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内蒙古自治区高速公路网规划(2019—2030年)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内蒙古自治区高速公路网规划(2019—2030年)
2019年8月
发布机关: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内发改基础字〔2019〕641号印发

为加快构建内蒙古自治区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覆盖广泛、安全可靠的高速公路网络,推动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与国家《“十三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国家公路网规划(2013—2030年)》相衔接,对《内蒙古自治区省道网规划(2013—2030年)》中高速公路网部分以及2015年调整后的地方高速公路项目进行修编,形成《内蒙古自治区高速公路网规划(2019-2030年)》。

一、规划基础

[编辑]

(一)发展现状

[编辑]

2013年,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内蒙古自治区省道网规划(2013年—2030年)》印发实施,全区高速公路网规划里程为11562公里。为进一步适应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2015年,调整了《内蒙古自治区省道网规划(2013年—2030年)》中部分地方高速公路项目,调整后,全区高速公路规划里程为11900公里,其中国家高速公路8742公里,地方高速公路3158公里。

近年来,自治区高速公路实现了快速发展,截至2018年底,自治区高速公路通车里程达6633公里,其中:国家高速公路5607公里,地方高速公路1026公里。高速公路通行能力显著增加,在提高全区经济运行效率、增强发展活力、改善人民生活质量、推进区域协调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形势需求

[编辑]

1.适应交通高质量发展要求,需要加强自治区高速公路网服务保障能力。按照交通运输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坚持质量第一、效率优先原则,需要进一步优化完善高速公路网络,推动呼包鄂及乌兰察布区域协同发展,加强东西部基础设施建设联通,提高高速公路网整体承载能力和网络化水平,服务和保障自治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

2.适应全方位开放发展要求,需要增强自治区高速公路通道能力供给。随着“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西部大开发、东北振兴等国家战略深入实施,按照国家“十纵十横”综合运输通道布局,自治区高速公路网需要进一步强化运输通道能力供给,加快构建自治区高速公路网主框架,为推动形成自治区全方位开放新格局提供保障。

3.适应综合交通发展要求,需要自治区高速公路网提升综合衔接水平。发挥高速公路在公路网中的骨干作用,需要优化高速公路网络布局,提升与普通国省干线公路、铁路、民航的衔接水平,促进发挥综合交通运输网络整体优势和组合效率。

4.适应生态优先发展要求,需要自治区高速公路强化可持续发展能力。为加快推进交通运输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按照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原则,需要高速公路网不断优化供给能力、供给质量和供给效率。保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的定力,探索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新路子。

二、总体要求

[编辑]

(一)指导思想

[编辑]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和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二次会议在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构建布局更加合理、功能更加完善、覆盖更加广泛、衔接更加顺畅的自治区高速公路网,为自治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编辑]

战略驱动,突出优势。立足自治区内联八省区、外接俄蒙的区位优势,积极融入和服务国家战略实施,兼顾现实基础和战略需求,创新向北开放发展格局,实现区域协调发展。

绿色发展,生态优先。完善高速公路绿色发展长效机制,走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发展道路。落实生态优先理念,推进生态选线选址,充分利用旧路改建高速公路,节约利用土地资源。

完善布局,提质增效。不断完善高速公路网络布局,进一步提升高速公路通达水平,推动全区高速公路提质增效,为各类资源要素便捷流通提供高品质服务。

因地制宜,协调推进。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根据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求和土地、资金等现实条件,协调推进自治区高速公路建设,合理把握建设规模和节奏。

(三)发展目标

[编辑]

规划到2030年,自治区境内国家高速公路与地方高速公路互融互补,进一步强化“衔接、畅通、提升、协同”,高速公路在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引导资源开发、服务交通出行等方面的作用更加凸显。

