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字第2418號解釋
外观
←司法院院字第2417號解釋 | 中華民國《司法院 院字第2418號解釋》 |
司法院院字第2419號解釋→ |
解釋日期:民國31年11月4日 | |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4 冊 2102 頁 | |
自訴案件被告中之一人,合於非常時期刑事訴訟補充條例第十三條第一項第三款第四款規定諭知無罪者,應另以裁定行之。
←司法院院字第2417號解釋 | 中華民國《司法院 院字第2418號解釋》 |
司法院院字第2419號解釋→ |
解釋日期:民國31年11月4日 | |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4 冊 2102 頁 | |
自訴案件被告中之一人,合於非常時期刑事訴訟補充條例第十三條第一項第三款第四款規定諭知無罪者,應另以裁定行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