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对市人大杜国元代表《关于改造重建特莱克墓园的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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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对市人大杜国元代表《关于改造重建特莱克墓园的建议》的答复
2016年6月12日
发布机关:南通市人民政府
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建议
提案提出者: 杜国元 提案号: 044
标题: 关于改造重建特莱克墓园的建议
提案内容:     享利克-特莱克(1890—1919)荷兰人。自荷兰水利工程学校毕业后,随父来南通从事水利工作。1916年受张謇聘请任南通保坍会工程师,主持设计施工大量防洪保坍、农田水利工程,对引进西方先进技术、冶水安民、利水富民,实现张謇实业救国的夙愿贡献良多,深受南通人民崇敬与爱戴。后因病逝葬于剑山北麓。张謇亲自撰书墓表,并镌石永资纪念。九十年代特莱克墓地迁移。现今墓地简陋陈旧,墓碑破损严重,外围铁栅栏被电揽线缠绕。

   今年,正值特莱克来通100年,获悉特莱克亲属将来南通参加百年纪念活动。

   为此建议:    政府城建、水利、旅游及相关部门尽快抓紧协商,重新设计建造特莱克墓园,并作为一景点,供市民和游人参观、瞻仰。

承办单位: 主办: 崇川 协办:
答复日期: 2016-06-14
答复内容: 杜国元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改造重建特莱克墓园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狼山风景区的关心和支持,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特来克墓位于剑山,1991年获市级文物保护单位(通政发[1991]101号),2000年由南通市广众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对剑山进行日常经营、维护、管理等工作。

狼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作为辖区的主管部门,按照《文物保护法》,每年会对范围内的国家、省、市级的文物进行检查,各区域的管理单位均会对照《文物保护法》对区域内的各级别文保单位开展定期检查并登记在册,形成文保档案,对残破、危险的文保单位在上级文保部门的指导下严格按照“修旧如旧”的原则开展。

特来克墓作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其改建、修缮等亦均需在文保部门的指导下对其开展合理性保护。目前,景区管委会落实狼山管理处负责对特来克墓四周环境进行维护,定期清除杂草,对墓碑字体描红见新。

在此,对您提出的宝贵意见表示感谢,并请您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以促进我们工作的进步。


崇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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