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字第1021號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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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字第1020號解釋 中華民國《司法院
院字第1021號解釋》
司法院院字第1022號解釋
解釋日期:民國23年1月24日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3 冊 883 頁


因為作品司法性質,所以中華民國司法院解釋屬於公有領域。

  刻木主點血埋葬之墳,所有人雖歷代認為祖墳祭掃,惟既未藏有屍體、遺骨、遺髮、殮物或火葬之遺灰,即非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所謂墳墓。某乙發掘,除按其情節得援照同法第三百八十二條之毀損罪及第二百六十一條第一項之侮辱禮拜所罪從第七十四條處斷外,不能成立發掘墳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