众中一切民主分子的代表广泛参加,并确保尽可能从速經由自由选举以建立对于人民意志負責的政府;
  (丁)在必要地方助成这种选举。
  三国政府当与其他联合国,以及欧洲的临时当局或其他政府,在考虑到对他們有直接利益的問題时,互相洽商。当三国政府認为欧洲任何被解放国或欧洲任何前軸心附庸国中的情况有采取这类行动的必要时,他們当立刻共同諮商,关于履行本宣言中所举共同責任所必需的措置应当立即共同諮商。
  我們在本宣言中重申我們对于大西洋宪章中諸原則的信心,重申我們在联合国宣言中提出的保証,并且重申我們的决心,要和其他爱好自由的各国合作以建立一种在法治下的世界秩序,致力于全人类的和平、安全、自由与普遍的福利。
  在发表这个宣言时,三国表示希望法兰西共和国临时政府在所建議的程序下予以协作。

 本译文与其原文有分别的版权许可。译文版权状况仅适用于本版本。

原文

此作品在美國屬於公有領域,因其是美國聯邦政府的作品,參考美國法典第17篇第1章第105條。此作品也可能在其他國家以及地區屬於公有領域,如果:
  1. 美國政府機構公開釋出該作品的版權到公有領域,而不考慮國界。
  2. 其他國家以及地區對美國作品應用較短期限規則,包括中華民國(臺灣)《著作權法》、香港、澳門《第43/99/M號法令》、新加坡,但不包括中國大陸(中華人民共和國)。
  3. 該作品在其他國家以及地區屬於不受版權保護的作品類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在中國大陸屬於公有領域。
  4. 該作品的版權在其他國家以及地區已經過期。

否則,美國仍然能在其他國家以及地區掌有美國聯邦政府作品版權。[1]

本模板不适用于单个美国州政府、属地政府、市政府,或任何次级政府的作品。

美国联邦政府公有领域 //zh.wikisource.org/wiki/%E5%85%B3%E4%BA%8E%E8%A2%AB%E8%A7%A3%E6%94%BE%E7%9A%84%E6%AC%A7%E6%B4%B2%E7%9A%84%E5%AE%A3%E8%A8%80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

译文

本作品現時在大中華兩岸地區因著作权保护条款过期而处于公有领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司法管辖区为中国大陆,不包括香港和澳门)和中华民国的《著作权法》第三十三條(目前司法管辖区为台澎金马地区),所有著作权持有者为法人的作品,在首次发表50年后,或者从创作之日起50年未发表,即进入公有领域。其他适用作品则在作者死亡后50年进入公有领域。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释义》,法人作品应满足三点要求:(1)由法人(或其他组织,以下简称“法人”)主持创作,而非工作人员自发进行;(2)创作思想及表达方式体现法人意志;(3)由法人负责,而非执笔者。(详情


1959年世界知识出版社著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

本作品的作者以匿名或別名發表,確實作者身份不明(包括僅以法人名義發表),在兩岸四地以及馬來西亞屬於公有領域。但1959年發表時,美國對較短期間規則的不接受性使得本作品在美國仍然足以認爲有版權到發表95年以後,年底截止,也就是2055年1月1日美國進入公有領域。原因通常是1996年1月1日,作品版權在原作地尚未過期進入公有領域。依據維基媒體基金會的有限例外,本站作消極容忍處理,不鼓勵但也不反對增加與刪改有關内容,除非基金會行動必須回答版權所有者的撤下作品要求。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