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区志光等人职务任免的通知
外观
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区志光等人职务任免的通知 国人字〔2022〕269号 2022年8月4日 发布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
|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李家超的提名和建议,国务院2022年8月4日决定:任命区志光为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秘书长,免去陈国基的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秘书长职务。
国 务 院
2022年8月4日
本作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本作品不适用于该法,在中国大陆和其他地区属于公有领域。
注:中文维基文库社群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演讲,不总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