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察善惡業報經/卷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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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察善惡業報經卷上[编辑]

(出六根乘經中)

  如是我聞:一時,婆伽婆一切智人,在王舍城耆阇崛山中,以神通力,示廣博嚴淨無礙道場,與無量無邊諸大眾俱,演說甚深根聚法門。

  爾時,會中有菩薩,名堅淨信,從座而起,整衣服,偏袒右肩,合掌白佛言:「我今於此眾中欲有所問,咨請世尊,願垂聽許。」

  佛言:「善男子,隨汝所問,便可說之。」

  堅淨信菩薩言:「如佛先說:『若我去世,正法滅後,像法向盡,及入末世,如是之時,眾生福薄,多諸衰惱,國土數亂,災害頻起,種種厄難,怖懼逼擾。我諸弟子,失其善念,唯長貪、瞋、嫉妒、我慢。設有像似行善法者,但求世間利養名稱以之爲主,不能專心修出要法。爾時,眾生睹世災亂,心常怯弱,憂畏己身及諸親屬,不得衣食充養軀命。以如此等眾多障礙因緣故,於佛法中鈍根少信,得道者極少;乃至漸漸於三乘中,信心成就者亦復甚鮮;所有修學世間禪定,發諸通業,自知宿命者,次轉無有;如是於後入末法中經久,得道、獲信、禪定、通業等一切全無。』

  「我今爲此未來惡世像法向盡,及末法中有微少善根者,請問如來,設何方便開示化導,令生信心,得除衰惱?以彼眾生遭值惡時,多障礙故,退其善心;於世間、出世間因果法中,數起疑惑,不能堅心專求善法。如是眾生,可愍可救。世尊大慈,一切種智,願興方便而曉喻之,令離疑網,除諸障礙,信得增長,隨於何乘,速獲不退。」

  佛告堅淨信言:「善哉!善哉!快問斯事,深適我意。今此眾中,有菩薩摩訶薩,名曰地藏。汝應以此事而請問之,彼當爲汝建立方便,開示演說,誠汝所願。」

  時,堅淨信菩薩復白佛言:「如來世尊,無上大智,何意不說,乃欲令彼地藏菩薩而演說之?」

  佛告堅淨信:「汝莫生高下想。此善男子,發心已來,過無量無邊不可思議阿僧祇劫,久已能度薩婆若海,功德滿足。但依本願自在力故,權巧現化,影應十方。雖復普游一切剎土,常起功業,而於五濁惡世,化益偏厚,亦依本願力所熏習故,及因眾生應受化業故也。彼從十一劫來,莊嚴此世界,成熟眾生。是故在斯會中,身相端嚴,威德殊勝,唯除如來,無能過者。又於此世界所有化業,唯除遍吉、觀世音等諸大菩薩,皆不能及。以是菩薩本誓願力,速滿眾生一切所求,能滅眾生一切重罪,除諸障礙,現得安隱。

  「又是菩薩,名爲善安慰說者,所謂巧說深法,能善開導初學發意求大乘者,令不怯弱。以如是等因緣,於此世界,眾生渴仰,受化得度,是故我今令彼說之。」

  爾時,堅淨信菩薩既解佛意已,尋即勸請地藏菩薩摩訶薩言:「善哉!救世真士!善哉!大智開士!如我所問,惡世眾生,以何方便而化導之,使離諸障,得堅固信?如來今者,爲欲令汝說是方便,宜當知時,哀愍爲說。」

  爾時,地藏菩薩摩訶薩,語堅淨信菩薩摩訶薩言:「善男子,諦聽,當爲汝說。若佛滅後,惡世之中,諸有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於世間、出世間因果法,未得決定信;不能修學無常想、苦想、無我想、不淨想,成就現前;不能勤觀四聖諦法,及十二因緣法;亦不勤觀真如、實際、無生無滅等法。以不勤觀如是法故,不能畢竟不作十惡根本過罪;於三寶功德種種境界,不能專信;於三乘中,皆無定向。如是等人,若有種種諸障礙事,增長憂慮,或疑或悔,於一切處,心不明了,多求多惱,眾事牽纏,所作不定,思想擾亂,廢修道業。有如是等障難事者,當用木輪相法,占察善惡宿世之業、現在苦樂吉凶等事——緣合故有,緣盡則滅;業集隨心,相現果起,不失不壞,相應不差。如是諦占善惡業報,曉喻自心,於所疑事,以取決了。

