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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关于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律师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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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关于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律师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决定
司发通〔1995〕066号
1995年6月22日
发布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文件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

  为规范律师资格的审批工作,经司法部党组研究决定,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律师资格审查委员会,由该委员会统一负责全国的律师资格审批工作。副部长张耕同志任该委员会主任,委员分别由部律师司司长、主管副司长、政治部一位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秘书长和三名执业律师担任。律师资格审查委员会在司法部领导之下开展工作。

本作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本作品不适用于该法,在中国大陆和其他地区属于公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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