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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特別市市政府令第一百零八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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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特別市市政府令第一百零七號 南京特別市市政府令
第一百零八號
作者:何民魂
制定机关:南京特別市市政府
中華民國16年(1927年)9月8日于南京特別市
南京特別市市政府令第一百零九號
本作品收錄於《南京特别市市政公报
《南京特别市市政公报》1927(1).-70-71

令公安局局長陳光組

爲令行事案據金陵民權社發起人徐越雄呈稱案奉鈞府第四七三號批令開呈悉仰將籌備及經費所出情形呈明再行核示此批等因准此竊查。越雄籌備金陵民報一種係爲鼓吹反共努力北伐促成革命之成功以求中國之自由平等早日實現爲主旨原擬每日發行二大張繼因人才不易經费困難故先每週出版兩次每次發行一大張至經费一項係由發起人籌備支持及成立發行後卽由廣吿各項收入開支因係發行小報紙印费無多故經费亦所需不鉅也所有遵批呈覆籌備情形及經费所出各節呈明懇祈鑒核指示祇遵等情據此查案關報館營業所陳是否屬實亟應詳細確查再行核奪除批示外合行令仰該局長卽便派員查明具復再行核奪此令

市長何民魂

中華民國十六年九月八日

本作品來自中華民國命令,依據《著作權法》第九條,不得為著作權之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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