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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字第1614號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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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字第1613號解釋 中華民國《司法院
院字第1614號解釋》
司法院院字第1615號解釋
解釋日期:民國26年1月11日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3 冊 1375 頁


因為作品司法性質,所以中華民國司法院解釋屬於公有領域。

  關於保安處分之判決,固得提起上訴,但據來呈所述情形,依覆判暫行條例第十一條第一項之規定,不得上訴 (縣司法處刑事案件覆判暫行條例第十二條規定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