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关于2018年开斋节放假的通知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北京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关于2018年开斋节放假的通知
京族字〔2018〕17号
2018年5月24日
发布机关:北京市民族事务委员会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总公司,各人民团体,各高等院校:

2018年6月16日(星期六)是回族、维吾尔族、哈萨克族、乌孜别克族、塔吉克族、柯尔克孜族、塔塔尔族、保安族、撒拉族、东乡族等十个少数民族的传统节日“开斋节”。根据京政发〔1980〕66号文件和《北京市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规定,上述十个少数民族的职工放假一天并照发工资。确因工作需要,在开斋节当天上班的应给予补假。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总公司,各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遵照执行。如遇例行假日、厂休日等不再补假。

北京市民族事务委员会
2018年5月24日


本作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本作品不适用于该法,在中国大陆和其他地区属于公有领域


注:中文维基文库社群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演讲,不总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