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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住毘婆沙論/卷第 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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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十住毘婆沙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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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住毘婆沙論卷第四

聖者龍樹造

後秦龜茲國三藏鳩摩羅什譯

◎調伏心品第七

問曰。如上品說。三發心必成。餘四不必成。云何為成。云何不成。答曰。若菩薩發菩提心行。失菩提心法。是則不成。若行不失菩提心法。是則必成。是故偈說。

 菩薩應遠離  失菩提心法  應一心修行  不失菩提法

遠離名除滅惡法不令入心。若入疾滅。失名若今世若後世忘菩提心。不復隨順修行。應遠離如是法。若不失菩提法。不忘菩提心。應常一心勤行。問曰。何等法失菩提心。答曰。

 一不敬重法  二有憍慢心  三妄語無實  四不敬知識

有是四法者。若於今世死時。若次後世。則忘失菩提心。不能自知我是菩薩。不復發願。菩薩行法不復在前。不恭敬法者。法名諸佛所說上中下乘。取要言之。是諸佛如來所用教法。於此法中不恭敬供養尊重讚歎。不生希有想難得想寶物想滿願想。是法能失菩提心。慢心者。自高其心。未得謂得未證謂證。空無相無願。若無生忍法。若六波羅蜜。若菩薩十地。如是等及諸餘從修生者。於此法中未得謂得。妄語者。有屬突吉羅。有屬波夜提。有屬偷蘭遮。有屬僧伽婆尸沙。有屬波羅夷。或有人言。有第六妄語。是妄語心生懺悔。上五妄語初輕後重。第六者最輕。屬波羅夷者。自無過人法。若口言若形示。趣以方便現有此德。屬僧伽婆尸沙者。若口言若形示。於彼比丘四事中。以一一有根無根事謗。屬偷蘭遮者。欲以有根無根事謗而說不成。屬波夜提者。以無根僧伽婆尸沙事謗。屬突吉羅者。除入四種罪餘妄語是。自心除滅者。若說戒時自知有小罪。不得向他說。即自心悔。問曰。是妄語者。但在比丘不在白衣。而此論通在家出家。答曰。凡知事實爾。而異知說者。此論中說是總相妄語。以有眾生分別故。事分別故。時分別故。五眾罪分別故。住處分別故。則有輕重。雖輕妄語習久則重。能失菩提心。眾生分別者。斷善根邪見者。及餘深煩惱者。是則為重。事分別者。若說過人法破僧是。時分別者。出家人妄語則重。五眾罪分別者。如波羅夷僧伽婆尸沙罪則重。住處分別者。僧中妄語若證時則重。不恭敬善知識者。不生恭敬畏難想。多行此四法。則失菩提心。問曰。但是四法能失菩提心。更有餘法。答曰。

 悋惜最要法  貪樂於小乘  謗毀諸菩薩  輕賤坐禪者

悋惜要法者。師所知甚深難得之義。多所利者。貪著利養恐與己等故。祕惜不說。貪樂小乘者。不得大乘滋味故。貪樂二乘。謗諸菩薩者。無罪而言有罪名為謗。菩薩義先已說。此人無過而妄加其罪。若實有罪而論說者。此雖有罪比前為輕。何以故。經說。諸菩薩若實有罪若無有罪。皆不應說。輕賤坐禪者。若在家出家為斷諸煩惱故勤行精進。為遮一切煩惱集助佛道法。此人或不善論議。或無才辯。或無重威德。無智之人而輕賤之。則得重罪。復次若於善知識其心懷結恨。亦有諂曲心。貪諸利養等。善知識義先已說。於此教化說法者生嫌恨心。如嫌父母得重罪。諂者心佞媚。曲者身口業現有所作。貪利養等者。貪著利樂稱譽。以此法壞質直心故。不能深起善根。如惡色染衣更不受好色。復次。

