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县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传达学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乡村旅游促进办法》情况汇报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县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传达学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乡村旅游促进办法》情况汇报
2017年2月24日
乌鲁木齐县

按照县政府要求,县文化体育旅游局迅速组织专题学习,确保传达到每个干部,全局高度重视,强化举措,认真加以贯彻落实,现将学习讨论情况汇报如下:

一、及时传达,专题学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乡村旅游促进办法》

[编辑]

县文化体育旅游局按照县委要求,2月23日中午3点,召开了全局干部专题学习会议,会议全文传达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乡村旅游促进办法》。集中学习结束后,与会干部结合本职工作进行了积极讨论发言。大家一致认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乡村旅游促进办法》可以有效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乡村旅游资源,保障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合法权益,促进乡村旅游业协调、可持续发展。同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乡村旅游促进办法》从资金、用地、科技、培训、税收、金融等多方面明确了扶持乡村旅游发展的措施,必将为我县乡村旅游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强化责任,转变作风,结合我局工作认真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乡村旅游促进办法》

[编辑]

按照我局实际情况,会议要求:一是认真学习,领会精神,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总目标及我县南山国际旅游区发展上来。二是结合学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乡村旅游促进办法》,结合实际制定促进乡村旅游产业与文化、体育等产业融合发展的措施。鼓励各乡镇依托当地自然地理、历史文化、民间艺术、民族风俗风情等特色资源开展乡村旅游活动。三是全局干部要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乡村旅游促进办法》学透、吃透,在走访入户时予以宣讲。


 县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
                           2017年2月24日

本作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本作品不适用于该法,在中国大陆和其他地区属于公有领域


注:中文维基文库社群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演讲,不总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