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司法部公证律师司关于公证黄焕南纳妾的声明书的复函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司法部公证律师司关于公证黄焕南纳妾的声明书的复函
司公字〔83〕第147号
1983年11月30日
发布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文件

上海市公证处:

  你处一九八三年十一月二十二日(83)沪证发字第47号《关于可否公证黄焕南纳妾的声明书的请示报告》收悉。同意你处意见,即由见证人声明黄焕南在解放前纳妾的历史事实,和该事实为黄焕南的家庭和亲友所确认,再由你处对该声明书予以公证。

本作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本作品不适用于该法,在中国大陆和其他地区属于公有领域


注:中文维基文库社群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演讲,不总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