 不覺諸魔事  菩提心劣弱  業障及法障  亦失菩提心

不覺魔事者。若不知諸魔事。則不能制伏。若不制伏則失菩提心。問曰。何等是諸魔事。答曰。說應布施持戒忍辱精進禪定智慧波羅蜜時。及說大乘所攝深義時。不疾樂說。若樂說於其中間餘緣散亂。若書讀解說論議聽受等。慠慢自大其心散亂。緣想餘事妄念戲笑。互相譏論兩不和合。不能通達實義。從座而去作是念。我於此中無有受記心不清淨。亦不說我城邑聚落居家生處。是故不欲聞法不得滋味從座而去。捨大乘所說諸波羅蜜。及於聲聞辟支佛自調度經中求薩婆若。若書讀解說聽受等時。欲樂說餘種種事。破散般若波羅蜜。所謂說方國聚落城邑園林帥事賊事。兵甲器仗憎愛苦樂父母兄弟男女妻子衣服飲食臥具醫藥資生之物。心則散亂失般若波羅蜜。又說貪恚癡怨家親屬好時惡時歌舞伎樂憂愁戲笑經書文頌往世古事國主帝王地水火風五欲富貴及利養等世間諸事。令心喜悅。若魔化作比丘比丘尼形。以聲聞辟支佛經因緣令得而作是言。汝應習學是經捨本所習。聽法之人不樂聽受。說法者其心懈怠各有餘緣。聽者須法而說者欲至餘方。說者樂說而聽者欲至餘方。說者多欲貪諸利養。聽者無有與心。聽者信心樂欲聞法。而說者不樂為說。說者樂說聽者不樂。或時有說地獄諸苦。不如此身盡苦早取涅槃是最為利。說畜生無量苦惱餓鬼阿修羅種種過惡。說諸生死多有憂患汝於此身早取涅槃是最為利。又稱讚世間尊貴富樂。稱讚色無色界功德快善。生此中者是為大利。稱讚須陀洹乃至阿羅漢果功德之利。汝於此身證此諸果。是汝大利。又說法者樂於眷屬。聽法者不欲隨從。說法者欲至飢亂不安隱國土。語聽者言。汝今何用隨我至此諸國。即生厭懈而不隨逐。說法者貴敬檀越數行問訊。使聽法者不得聽受。於深法中令生疑惑。此非諸佛所說經法。我所說者是佛經法。若菩薩能行是法得證實際。如是等種種因緣兩不和合。當知是等悉是魔事。取要言之於一切善法有障閡者皆是魔事。菩提心劣弱者。諸煩惱有力故。道心劣弱無有勢力。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志願永絕。業障者誰有種種業障。此中說能令求大乘人退轉者。是法障者樂行不善法。惡空無相無願及諸波羅蜜等諸深妙法。如是四法能失菩提心。復次。

 許施師而誑  其罪甚深重  人無有疑悔  強令生疑悔  信樂大乘者  深加重瞋恚  呵罵說惡名  處處廣流布  於諸共事中  心多行諂曲  如此四黑法  則失菩提心

施師不與者。應施師物若許若未許而後不與。若與非時與非處與不如法與。此是世間外道法。佛法中從師得經法。若有財物供養法故則以與師。若無無咎無有疑悔。令生疑悔者。此人實不破戒。有少罪相而言大罪。若破正命威儀若破正見皆令生疑悔。瞋大乘人者。有人乘大乘無上乘如來乘大人乘一切智人乘。乃至初發心者於此人中深生瞋恚呵罵譏論。說其惡名令廣流布。共事諂曲心者。於和上阿闍梨諸善知識所。不以直心親近。習行曲心故。乃至未曾所識亦行諂曲。四黑法者。黑名垢穢不淨。能失菩提心。如說。

 轉此五四法  世世修善行  如是則不失  無上菩提心

五四合為二十法。是失菩提心。轉此法修習行。世世不忘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轉者轉上五四法。所謂恭敬法破慢心遠離妄語。深尊重善知識。餘應如是知。問曰。以何等法世世增長菩提願。又後復能更發大願。答曰。