  「若佛弟子,但當學習如此相法,至心歸依,所觀之事,無不成者。不應棄捨如是之法,而返隨逐世間卜筮種種占相吉凶等事,貪著樂習。若樂習者,深障聖道。

  「善男子,欲學木輪相者,先當刻木如小指許,使長短減於一寸正中,令其四面方平,自余向兩頭斜漸去之,仰手傍擲,令使易轉,因是義故,說名爲輪。又依此相,能破壞眾生邪見疑網,轉向正道,到安隱處,是故名輪。其輪相者,有三種差別。何等爲三?一者輪相,能示宿世所作善惡業種差別,其輪有十;二者輪相,能示宿世集業久近,所作強弱大小差別,其輪有三;三者輪相,能示三世中受報差別,其輪有六。

  「若欲觀宿世作善惡業差別者,當刻木爲十輪,依此十輪,書記十善之名,一善主在一輪,於一面記;次以十惡書對十善,令使相當,亦各記在一面。言十善者,則爲一切眾善根本,能攝一切諸餘善法。言十惡者,亦爲一切眾惡根本,能攝一切諸餘惡法。

  「若欲占此輪相者,先當學至心總禮十方一切諸佛,因即立願,願令十方一切眾生,速疾皆得親近供養,咨受正法;次應學至心敬禮十方一切法藏,因即立願,願令十方一切眾生,速疾皆得受持讀誦,如法修行,及爲他說;次當學至心敬禮十方一切賢聖,因即立願,願令十方一切眾生,速疾皆得親近供養,發菩提心,至不退轉;後應學至心禮我地藏菩薩摩訶薩,因即立願,願令十方一切眾生,速得除滅惡業重罪,離諸障礙,資生眾具悉皆充足。如是禮已,隨所有香華等,當修供養。修供養者,憶念一切佛法僧寶,體常遍滿,無所不在。願令以此香華,等同法性,普熏一切諸佛剎土,施作佛事。

  「又念十方一切供具,無時不有。我今當以十方所有一切種種香華、瓔珞、幢幡、寶蓋、諸珍妙飾、種種音樂、燈明燭火、飲食、衣服、臥具、湯藥,乃至盡十方所有一切種種莊嚴供養之具,憶想遙擬,普共眾生奉獻供養。常念一切世界中有修供養者,我今隨喜。若未修供養者,願得開導,令修供養。又願我身,速能遍至一切剎土,於一一佛法僧所,各以一切種莊嚴供養之具,共一切眾生等持奉獻。供養一切諸佛法身、色身、舍利、形像、浮圖廟塔、一切佛事,供養一切所有法藏及說法處,供養一切賢聖僧眾。願共一切眾生,修行如是供養已,漸得成就六波羅蜜、四無量心,深知一切法本來寂靜、無生無滅、一味平等、離念清淨、畢竟圓滿。

  「又應別復繫心供養我地藏菩薩摩訶薩,次當稱名,若默誦唸,一心告言:『南無地藏菩薩摩訶薩!』如是稱名,滿足至千,經千念已,而作是言:『地藏菩薩摩訶薩,大慈大悲,惟願護念我及一切眾生,速除諸障,增長淨信,令今所觀稱實相應。』作此語已,然後手執木輪,於淨物上而傍擲之。如是欲自觀法,若欲觀他,皆亦如是應知。

  「占其輪相者,隨所現業,悉應一一諦觀思驗,或純具十善,或純具十惡,或善惡交雜,或純善不具,或純惡不具,如是業因,種類不同,習氣果報,各各別異,如佛世尊余處廣說。應當憶念思惟觀察所現業種,與今世果報所經苦樂吉凶等事,及煩惱業習得相當者,名爲相應;若不相當者,謂不至心,名虛謬也。

