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字第1178號解釋
外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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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字第1179號解釋→ |
解釋日期:民國23年12月31日 | |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3 冊 1024 頁 | |
選民向法院陳訴被妨害選舉之事實,如未含有侵害個人法益之問題,係告發而非告訴,對於不起訴處分,無聲請再議之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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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釋日期:民國23年12月31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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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民向法院陳訴被妨害選舉之事實,如未含有侵害個人法益之問題,係告發而非告訴,對於不起訴處分,無聲請再議之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