1.加强与国家高速公路网对接,有效对接周边省区高速公路规划建设,完善自治区高速公路网功能布局,形成便捷高效的高速公路通道。

2.加强首府至盟市、盟市间、重要口岸的连通,促进呼包鄂及乌兰察布协同发展,畅通各盟市高速公路通道,提升边境口岸互联互通水平。

3.加强对区域性中心城市、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和重要城镇的支撑保障,提升高速路网覆盖广度、通达深度。

三、规划布局

[编辑]

(一)规划基础路网

[编辑]

本次规划以《内蒙古自治区省道网规划(2013-2030年)》中高速公路网部分以及2015年自治区高速公路调整路网为基础路网。自治区高速公路网由境内国家高速公路和地方高速公路组成,路线合计49条,规划总里程11900公里,其中:国家高速公路8742公里,地方高速公路3158公里。

(二)规划调整路线

[编辑]

本次规划修编维持原国家高速公路网不变,仅对地方高速公路网进行调整,包括规划调减、规划调增两部分内容,共调整地方高速公路8条,其中:调减4条,调增4条。

1.规划调减路线

规划调减地方高速公路4条,调减里程约317公里。包括:

(1)考虑鄂尔多斯城市发展规划的调整,调减东胜环线高速公路(原S57);

(2)因与S31呼和浩特至河曲高速公路走向、功能重叠,调减准银高速大路至龙口段(S26的起点段);

(3)因区域路网范围内已有高速公路通道,且满足运输承载能力,调减赤峰至克什克腾高速公路(原S23);

(4)因河北省未规划高速公路对接,调减赤峰至围场高速公路(原S28)。

规划调减后,规划基础路网包含高速公路46条,规划总里程11583公里,其中国家高速公路8742公里,地方高速公路2841公里。

2.规划调增路线

规划新增地方高速公路4条,规划里程约513公里。包括:

(1)呼和浩特至凉城

为完善呼包鄂及乌兰察布区域路网结构,解决呼和浩特与乌兰察布间断头路问题,增加呼和浩特东南部出口通道和辐射路线,缓解呼和浩特市周边道路交通压力,推动和林格尔新区建设,调增呼和浩特至凉城高速公路。

(2)商都至尚义

为优化区域路网结构,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畅通商都县蔬菜外运及察右中旗、察右后旗、四子王旗等地农畜产品外运通道,对接河北省公路网规划,新增蒙冀省际高速公路通道,调增商都至尚义高速公路。

(3)阿鲁科尔沁旗至翁牛特旗

为优化局部路网,提升自治区东部区高速公路网通行能力,加密东部区与京津冀的连接通道,缩短赤峰市城区与阿鲁科尔沁旗天山镇之间的时空距离,助推赤峰市北部旗县旅游开发,促进沿线经济社会发展,调增阿鲁科尔沁旗至翁牛特旗高速公路。

该项目的建设实施时机,需根据项目影响区域路网中相关道路服务水平评估情况及建设优先级别合理确定。

(4)甘其毛都至乌拉特前旗

为完善自治区对外开放通道布局,提升中蒙能源大通道运输效能,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和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推进甘其毛都口岸通道向呼包鄂延伸,提高口岸运输通道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调增甘其毛都至乌拉特前旗高速公路。

该项目的建设实施时机,需根据周边相关道路的服务水平评估情况合理确定。

(三)布局方案

根据上述规划调整,自治区高速公路网规划调整后规划路线共50条,总里程为12096公里,其中国家高速25条、8742公里,地方高速25条、3354公里。全区高速公路网布局形态可归纳为“8纵8横31联”(简称“8831”网)。

具体走向及主要控制点如下:

1.纵线(8条)

