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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进城农村贫困人口优先享有基本公共服务并有序实现市民化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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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进城农村贫困人口优先享有基本公共服务并有序实现市民化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改社会〔2019〕280号
2019年2月13日
发布机关:发展改革委等
发展改革委网站

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进城农村贫困人口优先

享有基本公共服务并有序实现市民化的

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改社会〔2019〕28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教育厅、公安厅、民政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农业农村厅、卫生健康委、医保局、扶贫办:

现将《关于进一步推动进城农村贫困人口优先享有基本公共服务并有序实现市民化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  育  部

公  安  部

民  政  部

财  政  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自 然 资 源 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农 业 农 村 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 家 医 保 局

国务院扶贫办

2019年2月13日

本作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本作品不适用于该法,在中国大陆和其他地区属于公有领域


注:中文维基文库社群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演讲,不总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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