  「若占輪相,其善惡業俱不現者,此人已證無漏智心,專求出離,不復樂受世間果報;諸有漏業,展轉微弱,更不增長,是故不現。又純善不具、純惡不具者,此二種人,善惡之業所有不現者,皆是微弱未能牽果,是故不現。

  「若當來世佛諸弟子,已占善惡果報得相應者,於五欲眾具得稱意時,勿當自縱以起放逸,即應思念:『由我宿世如是善業故,今獲此報。我今乃可轉更進修,不應休止。』若遭眾厄種種衰惱不吉之事,繞亂憂怖、不稱意時,應當甘受,無令疑悔,退修善業,即當思念:『但由我宿世造如是惡業故,今獲此報。我今應當悔彼惡業,專修對治及修余善,無得止住懈怠放逸,轉更增集種種苦聚。』是名占察初輪相法。

  「善男子,若欲占察過去往昔集業久近、所作強弱、大小差別者,當復刻木爲三輪,以身、口、意各主一輪,書字記之。又於輪正中一面,書一畫令粗長,使徹畔;次第二面,書一畫令細短,使不至畔;次第三面,作一傍刻如畫,令其粗深;次第四面,亦作傍刻,令使細淺。當知善業莊嚴,猶如畫飾;惡業衰害,猶如損刻。其畫長大者,顯示積善來久,行業猛利,所作增上;其畫細短者,顯示積善來近,始習基鈍,所作微薄。其刻粗深者,顯示習惡來久,所作增上,餘殃亦厚;其刻細淺者,顯示退善來近,始習惡法,所作之業未至增上,或雖起重惡,已曾改悔,此謂小惡。

  「善男子,若占初輪相者,但知宿世所造之業善惡差別,而不能知積習久近、所作之業強弱大小,是故須占第二輪相。若占第二輪相者,當依初輪相中所現之業。若屬身者,擲身輪相;若屬口者,擲口輪相;若屬意者,擲意輪相。不得以此三輪之相一擲通占。應當隨業主念一一善惡,依所屬輪,別擲占之。

  「複次,若占初輪相中,唯得身之善,於此第二輪相中得身惡者,謂無至心,不得相應,名虛謬也。又復不相應者,謂占初輪相中,得不殺業,及得偷盜業,意先主觀不殺業,而於第二輪相中得身惡者,名不相應。複次,若觀現在從生以來,不樂殺業,無造殺罪,但意主殺業,而於此第二輪相中得身大惡者,謂名不相應。自余口、意中業不相應義,亦如是應知。

  「善男子,若未來世諸眾生等,欲求度脫生老病死,始學發心修習禪定、無相智慧者,應當先觀宿世所作惡業多少及以輕重。若惡業多厚者,不得即學禪定、智慧,應當先修懺悔之法。所以者何?此人宿習噁心猛利故,於今現在必多造惡,毀犯重禁;以犯重禁故,若不懺悔令其清淨,而修禪定、智慧者,則多有障礙,不能克獲,或失心錯亂,或外邪所惱,或納受邪法,增長惡見。是故當先修懺悔法。若戒根清淨,及宿世重罪得微薄者,則離諸障。

  「善男子,欲修懺悔法者,當住靜處,隨力所能,莊嚴一室,內置佛事,及安經法,懸繒幡蓋,求集香華,以修供養。澡浴身體,及洗衣服,勿令臭穢。於晝日分,在此室內,三時稱名,一心敬禮過去七佛及五十三佛;次隨十方面,一一總歸,擬心遍禮一切諸佛所有色身、舍利形像、浮圖廟塔、一切佛事;次復總禮十方三世所有諸佛。又當擬心遍禮十方一切法藏,次當擬心遍禮十方一切賢聖,然後更別稱名禮我地藏菩薩摩訶薩。

