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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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十堰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14号) | 关于加强新型肺炎防控期间公职人员在岗期间防控措施的通知 第15号 2020年1月27日 发布机关:十堰市新型肺炎防控指挥部 |
十堰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16号) |
原文地址:十堰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15号) |
各县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东风公司十堰管理部疫情指挥部,市直各单位:
现就加强新型肺炎防控期间在岗公职人员防护措施提出以下要求,请遵照执行:
1、公职人员在岗期间一律戴口罩,相互科室之间不串门,见面不握手,工作以网上办公为主,或电话微信沟通,避免交叉感染机会。
2、减少开会数量,压缩会议时间,控制参会人数,严格防疫消杀,参会人员做好自身防护。
3、各单位做好办公场所通风、消杀工作,办公楼洗手间配备含酒精成分的免洗洗手液或洗手液或肥皂,保持办公楼环境清洁卫生,垃圾及时清理。
4、各单位设置口罩回收点,废弃口罩集中回收,回收点配备酒精消毒液。
5、每名公职人员要按照指挥部通知要求,带头减少人员流动,遵守各项规定,加强自身健康锻炼,在岗期间尤其要戴好口罩,保证用手卫生,避免用手接触口鼻眼;并主动做好个人及家庭成员的健康监测,若出现可疑症状要及时就医,不带病上班。
十堰市新型肺炎防控指挥部
2020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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