(1)满洲里至齐齐哈尔:满洲里、海拉尔、陈巴尔虎旗、牙克石、阿荣旗(蒙黑界)。

(2)海拉尔至白城:海拉尔、鄂温克族自治旗、阿尔山、科尔沁右翼前旗、乌兰浩特、石头井子(蒙吉界)。

(3)霍林郭勒至沈阳:霍林郭勒、扎鲁特旗、通辽、科尔沁左翼后旗(蒙辽界)。

(4)锡林浩特至朝阳:锡林浩特、克什克腾旗、翁牛特旗、赤峰、元宝山(蒙辽界)。

(5)二连浩特至大同:二连浩特、苏尼特右旗、察哈尔右翼后旗、集宁、察哈尔右翼前旗、丰镇(蒙晋界)。

(6)呼和浩特至朔州:呼和浩特、和林格尔、杀虎口(蒙晋界)。

(7)包头至榆林:包头、达拉特旗、东胜、伊金霍洛旗(蒙陕界)。

(8)甘其毛都至乌拉特前旗:甘其毛都、乌拉特中旗、乌拉特前旗(乌拉山)。

2.横线(8条)

(1)科尔沁右翼前旗至张家口:阿力得尔、霍林郭勒、西乌珠穆沁旗、锡林浩特、正蓝旗、太仆寺旗(蒙冀界)。

(2)阿荣旗至呼和浩特:阿荣旗、扎兰屯、扎赉特旗、乌兰浩特、科尔沁右翼前旗、突泉、科尔沁右翼中旗、扎鲁特旗、阿鲁科尔沁旗、巴林左旗、巴林右旗、克什克腾旗、正镶白旗、化德、商都、察哈尔右翼后旗、察哈尔右翼中旗、呼和浩特。

(3)通辽至赤峰:双辽(蒙吉界)、通辽、奈曼旗、敖汉旗、赤峰、喀喇沁旗(蒙冀界)。

(4)张家口至额济纳旗:兴和(蒙晋界)、集宁、卓资、呼和浩特、土默特左旗、土默特右旗、包头、乌拉特前旗、五原、临河、杭锦后旗、乌拉特后旗、额济纳旗(蒙甘界)。

(5)张家口至乌海:兴和(蒙冀界)、集宁、卓资、呼和浩特、土默特左旗、土默特右旗、包头、乌拉特前旗、五原、临河、磴口、乌海(蒙宁界)。

(6)兴和至巴拉贡:兴和(蒙冀界)、察哈尔右翼前旗、凉城、和林格尔、托克托、达拉特旗、巴拉贡。

(7)清水河至乌海:清水河(蒙晋界)、准格尔旗、东胜、鄂托克旗、乌海。

(8)准格尔旗至银川:准格尔旗、乌审旗、鄂托克前旗(蒙宁界)。

3.联络线(31条)

呼和浩特至河曲(蒙晋界)、呼和浩特至鄂尔多斯、呼和浩特至凉城、呼和浩特环线、呼和浩特机场路、呼和浩特东出口、包头环线、包头机场路、包头黄河大桥至达拉特旗、嫩江(蒙黑界)至伊南工区(蒙黑界)、海拉尔环线、乌兰浩特环线、金宝屯(蒙吉界)至查日苏(蒙辽界)、科尔沁右翼中旗至新发(蒙吉界)、科尔沁右翼中旗至舍伯吐、奈曼旗至阜新(蒙辽界)、通辽环线、赤峰至凌源(蒙辽界)、阿鲁科尔沁旗至翁牛特旗、克什克腾旗至承德(蒙冀界)、锡林浩特至二连浩特、苏尼特右旗至张家口(蒙冀界)、商都至尚义、集宁环线、鄂托克旗至盐池(蒙宁界)、鄂尔多斯机场路、乌海至宁东(蒙宁界)、乌海至银川(蒙宁界)、棋盘井至石嘴山(蒙宁界)、敖伦布拉格至蒙西、张家房至查哈尔滩。

四、规划实施

[编辑]

(一)资金需求

[编辑]

规划自治区高速公路网总规模12096公里。截至2018年底,全区高速公路已建成通车6633公里,在建待建里程5463公里。按静态投资匡算,全区高速公路网未来建设资金总需求约为2250亿元。

(二)实施安排

[编辑]

