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邓竟成、李明逵职务任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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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邓竟成、李明逵职务任免的通知
国人字〔2007〕6号
2007年1月12日
发布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本作品收錄於《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07年/第8号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有关规定,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曾荫权的提名和建议,国务院2007年1月12日决定:任命邓竟成为警务处处长,免去李明逵的警务处处长职务。

国 务 院
二○○七年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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