 乃至失身命  轉輪聖王位  於此尚不應  妄語行諂曲  能令諸世間  一切眾生類  於諸菩薩眾  而生恭敬心  若有人能行  如是之善法  世世得增長  無上菩提願

菩薩以是法世世增長菩提願。又復能生清淨大願。若以實語故。死失轉輪王位。及失天王位。猶應實說不應妄語。況小因緣而不實語。又於眷屬及諸外人離於諂曲。又從初發心已來。一切菩薩生恭敬心。尊重稱讚如佛無異。又當隨力令住大乘。

◎ ◎阿惟越致相品第八

問曰。是諸菩薩有二種。一惟越致。二阿惟越致應說其相。是惟越致是阿惟越致。答曰。

 等心於眾生  不嫉他利養  乃至失身命  不說法師過  信樂深妙法  不貪於恭敬  具足此五法  是阿惟越致

等心眾生者。眾生六道所攝。於上中下心無差別。是名阿惟越致。問曰。如說於諸佛菩薩應生第一敬心。餘則不爾。又言親近諸佛菩薩恭敬供養。餘亦不爾。云何言於一切眾生等心無二。答曰。說各有義不應疑難。於眾生等心者。若有眾生視菩薩如怨賊。有視如父母。有視如中人。於此三種眾生中。等心利益欲度脫故無有差別。是故汝不應致難。不嫉他利養者。若他得衣服飲食臥具醫藥房舍產業金銀珍寶村邑聚落國城男女等。於此施中不生嫉妬。又不懷恨而心欣悅。不說法師過者。若有人說應大乘空無相無作法若六波羅蜜若四功德處若菩薩十地等諸大乘法。乃至失命因緣。尚不出其過惡。何況加諸惡事。信樂深妙法者。深法名空無相無願及諸深經。如般若波羅蜜菩薩藏等。於此法一心信樂無所疑惑。於餘事中無如是樂。於深經中得滋味故。不貪恭敬者。通達諸法實相故。於名譽毀辱利與不利等無有異。具此五法者。如上所說。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不退轉不懈廢。是名阿惟越致。與此相違名惟越致。是惟越致菩薩有二種。或敗壞者。或漸漸轉進得阿惟越致。問曰。所說敗壞者其相云何。答曰。

 若無有志幹  好樂下劣法  深著名利養  其心不端直  悋護於他家  不信樂空法  但貴諸言說  是名敗壞相

無有志幹者。顏貌無色威德淺薄。問曰。非以身相威德是阿惟越致相。而作此說是何謂耶。答曰。斯言有謂不應致疑。我說內有功德故身有威德。不但說身色顏貌端正而已。志幹者所謂威德勢力。若有人能修集善法除滅惡法。於此事中有力名為志幹。雖復身若天王光如日月。若不能修集善法除滅惡法者。名為無志幹也。雖復身色醜陋形如餓鬼。能修善除惡乃名為志幹耳。是故汝難非也。好樂下劣法者。除佛乘已餘乘比於佛乘。小劣不如故名為下。非以惡也。其餘惡事亦名為下。二乘所得於佛為下耳。俱出世間入無餘涅槃故不名為惡。是故若人遠離佛乘信樂二乘。是為樂下法。是人雖樂上事。以信樂二乘遠離大乘故亦名樂下法。復次下名惡事。所謂五欲又斷常等六十二見一切外道論議。一切增長生死。是為下法。行此法故名為樂下法。深著名利者。於布施財利供養稱讚事中。深心繫念善為方便。不得清淨法味故貪樂此事。心不端直者。其性諂曲喜行欺誑。悋護他家者。是人隨所入家。見有餘人得利養恭敬讚歎。即生嫉妬憂愁不悅。心不清淨計我深故。貪著利養生嫉妬心嫌恨檀越。不信樂空法者。諸佛三種說空法。所謂三解脫門。於此空法不信不樂不以為貴。心不通達故。但貴言說者。但樂言辭不能如說修行。但有口說不能信解諸法得其趣味。是名敗壞相。若人發菩提心。有如是相者。當知是敗壞菩薩。敗壞名不調順。譬如最弊惡馬名為敗壞。但有馬名無有馬用。敗壞菩薩亦如是。但有空名無有實行。若人不欲作敗壞菩薩者。當除惡法隨法受名。問曰。汝說在惟越致地中。有二種菩薩。一者敗壞菩薩。二者漸漸精進後得阿惟越致。敗壞菩薩已解說。漸漸精進後得阿惟越致者。今可解說。答曰。