科学筹划,高效推进自治区高速公路网重点项目建设。优先安排已纳入国家和自治区相关建设规划的高速公路项目,完善通达俄蒙、跨省区、联通东西部的重要运输通道。强化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协调推进重点项目建设,确保开工一批、建成一批、储备一批,保持建设节奏,不断优化高速公路网络布局。

(三)实施效果

[编辑]

整体承载能力有效提升,自治区高速公路网主框架基本形成。从路网指标看,自治区高速公路网规划总里程约1.2万公里,规划路网面积密度达到约1.02公里/百平方公里。自治区首府至各盟市、相邻盟市之间和重要出区通道实现高速公路连通,高速公路网覆盖旗县(市、区)达到88个,重要口岸、国家物流载体城市、重要城镇基本以高速公路直通,省际连通更加通畅。

五、保障措施

[编辑]

(一)加强组织领导

[编辑]

统一思想,进一步提高对交通先行战略地位的认识,建立健全自治区级部门联动工作机制,有机衔接、形成合力,统筹推进高速公路重大项目建设,确保规划有效实施。研究制定自治区高速公路发展配套政策,建立分类指导、差异化供给机制。强化规划对高速公路建设的约束力,以此作为自治区高速公路建设计划和项目审核的依据,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和督导检查。

(二)完善规划衔接

[编辑]

做好与国家、自治区相关规划的衔接,加强与周边省区的协调与沟通,共同推进省际高速公路出口规划建设,实现“规划同图、建设同步、管理协同”。同时,也应根据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以及高速公路建设中出现的问题,适时对规划进行修编或调整。

(三)落实建设要素

[编辑]

积极推进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加大储备,切实保障高速公路发展所需资金、土地等资源要素。积极争取国家车购税资金和发行地方政府收费公路专项债券额度,筹措安排自治区本级资金,支持高速公路建设。探索股权合作、特许经营等新的公路建设融资方式,积极推广PPP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高速公路建设,政企合力开拓新的投融资渠道,充分激活民间投资潜能。积极对接国土空间规划,对纳入年度计划的高速公路项目,优先预留用地指标,合理安排建设用地。

(四)坚持生态优先

[编辑]

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减少矿产资源压覆。统筹利用交通线位、桥隧等资源,优化高速公路线位走向,尽量避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和生态红线保护范围,最大限度降低对项目周边区域生态功能的不利影响。实施建设项目全周期环境保护,加强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节能、节地设计,高效实施土地综合开发利用。强化高速公路设施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严格执行国家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推进绿色高速公路工程建设。

附件1:环境影响评价

附件2:规划调整路线命名编号

附表1:内蒙古自治区高速公路网规划调整路线表

附表2:内蒙古自治区地方高速公路路线方案表

附表3:内蒙古自治区高速公路网布局方案表

附图1:内蒙古自治区高速公路网规划示意图

附图2:内蒙古自治区高速公路网布局方案图


附件1:

环境影响评价

[编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要求,《内蒙古自治区高速公路网规划(2019-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需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编写环境影响篇章,包括规划实施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分析、预测和评估,主要为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分析、不良环境影响的分析和预测以及与相关规划的环境协调性分析;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主要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政策、管理或者技术等措施。

一、《规划》实施环境影响分析

[编辑]

(一)生态环境影响

[编辑]

建设过程中,由于选线不当可能会产生交通穿越生态敏感区的情况,其中以对自然保护区的影响最大。主要表现在,如果直接穿越自然保护区,将占用自然保护区土地资源,破坏保护区内主要保护对象的栖息地,也将带来噪声扰动、大气污染、人员进入增加的问题,威胁自然保护区内保护对象的生存。

(二)水环境影响

[编辑]

施工期,砂石材料的冲洗,混凝土搅拌后产生的废水,钻孔灌注桩的泥浆排放,施工队伍的生活污水,若处理不当可能对水环境有一定的影响。运营期,沿线附属设施,如服务区、收费站等排放的废水、洗车污水、汽车洒落的有害物质,经雨水排入河流,造成水质的污染。

(三)大气环境影响

[编辑]

