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组织实施的通知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组织实施的通知 农办科〔2019〕23号 2019年5月10日 发布机关: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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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基层农技
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组织实施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有关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委、局),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广东省农垦总局:
2019年中央财政通过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继续对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给予支持,按照《农业农村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2019年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计财发〔2019〕6号)有关要求,现就做好2019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以下简称“农技推广补助项目”)组织实施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中央1号文件、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全国农业农村厅局长会议精神,对标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农技推广服务支撑的硬任务,以推广农业优质安全、节本增效、绿色发展技术为导向,以提高农技推广服务供给质量效率为目标,创新管理机制,优化组织方式,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推动农业转型提质增效、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步伐、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和人才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
(二)实施原则。在实施区域上,重点支持实施意愿较高、2018年度项目任务完成较好的农业县承担农技推广补助项目。在实施内容上,聚焦农业科技助力贫困地区产业发展、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创新、优质绿色高效技术示范推广、重大农业技术协同推广模式构建完善等方面,提升推广服务效能,加快科技进村入户。在绩效管理上,强化以结果为导向的激励约束,提高项目实施成效和财政资源配置效率。
(三)主要目标。打造一批集示范展示、培训指导、科普教育等多功能、一体化的农业科技服务平台,推广一批符合质量安全、节本增效、绿色生态等要求的农业先进适用技术模式。全国不低于80%的基层农技人员使用中国农技推广APP开展指导服务。基层农技人员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全国不低于1/3的基层农技人员接受连续5天以上的脱产业务培训,培育10000名知识全面、技能过硬、服务优良的基层农技推广骨干人才,建设一支技术水平过硬、助力脱贫攻坚的特聘农技员队伍。实现农技服务贫困村全覆盖,贫困地区、特别是“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农技推广服务供给质量明显提高。在提供增值服务合理取酬、促进公益性推广与经营性服务融合发展、激励农技人员创新创业等方面形成一批行之有效的做法经验。
二、重点任务
围绕“三农”发展全局狠抓工作落实,全力完成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建设的重点任务。
(一)切实加大产业扶贫科技服务力度。在贫困地区以及其他有需求地区全面实施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提供产业扶贫亟需的精准指导和咨询服务,增强贫困地区产业发展科技支撑能力。完善《特聘农技员遴选办法》《特聘农技员考核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规范《特聘农技员协议书》《技术服务合同》等相关协议,进一步严格招募程序,细化服务任务,强化人员管理。遴选推介一批服务效果好、扶贫效果好的特聘农技员,发挥典型示范和引领带动作用。组织基层农技人员全面对接贫困地区农业产业发展技术需要,确保贫困村农技指导服务及时到位,切实解决贫困村产业发展技术需求和贫困户生产经营的技术难题。
(二)深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强化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建设,改善工作条件,完善服务手段,充分履行公益性职能。建立公益性推广与经营性服务融合发展机制,支持农技人员进入家庭农场、合作社、农业企业,提供技术增值服务并合理取酬。支持农业科研院校开展农技推广工作,加快科技成果转化落地,鼓励农业科研教学人员以兼职、合作、交流等多种形式开展农技推广服务。通过公开招标、定向委托等方式,引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产前、产中、产后全程农技指导,为农业生产经营者提供个性化、精准化、全方位的指导服务。
(三)提高农技推广队伍素质能力。完善基层农技人员分级分类培训机制,统筹利用各类培训资源,加强培训师资和课程体系建设,丰富理论教学、现场实训、案例讲解、互动交流等培训方式,对全国基层农技人员进行脱产业务培训。遴选一批业务能力较强、带动影响力较大的基层农技推广骨干人才,由省级农业农村部门统一组织培训,进一步提升其专业技能和实操水平,使其成为本地区本领域重大农业技术示范推广的骨干力量、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的优秀师资。支持基层农技人员通过脱产进修、在职研修等方式提升学历。支持有条件地区通过“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培养方式,吸引具有较高素质和专业水平的青年人才进入基层农技推广队伍。
