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利用全国农业远程教育平台开展2019年农业科技人员知识更新培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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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利用全国农业远程教育平台开展2019年农业科技人员知识更新培训的通知
农办人〔2019〕19号
2019年4月9日
发布机关: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农业农村部网站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利用全国农业远程教育平台

开展2019年农业科技人员知识更新培训的通知


农办人〔2019〕19号

为进一步做好农业科技人员知识更新工作,2019年我部将继续利用全国农业远程教育平台开展农业科技人员知识更新培训,拟举办20期农科讲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组织广大农业科技人员认真学习中央强农惠农富农、产业扶贫和乡村发展等相关政策,及时掌握发展现代农业所需的新知识、新方法、新技能,切实提高开展科研和推广工作的能力水平,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乡村全面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二、培训对象

农业农村系统各级事业单位和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各农业科研院(所)以及部直属各单位农业科技人员。

三、培训形式

利用全国农业远程教育平台,聘请相关领导、专家、新型职业农民代表,采取报告、访谈、座谈的形式授课,通过卫星网、互联网和移动端同步直播。有卫星远端接收站的地区,由当地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农业科研院(所)组织本地相关人员到接收站参加集中培训。没有卫星远端接收站的地区,由当地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农业科研院(所)组织有关人员通过农业农村部网站首页(www.moa.gov.cn)“农业科技人员知识更新”专题或云上智农APP、农广在线APP中的农科讲堂专栏等参加网上培训。

四、培训时间

2019年4—12月,共举办20期培训班,每期培训班具体时间和培训内容将提前两周在网站(农业农村部网站、中国农业人才网、中国农村远程教育网)和移动端(云上智农APP、农广在线APP)等相关媒体上公布,培训课程安排详见附件。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级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和农业科研院(所)要充分认识加强农业科技人员知识更新培训的重要意义,根据每期培训的内容,有针对性地组织农业科技人员及时就近参加集中培训或进行网上培训。各省级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要对全省的农业科技人员知识更新培训工作作出具体部署,提出明确要求,加强组织协调,扎实做好各项工作。

(二)精心组织,强化考核。各级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要督促有卫星远端接收站的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和农垦系统农场做好设备调试和组织服务,保证培训顺利开展。要认真做好培训的管理考核等相关工作,指派专人负责培训的跟踪服务,如实记载参训人员的出勤情况,并将参训时间计入参训人员继续教育学时数。

(三)及时评估,认真总结。各省级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应及时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并于每月底前将全省参训人员名册、参训人员意见反馈表、培训现场图片等资料填写汇总后,通过农科讲堂反馈申报系统(http://1.202.195.245/repo/)上报。培训工作情况总结请于2020年1月中旬前通过上述系统上报。

卫星远端接收站名单、参训人员登记表、参训人员意见反馈表请在农科讲堂网站(http://www.ngx.net.cn/zxjy/nkjt/)下载。

联系人:中央农业广播电视学校 王伯文 曹霞

电 话:010—59196087、59196088

59196099(卫星站培训)

59196108(互联网收看及反馈咨询)

附件:培训课程安排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2019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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