交通活动导致的大气污染物一次排放按照其来源可以分为三类:机动车尾气管直接排放;机动车行驶过程中扬起的道路扬尘;机动车行驶过程中部件磨损造成的颗粒物排放和曲轴箱等部位的THC逸散。交通活动排放的一次污染物在大气中可进一步发生化学反应,造成二次污染。

(四)固体废物环境影响

[编辑]

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弃渣会临时性或长期占用土地资源,从而加剧公路沿线占用草地、耕地以及林地的情况,减少地区土地资源,减少地区生物量。堆弃在线路旁边的弃渣会对周边的景观生态和景观美学产生影响。另外,在路网运营过程中,服务区、加油站等地方会产生一些生活垃圾。

(五)噪声环境影响

[编辑]

交通噪声就其来源而言可分为两类:动力噪声和轮胎噪声。机动车在低速运行时,以发动机壳体的振动噪声为主;在高速运行时,轮胎噪声就上升为主要噪声。在允许鸣笛的路段,汽车喇叭也属于一种噪声源。除营运期的公路交通噪声之外,规划路段施工期内还存在暂时性的建筑施工噪声。

二、《规划》实施环境影响评价

[编辑]

本规划符合国家和自治区主体功能区规划、生态功能区规划,大气、水体、土壤三大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在严格落实本次评价提出的环境影响减缓对策前提下,不利环境影响可以接受,区域资源环境可以承载。从环境保护角度来看,《规划》提出的规划建设内容是可行的。

三、环境影响减缓对策和措施

[编辑]

(一)生态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

[编辑]

对涉及重要环境敏感区的高速公路进行局部线位调整、避让与优化。对于已有走廊充分利用,邻近并行的走廊带尽量合并,在环境敏感区域尽量少开辟新的走廊带,避免生态破坏和穿越环境敏感区。如实际工程条件所限,线路无法完全避让环境敏感区,可结合敏感区的性质和环境保护对象的保护要求,优先考虑采用隧道或桥梁形式穿越敏感区,以减缓对重要环境敏感区的不良环境影响。

(二)水环境保护措施

[编辑]

要认真调查论证路线走向与地表水系的相互关系,设计足够的涵洞、桥梁,以减少高路基对地表径流的影响。施工物质,如沥青等不宜堆放在河旁,应远离河流,妥善保管堆放,防止暴雨冲刷进入水体。加强施工生活污水管理,在各施工营地建化粪池及垃圾堆放站,严禁将其直接排入河道水流中。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地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珍稀水生生物栖息地等区域,若高速公路靠近或穿越对水质有特殊要求的水体时,应结合实际情况在路边设置沉淀池进行沉淀处理后排放或利用天然洼地、池塘等收集处理路面径流。

(三)大气污染防治对策

[编辑]

施工阶段加强沥青混凝土、碎石、灰土拌和设备的密封和除尘,对操作人员进行卫生防护,且拌和场站应远离大气环境敏感点;采用符合环保要求的先进施工设备,禁止使用敞开式简易方法熬制沥青。大风天气下使用篷布覆盖及洒水等方式减少施工材料和施工场地的扬尘。严格执行机动车尾气排放国家标准,注意加强敏感路段和沿线敏感点的空气质量监测。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对策

[编辑]

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和施工垃圾。对于生活垃圾必须定点收集,及时清运或处理;对于施工垃圾尽量回收利用,或送往当地划定的垃圾场填埋。

(五)声污染防治对策

[编辑]

施工阶段严格遵循规划项目所在地地方政府制定的《施工噪声管理规定》,调整高噪声作业的施工时间;根据情况需要采取临时隔声围护结构或吸声的声屏障、隔声罩等;穿越野生动物保护区域的路段建设,应根据动物繁育迁徙规律合理安排施工周期。营运阶段若在距拟建高速公路路边150m处存在声环境敏感点,则应视交通量、人口密度、污染程度以及环境条件等采取适当的隔音措施或进行搬迁工作。

