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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字第2865號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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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字第2864號解釋 中華民國《司法院
院字第2865號解釋》
司法院院字第2866號解釋
解釋日期:民國34年4月19日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4 冊 2510 頁

相關法條:中華民國刑法 第 186 條 ( 24.01.01 )

因為作品司法性質,所以中華民國司法院解釋屬於公有領域。

  水銀僅係雷汞所含成分之一種,其本體亦無類似雷汞之爆裂性,自非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條所稱之爆裂物。