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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政變與克利斯浦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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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政變與克利斯浦借款
作者:蔡和森
1923年7月11日
本作品收錄於《嚮導

署名「和森」發表

  爲籌備最高問題上台的張英華,擬發行二千萬圓新公債千四百萬元鹽餘庫券外,更擬向英國克利斯浦銀團借二千萬磅。當時雙方接洽條件大概如下:(一)借款額爲英金二千萬磅(合華銀二萬萬元);(二)擔保品爲鹽關兩餘及烟酒稅收入全部,克利斯浦銀團將派人直接在上述機關坐收本息;(三)期限三十年,年分兩次還本;(四)利息全年八釐,先扣半年;(五)實數八四交付,即每百鎊交八十四鎊,手續費在內;(六)本借款用途,爲整理外債和舉辦實業兩項;(七)訂立草約後,先付墊款二百五十萬磅,以五十萬磅償還馬可尼無線電借款,五十萬磅償還維克斯飛機借款,五十萬磅償還芝加哥銀行烟酒借款,五十萬磅償還拓業烟酒借款,餘五十萬磅作爲中央政費;(八)二百五十萬磅墊款外之借款,由中國開明用途單後,得公使團及克利斯浦銀團之承認,即正式簽約付現。據各方面證實之消息,所謂十二年新公債與鹽餘庫券皆爲莫能實現之畫餅,張英華對於財政之把握,只有此克利斯浦借款爲有希望。

  津保派主持的政變發生後,英國帝國主義者雖假惺惺的聲言扣留鹽餘,但一轉移間,吳佩孚先憲後選的主張走上風,克利斯浦借款的聲浪隨即復活:

(1)《申報》六月二十四日專電:英倫確息,克利斯浦借款已提出對案:(一)借款一千萬磅,以半數換給英美舊債票,半數付現金;(二)先訂墊款一百萬磅;(三)年息八釐;(四)實收九折;(五)無囘扣;(六)關鹽餘担保;(七)先徵國會同意;(八)簽字日交五十萬磅,內以五分三爲議員歲費制憲經費,五分一爲使領經費,五分一爲軍警維持經費。九月再交五十萬磅,用途由國會議決分配,以國會經費軍警維持費使領費政費留學經費爲限,餘俟債票售出清交。朱兆莘請政府先將大綱通過國會。
(2)又二十五日專電:倫敦電,克利斯浦向朱兆莘聲明,百萬磅墊款須國會通過,及中國保證不資政爭,方可簽字(哼!明明借給曹錕做總統,反說這樣門面話來欺中國人)。

  當今中國人民嚴重反對豬仔國會之時,當豬仔國會爲曹錕製造總統之時,當曹吳加勁看重國會之時。而英國帝國主義者竟亦如此看重國會而以墊款成交之五分三爲制憲經費及必須國會通過爲條件(豬仔議員那還不通過),讀者諸君試猜一猜,這是個什麼啞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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