附件2:

规划调整路线命名编号

[编辑]

内蒙古自治区境内国家高速公路路线采用国家高速公路网路线命名及编号方案,不再另行安排。本规划仅制定自治区地方高速公路路线命名及编号方案,以规范路线名称、统一标识,提高辨识度。

(一)命名规则

[编辑]

1.地方高速公路名称由路线起讫点的地名中间加连接符“-”组成,全称为“××-××高速公路”。路线简称采用起讫点地名的首位汉字表示,简称“××高速”。

2.城市环线名称以城市名称或政府驻地市辖区命名,全称为“××绕城高速公路”,简称为“××绕城高速”或“××环线”。

3.纵向通道以路线北端为起点,以路线南端为终点;横向通道以路线东端为起点,以路线西端为终点。

4.地方高速公路网路线名称及简称不可重复。如出现重复时,采用以行政区划名称的第二或第三为汉字替换等方式加以区别。

(二)编号规则

[编辑]

1.地方高速公路路线编号由字母标识符和阿拉伯数字编号组成。路线标识符采用汉语拼音“S”表示,路线编号由标识符“S”加2位数字顺序号组成,编号结构为“S##”。

2.地方高速公路编号应避免与自治区境内国家高速公路编号重复。

3.纵向路线编号为2位奇数,由东向西升序排列,编号区间为21~99。

4.横向路线编号为2位偶数,由北向南升序排列,编号区间为20~98。

5.新增高速公路路线编号应与原有路线编号做好衔接,尽可能地减少编号调整。

(三)命名编号方案

[编辑]

规划基础路网中地方高速公路路线沿用现行命名及编号,规划新增路线命名及编号方案如下:

1.呼和浩特-凉城高速公路,编号S29

2.商都-尚义高速公路,编号S23

3.阿鲁科尔沁旗-翁牛特旗高速公路,编号S28

4.甘其毛都-乌拉特前旗高速公路,编号S39

附表1:

内蒙古自治区高速公路网规划调整路线表

[编辑]
序号 路线名称 路线编号 规划里程
(公里)
起讫点 主要控制点
一、规划基础路网
(46条)
11583
二、规划新增路线
(4条)
513
1 呼和浩特至凉城 S29 95 呼和浩特、凉城 呼和浩特(G0601)、凉城(S24)
2 商都至尚义 S23 55 商都、尚义 商都(G5511)、尚义(蒙冀界)
3 阿鲁科尔沁旗至翁牛特旗 S28 135 阿鲁科尔沁旗、翁牛特旗 阿鲁科尔沁旗(G5511)、翁牛特旗(G16)
4 甘其毛都至乌拉特前旗 S39 228 甘其毛都、乌拉山 甘其毛都(口岸)、乌拉特中旗、乌拉特前旗(G6)
合计 12096

附表2: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高速公路路线方案表

[编辑]
序号 路线名称 路线编号 规划里程
(公里)
起讫点
1 科尔沁右翼中旗至舍伯吐 S21 110 巴彦呼舒、舍伯吐
2 商都至尚义 S23 55 商都、尚义(蒙冀界)
3 呼和浩特至鄂尔多斯 S27 165 呼和浩特、鄂尔多斯
4 呼和浩特至凉城 S29 95 呼和浩特、凉城
5 锡林浩特至二连浩特 S20 343 锡林浩特、二连浩特
6 察右后旗至呼和浩特 S22 94 白音查干、呼和浩特
7 兴和至巴拉贡 S24 682 兴和、巴拉贡
8 准格尔至银川 S26 558 龙口、上海庙(蒙宁界)
9 阿鲁科尔沁旗至翁牛特旗 S28 135 天山、乌丹
10 呼和浩特至河曲 S31 156 呼和浩特、龙口(蒙晋界)
11 敖伦布拉格至蒙西 S33 105 敖伦布拉格、蒙西
12 鄂托克旗至盐池 S35 164 鄂托克旗(G18)、盐池(蒙宁界)
13 乌海至宁东 S37 140 乌海、宁东(蒙宁界)
14 甘其毛都至乌拉特前旗 S39 228 甘其毛都、乌拉山
15 呼和浩特东出口 S40 4
16 包头黄河桥至达拉特旗 S41 29
17 包头环线 S42 46
18 呼和浩特机场路 S43 37
19 包头机场路 S44 6
20 鄂尔多斯机场路 S46 33
21 张家房至查哈尔滩 S47 45 张家房、查哈尔滩
22 海拉尔环线 S50 27 西南部分
23 乌兰浩特环线 S51 41 西南部分
24 通辽环线 S52 28 西北部分
25 集宁环线 S54 28 东北部分
合计 3354

