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退回北京轨道交通燕房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通知
外观
关于退回北京轨道交通燕房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通知 环办函[2011]1190号 2011年10月11日 发布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
关于北京轨道交通燕房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
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审批〈北京市轨道交通燕房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请示》(京投规字〔2011〕145号)收悉。经研究,通知如下:
一、经审查,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存在以下问题:
(一)该工程属《北京市城市快速轨道交通近期建设规划(2007年-2015年)调整》中的建设项目,目前该规划尚未获得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因而工程建设内容及可能的环境影响存在不确定因素。
(二)工程线路跨越南水北调饮用水源保护区方案尚未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意见。
二、鉴于上述因素,我部决定退回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三、你公司应在按要求解决上述问题后,重新编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按规定程序报我部审批。
四、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未经我部批复,不得擅自开工建设。
二○一一年十月十一日
主题词:环保 市政 环评 退回 通知
抄送:环境保护部华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北京市环境保护局,房山区环境保护局,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本作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本作品不适用于该法,在中国大陆和其他地区属于公有领域。
注:中文维基文库社群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演讲,不总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