  「如是禮已,應當說所作罪,一心仰告:『惟願十方諸大慈尊,證知護念,我今懺悔,不復更造。願我及一切眾生,速得除滅無量劫來,十惡四重、五逆顛倒、謗毀三寶、一闡提罪。』復應思惟:『如是罪性,但從虛妄顛倒心起,無有定實而可得者,本唯空寂。願一切眾生速達心本,永滅罪根。』次應復發勸請之願:『願令十方一切菩薩未成正覺者,願速成正覺。若已成正覺者,願常住在世,轉正法輪,不入涅槃。』次當復發隨喜之願:『願我及一切眾生,畢竟永舍嫉妒之心,於三世中一切剎土,所有修學一切功德及成就者,悉皆隨喜。』次當復發回向之願:『願我所修一切功德,資益一切諸眾生等,同趣佛智,至涅槃城。』

  「如是發回向願已,復往余靜室,端坐一心,若稱誦、若默念我之名號。當減省睡眠,若惛蓋多者,應於道場室中旋繞誦唸。次至夜分時,若有燈燭光明事者,亦應三時恭敬供養悔過發願。若不能辦光明事者,應當直在余靜室中一心誦唸。日日如是行懺悔法,勿令懈廢。

  「若人宿世遠有善基,暫時遇惡因緣而造惡法,罪障輕微,其心猛利,意力強者,經七日後,即得清淨,除諸障礙。如是眾生等,業有厚薄,諸根利鈍,差別無量,或經二七日後而得清淨,或經三七日,乃至或經七七日後而得清淨。若過去、現在俱有增上種種重罪者,或經百日而得清淨,或經二百日,乃至或經千日而得清淨。若極鈍根,罪障最重者,但當能發勇猛之心,不顧惜身命想,常勤稱念,晝夜旋繞,減省睡眠,禮懺發願,樂修供養,不懈不廢,乃至失命,要不休退,如是精進,於千日中必獲清淨。

  「善男子,若欲得知清淨相者,始從修行過七日後,當應日日於晨朝旦,以第二輪相具安手中,頻三擲之,若身、口、意皆純善者,名得清淨。

  「如是未來諸眾生等,能修行懺悔者,從先過去久遠以來,於佛法中各曾習善。隨其所修何等功德,業有厚薄種種別異,是故彼等得清淨時,相亦不同。或有眾生,得三業純善時,即更得諸餘好相;或有眾生得三業善相時,於一日一夜中,復見光明遍滿其室,或聞殊特異好香氣,身意快然;或作善夢,夢見佛身來爲作證,手摩其頭,嘆言:『善哉!汝今清淨,我來證汝。』或夢見菩薩身來爲作證;或夢見佛形像放光而爲作證。

  「若人未得三業善相,但先見聞如此諸事者,則爲虛妄誑惑詐偽,非善相也。若人曾有出世善基,攝心猛利者,我於爾時,隨所應度而爲現身,放大慈光,令彼安隱,離諸疑怖;或示神通種種變化,或復令彼自憶宿命所經之事所作善惡,或復隨其所樂爲說種種深要之法,彼人即時於所向乘得決定信,或漸證獲沙門道果。

  「複次,彼諸眾生,若雖未能見我化身轉變說法,但當學至心,使身、口、意得清淨相已,我亦護念,令彼眾生速得消滅種種障礙,天魔波旬不來破壞;乃至九十五種外道邪師、一切鬼神,亦不來亂;所有五蓋,展轉輕微,堪能修習諸禪、智慧。

  「複次,若未來世諸眾生等,雖不爲求禪定、智慧出要之道,但遭種種眾厄、貧窮困苦、憂惱逼迫者,亦應恭敬禮拜供養,悔所作惡,恆常發願,於一切時、一切處勤心稱誦我之名號,令其至誠,亦當速脫種種衰惱,舍此命已,生於善處。

  「複次,未來之時,若在家、若出家諸眾生等,欲求受清淨妙戒,而先已作增上重罪不得受者,亦當如上修懺悔法,令其至心,得身、口、意善相已,即應可受。

  「若彼眾生,欲習摩訶衍道,求受菩薩根本重戒,及願總受在家、出家一切禁戒,所謂攝律儀戒、攝善法戒、攝化眾生戒,而不能得善好戒師、廣解菩薩法藏先修行者,應當至心於道場內,恭敬供養,仰告十方諸佛菩薩,請爲師證,一心立願,稱辯戒相,先說十根本重戒,次當總舉三種戒聚,自誓而受,此亦得戒。