 菩薩不得我  亦不得眾生  不分別說法  亦不得菩提  不以相見佛  以此五功德  得名大菩薩  成阿惟越致

菩薩行此五功德。直至阿惟越致。不得我者。離我著故。是菩薩於內外五陰十二入十八界中求我不可得。作是念。

 若陰是我者  我即生滅相  云何當以受  而即作受者  若離陰有我  陰外應可得  云何當以受  而異於受者  若我有五陰  我即離五陰  如世間常言  牛異於牛主  異物共合故  此事名為有  是故我有陰  我即異於陰  若陰中有我  如房中有人  如床上聽者  我應異於陰  若我中有陰  如器中有果  如乳中有蠅  陰則異於我  如可然非然  不離可然然  然無有可然  然可然中無  我非陰離陰  我亦無有陰  五陰中無我  我中無五陰  如是染染者  煩惱煩惱者  一切瓶衣等  皆當如是知  若說我有定  及諸法異相  當知如是人  不得佛法味

菩薩如是思惟即離我見。遠離我見故則不得我。不得眾生者。眾生名異於菩薩者。離貪我見故作是念。若他人實有我者。彼可為他因有我故以彼為他。而實求我不可得。彼亦不可得故無彼亦無我。是故菩薩亦不得彼。不分別說法者。是菩薩信解一切法不二故無差別故一相故作是念。一切法皆從邪憶想分別生虛妄欺誑。是菩薩滅諸分別無諸衰惱。即入無上第一義因緣法不隨他慧。

 實性則非有  亦復非是無  非亦有亦無  非非有非無  亦非有文字  亦不離文字  如是實義者  終不可得說  言者可言言  是皆寂滅相  若性寂滅者  非有亦非無  為欲說何事  為以何言說  云何有智人  而與言者言  若諸法性空  諸法即無性  隨以何法空  是法不可說  不得不有言  假言以說空  實義亦非空  亦復非不空  亦非空不空  非非空不空  非虛亦非實  非說非不說  而實無所有  亦非無所有  是為悉捨離  諸所有分別  因及從因生  如是一切法  皆是寂滅相  無取亦無捨  無灰衣不淨  灰亦還污衣  非言不宣實  言說則有過

菩薩如是觀信解通達於說法中。無所分別。不得菩提者。是菩薩信解空法故。如凡夫所得菩提。不如是得作是念。

 佛不得菩提  非佛亦不得  諸果及餘法  皆亦復如是  有佛有菩提  佛得即為常  無佛無菩提  不得即斷滅  離佛無菩提  離菩提無佛  若一異不成  云何有和合  凡諸一切法  以異故有合  菩提不異佛  是故二無合  佛及與菩提  異共俱不成  離二更無三  云何而得成  是故佛寂滅  菩提亦寂滅  是二寂滅故  一切皆寂滅

不以相見佛者。是菩薩信解通達無相法。作是念。

 一切若無相  一切即有相  寂滅是無相  即為是有相  若觀無相法  無相即為相  若言修無相  即非修無相  若捨諸貪著  名之為無相  取是捨貪相  則為無解脫  凡以有取故  因取而有捨  誰取取何事  名之以為捨  取者所用取  及以可取法  共離俱不有  是皆名寂滅  若法相因成  是即為無性  若無有性者  此即無有相  若法無有性  此即無相者  云何言無性  即為是無相  若用有與無  亦遮亦應聽  雖言心不著  是則無有過  何處先有法  而後不滅者  何處先有然  而後有滅者  是有相寂滅  同無相寂滅  是故寂滅語  及寂滅語者  先亦非寂滅  亦非不寂滅  亦非寂不寂  非非寂不寂