附表3:

内蒙古自治区高速公路网规划布局方案表

[编辑]
序号 路线走向 对应路线编号/名称 主要控制点
纵线(8条)
1 满洲里至齐齐哈尔 G10绥汾河至满洲里 满洲里(口岸)、海拉尔、牙克石、阿荣旗(蒙黑界)
2 海拉尔至白城 G1013海拉尔至张家口、G1216乌兰浩特至阿力德尔、G12珲春至乌兰浩特 海拉尔(G10)、鄂温克族自治旗、阿尔山、科尔沁右翼前旗、乌兰浩特、石头井子(蒙吉界)
3 霍林郭勒至沈阳 G2515鲁北至霍林郭勒、G2511新民至鲁北 霍林郭勒(G1013)、扎鲁特旗、通辽、科尔沁左翼后旗(蒙辽界)
4 锡林浩特至朝阳 G16丹东至锡林浩特 锡林浩特(G1013)、克什克腾旗、翁牛特旗、赤峰、元宝山(蒙辽界)
5 二连浩特至大同 G55二连浩特至广州 二连浩特(口岸)、苏尼特右旗、察哈尔右翼后旗、集宁、察哈尔右翼前旗、丰镇(蒙晋界)
6 呼和浩特至朔州 G59呼和浩特至北海 呼和浩特(G0601)、和林格尔、杀虎口(蒙晋界)
7 包头至榆林 G65包头至茂名 包头(G6)、达拉特旗、东胜、伊金霍洛旗(蒙陕界)
8 甘其毛都至乌拉特前旗 S39甘其毛都至乌拉特前旗 甘其毛都(口岸)、乌拉特中旗、乌拉特前旗(G6)
横线(8条)
1 科尔沁右翼前旗至张家口 G1013海拉尔至张家口 阿力得尔(G1216)、霍林郭勒、西乌珠穆沁旗、锡林浩特、正蓝旗、太仆寺旗(蒙冀界)
2 阿荣旗至呼和浩特 G5511集宁至阿荣旗、S22察右后旗至呼和浩特 阿荣旗(G10)、扎兰屯、扎赉特旗、乌兰浩特、科尔沁右翼前旗、突泉、科尔沁右翼中旗、扎鲁特旗、阿鲁科尔沁旗、巴林左旗、巴林右旗、克什克腾旗、正镶白旗、化德、商都、察哈尔右翼后旗、察哈尔右翼中旗、呼和浩特(G7)
3 通辽至赤峰 G45大庆至广州 双辽(蒙吉界)、通辽、奈曼旗、敖汉旗、赤峰、喀喇沁旗(蒙冀界)
4 张家口至额济纳旗 G7北京至乌鲁木齐 兴和(蒙晋界)、集宁、卓资、呼和浩特、土默特左旗、土默特右旗、包头、乌拉特前旗、五原、临河、杭锦后旗、乌拉特后旗、额济纳旗(蒙甘界)
5 张家口至乌海 G6北京至拉萨 兴和(蒙冀界)、集宁、卓资、呼和浩特、土默特左旗、土默特右旗、包头、乌拉特前旗、五原、临河、磴口、乌海(蒙宁界)
6 兴和至巴拉贡 S24兴和至巴拉贡 兴和(蒙冀界)、察哈尔右翼前旗、凉城、和林格尔、托克托、达拉特旗、巴拉贡(G6)
7 清水河至乌海 G18荣成至乌海 清水河(蒙晋界)、准格尔旗、东胜、鄂托克旗、乌海(G6)
8 准格尔旗至银川 S26准格尔至银川 准格尔旗(S31)、乌审旗、鄂托克前旗(蒙宁界)
联络线(31条)
1 呼和浩特至河曲 S31呼和浩特至河曲 呼和浩特、准格尔旗、河曲(蒙晋界)
2 呼和浩特至鄂尔多斯 S27呼和浩特至鄂尔多斯 呼和浩特新机场、托克托县、鄂尔多斯
3 呼和浩特至凉城 S29呼和浩特至凉城 呼和浩特、凉城县
4 呼和浩特环线 G0601呼和浩特环线