  「複次,未來世諸眾生等,欲求出家,及已出家,若不能得善好戒師及清淨僧眾,其心疑惑,不得如法受于禁戒者,但能學發無上道心,亦令身、口、意得清淨已。其未出家者,應當剃髮,被服法衣,如上立願,自誓而受菩薩律儀三種戒聚,則名具獲波羅提木叉出家之戒,名爲比丘、比丘尼,即應推求聲聞律藏,及菩薩所習摩德勒伽藏,受持讀誦,觀察修行。

  「若雖出家,而其年未滿二十者,應當先誓願受十根本戒,及受沙彌、沙彌尼所有別戒。既受戒已,亦名沙彌、沙彌尼,即應親近供養給侍先舊出家學大乘心具受戒者,求爲依止之師,請問教戒,修行威儀,如沙彌、沙彌尼法。若不能值如是之人,唯當親近菩薩所修摩德勒伽藏,讀誦思惟,觀察修行,應勤供養佛法僧寶。

  「若沙彌尼年已十八者,亦當自誓受毗尼藏中式叉摩那六戒之法,及遍學比丘尼一切戒聚。其年若滿二十時,乃可如上總受菩薩三種戒聚,然後得名比丘尼。若彼眾生,雖學懺悔,不能至心,不獲善相者,設作受想,不名得戒。」

  爾時,堅淨信菩薩摩訶薩問地藏菩薩摩訶薩言:「所說至心者,差別有幾種?何等至心,能獲善相?」

  地藏菩薩摩訶薩言:「善男子,我所說至心者,略有二種。何等爲二?一者、初始學習,求願至心;二者、攝意專精,成就勇猛相應至心。得此第二至心者,能獲善相。此第二至心,復有下中上三種差別。何等爲三?一者、一心,所謂系想不亂,心住了了;二者、勇猛心,所謂專求不懈,不顧身命;三者、深心,所謂與法相應,究竟不退。若人修習此懺悔法,乃至不得下至心者,終不能獲清淨善相,是名說占第二輪法。

  「善男子,若欲占察三世中受報差別者,當復刻木爲六輪,於此六輪,以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十六、十七、十八等數,書字記之,一數主一面,各三面,令數次第不錯不亂。當知如此諸數,皆從一數而起,以一爲本。如是數相者,顯示一切眾生六根之聚,皆從如來藏自性清淨心一實境界而起,依一實境界以之爲本,所謂:依一實境界故,有彼無明,不了一法界,謬念思惟,現妄境界,分別取著,集業因緣,生眼耳鼻舌身意等六根;以依內六根故,對外色聲香味觸法等六塵,起眼耳鼻舌身意等六識;以依六識故,於色聲香味觸法中,起違想、順想、非違非順等想,生十八種受。

  「若未來世佛諸弟子,於三世中所受果報,欲決疑意者,應當三擲此第三輪相,占計合數,依數觀之,以定善惡。如是所觀三世果報善惡之相,有一百八十九種。何等爲一百八十九種?

  「一者、求上乘得不退;

  「二者、所求果現當證;

  「三者、求中乘得不退;

  「四者、求下乘得不退;

  「五者、求神通得成就;

  「六者、修四梵得成就;

  「七者、修世禪得成就;

  「八者、所欲受得妙戒;

  「九者、所曾受得戒具;

  「十者、求上乘未住信;

  「十一者、求中乘未住信;

  「十二者、求下乘未住信;

  「十三者、所觀人爲善友;

  「十四者、隨所聞是正法;

  「十五者、所觀人爲惡友;

  「十六者、隨所聞非正教;

  「十七者、所觀人有實德;

  「十八者、所觀人無實德;

  「十九者、所觀義不錯謬;

  「二十者、所觀義是錯謬;

  「二十一者、有所誦不錯謬;

  「二十二者、有所誦是錯謬;

  「二十三者、所修行不錯謬;

  「二十四者、所見聞是善相;