是菩薩如是通達無相慧故無有疑悔。不以色相見佛。不以受想行識相見佛。問曰。云何不以色相見佛。不以受想行識相見佛。答曰。非色是佛。非受想行識是佛。非離色有佛。非離受想行識有佛。非佛有色。非佛有受想行識。非色中有佛。非受想行識中有佛。非佛中有色。非佛中有受想行識。菩薩於此五種中不取相。得至阿惟越致地。問曰。已知得此法是阿惟越致。阿惟越致有何相貌。答曰。

 般若已廣說  阿惟越致相

若菩薩觀凡夫地聲聞地辟支佛地佛地。不二不分別無有疑悔。當知是阿惟越致。阿惟越致。有所言說皆有利益。不觀他人長短好醜。不悕望外道沙門有所言說。應知即知應見便見。不禮事餘天。不以華香幡蓋供養。不宗事餘師。不墮惡道不受女身。常自修十善道。亦教他令行。常以善法示教利喜。乃至夢中不捨十善道。不行十不善道。身口意業所種善根。皆為安樂度脫眾生。所得果報與眾生共。若聞深法不生疑悔。少於語言利安語和悅語柔軟語。少於眠睡行來進止心不散亂。威儀庠雅憶念堅固。身無諸虫。衣服臥具淨潔無垢。身心清淨閑靜少事。心不諂曲不懷慳嫉。不貴利養衣服飲食臥具醫藥資生之物。於深法中無所諍競。一心聽法常欲在前。以此福德具足諸波羅蜜。於世技術與眾殊絕。觀一切法皆順法性。乃至惡魔變現八大地獄化作菩薩而語之言。汝若不捨菩提心者當生此中。見是怖畏而心不捨。惡魔復言。摩訶衍經非佛所說。聞是語時心無有異。常依法相不隨於他。於生死苦惱而無驚畏。聞菩薩於阿僧祇劫修集善根而退轉者。其心不沒。又聞菩薩退為阿羅漢得諸禪定說法度人心亦不退。常能覺知一切魔事。若聞薩波若空大乘十地亦空可度眾生亦空諸法無所有亦如虛空。若聞如是惑亂其心欲令退轉疲厭懈廢。而是菩薩倍加精進深行慈悲。意若欲入初禪第二第三第四禪而不隨禪生還起欲界法。除破憍慢不貴稱讚心無瞋礙。若在居家不染著五欲。以厭離心受如病服藥。不以邪命自活。不以自活因緣惱亂於他。但為眾生得安樂故處在居家。密迹金剛常隨侍衛人及非人不能壞亂。諸根具足無所缺少。不為呪術惡藥伏人害物。不好鬪諍不自高身不卑他人。不占相吉凶不樂說眾事。所謂帝王臣民國土疆界。戰鬪器仗衣物酒食。女人事古昔事大海中事。如是等事悉不樂說。不往觀聽歌舞伎樂。但樂說應諸波羅蜜義。樂說應諸波羅蜜法令得增益。離諸鬪訟常願見佛。聞他方現在有佛願欲往生。常生中國終不自疑我是阿惟越致非阿惟越致。決定自知是阿惟越致。種種魔事覺而不隨。乃至轉身不生聲聞辟支佛心。乃至惡魔現作佛身。語言汝應證阿羅漢。我今為汝說法。即於此中成阿羅漢。亦不信受。為護法故不惜身命常行精進。若說法時無有疑難。無有闕失。如是等事名阿惟越致相。能成就此相者。當知是阿惟越致。或有未具足者。何者是未久入阿惟越致地者。隨後諸地修集善根。隨善根轉深故。得是阿惟越致相。

◎ 十住毘婆沙論卷第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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