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门头沟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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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门头沟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制定机关:北京市门头沟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门头沟分局、北京市门头沟区统计局
2021年12月20日
2021年12月20日

2017年10月8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17〕48号),2018年5月24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开展北京市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京政发〔2018〕16号),按照通知要求,2018年12月28日起,北京市门头沟区正式启动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北京市门头沟区“三调”依据国家下发的调查界线和《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分类》,运用卫星遥感影像、地理信息系统、“互联网+调查”等技术手段,全过程严格质量控制,历时3年,参与调查355人,汇集调查图斑2.8万个,查清了全区国土利用状况。现将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614.01公顷(9210.15亩)。其中:水浇地306.08公顷(4591.20亩),占49.85%;旱地307.93公顷(4618.95亩),占50.15%。

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201.44公顷(3021.60亩);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224.01公顷(3360.15亩);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30.97公顷(464.55亩);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3.94公顷(59.10亩)。

二、园地4570.62公顷(68559.30亩)。其中:果园4439.93公顷(66598.95亩),占97.14%;其他园地130.69公顷(1960.35亩),占2.86%。

三、林地129183.99公顷(1937759.85亩)。其中:乔木林地19745.21公顷(296178.15亩),占15.28%;灌木林地108978.34公顷(1634675.10亩),占84.36%;其他林地460.44公顷(6906.60亩),占0.36%。

四、草地1034.50公顷(15517.50亩),全部为其他草地。

五、湿地8.90公顷(133.50亩),全部为内陆滩涂。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5327.12公顷(79906.80亩)。其中:城市用地2227.63公顷(33414.45亩),占41.82%;建制镇用地1223.56公顷(18353.40亩),占22.97%;村庄用地1576.50公顷(23647.50亩),占29.59%;采矿用地137.15公顷(2057.25亩),占2.57%;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162.28公顷(2434.20亩),占3.05%。

七、交通运输用地1634.05公顷(24510.75亩)。其中:铁路用地107.42公顷(1611.30亩),占6.57%;轨道交通用地24.44公顷(366.60亩),占1.50%;公路用地993.11公顷(14896.65亩),占60.78%;农村道路508.84公顷(7632.60亩),占31.14%;管道运输用地0.24公顷(3.60亩),占0.01%。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509.25公顷(22638.75亩)。其中:河流水面825.22公顷(12378.30亩),占54.68%;水库水面419.97公顷(6299.55亩),占27.83%;坑塘水面43.39公顷(650.85亩),占2.87%;沟渠193.96公顷(2909.40亩),占12.85%;水工建筑用地26.71公顷(400.65亩),占1.77%。

“三调”是一次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对于掌握真实准确的国土基础数据,服务我区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全区国土利用状况,也反映出耕地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压实各级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全面落实“田长制”,确保全区耕地保护空间落图落地。要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要严守“双控”“三线”,进一步增强增减挂钩的刚性约束。要做好城乡建设用地减量文章,大力实施城市更新行动,集约高效利用土地资源。

“三调”成果是制定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要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落实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门头沟分区规划提供服务支撑,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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