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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文辉胞弟刘文忠的反革命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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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解放军上海市公检法军事管制委员会判决书
(72)沪公军审(刑)字第289号

1972年8月2日

现行反革命犯刘文忠,男,二十五岁,江苏无锡市人。原系徐汇区徐汇五金厂工人,住本市茶陵路日晖四村十二号四室。

刘犯文忠系反革命子弟,思想反动,仇视我党和社会主义制度。一九六六年十月因参与其兄刘犯文辉(已镇压)投寄反革命匿名信件的现行反革命活动,被拘留审查。于一九六九年一月被我宽大处理,判处管制三年。但刘犯隐瞒了在关押期间,向同监犯散布反革命言论,恶毒攻击污蔑我党和社会主义制度,攻击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运动的罪行,并扬言要待机为其兄刘犯文辉报仇,反革命气焰嚣张。此次被拘留后,虽经反复教育,被迫交代了上述罪行,但刘犯坚持反动立场,继续在监所内散布攻击我党和社会主义制度的反革命言论。罪行严重,情节恶劣,坦白认罪态度不老实。为此,根据党的政策,依法判处现行反革命犯刘文忠有期徒刑七年。

(刑期自一九七一年六月十日至一九七八年六月九日止)

中国人民解放军上海市公检法军事管制委员会

一九七二年八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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