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司法院院字第2697號解釋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司法院院字第2696號解釋 中華民國《司法院
院字第2697號解釋》
司法院院字第2698號解釋
解釋日期:民國33年6月21日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4 冊 2351 頁


因為作品司法性質,所以中華民國司法院解釋屬於公有領域。

  某甲將經管之軍用品私售,應依懲治貪污條例第二條第三款侵占軍用品之罪處斷,來文所舉兩說,以乙說為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