  「二十五者、有所證爲真實;

  「二十六者、有所學是錯謬;

  「二十七者、所見聞非善相;

  「二十八者、有所證非正法;

  「二十九者、有所獲邪神持;

  「三十者、所能說邪智辯;

  「三十一者、所玄知非人力;

  「三十二者、應先習觀智道;

  「三十三者、應先習禪定道;

  「三十四者、觀所學無障礙;

  「三十五者、觀所學是所宜;

  「三十六者、觀所學非所宜;

  「三十七者、觀所學是宿習;

  「三十八者、觀所學非宿習;

  「三十九者、觀所學善增長;

  「四十者、觀所學方便少;

  「四十一者、觀所學無進趣;

  「四十二者、所求果現未得;

  「四十三者、求出家當得去;

  「四十四者、求聞法得教示;

  「四十五者、求經捲得讀誦;

  「四十六者、觀所作是魔事;

  「四十七者、觀所作事成就;

  「四十八者、觀所作事不成;

  「四十九者、求大富財盈滿;

  「五十者、求官位當得獲;

  「五十一者、求壽命得延年;

  「五十二者、求世仙當得獲;

  「五十三者、觀學問多所達;

  「五十四者、觀學問少所達;

  「五十五者、求師友得如意;

  「五十六者、求弟子得如意;

  「五十七者、求父母得如意;

  「五十八者、求男女得如意;

  「五十九者、求妻妾得如意;

  「六十者、求同伴得如意;

  「六十一者、觀所慮得和合;

  「六十二者、所觀人心懷恚;

  「六十三者、求無恨得歡喜;

  「六十四者、求和合得如意;

  「六十五者、所觀人心歡喜;

  「六十六者、所思人得會見;

  「六十七者、所思人不復會;

  「六十八者、所請喚得來集;

  「六十九者、所憎惡得離之;

  「七十者、所愛敬得近之;

  「七十一者、觀欲聚得和集;

  「七十二者、觀欲聚不和集;

  「七十三者、所請喚不得來;

  「七十四者、所期人必當至;

  「七十五者、所期人住不來;

  「七十六者、所觀人得安吉;

  「七十七者、所觀人不安吉;

  「七十八者、所觀人已無身;

  「七十九者、所望見得睹之;

  「八十者、所求覓得見之;

  「八十一者、求所聞得吉語;

  「八十二者、所求見不如意;

  「八十三者、觀所疑即爲實;

  「八十四者、觀所疑爲不實;

  「八十五者、所觀人不和合;

  「八十六者、求佛事當得獲;

  「八十七者、求供具當得獲;

  「八十八者、求資生得如意;

  「八十九者、求資生少得獲;

  「九十者、有所求皆當得;

  「九十一者、有所求皆不得;

  「九十二者、有所求少得獲;

  「九十三者、有所求得如意;

  「九十四者、有所求速當得;

  「九十五者、有所求久當得;

  「九十六者、有所求而損失;

  「九十七者、有所求得吉利;

  「九十八者、有所求而受苦;

  「九十九者、觀所失求當得;

  「一百者、觀所失求不得;

  「一百一者、觀所失自還得;

  「一百二者、求離厄得脫難;

  「一百三者、求離病得除愈;

  「一百四者、觀所去無障難;

  「一百五者、觀所去有障難;

  「一百六者、觀所住得安止;

  「一百七者、觀所住不得安;

  「一百八者、所向處得安快;

  「一百九者、所向處有厄難;

  「一百一十者、所向處爲魔網;

  「一百一十一者、所向處難開化;

  「一百一十二者、所向處可開化;

  「一百一十三者、所向處自獲利;

  「一百一十四者、所游路無惱害;

  「一百一十五者、所游路有惱害;

  「一百一十六者、君民惡饑饉起;

  「一百一十七者、君民惡多疾疫;

  「一百一十八者、君民好國豐樂;

  「一百一十九者、君無道國災亂;

  「一百二十者、君修德災亂滅;

  「一百二十一者、君行惡國將破;

  「一百二十二者、君修善國還立;