(四)加强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培育。主体培育向控数量、提质量、显成效转变。严控主体数量,结合地区产业发展和技术推广需要,科学确定年度主体培育数量。严把遴选条件,遴选技术能力较强、帮扶意愿较高的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种养大户、乡土专家作为示范主体。强化作用发挥,通过指导服务、技术培训等方式,推动示范主体学习应用配套集成、简单易学的实用技术,省工省力、节本增效的新型农机具,提升其科学种养水平和自我发展能力,提高对周边农户、特别是贫困户的辐射带动能力。
(五)加强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建设。围绕区域优势农产品和特色产业发展需求,建设长期稳定的“全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基地”(标牌样式见附件1),开展主推技术示范推广、农民教育培训等,将基地打造成农业先进适用技术的展示窗口和基层农技人员指导服务的综合平台。规范基地运行管理,明确年度任务和考核指标,健全基地档案,加强考核验收。自建、租用类基地要有明确的技术示范实施方案;合作类基地,要与基地主体签订技术示范协议。农业农村部将按照有一定面积规模、有引领性综合配套技术、有较强的科技支撑团队、有可持续的运行发展机制等要求,遴选发布一批国家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
(六)加快农业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结合农业农村部发布的年度农业主推技术、地方农业主导产业发展要求和农业生产经营者的技术需求,遴选推介地方年度农业主推技术。围绕推进农业转型升级、质量兴农和绿色兴农等要求,推广一批优质绿色高效技术模式,以县域为单元,组建技术指导团队,形成当地技术操作规范,依托示范基地、示范主体等开展展示推广,组织农技人员开展指导服务,促进技术快速进村入户到田。
(七)深入实施农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计划。继续在内蒙古、吉林、江苏、浙江、江西、湖北、广西、四川等8个省份开展农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试点,强化“省市县”三级纵向协同、“政产学研推用”六方左右协同,完善“高效协作”的组织机制、“互利共赢”的利益联结机制、“双向反馈”的信息贯通机制,实现推广服务力量协同、参与主体利益协同、技术信息供需协同,全方位提升农业科技服务的供给能力和效率。鼓励其他省份自主开展农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
(八)加强农技推广服务信息化建设。加强中国农技推广APP建设,丰富数据信息,强化服务功能,进一步提高其在农技人员和农业生产经营者的覆盖面和使用率。推动科研教学人员、农技人员和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利用信息化技术、互联网理念,开展农情采集、信息咨询、互动交流、技术普及等活动,全面提升服务效能。加强农技推广补助项目线上考核和成效展示,聚合农业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等资源,向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精准推送。
三、有关要求
按照涉农转移支付项目管理改革的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使命担当,加大工作力度,确保高质量完成农技推广补助项目年度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省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补助项目组织实施的重要意义,紧紧围绕2019年补助项目的总体思路和重点任务,结合地方农业农村实际制定针对性强、操作性好的年度项目实施方案,并报农业农村部科技教育司备案。要进一步健全工作组织协调机制,推动政策衔接配套,实现上下协同联动。分行业组织实施的省份要加强系统内部沟通协调,明确各自职责任务,形成工作合力,发挥最大效能。定期开展项目调度,准确掌握执行进度,及时解决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二)加强绩效管理。全面建立农技推广补助项目绩效管理制度,优化考评指标体系(见附件2),进一步加大信息化绩效管理力度,通过集中考评、线上抽查、实地核查等方式,实现项目绩效管理全过程覆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将继续列入农业农村部2019年专项工作延伸绩效管理实施范围,粮食主推技术到位率继续作为2019年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重要内容。各省级农业农村部门要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创新绩效管理方式方法,构建以农技推广服务实效为导向的激励约束机制,增强各级项目承担单位的责任感,提高项目实施效果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三)加强交流宣传。充分挖掘农技推广补助项目组织实施中的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模式,通过现场观摩、典型交流等方式和网络、报纸、电视等渠道进行宣传推介,为补助项目组织实施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营造良好环境。认真做好“互联网+农技推广”服务之星遴选推介、“寻找最美农技员”等活动,发掘宣传一批爱岗敬业、勇于担当、业绩突出的典型人物。
附件:1.全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基地标牌样式
2.2019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绩效考评指标体系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2019年5月10日
附件: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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