5 呼和浩特机场路 S43呼和浩特机场路
6 呼和浩特东出口 S40呼和浩特东出口
7 包头环线 S42包头环线
8 包头机场路 S44包头机场路
9 包头黄河大桥至达拉特旗 S41包头黄河大桥至达拉特旗 包头黄河大桥、达拉特旗
10 嫩江至伊南工区 G1213北安至漠河 嫩江(蒙黑界)、大杨树、加格达奇、伊南工区(蒙黑界)
11 海拉尔环线 S50海拉尔环线
12 乌兰浩特环线 S51乌兰浩特环线
13 金宝屯至查日苏 G25长春至深圳 金宝屯(蒙吉界)、查日苏(蒙辽界)
14 科尔沁右翼中旗至新发 G1015铁力至科尔沁右翼中旗 科尔沁右翼中旗、新发(蒙吉界)
15 科尔沁右翼中旗至舍伯吐 S21科尔沁右翼中旗至舍伯吐 科尔沁右翼中旗、舍伯吐
16 奈曼旗至阜新 G4513奈曼旗至营口 奈曼旗、阜新(蒙辽界)
17 通辽环线 S52通辽环线
18 赤峰至凌源 G4515赤峰至绥中 赤峰、凌源(蒙辽界)
19 阿鲁科尔沁旗至翁牛特旗 S28阿鲁科尔沁旗至翁牛特旗 阿鲁科尔沁旗、翁牛特旗
20 克什克腾旗至承德 G1611克什克腾旗至承德 克什克腾旗、大兴永(蒙冀界)
21 锡林浩特至二连浩特 S20锡林浩特至二连浩特 锡林浩特、阿巴嘎旗、苏尼特左旗、二连浩特
22 苏尼特右旗至张家口 G5516苏尼特右旗至张家口 苏尼特右旗、镶黄旗、化德县、张家口(蒙冀界)
23 商都至尚义 S23商都至尚义 商都、尚义
24 集宁环线 S54集宁环线
25 鄂托克旗至盐池 S35鄂托克旗至盐池 鄂托克旗、鄂托克前旗、盐池(蒙宁界)
26 鄂尔多斯机场路 S46鄂尔多斯机场路
27 乌海至宁东 S37乌海至宁东 乌海、宁东(蒙宁界)
28 乌海至银川 G1817乌海至银川 乌达区、张家房、阿拉善左旗、长流水(蒙宁界)
29 棋盘井至石嘴山 G1816乌海至玛泌 棋盘井、石嘴山(蒙宁界)
30 敖伦布拉格至蒙西 S33敖伦布拉格至蒙西 敖伦布拉格、蒙西
31 张家房至查哈尔滩 S47张家房至查哈尔滩 张家房、查哈尔滩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高速公路网规划(2019—2030年)》的通知(内发改基础字〔2019〕641号).pdf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高速公路网规划(2019—2030年)》的通知(内发改基础字〔2019〕641号).pdf

本作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本作品不适用于该法,在中国大陆和其他地区属于公有领域


注:中文维基文库社群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演讲,不总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