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行政案件合议庭组成人员及书记员告知书/(2024)京0102行初1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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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行政案件合议庭组成人员及书记员告知书
(2024)京0102行初113号

作者: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2024年3月7日
2024年3月11日口头决定

复议决定书 (2024年3月15日)

本院受理(2024)京0102行初113号。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八条之规定,决定本案由审判员李 建秋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周光庆、审判员葛明柱共同组成 合议庭进行审理,韩霏担任书记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五条和《最 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 第七十四条之规定,当事人认为审判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有权申请回避,但应 当说明理由;当事人申请回避的,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提出; 回避事由在案件开始审理后知道的,应当在法庭辩论终结前 提出。以上事项,特此通知。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三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