  「一百二十三者、觀所避得度難;

  「一百二十四者、觀所避不脫難;

  「一百二十五者、所住處眾安隱;

  「一百二十六者、所住處有障難;

  「一百二十七者、所依聚眾不安;

  「一百二十八者、閑靜處無諸難;

  「一百二十九者、觀怪異無損害;

  「一百三十者、觀怪異有損害;

  「一百三十一者、觀怪異精進安;

  「一百三十二者、觀所夢無損害;

  「一百三十三者、觀所夢有損害;

  「一百三十四者、觀所夢精進安;

  「一百三十五者、觀所夢爲吉利;

  「一百三十六者、觀障亂速得離;

  「一百三十七者、觀障亂漸得離;

  「一百三十八者、觀障亂不得離;

  「一百三十九者、觀障亂一心除;

  「一百四十者、觀所難速得脫;

  「一百四十一者、觀所難久得脫;

  「一百四十二者、觀所難受衰惱;

  「一百四十三者、觀所難精進脫;

  「一百四十四者、觀所難命當盡;

  「一百四十五者、觀所患大不調;

  「一百四十六者、觀所患非人惱;

  「一百四十七者、觀所患合非人;

  「一百四十八者、觀所患可療治;

  「一百四十九者、觀所患難療治;

  「一百五十者、觀所患精進差;

  「一百五十一者、觀所患久長苦;

  「一百五十二者、觀所患自當差;

  「一百五十三者、觀所患向醫堪能治;

  「一百五十四者、觀所療是對治;

  「一百五十五者、所服藥當得力;

  「一百五十六者、觀所患得除愈;

  「一百五十七者、所向醫不能治;

  「一百五十八者、觀所療非對治;

  「一百五十九者、所服藥不得力;

  「一百六十者、觀所患命當盡;

  「一百六十一者、從地獄道中來;

  「一百六十二者、從畜生道中來;

  「一百六十三者、從餓鬼道中來;

  「一百六十四者、從阿修羅道中來;

  「一百六十五者、從人道中而來;

  「一百六十六者、從天道中而來;

  「一百六十七者、從在家中而來;

  「一百六十八者、從出家中而來;

  「一百六十九者、曾值佛供養來;

  「一百七十者、曾親供養賢聖來;

  「一百七十一者、曾得聞深法來;

  「一百七十二者、捨身已入地獄;

  「一百七十三者、捨身已作畜生;

  「一百七十四者、捨身已作餓鬼;

  「一百七十五者、捨身已作阿修羅;

  「一百七十六者、捨身已生人道;

  「一百七十七者、捨身已爲人王;

  「一百七十八者、捨身已生天道;

  「一百七十九者、捨身已爲天王;

  「一百八十者、捨身已聞深法;

  「一百八十一者、捨身已得出家;

  「一百八十二者、捨身已值聖僧;

  「一百八十三者、捨身已生兜率天;

  「一百八十四者、捨身已生淨佛國;

  「一百八十五者、捨身已尋見佛;

  「一百八十六者、捨身已住下乘;

  「一百八十七者、捨身已住中乘;

  「一百八十八者、捨身已獲果證;

  「一百八十九者、捨身已住上乘。

  「善男子,是名一百八十九種善惡果報差別之相。如此占法,隨心所觀主念之事,若數合與意相當者,無有乖錯;若其所擲所合之數,數與心所觀主念之事不相當者,謂不至心,名爲虛謬;其有三擲而皆無所見者,此人則名已得無所有也。

  「複次,善男子,若自發意,觀於他人所受果報,事亦同爾。若有他人不能自占,而來求請欲使占者,應當籌量觀察自心,不貪世間,內意清淨,然後乃可如上歸敬修行供養,至心發願而爲占察。不應貪求世間名利,如行師道,以自妨亂。若內心不清淨者,設令占察而不相當,但爲虛謬耳!

  「複次,若未來世諸眾生等,一切所占,不獲吉善,所求不得,種種憂慮、逼惱怖懼時,應當晝夜常勤誦唸我之名字。若能至心者,所占則吉,所求皆獲,現離衰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